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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规矩”与“方圆”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要启动问责机制。通过持续有力的监督,形成外在强力约束,防止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发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当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时,党员干部在纪律下办事、按政策办事也就水到渠成。

张北县活动办

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意思就是说:像从前离娄那样精明的眼睛,公输般那样的巧匠,不凭规和矩,是画不成方圆的。现实社会中,通常把“规矩”引申为法律、制度、规范、纪律等,把“方圆”引申为要做成的事,如社会稳定、秩序良好、氛围融洽、发展和谐等。如何用好规和矩,正如如何严肃组织纪律;如何画好方和圆,正如如何严格按政策办成事。

“规矩”与“方圆”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规矩”是手段,“方圆”是目的。严肃组织纪律是严格按政策办事的前提条件,严格按政策办事是严肃组织纪律的最终目标,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现代政党都是有纪律要求的,没有纪律就不成其为政党,就是乌合之众。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当前我市正处于高速发展期,承担着申办奥运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任务,全面深化改革、完成十八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必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凝聚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强大组织力量,团结带领各族人民艰苦奋斗、开拓进取。

给纪律这条高压线“通电”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这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进一步指明了方向。那么,如何给纪律这条高压线“通电”,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新形势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党的坚强有力领导。严明的纪律是全面深化改革和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生命线、保障线。然而,当前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在全党范围内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最主要的目的之一即“切实转变党员干部的作风”,就是要让党员干部“不想违纪、不能违纪、不敢违纪”。

强化思想作风教育,使党员干部不想违纪。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开展群众工作重要性的思想的教育,着力解决身体力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要求,和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二是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教育,着力解决好为谁掌权、怎样掌权的问题。要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群众赋予的,只能用来为群众服务。三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要教育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增强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在当前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中,全市开展了“三查三看三比”等系列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真学深思,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创新权力监控机制,使党员干部不能违纪。组织纪律失去外在监督,就会成为软约束。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要启动问责机制。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创新运用督办约谈、问责追究、执纪查处、通报曝光等方法,提高监督刚性。通过持续有力的监督,形成外在强力约束,防止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发生。充分发挥纪检机关执纪、监督、问责作用。各级党委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清好权、确好权、晒好权、控好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实行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大腐败惩治力度,使党员干部不敢违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当前,组织纪律执纪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有纪不执、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甚至把纪律当作“纸老虎”、“稻草人”。必须坚持有纪必执,对于党的各项纪律规定,要理直气壮抓执行,敢于板起脸来批评,做到无条件执行;坚持有违必查,党内没有特殊党组织和特殊党员,都必须接受党的组织纪律约束,对违纪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伸手必被捉”,不论涉及谁,职位多高,都严肃处理,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坚持执纪必严,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通报曝光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让违纪者得不偿失。通过坚持铁面执纪,严惩违纪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高压线”,做到人人敬畏纪律,自觉崇尚纪律,严格执行纪律。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

当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时,党员干部在纪律下办事、按政策办事也就水到渠成。但要做到严格按政策办事,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树立法治理念。“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守纪的自觉性,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实践告诉我们,真正能够确立法律权威地位从而保证现行法律制度有效运行的,不全在于国家的强制力,很大程度上在于人们对现行法律的态度,在于人们能理解并接受现行法律制度。因此,坚持依法执政,迫切要求我们信仰法律,崇尚法律,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完善规章制度。凡是政策,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有所提倡,一是有所反对,它规定什么事可以办、如何办,什么事则不可以办、不如何办。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都是从宏观的角度,根据党和国家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的具体工作规则,它不可能将所有规则全部囊括进去。因此,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和国家政策方针的指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大力推行依法行使权力,确保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协调利益、化解矛盾,防止权力滥用。

强化培训教育。“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让依法办事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首先要求执法者要知法、懂法,强化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准确掌握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法律素养,让执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积极提高广大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把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贯穿工作各个环节,正确处理各种问题,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证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正确实施。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只有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组织纪律,严格按照政策办事,始终保持清廉本色,才能赢得人民的信赖和支持,群众才能信服,社会才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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