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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训练管理

时间:2022-07-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要求护士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平均得分达到80分以上,监护病房达到85分以上。

(一)岗前培训

1.凡新毕业护士、新招聘护士、新调入护士、新晋升的护士长、来院实习学员分层次进行岗前培训。

2.实习学员及新护士岗前培训的内容为:医院基本情况、护士工作职责、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规章制度、常用护理操作技术、一般急救技术、护士工作站微机应用、护理程序临床应用、护士着装仪表、护士行为规范要求、军事素质等。

3.新护士长岗前培训的内容为:护士长管理知识及管理方法、护士长职责、护士长工作程序、有关规章制度及护理质量检查要求、护士考核标准、护理工作登计及统计、应急护理预案、护理查房方法等。

4.培训时间为5~7天。培训结束进行考核,综合评价合格后上岗。

(二)在职培训

1.各级护理人员培训坚持以在职学习、自学和临床实践为主,院内培训为辅的原则,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2.护士在职培训以“三基训练”为重点,护师以上人员培训以专科护理训练和继续医学教育为重点。要求护士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平均得分达到80分以上,监护病房达到85分以上。

3.护理部每年组织新业务、新技术讲座10~12次。每半年进行一次基础理论和基本技术操作考核,定期检查专科训练与考核的完成情况。

4.凡参加脱产、半脱产学习的护士均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科室推荐,护理部研究上报医院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经费支出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5.参加军地卫生行政机构举办的学习班、进修班,由护理部指派,经科室按程序报批。外出学习者按规定时间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医院,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学习时间,不得随意更换培训内容,学习结业后2周内向科室及护理部汇报学习情况。

(三)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1.按军队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文件要求,护理人员每年需完成继续教育学分25学分。

2.护士职务以规范化培训为主,通过培训达到国家、军队规定的护师任职的基本条件。

3.护师以上人员以知识更新为主,通过培训使其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紧跟护理学科的发展。

4.每年10月组织申报国家、军队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5.按国家和军队继续医学教育文件要求,组织护理继续教育一、二类项目的实施和汇总工作。

6.每年11月进行护理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汇总。

(四)规范化培训

1.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要求与考核方法: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廉洁行医,服务热诚,工作严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护士素质。每年考核一次,科室及医院考核相结合,记2学分。发生差错、违章违纪、服务态度差,造成不良影响,扣当年2学分。

2.临床实践。要求与考核方法:每年考核一次,记5学分,每少工作1个月扣1学分,最多扣5学分。临床科护士每年值夜班80个以上,记5学分,每少10个扣1学分。科室考核。

3.基本护理技术操作。要求与考核方法:每年完成5项,每项考核成绩达到80分,记1学分,可补考。医院考核。

4.基本理论知识。要求与考核方法:第一年执业考试通过记5学分;从第二年度开始每年进行考核,成绩达80分,记5学分,可补考。

5.专业理论与技能。要求与考核方法:成绩达到80分,记3学分。未达到80分,每少5分扣1学分。科室、医院考核。

6.外语。要求与考核方法:由医院统一组织,成绩合格者,记2学分。

7.建立培训登记,新护士经过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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