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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培训病史采集

时间:2022-07-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军人必须实行优先,检查、治疗、用药不得收费。对高原、海岛和边远艰苦地区体系部队转送的伤病员,高热、重危伤病员及70岁以上老人,应当优先安排就诊。医师对首次来诊的伤病员应详细询问病史,仔细体检和进行必要的影像、实验室等检查,作出诊断和处置。发现传染病病人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1.防治体系单位的伤病员就诊,应当持团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转诊介绍信(随军家属应同时持“医疗包干证”);非防治体系单位的伤病员,在本战区就诊应当持体系医院转诊介绍信,跨战区的应当持各大单位卫生部门转诊介绍信;因公出差、探亲期间患急症,凭军人医疗卡和本人身份证挂号就诊;地方伤病员按规定收费挂号就诊。

2.对就诊人员应当热情,科学组织和指导分诊,缩短候诊时间。对军人必须实行优先,检查、治疗、用药不得收费(自费药品除外)。凡担负师以上干部(含离退休干部)医疗保健的医院,应设师以上干部接诊室。对高原、海岛和边远艰苦地区体系部队转送的伤病员,高热、重危伤病员及70岁以上老人,应当优先安排就诊。

3.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医师对首次来诊的伤病员应详细询问病史,仔细体检和进行必要的影像、实验室等检查,作出诊断和处置。发现传染病病人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需要转科诊治的病员,由首诊医师负责介绍,不须重新挂号。

4.由1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门诊工作。临床科主任、主治医师或有经验的专科医师应每周定期参加门诊。

5.遇有疑难、重危伤病员或3次以上来诊尚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检诊或专科会诊,必要时报请门诊部主任或门诊各科医疗组长组织科间会诊。

6.承办伤病员入院、出院、转院手续。掌握各科伤病员流动和床位使用情况,每日向医务部和医疗信息科统计室报告。

7.对候诊人员宣传卫生防病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知识。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内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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