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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忍则无济,有爱则有忧。

时间:2022-07-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天空铅灰,似在“炒雪”。他还是个无忧无患的孩子,享受着母爱的温馨。“汉森,不要乱跑。”福伯欣然同意,“也好,只要你不嫌福伯就行。”福伯顾自在里边睡下。他和福伯聊天,说长大了有钱了给福伯买最好的烟抽,最好的酒和茶喝。他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门轻轻推开,福伯拎着热水瓶进来。福伯给他倒好热水,挤好牙膏递给他。生怕忘了,早早塞在行李箱中,什么时候来院里了好带给福伯。

第五章 无忍则无济,有爱则有忧。

李汉森从户口中心出来,步履迟缓地行走在街上。

料峭春寒。天空铅灰,似在“炒雪”。南方人谓即将下雪为“炒雪”。这冰冷的物事,真能“炒”吗?去年冬季没下雪,却到今年春天才下。他苦苦一笑。

记不清是第几次进出户口中心,就连户籍警都认识他了,每次都是同情和宽慰。“过段时间你再来吧,一有消息,我们也会通知你的。”

他甚至去过收容所、遣送站寻找。人海茫茫,要找一个那么多年没见面的人,无疑是大海捞针。他望着前方迷离闪烁的灯光。生在唐山,长在海城。辗转了那么多地方,寻觅叔叔的希望看来是越来越渺茫了。当他重又回到旧地,却是今时不同往日,他无法像以往那样,无所顾虑地抽身而去。

此地,亦有着无形而有意的牵挂。

回到住处,他草草烧了碗速食水饺,刚端到嘴边,才发现自己竟然毫无食欲。放下碗,走出厨房,他疲惫地躺倒在沙发上,闭上眼……

……门轻轻打开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妇进来,见他和衣躺着,心疼地责备:“汉森,怎么不盖被子就睡着了,当心着凉啊。”边说边把一条薄被盖在他身上。

顿时,混合着阳光暖香的气息拥住他,他抱着被子懒懒地呢喃:“妈,我还想再睡一会儿,今天不去幼儿园了。”

“怎么能不去幼儿园?你就再睡一会儿吧。我去烧水饺,过一会儿喊你。”妈妈微笑着亲了亲他的面颊。

妈妈身上有股好闻的香气,像面包,像苹果,像茉莉,像阳光。他使劲地闻了闻留在空气中的余香,内心是安然与满足。他还是个无忧无患的孩子,享受着母爱的温馨。他再度闭上眼,安心地睡下去……

妈妈怎么还不把好吃的缀着碧绿葱花的水饺端过来?肚子在咕咕叫,他有些焦急,越是急越是饥肠辘辘,越是饥饿越是急。他起身去找妈妈,找来找去,怎么也找不到,妈妈去哪儿了?爸爸去哪儿了?爷爷奶奶呢?他都去哪了?

窗外,天空阴沉沉。怎么会?刚才还是早晨,怎么一眨眼就深夜了?空气闷热得让人喘不过气,四周却死寂一片。天色越来越暗,暗得近乎怪异,天边有红不红黄不黄的云层,压得好低,几乎迫在眉睫。

突然,“呜——”一个像火车汽笛的声音从床底下窜出,在他耳边尖鸣。

“啊——呃——”更远处,一个像野兽一样的声音在凄厉地嗥叫。是狼!他固执地认定。他吓得毛骨悚然,紧贴着墙角落惊恐地哭喊:“妈妈,妈妈。”

“汉森,不要乱跑。”妈妈不知从什么地方跑来,一把抱住他,她的头发乱乱的,身上的衣服又脏又乱。她使劲把他往桌底下推:“快进去,躲到下面去。”妈妈怎么了,这个时候还跟他捉迷藏?他张着不解的眼看面色煞白的妈妈。

“轰!”“啪啦!”一堵墙倒下,断裂的砖块砸在妈妈的脚上,顿时,鲜血冒出来,红得那样惊心动魄。蓬起的尘埃又蒙住了他的双眼。

“妈妈,你的脚上有血。”他哭喊着使劲拉妈妈,“你也进来吧,我怕,我怕。”

“别怕,妈妈到里面再去拿点吃的东西。你千万不能出来。”

“妈妈,别去了,墙会砸你的,别去了,墙会砸你的。”他哭着。

妈妈咬咬牙,还是一头冲进尘埃漫天的屋子,很快抱着一大堆东西回来。刚做的饺子、没吃完的冷饭、地瓜、玉米什么都有。她的嘴角又有一抹鲜血,半边脸是瘪的,半边脸是肿的。一向清秀的妈妈看起来好可怕。

“妈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话音还未落,东边那堵墙也倒下来。

在他童年的眼中,墙是以缓慢的、狰狞的、吞噬的、毁灭的姿势,向妈妈身上倾塌下来的,四周的尘埃缓缓扬起——

妈妈张开双臂扑向他,眼里是无比悲痛与绝望,她凄厉地喊:“汉森——”……

他惊醒过来,大汗淋漓。

眼前是风平浪静。没有地震,没有灾难,没有毁灭。

只是窗外的灯光,迷惘而凄绝。

时光一如永不再回的车辙,扬起一路尘埃,蒙蔽了往事的面容,竟是那样模糊而不真实。

百年更漏,万事鸡虫。

他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从这样的梦中惊醒过来。梦中,是漫无边际的迷雾、尘埃、压低的天、低陷的地,阴风凄凄,愁云惨雾。黯淡的目光,僵硬的肢体,残喘的生灵。没有哭泣,只是死一样的寂静。

梦境,是那样真实地存在。觉来,却是无处追寻。断梦,难续。

脸上冰冰的,一摸脸,发现是湿的。这一感觉,发现自己好饿。他走进厨房,惊愕中发现料理台上竟然放着一碗水饺,他睁大眼,惊悚万状。

好一会儿,才想起是自己睡前烧的,摸摸碗,冰冰的,他摇摇头,什么也不想吃了。看时钟,晚九时。他深深吸口气,转身去屋子里找笔墨。

作画写字是他自小的钟爱。年事渐长,这爱好由来渐渐变得荒疏。而今每有烦心,他便把这当作洗心的不二法门。呵暖手,提笔凝神片刻,便落墨,提、按、顿、挫,点划飞动,轻重虚实,跌宕有致。他爱写行草,凝重含蓄而又飘逸超脱,既有怀素的逸韵,又有章草的古朴。

这似乎印证了他的个性

笔下金钩铁划,煞锋翻毫,狂放不羁,正写得心手两畅时,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一直响了无数遍,他才惊醒过来,放下笔,接过电话,对方却已收线。他重举起笔,却再也没有刚才那份激情。

人事或是世事,动不得,一动,就参商。

电话铃又响,他接过,手里还拿着笔。

“汉森吧?”意外的,电话那头是福利院院长的声音,声音带着抑制不住的激动喘息。

“院长,怎么是你?”

“汉森,明天你能不能来一趟院里?我有很重要的事和你说。”

“什么事?院里发生了什么事?”他惊悚。

“是关于你的事。”

“是不是——”

“关于你叔叔的消息,说来话长,三言两语也说不清,具体等你来了再说。”

“院长,这是真的?”巨大的惊喜攫住他,心因激动而狂跳不已,握着话筒的手也有些微颤抖。

“我想应该是真的。”

手中的笔墨汁未干,滴在衣服上,他也顾不得。无疑,这是可铭记可镌刻的时刻,他岂肯把它轻易洗去?

他在屋里走来走去,一向沉稳的他,竟然对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感到不耐。他宁愿在福利院里等待。想到这里,他不假思索地连夜驱车赶去福利院。

福利院的门卫被惊醒,揉着惺忪的睡眼,闷声闷气,“谁呀,这大冷天半夜三更的有什么事?”

“福伯,是我,汉森。”

“汉森?怎么半夜三更的来院里,有什么急事?快进来。”福伯忙开门,一边给他倒来热水洗脸。

接过福伯的热毛巾,他舒服地洗了个脸,然后坐在床沿上,用不可抑制的神秘口吻:“福伯,你知道吗,我找到亲人了。”

“你叔叔找到了?”福伯如谛天音,用惊诧的眼神看他。

“刚才院长给我打电话,说可能有他的消息。”

“是吗?这太好了。”福伯一拍大腿,高兴地,“你现在去找他吗?我领你去,院长现在换地方睡了,原先那间办公室改作孩子们的活动室,他们就在后院搭了个铁皮屋,睡呀办公呀全在一块儿了。”说着去找手电筒。

“不,福伯,天亮了我再去找院长,现在我和你挤一挤就行了。我——”他难为情地说,“太想早些知道叔叔的消息,所以就想也不想地跑来,打扰你了。”

福伯欣然同意,“也好,只要你不嫌福伯就行。”忙从箱子底里捧出一床新被褥,夸耀:“你看,这是今年冬天社会捐赠的冬令用品,每个孩子每个教职工都有份,现在的人心真是越来越向善了。”

“福伯,你知道保育员和院长他们几个月不领工资了。”李汉森心里暗暗叹气。

“汉森,天气冷着呢,快上床睡吧,天一亮就去找院长,是好是坏总得天亮了再说。”福伯顾自在里边睡下。他个儿不高,床又偏大,两个人倒也不觉挤。

福伯起先还和他聊着他小时候的事,比如他小时候爱和福伯在一块,小大人一样聊天闲谈,不像别的孩子那样光玩耍。他和福伯聊天,说长大了有钱了给福伯买最好的烟抽,最好的酒和茶喝。说着叹息着,过了会儿,福伯就发出了沉沉鼾声,时不时地发出叹息似的呓语。

李汉森披衣而坐,毫无睡意。

院长到底给他带来了怎样的消息?叔叔现在到底在哪儿?过得好吗?是否衣食无忧还是三餐不继?是儿孙满堂还是形影相吊?他——会认得自己吗?无数个疑问绕在脑海中,眼在黑暗中发光,直至天快放亮,才昏昏睡去。

清晨的光芒刺醒了他。

睁开眼,他一时还恍惚自己置身于似曾相识的环境中,待到回过神来,一下子惊跳起来。他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门轻轻推开,福伯拎着热水瓶进来。

“汉森醒了?晚上没睡好吧,看你睡得那样香我没叫醒你。喏,这是新牙刷。”福伯给他倒好热水,挤好牙膏递给他。模样粗犷,内心却细致得很。

“福伯,我自己来,看把你忙的。”

“一大早去院长睡的地方转了一下,没见他,可能去看孩子们了。”

洗漱完毕,他说:“福伯,我先进去了,待会儿再来看你。对了,昨晚急着差点忘了。”他把一个包扎得结结实实的紫砂茶壶从行李箱中拿出来,“你看这个茶壶怎么样,和原先的差不多吧。”

福伯眯起眼笑了。他特爱喝茶,有了上好的茶壶配上好的茶叶,更是乐得一天到晚向人夸耀。那次用了十几年的茶壶让孩子打破了,心疼得他好几天看见那孩子就不乐。李汉森听说此事后就安慰他,下回一定带个相同的并且是真家伙的让他享受享受。他特地跑了好几家古玩店,买到了一把上好的景德镇紫砂茶壶。生怕忘了,早早塞在行李箱中,什么时候来院里了好带给福伯。

“你这孩子,真是有心。”福伯摩挲着茶壶,感动之极。

李汉森穿过幽径小跑步来到院子,张望了好几间屋都不见院长。这时李明霞四处在找一个孩子,看见了他。“汉森,你什么时候来的?”

“我是昨晚到的,明霞,你看见院长了吗?”

“汉森。”身后有人在喊,一回头,院长摇着手向他过来,他迎上去。

“你看。”院长把信交给他。

信是寄自深圳,收信人是海城市民政局。李汉森用发抖的手展开信,端正的行楷亦繁亦简地展现在眼前。

汉森侄儿:见信如晤。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生死,何止十年?!二十年呵,我却连孤坟也无处可觅!亲人们在“七·二八”中猝然离世,我本应负起抚孤之责,无奈身无分文住无片瓦,只能把你和明霞弃遗海城,我流寓他乡落籍异国,尘霜万里身不由己,望侄儿谅之,恕之……疲马恋旧秣,羁禽思故栖……我现在深圳投资创办实业,家族中唯侄儿一嫡系血脉……

多么离奇的传奇!却活生生地发生在他身上!

多年来,想象中叔叔穷困潦倒三餐不继。想着找到他之后,以一己之力,赡养这唯一亲人。找了半个中国,却没想到他会在异国他乡。现在,叔叔找到了,没有落拓江湖。他,已然家财万贯却孑然一身

叔叔热切地希望他去深圳协助创业。

“汉森,你打算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院长,你有什么看法?”他困惑地摇着头,此前惊喜莫状的心情,竟然在一点一点消失。怎么会,他不是找到了做梦都想要找到的亲人了吗?

院长沉吟了一下,“依我看,你应该去。”

“去?”

“对,去深圳帮助你叔叔创办事业。毕竟你是他唯一的亲人,毕竟,你目前所作的事,只能算是一步小台阶,那儿才是一个大平台。如果,你有所作为了,我们这些看着你长大的人,才觉得没有白白把你抚养大。汉森,你的才能不应仅在于此啊。”院长的话意深而味长。

他眼前一亮。深圳,那是块遥远的热土,永不止息的竞争与进步,频仍的光辉与勃勃的生机。他已二十七岁,正是创业的最佳年龄,何尝不向往那里的激情与开拓?如果,他有了成就,不就可以偿还久来的夙愿吗?!或者说,改变了他个人的命运,才谈得上改变福利院的命运。孩子们,福伯,院长他们不至于因为仅仅得到一床新被褥而喜出望外。

他们,应该得到更多更好。而他,应该有这个能力改变他们的命运,也必须有这个能力。

只是,只是——他真的能潇洒地一走了之?那无形而有意中沾来的牵肠挂肚,情丝万缕!

清晨,李汉森从睡梦中被一阵寒风吹醒。张开眼,窗帘的一角在微微拂动。原来风从没关密的窗缝中钻进来。呵口气,拉开窗帘,不由得呆住:窗外是一片雪白雪白的银色世界!昨晚真的下了一场偷偷摸摸的大雪。

他精神大振,这是他很熟悉的飘逸的精灵,多少年没见了。心里的喜悦溢出来,一种急于与人分享快意的念头捉住他。他一把抓住电话,急急拨下一串号码。

“是谁?”对方是个混沌不清的声音,不像是陈盈家人。

他疑惑了两秒,“请问,陈盈在吗?”“什么陈盈周莹?大清早打什么破电话。”对方大吼一声,啪地挂下电话。

是急切中打错了电话,他自嘲地笑笑,摇摇头,仔细地拨好号码。

“喂。”这次是他熟稔的娇润声音。

“陈盈,你看见外面的雪了吗?”

“看见了,太美了。”她也很欢喜。

“想不想玩雪?”

“玩雪?堆雪人打雪仗?”那边轻快地笑起来,“多少年没玩的游戏。”

“你不想好好享受一下这份难得?”

当陈盈来到与李汉森约定的地方,对视着忍不住笑起来。两人都穿着臃肿而笨拙的羽绒衣,红男绿女,活像马戏团出来的狗熊。

“接住。”她向他掷来一个早已握在手心的雪球,雪球落在李汉森衣服上,马上粉粉地碎开。他也捏了雪球,向她虚晃一枪掷来,她衣服上也开了个大白花。

两人你扔我掷,衣服上头发上眼眉上都沾满了白花花的雪,仍乐此不疲地追逐着。陈盈从没这样心手两畅地快乐过。也有过冰雪世界里的欢喜,也有过堆雪人打雪仗的玩伴。像晓伟,他最会玩雪,雪人雪桥雪屋,堆得栩栩如生。有时雪屋堆得好大,躲在里面让大人好一阵找。但越来越多的暖冬,难得再有雪的翩翩君临。何况这场是下在春季。

雪,似乎只能成为童年记忆里的一则经典蒙太奇回放。玩雪,更是远在记忆之外。而今天,竟然下雪了,竟然——还有人陪她玩雪。她甚至于暗暗感激上苍的好生之德。

“现在我们堆雪人好不好?”李汉森是玩得童心盎然完全投入了。

“好。”于是两人滚雪球,堆了好久,雪球始终滚不大,老是粉渣渣地掉落。

“唉,这雪怎么回事?”他捏了把雪,放开手,雪立马像沙子一样从指缝里洒下来,“没有一点黏性,还是北方的雪好。”

“什么东西都是北方的好?!”她不服气。

“当然了。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唯余茫茫,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听听,这磅礴这豪迈,这才叫雪,你们南方有吗?连下雪都下得这样小里小气的。”

“好啊,拐弯抹角骂人。你不过是一匹披着北方外衣的狼,生在北方长在南方,要知道养恩重于生恩。接招。”她向他掷来一个雪球。

他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脸上有那么一丝怔神。很快又大笑,“背后偷袭不算好汉。”

“我没到过长城,当然不是好汉。”她断章取义强词夺理。

费了好大的劲,才堆好一个雪人。就地取材,捡了个漂亮的包装盒给它做帽子,眼睛是两块黑石子,鼻子是一个易拉罐,嘴唇则是刚从树上飘下来的红树叶,两枝树桠做手臂,一个模样滑稽的雪人昂首挺胸大模大样地站在那儿。

陈盈拍手笑起来。李汉森看着孩子一样神情的陈盈,心潮起伏。无忍则无济,有爱则有忧。他甚愿意把一生兑成每一个瞬间,延伸在她生命里的每一分钟。

“为什么一直看我,我脸上有花吗?”她歪头问他。

他拈去她头上一朵雪花,六瓣形的物体拈在手中很快掌心化雪,留下了一抹淡极近无的水渍。只要存在过,就会有痕迹。

她蹲下身,握一把雪,握紧,透彻肌肤的寒冷自掌心切入,冷得她几乎疼痛起来。他蹲下身看她。她张开手,一粒小小的晶莹的东西,雪已变成了冰。她继续握着,又张开手,冰不见了,只有一汪水在她掌心。

“万物都有生命,雪也一样。前生,它是水;今生,它是雪;来生,它又会是冰,是水,再后来,回到太初,它什么也不是了。”

“万事万物,周而复始生生不息,才有了这有情生命有情世界。”他拿出一块洁白的手绢,替她擦干凉凉的水渍,然后握在手中呵暖,眼里有太多的情深,“不管是水,是雪,还是冰,只要存在过,拥有过,也就够了。”

其实,她说得很对,养恩重于生恩。那么多年,他苦苦执象而求,追念离世的父母,寻觅失散的亲人,甚至于有时忘了自己是怎样成人的。是福利院,是那么多无亲无血缘的人,把他抚养成人。休戚与共苦乐同当,不吝付出不求回报。施恩可忘报,受惠当谨记,他不该受得这样问心无愧。

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此地有爱,而彼岸有着更重要的分量,才不得不暂时稍稍割舍一次,只是暂时的啊。这样的割舍,其实是与爱同等分量重的呵。

“雪绒花,雪绒花,

清晨迎着我开放。

小而白,洁而亮,

向我快乐地摇晃。

白雪般的花儿,

愿你芬芳,永远开花生长,

雪绒花,雪绒花,

永远祝福我家乡……”

远远的,传来一阵歌声。

晚。尔雅咖啡馆。灿黄灿红的烛光。

窗外月影落在室内,深深浅浅。室内光芒散向窗外,浅浅深深。理查德·克莱德曼“秋日的私语”优雅地从耳边滑过,窃窃私语,不欲与人知。

尔雅是间不起眼的老咖啡馆,风格简朴古雅。这是他们常来的地方。

“恭喜你,终于找到了叔叔。”

“谢谢。”两个杯子碰在一起。

“这么多年来的心愿得以实现,是怎样的一种幸福?”她由衷地说。

“很高兴,没想到这么快会找到他,快得——我没有一点心理准备。”他想着如何提及去深圳的事。

“下一步打算怎么办?”她顺理成章地问到。

他搅动小匙,小匙如一支细桨轻轻划起棕色的波纹,然后,轻泊杯缘:“或许,我会离开海城,离开风云。”

“喔?”并未有太大惊诧,她眼里只是一片关切询问。

他努力把话精缩到短短一句足以阐明,“叔叔希望我去深圳创业。”吁了口气,好似卸下千斤重荷,然后他用期待的目光注视她,期待她的断定。

“你应该去。”她很快地说,速度之快令他惊疑。

她脸上是一片坦荡,“为什么不去?汉森,你有创办实业的潜质,这份潜质与你所受的教育不容你在风云一直耗下去,现在有了这么好的机会,为什么不去试试?其实,即使没有这个机会,风云最终也难以留得住你。”这女孩的眼睛与思想是多少敏锐,她不多语,却在一边默默注视你。这善解人意的女孩,但,她可解得了——

“想不想听一个故事。”他若有所思地说。

她看手中杯子,一绺黑发遮住眼眸,看不清她的神色,他真想替她拂去。

“有个人走在天地玄黄的沙漠里,这时,他看见了一个瓶子,你认为他是捡起来小心珍藏,还是绕开它不予理睬?”她垂下眼帘,旋着小匙,搅起心波圈圈。

“他继续向前行走,看见一座古堡,你认为他是绕开它,还是径直穿行而过?这时,他感到口渴。有水了,你是希望水越多越好,还是只求够喝?希望水清澈还是毫不在意?后来,看见一所房子,你是要在房子里留宿一夜,还是作为永久的居留之地?”他注视她,期待她的迥异见解。

她倾听着,微笑着:“如果是你呢?”

“如果是我,会把那个瓶子好好珍藏,因为那是我的爱情;我会径直穿过古堡,因为那是无法逃避的困苦;至于水,只求够喝,但水一定要清澈的。水量是追求感知足感,水质是朝夕相处的伴侣;那房子是我的小家,我当然希望永久居住了。而那片黄沙漫漫,就是人生征途,我们每个人永远都在涉沙而行,不是吗?”

“瓶子,爱情;古堡,困苦;水,追求感、知足感;沙漠,人生。”她伸着指头数点,像是所有人生历练尽在不经意指点之间,她莞尔一笑:“这的确是个很美很美的故事。不过,你忘了还有个结尾。”

她继续替他讲述下去:“当在房子里躺下,突然从天上飘下一位美丽的女神,你是惊奇地注视她,还是身不由己地随她走向另一个美丽的世界?”

“我不喜欢这个女神。”他皱眉,她非得洞穿了最后一层吗?

“那位美神,就是死神,终有一天,任谁也无法抗拒她的君临。”她缓缓地说,“没有谁可以逃避得了。”

沉默。沉默。“秋日的私语”滑入一个低音阶,几欲寂音。

他缓缓地说:“那么,我们在她来临之前真实地活过一把,也算是给她的漂亮答案。”他不喜欢死神的阴影盘绕在爱人的心头。但,既然无法逐去阴影,就让激越的生命亮点淡却它。他相信能够做到,一定要做到。

她拿起桌上一张纸,伸向烛火,纸很快化作一堆蜷缩的残烬。生命的存在与灭亡,也不过如此轻而易举吧。

我和谁都不争,

和谁争我都不屑。

我爱大自然,其次是艺术。

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

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她轻轻地念起蓝德的一首诗。

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陈盈——”

她脸上是清淡相照的微笑,虽则讲述死神,眼底却无忧亦无惧。她懂得他要表达的意思,虽则没有语言的拒绝,但举动已把她的心语袒裎无余。这样的拒绝,让他更为心悸。

“有句话,在我心底藏了很久,很久,以后——我怕更加难说。”他多想在她的心路两旁遍撒花香,纵然踏着荆棘,不觉痛苦不觉悲凉。

她用眼神制止他。

他更勇敢地迎合她的眼神中的深情切切,“我爱你,陈盈。”他以一身勇气以一生深情,一字一句,对着心中刻铭多时的女孩,“等我回来,一定要做我的新娘!”

“秋日的私语”拂过黑白键最低音阶,袅袅、柔柔、幽幽,渐至无语。长长的静寂。烛红摇影,如斯婉约古典。烛影朦胧。月影朦胧。庭院静好。岁月无惊。

她全身笼着温柔的光泽,纤细的手指捏着细桨小匙,轻轻搅着,搅着,也搅动心潭泛起阵阵涟漪。并非,没有望见那眼底的眷爱激赏。并非,没有体悟到那含敛不露而又无比的深情。并非,没有心驰神往。

但,他有良好的职业,灿烂的前程,健康的体魄。而她,头上悬着达摩克里斯之剑的女孩!命运,虽则没有给予她健康的身体,却多给了绵密的心思。她知道,冥冥中那柄冷剑的寒光在胁她,收起细密的情丝,缠成一个结,此生永不绽开永不破译。

“——我们是好朋友对不对?”她的微笑并不洒脱,“怎么可以顷刻之间谈到这些?”

“还记得那回下雨吗?那时,我多希望整个世界都下雨,那条雨巷永远也走不完。我就站在你身边,为你遮风,为你持伞,不要你被雨淋湿,就想一生一世为你承风肩雨。”他深情款款,“不知该如何解释这份感情,第一眼见到你,我就告诉自己:今生今世,就是这个女孩了!”

她,何尝没有过,没有过心中辗转闪现他成熟稳稔大隐于世的面容?何尝没有过,那份夙世旧侣心灵有犀的感觉?

“汉森,不要说这些好吗?”她捋去遮眉的发,没有去看他浓得化不开的眼神,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如果还视我为好朋友,就不要让情谊落入俗窠,能够认识你这样一个朋友,我已经足够了。”

“如果还不够好,我会努力的,直到你对我完全满意。”他仍是坚执。

“秋日的私语”仍在窃窃、袅袅、柔柔、幽幽,这美丽的倾诉。

方晓伟在街上走着,双手插在裤袋里,漫无目的无所事事地走。

自从上次林绮华的奶奶对他说过那番话后,他突地对林绮华产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间乎惭愧、后悔、难堪、不安,以及无来由的伤感之间的感觉,带着这样的感觉走近林绮华,他难以像以往那样谈笑风生,洒脱自如。

他自问,对林绮华的感情是真或假?是怜香惜玉或情不由衷?他心头乱似一团麻,不理还罢,一理,千头万绪,越抽越乱。他只得让自己冷静一段时间,藉以沉淀情绪,厘析自我。

不知不觉中,他走到了尔雅咖啡馆。站在月影与光影交亘叠印的窗前,理查德·克莱德曼“秋日的私语”优雅地从耳边滑过,窃窃私语,不欲与人知。

然后,他看见了。透过树影婆娑,他看见了——他心目中盘踞多年的女孩,他自小发誓要呵护的女孩,此刻,正与另一个比他出色的男子,坐在里面。彼此对视的目光无顾无虑,仿佛天地间只有他们两人。

是从什么时候对小盈动了真情的?

……那年秋天,十五岁的小盈又一次从生死线上挣扎过来。她躺在小躺椅上望着灰淡的远空发呆,他端来一碗妈妈让他拿过来的莲子汤,站在门口,看着秋风萧瑟里苍白无助的陈盈,凄切之感涌上十五岁的少年心头。

“小盈,你喝莲子汤,我妈妈特意烧好让我端过来的。”他把汤端到她面前。

她看他一眼,眼神黯淡,“有什么用?我都快要死了,吃什么也没用了。”

“死”,从小女孩嘴里轻易地滑出来。

他手足无措地觉得自己拿了一碗毒药来毒她。“不,你不会死的,你吃了莲子汤就不会死了。”他脸涨得红红,快要哭了。

“你不知道,很多人都知道我的病不会好了。”她老气横秋地摇摇头。

“我长大了挣钱,挣了钱给你治病。”他脸涨得更红,泪水已在打转。

陈盈惊疑地看着他。

他放下碗,边跑边流泪边对着内心的自己说:长大了一定要娶小盈,一定要给她治病,一定不让她像现在这样痛苦……

少年的誓愿是那样真挚而动情,以至事到如今,仍无法改变最初的祈求。

但,她好像从未承接过他对她的诺言。她未承接过。难道她对他从未寄予过希望?难道她认为他是无能为力的?

他站了许久。没人看见他。那对视的目光还是无顾无虑,仿佛天地间只有他们两人。直到感觉双脚发酸发冷,像两支不被自己支使的木棒,他才机械地默默地转过身。

默默转过身。

走向另一条街。

他整个人像刚从冰海里捞出来,又重又冷又木。只有思维还在机械地流动,他感觉自己像个蹩脚透顶而一向贪欢的看客,看人家在他眼前演绎自己的故事,人家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他却白白地为人家鼻酸眼热。

在一家霓虹闪烁的歌厅前停下脚步。他有些吃惊,怎么跑到这儿来了?他走向歌厅,找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招待员过来让他点茶,他愣了半天,人家不耐烦了,催他,他才点了杯白开水。

台上是个庸俗的女歌手,笨重地扭着腰肢,对人群抛媚眼:“……因为明天,我将成为别人的新娘,让我最后一次想你……”方晓伟皱皱眉。周遭杂乱喧嚣得像一个虫兽杂交、肮脏污秽的泥坑,自己也是一只虫,一只贴着冷壁的壁虎,冷冷地盘踞在鼓噪的世界边缘。他对黑暗中的自己大声冷笑,没笑出来,他很想哭,眼眶却是涩涩的,干干的。

坐了好一会儿,他付好款,落寞地走出歌厅。一个身影在他面前停下。他抬起脸,“绮华,是你。”

林绮华的脸清瘦不少,那双剪水双瞳更美,她双手背在身后,打量着他,“你多少日子没来了?”

“我——很忙。”

“是借口还是逃避?”那深眸直视他,“我知道,像我这样的女孩子,在你心目中一定是不占位置的。”

“不是——”

“是没有分量的。”

“不是——”

“你喜欢来就来,不喜欢来就抛在脑后,时间一长,根本就想不起是不是还有我这个人。”她大眼里汪着闪亮的东西,一眨一眨,眼看着要滚下来。

“绮华,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他心虚了。这女孩,她竟然有让人心虚的能耐。而他,从不曾对她有过不善不良不怀好意的念头,他怎么会心虚?

“对了,你今天没有唱歌?我还特意跑来捧你的场呢。”他扯开话题。

林绮华果然破涕为笑,“我刚唱完就见你进来,一直在看你呢。”原来,她在暗处窥视他。

他一时有种被人看穿的慌乱,刚才可有焦虑的表情?“你怎么能这样,人家大老远地跑来看你,你却躲在角落里鬼头鬼脑。好了,别解释了,今天的夜宵你是请定了。”他板起脸故作生气,这是洗刷自己清白的最好方法。

林绮华雀跃欢喜。真是一个单纯得透明的女孩,给她一点小小的安慰,就能满足她心扉。惭愧之余,方晓伟未免有些感动,冰酸梅汤一样的心,热融融起来。

三个人围着餐桌,为李汉森饯行。

“汉森,祝你此去一切顺利。”方晓伟举起酒杯。纵然内心有过一番痛楚煎熬,他还是为李汉森真诚祝愿。

“晓伟,谢谢你。晓伟,陈盈,我们三个人在风云共事时间不长,但是这份相识相知,对我来说是一辈子最值得珍惜与收藏的记忆。”他的目光落在陈盈身上,“我觉得,人与人之间的相知并不是一定要用长长的岁月来证明,有些时候,有些人,短短的一瞬间,或许就能明白了解彼此。”他的目光又落在方晓伟身上,“你说是吧,晓伟?”他在说明些什么呢?方晓伟心头微惊。陈盈有些不安,她只能低头喝着茶水。

“时间也许证明不了什么,但是我相信,有了岁月的跨度作为基点,那种相知想必不会是浅薄的。”方晓伟回答道。

“晓伟,多照顾小盈,她需要的是我们大家的共同支持。”李汉森恳切地说。

口吻和神情,李汉森明显地高他一着。方晓伟不禁气馁。原本小盈是在他维护之下的,什么时候用得着他把陈盈托付给他?

“我会懂得怎么把自己安排好的。我不是小孩子了。”陈盈淡淡地说。

李汉森和任远坐在宽敞明亮的候机厅里。

“汉森,还记得当年我们的班花罗丽诗吗?她已在深圳闯出了一番不俗的业绩。”任远告诉他。

“是吗?”他很惊讶,“没想到那样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也敢闯荡世界。”

“前几天和她通电话,顺便把你去深圳的事也告诉了她,她很高兴。当年那样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孩儿,脱胎换骨成现代女性,不简单。”任远兀自感慨。

当年,任远亦是罗丽诗众多的追求者之一。而罗丽诗却把全身心投注于马文辉身上。一个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女孩,四年大学生涯心无旁骛,只爱一个才华横溢英气逼人却落拓潦倒的黄土地男孩。男孩亦爱她如瓷。他们曾是校园里一对著名的情侣!

四年恋爱,罗丽诗最终赢回的,是满目苍凉!

李汉森恋爱感觉却迟悟得很。对于罗丽诗的美,他只觉赏心悦目,并无它想。那时的他,只是图书馆试验室里的常客。任远常笑他“闭门造车”、“书中自有颜如玉”。大二那年,李汉森无意中认识了一个图书馆里时时相邻的清秀女孩。因为彼此内向,他们除了点头示意,知道彼此是电子系与外文系的同学,别的也没怎么深入了解过。倒是任远,有两次和李汉森出入图书馆,很快发现了这个女孩,对李汉森的麻痹大意大为不解。

“你老兄怎么总对漂亮女孩无动于衷?啧,资源浪费。”他惋惜地咂嘴。不知他说的资源是李汉森的才华还是那女孩的美丽。

后来任远从外文系里打听到,这个女孩与李汉森在图书馆里的巧遇,都是有意的。其时,大家都已毕业。李汉森颇是失落了一段时间。再后来,女孩跟一个留学生去了一个不知名的小国。这份“初恋”就这样无疾而终,如同云影掠过,淡淡的,美好的,无痕地。

李汉森一边与任远闲谈,目光频频望向入口处。没有那娇小玲珑的身影,微笑瘦秀的脸。为什么不来,难道还在怪他的唐突,难道她又——

“我去打个电话。”他说着匆匆走向一边。

远远的,一个小小身影如一粒尘埃浮在空气里,那么不起眼。但在李汉森眼中,却明晰而醒目!他惊喜地迎上去,“陈盈,你终于来了,我还以为你——”

“怎么会不来送你呢。”她微笑,“一个人在外要当心,万事开头总是很难的。”说话的神情淡微而亲切,有点像长姊嘱咐小弟的样子。

他突然眼湿,他爱的人细语嘱他这个孤儿!他蓦地对她多了份亲人一样的感觉,依恋、眷顾、不舍、后悔涌上他心头,“你这样弱不禁风,我不能照顾你,反而要离开你,我是不是太自私了。”

“不要说这样的傻话了,我不是好得很?”

候机室里已响起第一遍登机的广播声,他取下颈中的东西,“给你。”是块玉坠,晶莹透明通体碧绿。

“当年,人们把我从废墟中挖出来,我胸前挂着妈妈临死前给我戴上的家传玉坠,我才安然无恙。我怕你——万一,或许用得上。”他心细如丝,一点一滴都替她想到。

她触电似的缩回手,“不,这是你妈妈留给你唯一的纪念品,我怎么可以要?这——太重,我受不起。”她怎么可以承受这样沉重的沾着血泪的呵护。

“让它代我陪着你,保佑你,它是吉祥物,这么多年带着它,已是半个我了。它会好好看护你的,就像我在旁边。”他为她挂上,久久端详。

她只有俯首忍泪的分,俯看玉坠,像一滴凝聚生命菁华的泪滴,似坠,非坠。

彼此一时无语。

候机室里响起了第二遍登机的广播。

“快上飞机了。”她抬起脸,一片明静从容。

“那,你就回去吧。”他万般不舍。

她笑笑,回过身,没有一丝犹豫。不眷顾,不回首,只怕这一回顾,脆弱的心再也经不得离愁。只能这么做,纵然心中,长情万缕萦萦相系。

“陈盈。”他追上来,轻轻捧起她瘦秀的脸,为她拂去遮眉的一绺发,“当心自己的身体,我心,已经留在这儿。”临别殷勤重寄词,词中有誓两心知。她清澈的双眸浮上一层晶亮,一时间,心游物外。

“很快,我会回来的,等我,一定要做我的新娘!”然后,他就转身走了,边走边回头。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如果真是两心期许的恋人,她也许会像别的女孩那样把缠绵的泪水洒在恋人的胸口。虽则,李汉森早已期许,是她自己貌似冷然,不肯迁就那么好那么好的——爱!

“你,只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我的波心。”她在心中轻轻说。

也许只是一片过云。

也许只是一缕穿风。

也许只是一个无法企及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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