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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红旗为平民而降

时间:2022-04-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五星红旗为平民而降2008年5月12日,中国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天安门广场国旗为汶川遇难同胞降半旗。国家领导人和全国人民一道为遇难同胞默哀三分钟,表达全国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中国国务院做出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国旗为民众而降,体现了对个体的尊重,体现普通国民生命的重要性。这是我国《国旗法》实行以来,五星红旗第一次为国内的遇难者而降。

五星红旗为平民而降

2008年5月12日,中国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天安门广场国旗为汶川遇难同胞降半旗。国家领导人和全国人民一道为遇难同胞默哀三分钟,表达全国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

中国国务院做出决定,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天安门广场降半旗(www.guayunfan.com)新华门降半旗

降半旗志哀,是一种国际惯例,意味着对逝者国家意义上的哀悼。将国旗上升至杆顶,再缓缓下降的方式,是要为“看不见的死亡之旗”留出位置。这片简单的留白和看似象征性的仪式,彰显着对死者生命的高度尊重。据不完全统计,从1950年任弼时逝世,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次降半旗至今,共有50余次降半旗为逝者志哀。

《国旗法》规定:除国家主要领导人逝世后降半旗外,还有3种适用情况: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逝世;二是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逝世;三是发生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2008年5月19日至21日连续三天里,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和所有升国旗的地方,都下半旗。这是我们以国家的名义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志哀,这是我们以国家的名义昭示对每一个公民生命的尊重。国旗为民众而降,体现了对个体的尊重,体现普通国民生命的重要性。这是我国《国旗法》实行以来,五星红旗第一次为国内的遇难者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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