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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付费采访的媒介批评

时间:2022-02-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至此,有关付费采访涉及的对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于是,媒介自身反成为批评的对象,甚至媒介存在的社会合法性也遭到了质疑。表2-1有关付费采访的媒介观点反对者的讨论主要集中于四个方面。更为关键的是,付费采访破坏了新闻规范。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喻国明则担心付费采访将会严重危害社会氛围,使公益性原则遭到破坏。赞成付费采访的则多从采访对象的个人权益出发,即使同样征用市场逻辑,赞成者提出了思想有价的观念。
有关付费采访的媒介批评_传播的社区—社区构成与组织的传播研究

(一)缘起与演变

2005年2月,《羊城晚报》记者出于做“走访老电影人”系列专题的需要致电老艺术家孙道临,提出对其采访的希望,孰料孙道临提出了收费要求。于是,《羊城晚报》在23日的版面上公开了记者与之谈话的全过程。报道还引用了专家对此的评论,包括复旦大学新闻传播学教授李良荣、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喻国明、表演艺术家秦怡和牛某等,并将观点分为支持派、反对派和奉献派——奉献派强调回报社会,实质上也反对采访索酬,因此也是反对派。文章基本采用客观报道的形式,但批评孙道临的意思跃然纸上[26]

《羊城晚报》的报道很快被其他媒介转载,跟进报道随之涌现。《中国青年报》、《广州日报》、《新京报》、《南方都市报》等数十家媒介纷纷发表评论,刊登名人访谈。《中国青年报》还进行了一次公众反应的电话调查。另外,公众也充分利用BBS、博客等发表意见。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5、6月间,媒介又爆出教授采访索酬的新闻。5月,《羊城晚报》记者再次报道了广州某著名高校一位教授在记者联系采访时索取报酬的事情[27];6月,《京华时报》又报道了外交学院宫少朋等三位教授索要采访费之事,并称外交学院部分教授已私下约定,不付费就不接受采访[28]。至此,有关付费采访涉及的对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

不过,无论是传统媒介还是互联网络,无论是从业者还是名人专家教授,并没有完全按照《羊城晚报》等媒介设定的批评基调和方向展开,有些报道和评论甚至调转矛头,将目标直指媒介本身,将专业技术规范问题设置为公众话题展开讨论。于是,媒介自身反成为批评的对象,甚至媒介存在的社会合法性也遭到了质疑。

(二)主要观点与逻辑

各方对付费采访的观点无非两种:赞成与反对。不过,双方在阐述理由及其征用的解释框架上却有较大差异,主要观点可概括如下(如表2-1所示)。

表2-1有关付费采访的媒介观点

反对者的讨论主要集中于四个方面。

第一,在反对者看来,接受采访索取报酬是不道德的,甚至是一种腐败。孙道临即被批评为“唯利是图”。对于教授的指责更为严重,研修法学出身的记者陈杰人认为这些教授是利用当下“中国学术研究高度计划化和垄断化”的环境,以“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话语霸权心态,在索取不光彩的利益。相反,无偿接受采访被认为是艺术家、教授应尽的责任[29]。《广州日报》苏宁认为,“记者想采访教授,并非自己有什么私人问题要‘就教’于教授,而是想就公众关心的问题请教授发表一些意见。这种采访都是公益性的,如果这也要收费,教授的社会责任感何在”[30]

第二,以市场逻辑来反对采访索酬。知名金融专家易宪容的观点颇有代表性:“个人通过媒体来显示个人能力与知识,以便市场其他需要这些知识与能力者能够低成本地识别与获得,这样,个人的知识与信息就容易推介出去并转化为货币……接受采访就是个人‘人力资本’的形成过程,把你的‘人力资本’培养了还要付费是不合适的”[31]。媒介既给了教授知识,也给了教授名声,教授为何不感恩戴德反要报酬呢?

第三,一些新闻从业者的反对主要着眼于媒介自身运作。首先,付费采访增加了生产成本新闻报道引用未具名的记者、编辑意见:“采访付费如果通行,媒体运作成本势必大幅度增加。……最终受害的还是公众。”反对者还担心:“如果付费采访成为普遍现象,量价而沽的话,媒体会去找一些低成本的采访对象,随之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将会影响新闻的权威性”[32]。“付费来‘买’专家意见是对新闻的公正、客观性的伤害”[33]。更为关键的是,付费采访破坏了新闻规范。展江即表示,采访收费会把新闻操作搞乱:“在市场经济法则和公共利益原则之间,媒体和社会经过多年磨合,形成了许多并不见诸法律法规条文的非正式规则”[34]

第四,从公众和社会的角度,反对者也言之凿凿。媒介最大的资本即公众知情权,因此,“采访权表面上看是媒体记者的权利,实质上则是民众知情权的落实途径。付费采访使少数媒体拿到独家新闻,与之相对应的是,多数媒体将失去向自己的读者和受众发布信息的可能性。”(某报编辑小钱)。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喻国明则担心付费采访将会严重危害社会氛围,使公益性原则遭到破坏。简单地把商业化原则推及所有关系,会使社会形成“一切东西都可以用钱收买”的观念,并给腐败提供丰富的土壤[35]

赞成付费采访的则多从采访对象的个人权益出发,即使同样征用市场逻辑,赞成者提出了思想有价的观念。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李良荣教授在区分了政府官员与艺术家以后表示:“艺术家没有义务向你提供信息,这种采访属于私人活动,采访中他们提供给你的是他们的信息,他确实可以收钱”[36]。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则从法学角度指出,“《劳动法》要保护劳动者的权利。付出了劳动,就有获得报酬的权利”[37]。更重要的是,赞成付费采访的专家学者否认了“道德说”、“义务说”,提出了尊重个人权益的主张。著名作家鄢烈山即质疑教师有义务接受采访的观点:“公职人员并不是‘公家’的‘包衣(奴)’,‘公家’什么时候买断了教师的‘八小时之外’?”[38]

针对反对者的“公益观”,赞成者更是尖锐地指出,新闻业并非不追求盈利,没有理由要求别人做“义工”(鄢烈山),“义务无偿奉献”(孙道临)。杨立新质问道:“那么为社会公益服务为什么就只是被采访人的义务呢?为什么媒体为了公益就可以赚钱,而不是将报纸和电视免费地发给大家看和免费地收视呢?”[39]其实,在“一言”看来,新闻制作流程本身就是“一个多环节的市场行为,媒体向采访对象采购素材——制作成新闻出售给公众——媒体因新闻而获得收入”[40]。因此,付费采访符合新闻生产规律。张远山更是认为,“有远见的媒体应该明白,付费采访的最大赢家不是被采访者,而是媒体。率先实行付费采访的媒体,就能获得高质量的独家采访,进而赢得更广大的忠实读者”[41]

另外,针对反对者的“知情权”主张,马少华予以了驳斥:“从次序上看,我们现在面对的是一些确定的个人(收费教授)提出了自己的一种权利;而我们用来否定这些权利的理由中的那些不确定的公众(媒体受众),我们既没有看到他们的表达,也还没有对他们的需要和他们的损失做出确实的研究呢!这时候,我们就不是用一种价值更大的权利去否定另一种价值更小的权利;而是用一种不确定的权利来否定一种确定的权利”[42]。薛涌则认为,付费采访最终仍有益于社会:“收采访费,实际上就是通过媒体向自己所服务的公众要钱,……受访者必须长期地、不断地对公众提供有价值的意见,这样人家才会不断来采访。……按这样的游戏规则,公众有最后的权力选择要听谁的话、不听谁的话;专家们会争先恐后地为公众效忠。这样的交易对公众是划算的”[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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