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查房、诊疗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病房。特殊情况外出应请假,经科主任同意后方可离开,但不得外宿。
1.伤病员应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指导和管理,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检查、治疗和护理。
2.伤病员须按时作息。在查房、诊疗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病房。特殊情况外出应请假,经科主任同意后方可离开,但不得外宿。
3.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保持病房内外整齐、清洁和安静。
4.伤病员不得擅自进入治疗室和医护办公室,不得翻阅医疗文书及资料,不准私自到院外求医购药或邀请院外医师到医院为个人诊治。
5.伤病员的饮食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不得随意更改。探视人员送来的食物,须经医护人员同意后方可食用。
6.伤病员可携带生活必需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
7.伤病员不得互串病房,非探视时间不得会客。
8.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如有损坏丢失,应酌情按价赔偿。
9.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伤病员之间应当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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