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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定居点的分布与影响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对犹太定居点的地理分布状况进行更好的分析,也为了更好地讨论这些犹太定居点的存在对巴勒斯坦居民的影响和危害,我们可以将约旦河西岸地区分为四个部分。当初伊加尔·阿隆在其计划当中,之所以将约旦河谷地带作为以色列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进行犹太定居点活动的首选区域,就是因为阿隆想让以色列在被占领土上的犹太定居点活动竭力避开巴勒斯坦人口稠密地区。东部地带的大部分犹太定居点都位于这一地区议会的管辖范围之内。

第四节 犹太定居点的分布与影响

毫无疑问,在遭受了以色列40多年的占领,尤其是犹太定居点活动之后,约旦河西岸地区的地图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上百个犹太定居点战略性控制了约旦河西岸的广大区域,并且还通过宽阔的公路网与以色列境内相连。作为以色列在巴勒斯坦领土上的飞地,这些犹太定居点不仅对巴勒斯坦人口和土地实现了分割包围,而且也是侵害巴勒斯坦人各种正当权利的根源。

为了对犹太定居点的地理分布状况进行更好的分析,也为了更好地讨论这些犹太定居点的存在对巴勒斯坦居民的影响和危害,我们可以将约旦河西岸地区分为四个部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区分纯粹是为了便于分析和讨论的需要,并没有任何法律或者行政管理之表示。这种划分的逻辑基础就是每一个区域所包括的犹太定居点就地形状况、与巴勒斯坦社区和主要道路的距离、经济基础、人口组成、与“绿线”[95]的距离等方面而言具有某些相似性

在我们所划分的四个区域中,有三个区域呈纵向长条状南北向分布于约旦河西岸地区,耶路撒冷地区构成一个单独的区域。具体来说就是:

第一,东部地带。其包括约旦河谷和“绿线”外的死海北岸,以及贯穿约旦河西岸南北的中部山区东坡。

第二,(中部)山区地带。即山顶地区或毗邻山顶地区的山腰地带。

第三,西部山地地带。其包括山岭的西坡以及从“绿线”扩展到西部。

第四,耶路撒冷大都会区。即以西耶路撒冷为中心,以相当长的距离为半径的周围地区。尽管从纯粹地理学上讲这些区域主要也位于山区,但由于独一无二的特性,所以单独列出进行分析。

我们可以用图6更直观地表示这种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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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一、东部地带

如前所述,东部地带包括约旦河谷和死海北岸以及中部山岭的东坡和约旦河西岸南部部分荒漠。这一区域在东边与约旦接壤,北部是靠近“绿线”的贝特·锡安(Bet She'an),南端是位于“绿线”北侧的因·吉迪(Yin Gedi)。尽管东、南、北三方界限比较分明,但这一区域的西部边界就不那么明显了!当然,我们可以以荒漠气候向半荒漠气候转变为特征,亦即以海拔约400米等高线为界。[96]

东部地带的地理条件以高温、降水稀少(年均降水量在100~300毫米间)等极端气候条件为特征,并且这一地带的西部地势极端陡峭。由于这种极端的气候地理状况的存在,所以在此区域生存和生活的巴勒斯坦人数量相对稀少,当然巴勒斯坦社区的数量也就更少了。生活在这一区域的巴勒斯坦人主要集中在三个地域:杰里科市和杰里科北部的奥贾区(Auja),它们在1994年已经被移交给巴勒斯坦当局控制(A区)[97];位于杰夫特尼克(Jiftlik)地区的村庄马基·恩·那埃加(Marj An-Na'aja)、祖贝德特(Zubeidat)和卡洛瓦·夫卡(Qarawa Al-Foqa);以及位于约旦河谷北部的一些村庄,包括巴拉达(Barlada)和因·贝达(Ein el-Beida)。[98]在约旦河西岸南部荒漠和死海地区不存在巴勒斯坦永久居民区。

当初伊加尔·阿隆在其计划当中,之所以将约旦河谷地带作为以色列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进行犹太定居点活动的首选区域,就是因为阿隆想让以色列在被占领土上的犹太定居点活动竭力避开巴勒斯坦人口稠密地区。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该地区的相当一部分土地在约旦统治时期已经被登记为国有土地了,所以以色列对这些巴勒斯坦土地的占领过程就相对简单而直白,无须拐弯抹角地去找一些貌似合法的借口。另外,由于在此区域里的巴勒斯坦农业生产和农业区规模也有限,所以以色列在1979年以后能够比较容易地将约旦河谷和死海之滨以及山岭东坡的剩余土地宣布并登记为国有土地,以方便其犹太定居点活动。

结果,以色列政府在约旦河西岸地区所控制和储备的大部分土地以及被登记在政府和遗弃财产管理处名下的土地都位于这一地带,处于两个地区议会[99]即阿福特·哈亚登(Arvut HaYarden)和米吉拉特(Megillot)的管辖区内。在阿福特·哈亚登地区议会里,有一定数量的土地被定居者用于农业生产,不过在米吉拉特,这些土地尚未被开垦使用。需要指出的是,这两个地区议会与位于约旦河西岸地区的其他地区议会相比,不同之处就在于它们的区域和管辖范围都是相连的。对这些储备土地的控制已经使以色列政府能够在约旦河谷地带和死海地区根据合作定居点模式(基布兹、莫沙夫、合作莫沙夫以及一定数量的纳哈尔前哨定居点)建立新的犹太定居点。就经济基础而言,除了麦尔·埃弗瑞姆(Ma'ale Efrayim)城市定居点以外,此区域里的犹太定居点和定居者主要依靠农业为生。

阿福特·哈亚登地区议会的管辖范围在巴勒斯坦城市杰里科的北部地区。东部地带的大部分犹太定居点都位于这一地区议会的管辖范围之内。从地理分布角度看,这些犹太定居点可以分为两个南北走向的平行条状带——一个沿着90号公路[100](亦称“约旦河谷公路”),另外一个向西沿着508号和578号公路。沿着90号公路分布的定居点带包括下列犹太定居点:默哈拉(Mehola)、谢戴莫特·默哈拉(Shademot Mehola)、黑莫戴特(Hemdat)、阿格曼(Argaman)、米修阿(Mesu'a)、耶夫特(Yafit)、颇泽埃尔(Peza'el)、透莫(Tomer)、吉尔盖(Gilgal)、尼特夫·哈吉达德(Netiv Hagedud)、尼瑞恩(Niran)、伊特夫(Yitav)、露欧米(No'omi)和两个纳哈尔前哨定居点:朱瑞(Zuri)和埃利沙(Elisha)。沿着508号公路和578号公路分布的定居点带包括下列犹太定居点:柔伊(Ro'i)、贝卡欧特(Beqa'ot)、黑莫纳(Hamra)、莫赫纳(Mehora)、吉提特(Gittit)和麦尔·埃弗瑞姆(Ma'ale Efrayim)以及前哨定居点马斯基要特(Maskiyyot)和热特姆(Rotem)。另外,位于杰里科南部和死海沿岸米吉拉特地区议会(Megillot Regional Council)管辖范围内的犹太定居点有:维诺德·耶瑞赫(Vered Yeriho)、贝特·哈拉夫(Bet Ha'arava)、奥莫格(Almog)、卡尔亚(Qalya)和米兹匹·谢鲁姆(Mizpe Shalem)以及前哨犹太定居点因豪格拉(Ein Hogla)和艾弗拉特(Avenat)。[101]

在东部定居点带中,大部分犹太定居点的司法管辖范围都延伸到外部,与定居点建筑区相比扩大了2~7倍。由于颇泽埃尔、耶夫特、透莫、吉尔盖、尼特夫·哈吉达德几个犹太定居点边界相连,因而就在东部地带的中心区域形成了一个总面积超过1 600杜纳姆的整片区域,这一片区域是现在这些定居点建筑区总面积的10倍大。与其他地带相比有所不同的是,在位于这一地带的犹太定居点的规划纲要里是将大部分地区定为农业用地,只有一小部分土地定为建筑用地。

顺便提及一下,在这一地带,以色列的犹太定居点活动对巴勒斯坦人权益的侵犯主要表现在对他们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农业发展机会的限制上。此外,也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更准确地讲就是降低和限制了巴勒斯坦城市向外围发展的机会。

例如在以色列宣布建立阿福特·哈亚登地区议会时,当时以色列驻约旦河西岸地区的以色列国防军指挥官本雅悯·本·埃利泽(Benyamin Ben-Eliezer)签署的规划图显示该地区议会的管辖范围除了上述提及的巴勒斯坦社区外还包括了所有的约旦河谷。以色列这一动作的直接后果就是阻止了巴勒斯坦人使用这些土地的机会,也限制了该地区巴勒斯坦人的农业活动进一步发展。

正如沿着约旦河谷的犹太定居点所证明的那样,尽管气候条件极端恶劣,但这一地区的土壤条件仍然允许通过利用灌溉技术来发展多种农业。巴勒斯坦农业之所以在1967年以前没有得到什么发展,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们缺少利用地下水的相关知识、技能和条件。在整个20世纪60年代,约旦政府启动了从雅穆克河(Yarmuk River)向西岸大规模引水工程——“西果尔水渠”工程。该工程在以色列占领西岸后被迫中断。[102]

由于约旦河谷地区的犹太定居点采用了精细灌溉农业生产模式,因此对水资源的需求量非常大。在水资源总量有限的情况下,这些犹太定居点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对当地水资源的大量使用实际上也就“终结”了当地巴勒斯坦居民对该地区大比重水资源享用的可能性。沿着东部地带的几个地下水盆地构成了更大规模的“山区水层”的一部分。根据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当局间签订的相关临时协议,以色列每年可以从这些地下水盆地中抽取40 000 000升水以供该地区的犹太定居点使用,这一数字占这些地下水盆地年可再生水资源的40%。[103]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约旦河谷地区总人口不足5 000人的犹太定居者的水消费量相当于整个约旦河西岸地区大约2 000 000巴勒斯坦人的家庭和城市水消费总量的75%。[104]在严重缺乏淡水资源的巴勒斯坦农村地区,这种差异更加明显。对当地巴勒斯坦人来说,犹太定居点的存在是对他们生活权利的极大侵害。

如同阿福特·哈亚登地区议会的管辖范围包括了绝大部分约旦河谷地区使得巴勒斯坦人失去了农业发展机会一样,米吉拉特地区议会的管辖范围包括了死海之滨和约旦河西岸南部荒漠地区也使巴勒斯坦人失去了发展有着极好经济效益的工业和旅游业之机会。以色列集中在死海南部“绿线”内开发这一资源,包括化学工业(如死海化工,the Dead Sea Works)和旅游业。这两种经济活动为以色列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并赚取了可观的外汇收入。

1994年5月,根据以巴双方先前签署的《关于加沙—杰里科首先自治的协议》,以色列向巴勒斯坦当局移交了包括拥有17 000名居民的杰里科市和拥有3 400名居民的奥贾地区两块飞地。被犹太定居点、纳哈尔前哨定居点以及以色列国防军军事基地重重包围的这两片地方由一条狭窄的走廊相连。这种态势实质上终结了上述两飞地向外发展的任何可能性。奥贾地区在北边被只有54名犹太定居者的定居点尼瑞恩堵死了发展之路,在西边被只有227人的犹太定居点伊特夫及毗连的军事基地堵死,连接奥贾地区同杰里科市的走廊在东侧被只有122人的犹太定居点露欧米和纳哈尔前哨定居点朱瑞堵死,在西侧被犹太定居点莫哈夫·阿杜米姆的管辖界限所堵死。同时杰里科南边的A区也被只有96人的犹太定居点贝特·哈拉夫(Bet Ha'arava)和前哨定居点因豪格拉(Ein Hogla)所围困。杰里科西南部边缘的阿克巴特·贾博(Aqbat Jaber)难民营住有5 400人,却几乎被只有188人的犹太定居点维诺德·杰里科(Vered Jericho)完全包围。[105]

总之,在东部地带,犹太定居点的市政边界共计圈地76 000杜纳姆,其中有15 000杜纳姆的区域属于发达地带,住居着5 400名犹太定居者。如前所指,不像其他三个区域,在此区域犹太定居点边界内的大部分欠发达区域用于农业生产或预定在未来用于农业生产。除此之外,这些犹太定居点地区议会还在其市政边界以外圈地1 203 000杜纳姆。如阿福特·哈亚登地区议会的部分这种类型的区域由犹太定居者所耕种。

二、山区地带

西岸地区的第二条犹太定居点带沿着山脉的分水岭横贯整个西岸地区的南北。该地带的南北分界线都是“绿线”,但东部和西部边界并不是很清晰。其东部界限与东部犹太定居点带的西部界限以海拔400米等高线分割。就气候条件而言,这一犹太定居点带的降水量相对较多,气候也比较凉爽。但山地这种地表特征严重限制了农业发展中的很多机会和可能。

这一地带包括约旦河西岸地区6个最大的和人口最多的巴勒斯坦城市:杰宁、纳布卢斯、拉马拉、东耶路撒冷、伯利恒和希伯伦。在这6个城市的周围,分布着几十个阿拉伯城镇和中小规模的村庄。当初为了与伊加尔·阿隆的犹太定居点计划保持一致,1969年至1977年执政的工党政府一般拒绝在这一地带修建犹太定居点。所以从这一意义上说,在该地带具有战略性意义的犹太定居点是不多见的。该地带的犹太定居点以意识形态类型的居多。在这一地带的犹太定居点活动的高潮开始于1977年利库德集团上台执政时期,尤其是在1979年将西岸地区的一些土地宣布并登记为国有土地以后。该地带的大部分犹太定居点是由世界犹太复国主义组织的定居点部所建,然后移交给信仰者集团(或者其他的定居点运动)管理。信仰者集团负责向这些已经建成的犹太定居点移居定居者。结果社区犹太定居点(the community settlement)就成为山区地带最普通的定居点形式。

与合作定居点和城市定居点不同的是,社区定居点通常就任何经济基础而言都是十分薄弱的,说白了就是定居点本身所在的地带一般无法发展任何类型的经济,显然也就无法产生什么经济效益。这种类型的犹太定居点由于一般都不以农业种植为生,所以定居点中的绝大部分居民都在以色列境内的城市中心工作。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该区域属于山地这一地理和地表特征以及巴勒斯坦人口密度相对较高这一现实有效地阻止了以色列在该地带占领大片土地以用于农业生产。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相较于基布兹和莫沙夫运动而言,信仰者集团在约旦河西岸地区进行定居活动主要强调的是占领他们认为属于古以色列和古犹太国的地盘而不太重视农业活动以及亲自从事体力劳动。

从行政管理的角度看,以色列在该区域占领和控制的土地共计分为4个地区议会,即谢姆瑞恩(Shomron)、蒙特·赫本(Mt.Hebron)、古什·埃齐翁(Gush Etzion)、梅特·本雅悯(Mate Binyamin)。这些地区议会的司法管辖范围扩展到西部山地和耶路撒冷地区。以色列在该区域控制的剩下一些土地被划归其他一些地方议会的司法管辖之下。

山区地带的犹太定居点的分布类似于东部地带,即犹太定居点呈两条平行的带状分布。第一条,也是核心的一条犹太定居点带贯穿西岸南北,沿着或毗邻60号公路分布。这条公路是连接西岸地区上述6个巴勒斯坦城市的主要交通要道。从北向南,该定居点带依次包括的犹太定居点有:甘尼姆(Gannim)、卡迪姆(Kaddim)、萨勒(Sa-Nur)、赫迈什(Homesh)、谢弗·谢姆瑞恩(Shave Shomron)、卡杜米姆(Qedumim)、伊扎(Yizhar)、特布(Tapuah)、瑞赫利姆(Rehelim)、埃里(Eli)、梅埃·利夫纳(Ma'ale Levona)、谢鲁(Shilo)、奥弗拉(Ofra)、贝特·埃尔(Bet El)、颇瑟勾特(Pesagot)、卡姆·泽尔(Karme Zur)、凯尔亚特·埃巴(Qiryat Arba)、贝特·哈根(Bet Haggai)、奥特尼·埃尔(Otni'el)和谢姆阿(Shim'a)。[106]此外,还应该加上毗邻57号公路的(环绕纳布卢斯市并延伸到东部的60号公路的主要分支)3个犹太定居点埃隆·莫尔(Elon Moreh)、哈·布拉卡哈(Har Brakha)和厄忒莫(Itamar)。

该地带的第二条犹太定居点带位于60号公路东部和分水岭之间,沿着458号公路(又称阿隆大道)分布,一直抵达耶路撒冷都市区北部。这一定居点带包括的犹太定居点有:迈格达利姆(Migdalim)、可黑夫·哈夏哈(Kohav Hashahar)、若莫尼姆(Rimonim)和梅埃·米克马斯(Ma'ale Mikhmas)。从耶路撒冷都市区南部,这一定居点带沿着356号公路从伯利恒东南角一直延伸到“绿线”。这一区域的定居点包括:特寇阿(Teqo'a)、露克蒂姆(Noqedim)、梅埃·厄莫斯(Ma'ale Amos)、莫泽德(Mezad)、皮恩·黑弗(Pene Hever)、凯莫尔(Carmel)、梅恩(Ma'on)、苏西亚(Susiya)、谢尼(Shani)和莫泽达特·耶胡达(Mezadot Yehuda)。

很显然,沿着60号公路分布的犹太定居点的分布状况反映了以色列意欲控制巴勒斯坦人口的主要交通大动脉以及阻止位于道路两旁的巴勒斯坦社区日益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以色列的手段就是通过道路两侧的犹太定居点活动来阻止巴勒斯坦社区向道路的方向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讲,以色列的这一目标已经部分实现了,这一点体现在“十万计划”(后文有专门论述)的说明里。在该计划的说明中声称:“大多数阿拉伯人口集中在这一地带的城市和农村社区里。山脊路即60号公路实质上是当地阿拉伯人的交通大动脉。就山脊而言,沿着这一道路的犹太定居点形成了一个实际的阻碍,也限制了阿拉伯居居区的自由扩展。”[107]

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犹太定居点处于孤立状态并且对60号道路的“占领”也相对较短。然而,在几个地方,以色列已设法为控制60号公路的更重要部分而制造障碍。一个例子就是拥有5 658人[108]的谢鲁-埃里-梅埃利夫纳区(Shilo–Eli–Ma'ale Levona block)。该犹太定居点区的市政边界围绕这条道路扩张了大约7 700杜纳姆。另外一个例子是位于约旦河西岸地区最南端、拥有300名定居者的犹太定居点谢姆阿。尽管在包括其南部的定居点前哨的情况下,该定居点只有265杜纳姆,但其边界却囊括了不少于10 600杜纳姆的土地,几乎相当于其建筑面积的40倍。

由于这些犹太定居点位于或毗邻60号公路,所以《奥斯陆协议》中声称该道路的绝大部分继续处于以色列的控制之下,即该路被定义为C区。由于犹太定居点沿着这条横贯巴勒斯坦人口稠密地区道路的不同地段分布,所以以色列又借保护其公民即犹太定居者之名而在这一区域保持了重要的军事存在,实质上就是继续保持着对巴勒斯坦中部人口稠密地区的占领和控制。

在第二次“因特发达”运动亦即阿克萨起义期间,以色列的应对措施就是对沿着这条交通大动脉运行的巴勒斯坦人实施严厉的限制。这些限制使得大约2 000 000名巴勒斯坦人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处于混乱状态,并且严重地危害了他们的健康、就业、家庭生活和教育之权利。

在阿克萨起义后不久,以色列就通过路障或由以色列国防军设置的检查站封锁了从位于山区的巴勒斯坦社区到60号公路的通道。按照以色列官方的说法,以色列设置这些路障也是为了阻止可能在以色列境内发生的恐怖主义活动。然而以色列官方的这一说辞并没有否认此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该地区的犹太定居者的安全。只要有犹太定居者的存在,就会对巴勒斯坦人的行动自由进行限制。这种现象在60号公路经过巴勒斯坦社区的地方表现得特别明显。例如在位于纳布卢斯郊区、拥有5 100人的哈瓦那(Hawara)镇和杰宁郊区、拥有5 500人的谢勒特·埃德达哈(Silat Adh-Dhaher)镇,自2000年9月的阿克萨起义开始,以色列国防军就延长了上述两地的宵禁期以保证附近犹太定居点的定居者的活动自由。[109]

而且,沿着60号公路分布的一些犹太定居点对6个主要巴勒斯坦城市的发展,至少在某些方向上的发展构成了严重的障碍。如伯利恒和东耶路撒冷的城市发展主要受到位于耶路撒冷都市区的犹太定居点的影响。

拥有140 000名居民的巴勒斯坦城市希伯伦在向东发展时要受到只有7 226名定居者的犹太定居点凯尔亚特·阿巴(Kiryat Arba)的限制,在向南发展时要受到只有552名定居者的贝特·哈根(Bet Haggai)以及埃勒(Aner)纳哈尔前哨定居点的阻碍。[110]此外,在希伯伦市中心还散布着一些犹太定居点,定居者总数有400人。由于这些犹太定居点的存在,所以根据《奥斯陆协议》,以色列仍然控制该城市东部的一整条定居点带的剩下部分。毫无疑问,希伯伦市中心的犹太定居点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害着这座巴勒斯坦城市的自由发展,也严重损害着该城巴勒斯坦居民所应该享有的正常生活的权利。这主要是因为住居在该城的犹太定居者对居住在该城的巴勒斯坦居民实施系统性的暴力攻击。[111]自“因特发达”运动以来,为了使希伯伦的犹太定居者尽可能地继续他们的正常生活,以色列国防军已经对住居在希伯伦以色列控制区的30 000名巴勒斯坦人延长了宵禁。这实质上就是以牺牲大量巴勒斯坦人生活的自由为代价来换取少许犹太定居者生活的自由。

巴勒斯坦城市拉马拉和拥有53 800名居民的拜拉(al-Bira)向东北方向的发展被只有5 413名犹太定居者的贝特·埃尔定居点以及位于该定居点南部的以色列国防军大型军事基地(以色列民事管理局总部所在地)完全阻挡。此外,以色列在此地的存在(犹太定居点和以色列国防军军事基地)也打破了拉马拉同恩雅·布鲁德(Ein Yabrud),以及拥有5 400名居民的贝特恩(Beitin)的连贯和完整性。拥有1 623[112]名犹太定居者的皮所勾特(P'sagot)定居点毗邻拉马拉东边的巴勒斯坦最新住房,因而其有效地发挥着该城市中飞地之功能,并通过控制有利地形来有效地阻止拉马拉在该方向上的发展。

拥有158 000名居民的纳布卢斯市城郊地区包括8个巴勒斯坦村庄和2个难民营,它们完全与主城区连成一片,但这些巴勒斯坦区域的发展却受到来自四面八方重重包围着的犹太定居点的限制。犹太定居点哈·布拉卡哈(Har Brakha)以及拥有864名定居者的犹太定居点伊扎(Yizhar)正好位于纳布卢斯的南边,而纳布卢斯城西边则是卡杜米姆(Qedumim)和拥有692名定居者的谢弗·谢姆恩(Shave Shomron)两个犹太定居点。位于纳布卢斯东部并且毗邻厄斯卡(Askar)和巴拉塔(Balata)两个巴勒斯坦难民营的是埃隆·莫尔(Elon Moreh)和只有785名定居者的厄忒莫(Itamar)两个犹太定居点。[113]需要指出的是,市政面积只有540杜纳姆的犹太定居点厄忒莫却扩张和占领了大约7 000杜纳姆的区域,这一区域是其建筑面积的14倍大。[114]这样,这一大片区域就完全阻止了位于南部、拥有9 100名居民的巴勒斯坦城镇贝特·弗利卡(Beit Furiq)的拓展。此外,数年以来,这些定居点里的犹太定居者对当地巴勒斯坦人的暴力袭击活动无所不用其极,然而以色列政府在对这些违法之徒的惩戒问题上却一再采取纵容放任的态度。

拥有41 900名居民的杰宁被只有300名定居者的两个犹太定居点甘尼姆(Gannim)和卡迪姆(Kaddim)环绕着。这两个犹太定居点从杰宁东部俯瞰着该城并切断了移交给巴勒斯坦人控制的连成一片的最大区域(A区)。根据以色列相关的犹太定居点规划纲要,这两个犹太定居点要扩张到现有规模的5倍大,从杰宁的南部郊区一直扩张到该城东部的乌姆·埃特·图特(Umm At-Tut)村。[115]

尽管都是对巴勒斯坦领土的占领,但沿着中部山区分布的第二条犹太定居点带没有沿着60号公路分布的犹太定居点对巴勒斯坦人口的影响大,因为该地区的第二条定居点带位于巴勒斯坦人口中心的东部。这个定居点带对巴勒斯坦的主要影响在于其所控制和攫取的土地。这些被占领的土地假如不是用于犹太定居点活动的话就可以用于发展巴勒斯坦经济以及用于东部山脊地带的巴勒斯坦城市的发展。其中一些犹太定居点不仅位于巴勒斯坦城市的市政边界内而且还占有了大量的储备土地。毫无疑问,以色列对该地区土地的广泛控制和掠夺使得当地巴勒斯坦人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更加困难。

在山区地带的犹太定居点的市政边界共计囊括大约62 000杜纳姆土地,其中有大约17 000杜纳姆土地属于已开发区域,拥有定居者34 000人。因此,这些地区的定居点的扩张潜能大约是45 600杜纳姆土地。此外,该地区有大约409 000杜纳姆土地被包括在上述提及的4个地区议会的管辖之下但不属于任何定居点,这些土地是为未来的定居点扩张而进行的土地储备。

三、西部山地地带

这一地带的犹太定居点也沿着南北走向分布,介于山区定居点地带的西部界限(海拔400~500米等高线)和“绿线”之间,宽度从10公里到20公里不等。就地理地形学而言,该地区由向沿海平原缓慢下降的斜坡构成,斜坡的坡度比山脊的东边要缓和一些。

尽管这一区域里的两个巴勒斯坦城市图勒凯尔姆和卡尔吉利耶都位于北部,但中等规模的巴勒斯坦城镇以及十几个规模更小一些的巴勒斯坦村庄却遍布整个区域,如亚拜德(Ya'bad)、恩巴特(Anabta)、阿兹恩(Azzun)、拜德亚(Biddya)和瑟弗特(Salfit)位于北部,而苏瑞弗(Surif)、塔克米娅(Tarqumiya)、杜瑞(Dura)和达哈瑞亚(Dahariya)位于南部。由于这一地带包括了约旦河西岸地区最肥沃的土地,因此也就成为巴勒斯坦人多元农业(油橄榄、果园、温室大棚和田野种植)的发展区。

如同山区地带的犹太定居点一样,这一地带的犹太定居点也建于19世纪80年代,主要是沙龙计划[116]的产物。[117]以色列根据市政管理的需要将该区域的犹太定居点分为西蒙(Shomron)、梅特·本雅悯(Mate Binyamin)和蒙特·赫本(Mt.Hebron)3个地区议会、几个地方议会以及1个市议会即阿里·埃尔(Ari'el)。

位于耶路撒冷都市区北部的西部山地地带的犹太定居点的主要特色就在于其对以色列公众具有较强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主要源于其距离以色列沿海平原地带的城市中心比较近,交通也比较便捷。因此该地带的犹太定居点已经出现了相对迅速的增长。在1983年至1986年的被占领土犹太定居点发展计划(即“十万计划”)中,由于这一地带距离以色列境内的城市就业中心较近(驾乘只需要20~30分钟),所以被定义为“高需求区域”(“high demand area”)。[118]当然,耶路撒冷都市区南部并不属于这一区域,所以在该地区只建立了一些孤立的犹太定居点。

西部山地地带的犹太定居点的主要形式是城市和有规则的农村定居点,定居者也大都是以色列的中产阶级,其中一些是无任何政治倾向的世俗犹太人。当然居住在这一地带的犹太定居者也包括少数极端正统犹太人,他们一般来自以色列境内社会—经济的下层。

和东部地带、中部山区地带里的犹太定居点的主导分布形式即沿着南北向的主要公路线状分布不同,西部山地地带的犹太定居点的主要分布形式是从东到西,主要沿着连接以色列境内与60号公路的横向道路[119]分布。这一地带的犹太定居点的另外一个特征就是其中的一些犹太定居点已经连接在一起形成一片几乎完全相连的城市区,大有“国中之国”之味道。

在西部山地地带的北部地区,沿着596号公路分布着赫内尼特(Hinanit)、泰尔·莫纳什(Tal-Menashe)即赫内尼特B、谢卡德(Shaqed)和若黑(Rehan)等犹太定居点,共计有定居者约1 700人。[120]前三个定居点还包括了几个建筑区域,其中一个是工业区。这三个犹太定居点的规划纲要反映了以色列意欲扩张这些现存犹太定居点以建立一个人口密集、区域相连、面积达9 900杜纳姆的定居点区,这个定居点区是现有建筑面积的9倍大。[121]再往南,毗邻585号公路的就是赫迈什(Hermesh)和莫弗·杜坦(Mevo Dotan)两个犹太定居点,定居者总数有523人。以色列计划将莫弗·杜坦扩大到大约3 000杜纳姆,即现在面积的10倍大。沿着从图勒凯尔姆到纳布卢斯的57号公路分布的是恩弗(Enav)和阿弗恩·赫非兹(Avne Hefez)两个犹太定居点,有定居者1 925人,再往南不远处,紧挨着“绿线”的就是拥有465名定居者的犹太定居点瑟厄伊特(Sal'it)。

55号公路(连接卡尔吉利耶和纳布卢斯)和泛玛利亚高速公路(即5号公路),从罗斯·黑厄因到约旦河谷之间的区域是西部山地中定居需求最旺的地区,因为这一区域与特拉维夫-赫兹利亚地区平行并且相距只有几英里。在这一区域的东北角,紧邻55号公路的是卡恩·谢莫纳(Qarne Shomron)、梅埃·谢莫纳(Ma'ale Shomron)、伊曼纽尔(Immanuel)、雅齐(Yaqir)和鲁佛姆(Nofim)5个犹太定居点。这5个定居点的市政边界形成了一片几乎完全相连的城市区,延伸扩张了大约13 000杜纳姆,几乎是原规划面积的4倍大。

在同一区域即5号公路和55号公路之间有一漏斗状的犹太定居点群,从60号公路上的忒普尔(Tappuah,漏斗的最窄端)到“绿线”(最宽一端)。这些犹太定居点是:阿里·埃尔(Ari'el)、瑞维瓦(Revava)、诺提弗姆(Netifim)、巴坎恩(Barqan)、伊兹·埃夫拉姆(Ez Efrayim)、埃尔卡纳(Elqana)、谢阿·提卡夫(Sha'are Tiqva)、奥拉尼特(Oranit)、埃尔弗·莫纳什(Alfe Menashe)、朱费恩(Zufin)、埃里·泽赫夫(Ale Zahav)和佩杜埃尔(Padu'el)。这些犹太定居点里的定居者总数共计约有35 900人。总体来讲,这些定居点的司法管辖区是不相连的,被一些巴勒斯坦社区(B区)以及一些农业土地(C区)所阻隔。阿里·埃尔定居点正好位于漏斗的中心。

在泛撒玛利亚高速公路的南部,沿着465号公路自东向西分布着阿泰拉特(Ateret)、赫奈米什(Halamish)、奥弗瑞姆(Ofarim)和贝特·埃耶(Bet Arye)等几个犹太定居点,共计拥有定居者4 300人。就规模而言,拥有690名定居者的犹太定居点奥弗瑞姆是个例外,其市政边界扩张的区域超过6 000杜纳姆,是其规划面积的14倍大。在465号公路和耶路撒冷都市区之间分布着纳赫利埃尔(Nahli'el)、泰尔默恩(Talmon)和杜尔弗(Dolev)等几个犹太定居点,共计有2 400名定居者,这些定居点的边界往东额外形成了一片南北向的区域达7 700杜纳姆,几乎是原规划面积的7倍大。向西临近“绿线”。与这个定居点区平行的是另外一个拥有21 500名定居者的犹太定居点区,它由内·埃尔赫(Na'aleh)、尼利(Nili)、哈什蒙娜·伊姆(Hashmona'im)、莫迪因·埃利特(Modi'in Illit)、莫诺纳(Menora)和莫夫·后若恩(Mevo Horon)几个犹太定居点构成。

耶路撒冷大都会区南部,沿着35号公路(以色列亦称之为泛犹地亚高速公路),分布着隶属蒙特·赫本地区议会管辖的犹太定居点是泰勒姆(Telem)和阿杜纳(Adora),定居者总数是370人。再往南就是纳哈尔前哨定居点尼格哈特(Negohot)以及埃希科勒特(Eshkolot)和提纳(Tenne)两个犹太定居点。埃希科勒特和提纳两个定居点拥有定居者730名,市政边界范围是15 300杜纳姆,是其现在规划面积的30倍。

除了通过占领土地来限制和降低当地巴勒斯坦人的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的可能性之外,该地区的犹太定居点对巴勒斯坦人的影响就是打破了沿着这一地带分布的巴勒斯坦社区的连贯性和完整性。这种破坏性影响在高需求地区表现得异常明显。在根据《奥斯陆协议》将权利转移至巴勒斯坦当局手中后,就形成了50多个被定为B区的飞地和数量少一些的A区飞地,而它们都被以色列继续完全控制的C区所包围。在大部分情况下,A区和B区的边界几乎和巴勒斯坦社区的规划边界是一样的。这种情形所产生的一个结果就是尽管A区和B区的规划、建设等相关权力表面上是已经移交给了巴勒斯坦当局,但以色列仍然无所不用其极以尽可能限制巴勒斯坦人在属于他们自己的非建筑区建设施工。

尽管犹太定居点的存在对巴勒斯坦的危害现象在耶路撒冷大都会区的南部表现得不如上述提及地区里那样明显(因为这一区域的定居点数量相对少些),但这种危害现象还是存在的。例如泰勒姆和阿杜纳两个犹太定居点就使得原本可以连成一片的地区分为以下三个部分,即包括贝特苏瑞弗和塔克米亚的B区、35号公路南部包括埃德娜城的B区和包括杜瑞镇的A区。此外,这两个定居点还使得该地区无法同希伯伦所在的A区连成一片。

西部山地地带里面的犹太定居点的市政边界共计包括109 800杜纳姆土地,拥有定居者大约85 000人。其中处于开发状态的区域不到总面积的30%,即30 900杜纳姆。因此这些定居点现在的扩张潜能在80 000杜纳姆,相当于260%的增长率。此外,上述提及的3个地区议会的司法管辖范围共计有约264 000杜纳姆,这些土地不属于任何定居点,因而实际上这就是为未来以色列在此区域的定居点扩张所进行的土地储备。

四、耶路撒冷都市区

自1967年“六五”战争以来,以色列一直在以西耶路撒冷为中心的、扩大了的耶路撒冷都市区里积极建立新的既成事实——修建犹太定居点和为之服务的道路。以色列通过这些犹太定居点活动形成了一个以耶路撒冷为中心的扩张的大都会区:最北端到达拉马拉郊区,最南端一直到位于伯利恒西南的犹太定居点的北部,最东端抵达梅埃·阿杜米姆(Ma'ale Adummim)犹太定居点的边界,最西端到位于以色列境内的贝特·谢莫什(Bet Shemesh)东部。

这里引入的“大都会”这个概念指的是在一既定的地理区域内,就城市和功能而言,是一个由一些同等的次单位构成的一个整体。以色列建立犹太大都会的公开目的就是惠及其犹太居民,这当然会危害该城的巴勒斯坦居民。其实,在以色列国内,提出将耶路撒冷建成一个大都会之想法的时间并不久。1994年以色列耶路撒冷研究所在其向以政府提交的一份名为“耶路撒冷大都会——大计划以及发展规划”的报告中首次正式提出这一想法。这份有关耶路撒冷未来发展的“大计划”为这一地区到2010年的发展提出一些指导原则。[122]尽管该计划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按照以色列总检察长办公室的说法,其实际上构成了梅埃·阿杜米姆向西扩张的规划基础。

以色列在大都会区修建的犹太定居点有些位于耶路撒冷的市政管辖范围之内(下文简称“市政耶路撒冷”),有些位于耶路撒冷的市政管辖范围之外(下文简称“大耶路撒冷”)。

市政耶路撒冷包括了大约70 000杜纳姆的西岸土地,其中有9%的面积是约旦东耶路撒冷的一部分,剩下的91%则属于该区域的28个村庄。这些土地是根据1967年以色列议会通过的决议而被合并到耶路撒冷的市政边界里去的。在这一区域里,以色列公开而明确地实施其国内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而不仅仅是建立既成事实。因此,这一区域的犹太定居点被大部分以色列境内的犹太公众以及以色列政府看做是以色列国的一个部分。自1967年占领该地区以来,以色列在此区域的犹太定居活动也一直集中进行着。这些犹太定居点现在拥有定居者175 000人——略高于所有其他定居点的总和。[123]

超过三分之一的上述区域在1967年“六五”战争后不久就被以色列通过土地征用而合并到耶路撒冷以用于建造12个犹太定居点:利弗·雅厄克弗(Neve Ya'aqov)、皮斯盖特·泽伊夫(Pisgat Ze'ev)、法兰西山(French Hill)、拉迈特·艾希科尔(Ramat Eshkol)、梅埃勒特·戴夫纳(Ma'alot Dafna)、拉莫特·阿隆(Ramot Alon)、拉迈特·沙洛姆(Ramat Shlomo)、犹太区(老城)(the Jewish Quarter)、东泰尔派奥特(East Talpiot)、吉夫埃特·赫迈特斯(Giv'at Hamatos)、哈·赫马(Har Homa)和吉鲁(Gilo),以及工业区和厄泰诺特(Atarot)的飞机场。其中拉迈特·艾希科尔、梅埃勒特·戴夫纳、拉莫特·阿隆、东泰尔派奥特等几个犹太定居点同西耶路撒冷形成一片相连的完整区域,剩下的犹太定居点则与巴勒斯坦社区交错分布。可以说,市政耶路撒冷是以色列通过相连的城市发展来试图消除“绿线”标记的一个明显例证。

在耶路撒冷的市政边界内修建犹太定居点对当地巴勒斯坦人的主要伤害就是对巴勒斯坦土地的大规模征用,而这其中的大部分土地又是巴勒斯坦人的私有财产。如上述提及的3个定居点带里的大部分犹太定居点一样,这些犹太定居点的存在和发展限制和降低了被合并到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社区和村庄的发展空间和可能性。到1999年,被吞并地区里的被批准的巴勒斯坦社区规划纲要表明,在征用后大约还剩下11%的土地留给巴勒斯坦建筑使用。这些社区里大约还有40%的区域被定义为“开放景观区”(“open landscape areas”),这些区域是不允许进行任何建筑活动的。[124]

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市政耶路撒冷里的犹太定居点形成了对巴勒斯坦社区的条块分割,从而阻止了这些巴勒斯坦社区的自然扩展和完整性。例如犹太定居点法兰西山将巴勒斯坦4个社区一分为二,使得谢赫·贾拉(Sheikh Jarah)和维迪·娇兹(Wadi Joz)在一边,而伊斯维亚(Isawiya)和煦·埃法特(Shu'afat)在另一边。

1993年,以色列只是对西岸进行了一般性封锁,结果就实质性地切断了市政耶路撒冷里的巴勒斯坦区域同其他西岸地区间的联系。自那时起,巴勒斯坦人在没有得到以色列的特别许可情况下,是被禁止进入耶路撒冷的。[125]这一措施严重损害了巴勒斯坦人的自由行动和其他相关权益,因为其中断了约旦河西岸地区南北两个部分间联系的主要通道,这是因为这一通道必经耶路撒冷。这样,西岸两部分间的所有交通不得不绕行,这不仅费时而且还增加了不必要的额外交通成本。

大耶路撒冷包括四个与市政耶路撒冷及耶路撒冷城西部完全联系的定居点区:

第一个犹太定居点区位于耶路撒冷司法管辖范围的西北方向,包括梅特·本雅悯地区议会(Mate Binyamin Regional Council)的部分犹太定居点即吉弗厄恩(Giv'on)、吉弗厄恩·哈哈达萨(Giv'on Hahadasha)、贝特·哈隆(Bet Horon)以及拥有10 300名定居者的吉弗埃特·泽伊夫(Giv'At Ze'Ev)地方议会。这些犹太定居点的边界是互连的,并与市政耶路撒冷内的犹太定居点瑞莫特(Ramot)相连,形成一个长手指状定居点带。再往南就是拥有1 400名定居者的哈哈达地方议会,也与上述定居点连在一起。这个定居点区现在在交通上倚重第443号公路,在未来将倚重在建的45号公路。这些道路将这一定居点区同耶路撒冷—特拉维夫高速公路连接起来。

第二个犹太定居点区位于耶路撒冷边界的东北方向,包括可卡夫·耶埃卡夫(Kokhav Ya'akov)、泰尔·齐翁(Tel Zion)、吉夫·本雅悯(Geva Binyamin)等犹太定居点和谢阿·本雅悯(Sha'ar Binyamin)工业区,它们都隶属总人口达2700人的梅特·本雅悯(Mate Binyamin)地区议会管辖。从定居点可卡夫·耶埃卡夫往北几公里就是颇瑟勾特和贝特·埃尔。这两个犹太定居点就人口组成和定居点类型来说属于山区地带的犹太定居点,但就距离来说也可以认为属于耶路撒冷大都会区的犹太定居点。这些犹太定居点的边界形成一长链状并与耶路撒冷边界内的犹太定居点皮斯盖特泽维(Pisgat Ze'ev)相连。

位于大都会北部的这两个定居点区对巴勒斯坦人的主要危害就是对他们的村庄形成了严密的包围。在这一地区的巴勒斯坦村庄主要包括往西方向的吉比亚(Al-Qibiya)、朱帝亚(Al-Judeira)、贝特·埃克萨(Beit Iksa)和贝特·杜卡(Beit Duqqu),共计5 600人;往东方向的阿瑞姆(A-Ram)、亥泽姆(Hizma)、杰布·阿(Jab'a)和马克·汉姆斯(Mukhmas),共计30 100人。

第三个犹太定居点区位于耶路撒冷东部边界的外侧,主要由以下犹太定居点组成:一是拥有24 900人的西岸最大犹太定居点梅埃·阿杜米姆,二是耶路撒冷—死海公路北部隶属梅特·本雅悯地区议会的犹太定居点弥兹颇·耶里赫(Mizpe Yeriho)、可法·阿杜米姆(Kefar Adummim)和埃尔默恩(Almon),共计3 600名定居者,以及两个大型军事基地。梅埃·阿杜米姆东南部是隶属古什·埃齐翁地区议会的犹太定居点克塔(Qedar),拥有450名定居者。梅埃·阿杜米姆定居点与这些犹太定居点相连,这样就在西岸中心地带从耶路撒冷的市政边界到杰利科郊区之间形成了一片面积大约有69 500杜纳姆的连续区域。这个面积是这些犹太定居点现有建筑区域的15倍大。

这个定居点区切断了西岸南北两部分土地间的联系。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说,该犹太定居点区对巴勒斯坦人的最实际的危害就是假如梅埃·阿杜米姆根据其规划向西扩展的话,那么巴勒斯坦人从伯利恒到拉马拉的道路即维蒂安娜路(the Wadi An-Nar road)就将被阻隔和封锁。

除此之外,梅埃·阿杜米姆定居点的建立还对巴勒斯坦人人权造成了全面的侵害。该犹太定居点最初的管辖范围大约有30 000杜纳姆,由以色列所承认的巴勒斯坦人私有土地组成。所以以色列政府以颁布土地征用令这一方式来占领这些土地。1998年,在梅埃·阿杜米姆向西扩张的规划修正案通过之后,住居在这一区域的杰哈林部落贝都因人就被驱逐了。[126]梅埃·阿杜米姆定居点向西的扩张严重限制了邻近的巴勒斯坦村庄阿布迪斯(Abu Dis)、厄纳塔(Anata)、厄兹泽伊姆(Az-Za'im)和阿兹瑞亚(Al-Azariya)等向外发展的可能性。

第四个定居点区位于大都会区的南部、伯利恒的西部和南部。这一定居点区包括下列犹太定居点:拥有34 829名定居者的贝塔·埃利特市(Betar Illit)、拥有8 167名定居者[127]的埃弗拉特地方议会(Efrat local council)和一些隶属于古什·埃齐翁地区议会(Gush Etzion Regional Council)的小型犹太定居点,它们是哈·吉路(Har Gilo)、阿龙·谢弗特(Alon Shevut)、埃尔·埃泽尔(El'azar)、尼弗·丹尼尔(Neve Daniel)、罗斯·祖瑞姆(Rosh Zurim)、卡法·埃齐翁(Kfar Etzion)、拜特·埃亚恩(Bat Ayin)以及纳哈尔前哨定居点吉弗奥特(Geva'ot),共计有6 100名定居者。尽管这一区域的犹太定居点距离市政耶路撒冷更远,而且它们也先后被伯利恒和周围的巴勒斯坦村庄切断,但它们却因靠近60号公路而便利了与耶路撒冷的联系并且还能够避开巴勒斯坦人口稠密地区。所以以色列也将这一定居点区视为大都会区的一部分。

在这一定居点区,上述讨论中提及的许多犹太定居点类型和犹太定居者的人口特征都存在如阿隆计划中提到的古什·埃齐翁定居点,基布兹尤其是农业基布兹(埃尔·埃泽尔和尼弗·丹尼尔),这个定居点区还包括了其中一个最大的极端正统犹太定居点——贝塔·埃利特。因为古什·埃齐翁相对靠近耶路撒冷、“绿线”、耶路撒冷—特拉维夫高速公路,所以其作为一个高需求区域也吸引了以色列国内的中产阶级定居者来到这里以改善和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这个犹太定居点区对巴勒斯坦的危害同样包括阻塞和限制巴勒斯坦城市发展、限制巴勒斯坦人的行动自由。如犹太定居点埃夫拉特的管辖范围以对角线延伸到东北大约6 500杜纳姆的区域。这一区域的前端抵达伯利恒附近的A区,即共计有16 000名巴勒斯坦人的尅德(Al-Khader)和杜黑萨(Ad-Duheisha)两个难民营的南部边界,并且几乎完全继续按照这一边界,完全限制了城市向此方向发展的可能性。而拥有5 500名居民的巴勒斯坦城镇诺黑林(Nahalin)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块四面均被犹太定居点包围的巴勒斯坦飞地,因而该城也就失去了向任何方向发展的可能性。[128]如同西部山地的犹太定居点区一样,该区域的犹太定居点也将伯利恒地区的巴勒斯坦村庄城镇同希伯伦及其郊区的巴勒斯坦村庄城镇分割开。有些犹太定居点也如同山区地带的犹太定居点一样,沿着60号公路分布,因而就形成控制该路的广阔区域。这样以色列国防军就像在山区一样也对沿路巴勒斯坦人的行动自由实施普遍限制。

总之,耶路撒冷都市区里犹太定居点的市政边界囊括了大约129 700杜纳姆土地,定居者达到247 600人。这些土地中有34 600杜纳姆处于被开发状态。因此,这一地带定居点的潜在扩张地区达到95 000杜纳姆,即增长率要达到275%。

五、小 结

在有关巴以间最终地位协议的讨论中,以色列公众就移交给巴勒斯坦人土地问题形成了一种“土地百分比”(“percentages of land”)概念,即移交或预定移交百分之多少的约旦河西岸土地给巴勒斯坦人,以色列手中剩下的或将剩下的约旦河西岸土地的百分比是多少。

正如在这一节中所表明的那样,由犹太定居点所控制的每一块巴勒斯坦土地由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之不同——不仅仅是其规模的大小,对巴勒斯坦人的危害有轻有重,对巴勒斯坦人实现自决的意义也是不同的。例如位于约旦河西岸南部荒漠中2%的土地的价值和重要性是无法同位于阿里·埃尔定居点管辖范围里0.25%的土地的价值和重要性相提并论的。犹太定居点阿里·埃尔的继续存在迫使以色列政府继续控制一条通向该犹太定居点的长长的走廊(泛撒玛利亚高速公路)。这条走廊一直从“绿线”延伸到60号公路,中断了西岸北部巴勒斯坦人口稠密地区领土的完整性。同样,尽管梅埃·阿杜米姆的管辖区域只占西岸地区面积的0.8%,但以色列继续控制该地区却将西岸分割成几乎完全分离的两部分。

正如这一节所表明的,定居点的存在除了违反了相关的国际法之外,定居点的分布也已经成为无数违法相关国际法案例的源头:

第一,犹太定居点的分布方式包括管辖范围,直接阻止了巴勒斯坦社区间的连贯性和完整性,而这就阻止了建立一个独立完整的巴勒斯坦国的可能性。然而这又是有关各方所同意的实现巴勒斯坦人自决权的框架。

第二,巴勒斯坦人因为以色列的军事命令——将以色列这些年来占领的领土定义为密闭军事区——而无法进入。这种阻止严重限制了巴勒斯坦人获取经济发展,尤其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可能性。在东部定居点地带,犹太定居点的存在拒绝了巴勒斯坦居民对重要水资源的有效份额的使用。这些限制实际上构成了对给予所有人自由享有其自然资源权利的破坏。

第三,一些围绕巴勒斯坦城市和城镇的犹太定居点,以及毗邻上述巴勒斯坦地区的犹太定居点限制了巴勒斯坦社区城市发展的可能性。这种现象尽管就个案而言有所不同,但无一例外地侵害了巴勒斯坦人继续改善和提高其生活水平的权利,尤其是改善住房条件的权利。

第四,一些沿着服务于巴勒斯坦人口的重要道路分布的犹太定居点已经导致以色列为了保护这些犹太定居点里的定居者的自由行动而对该地区巴勒斯坦人的行动自由进行限制。这些限制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生活、健康和教育权。

表1显示,大约有2 000 000杜纳姆土地尽管包括在位于约旦河西岸的6个定居点地方议会的管辖之下,但却不隶属于这些地区议会里任何犹太定居点的管辖之下。

假如未来几年犹太定居点的建设和扩张步伐还将按照19世纪90年代的模式继续,这些区域可以用作建立犹太新定居点和工业区或扩张现有定居点的土地储备。即便以色列同意重新布置其军队,包括将额外一些区域移交给巴勒斯坦当局,其也更容易地将这些隶属地区议会而不是隶属某个定居点的区域移交给巴勒斯坦当局。

表1 以地区来划分犹太定居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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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Yehezkel Lein,Eyal Weizman,LAND GRAB-Israel's Settlement Policy in the West Bank,May 2002,ISSN 0793-520X,P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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