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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话语的媒介自我批评

时间:2022-02-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本书将在更为广泛的意义上使用媒介自我批评的概念,其批评的对象不仅指向媒介自身或同一媒介组织的从业者,而且更多地针对同行、同业。在一定程度上,这种自我批评具有行业自律的性质。“由新闻界在新闻媒介上发表的新闻媒介批评”在到达广大受众的能力上,无疑超过专业期刊和学术论文。
作为话语的媒介自我批评_传播的社区—社区构成与组织的传播研究

媒介自我批评(self-criticism),是指新闻媒介关于自身实践及其产品的阐释与评价。狭义地说,媒介的自我批评,其批评者和被批评者是同一对象:同一媒介,或属同一媒介组织的从业者。比如,2003年新华社对于繁峙矿难中记者受贿行为的曝光与批评[2],同年《纽约时报》关于记者布莱尔造假行为的“认错报道”[3]等。这种自我批评体现了媒介组织的勇气与责任感。但是,这种类型的自我批评不仅数量较少,而且总是或多或少地与更为广泛的批评联系在一起。《纽约时报》的布莱尔丑闻首先是由《华盛顿邮报》揭露的,而新华社曝光的11名受贿记者中有7名来自另外三家新闻单位。同时,类似的批评一旦公开,往往在多家媒介引起反响、共鸣,其影响与意义远大于开展自我批评的个别媒介自身。因此,本书将在更为广泛的意义上使用媒介自我批评的概念,其批评的对象不仅指向媒介自身或同一媒介组织的从业者,而且更多地针对同行、同业。在一定程度上,这种自我批评具有行业自律的性质。

根据受众的不同,广义的媒介自我批评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普通公众、在大众媒介上开展的媒介自我批评,另一类是以同行为主要受众的媒介自我批评。后者相对局限于单个媒介组织内部,即使跨越组织边界,也往往主要在同行、小圈子中传播,其影响范围较小,但相对深刻、更具反思性,是新闻专业自律的一种重要机制(Lambeth,1991)。

第一类批评通常被称为“由新闻界在新闻媒介上发表的媒介批评”(of the press,by the press,in the press),具有独特的研究价值。不仅因为这类批评数量较少,而且面对作为媒介使用者的公众,具有更大的影响与作用。美国新闻学者凯瑞指出,对某一报道或评论的批评,只有在面对同样的受众时才最有效。“新闻的读者也必须是有关该新闻批评的读者”(Carey,1987)。“由新闻界在新闻媒介上发表的新闻媒介批评”在到达广大受众的能力上,无疑超过专业期刊和学术论文。但是这类批评也有局限性。首先,广泛性并不意味着公共性、公开性。毫无疑问,在新闻媒介上发表的新闻媒介批评最具广泛性,但是却无法回避商业性问题——自我炒作或者相互谩骂(黄辉,2007),也难以做到真正公开,使更多的读者参与到批评当中。其次,由于直接的利益关联,作为批评主体的新闻媒介更难以实践专业主义的客观、公正之准则,批评话语往往别有意味,如鲁尔(Lule,1992)所揭示的,《费城问讯报》在有关避孕药评论风波中的媒介自我批评体现了策略性和象征性的作用。

媒介的自我批评向读者提供了批评者的判断,但是,在以那些批评固有的方式认识媒介之前,我们必须“开箱”检验——检视作为特殊反应的媒介批评所针对的特定事件及其语境。英国学者威廉斯(R.Williams)曾经指出,批评“需要被解释为一种具特殊性的反应,而不是被视为一个抽象的‘判断’。在复杂而活跃的关系与整个情境、脉络里,这种反应——不管它是正面或负面——是一个明确的实践”(威廉斯,2005:100)。因此,对媒介自我批评的研究就是对批评的批评:将媒介自我批评视为一种话语实践,分析、探讨其生产、消费与分配。

当今中国新闻媒介上有关媒介自身的话语中,也许没有哪一个语词能比“知情权”更频繁、更广泛地被使用。无论是表扬还是批评,是否满足人民的知情权成了新闻业自我评价的一个重要标准:当黑幕被揭开、丑闻被曝光、沉冤被昭雪,这是新闻媒介对人民知情权的满足;当采访被阻挠、记者被殴打、报纸被收购,这成为侵犯人民知情权的罪证;甚至当新闻媒介面临腐败的批评,新闻界担心的仍然是人民的知情权……为什么知情权对于中国的新闻业如此重要?有关知情权的话语在当今中国的新闻专业建设过程中,担当着何种角色?实现了怎样的功能?

新闻媒介的自我批评作为新闻业的一种自我表达,不仅体现了新闻业对其自身的规范与想象,更展示了新闻业对社会(尤其是社会权力机构)的要求与期待。本节的分析将显示,以知情权为规范和标准,在新闻媒介上展开的媒介批评,与其说是对新闻媒介、新闻从业者的要求,不如说是对媒介功能的演示,是树立专业权威、确立专业合法性的一种策略,同时也有利于建立专业认同。

专业主义是区别于行政控制和市场控制的一种同行控制模式(Freidson,1994;Macdonald,1995),是一种社会专业与其他专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协商专业权限而确立起来的专业“门槛”,即专业精神、专业理想、专业信念、专业规范、专业技能、专业管理权限等的总和。对于新闻业来说,专业主义要求新闻业对外排除政治、社会力量的干涉,树立自身的权威,对内统一规范、统一管理,以实现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的要求,二者互为条件、互为因果。毋庸置疑,目前中国新闻业的专业化水平还处于较低的层次。虽然新时期中国新闻媒介的角色重新界定、市场因素对于传媒结构的影响、满足受众需求导致的媒介多元化等,都有利于新闻专业主义的形成,但是意识形态控制和传统新闻理念又限制了专业主义的发展,因此,中国的新闻专业主义只能是“缺乏保障的专业主义”(Yu,1994)。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缺乏独立性的中国新闻业不得不借助于社会的力量来扩大自己的权限,并利用手中的话语权来树立自身权威。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本书把媒介批评,尤其是关于知情权的批评,视为新闻业树立专业权威的一种策略,其具体过程体现在协商专业合法性与协商专业边界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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