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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网络论坛与新媒体事件

时间:2022-02-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相比之下,本节分析的两湾城是一个更小的社区,但“群租房”问题却是与整个社区居民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而且,两湾论坛在这一事件的讲述与介入方式上展示了网络媒体的特殊贡献。因此,我们将其视为一种“新媒体事件”,探讨它在社区重建中的作用机制与价值。在此,新媒体事件乃指在网络媒体上引发特定范围的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而之所以称其为“新”,不仅在于网络载体之新,更在于网络事件作用方式的不同。
社区网络论坛与新媒体事件_传播的社区—社区构成与组织的传播研究

媒体实现其社会功能的机制复杂而多样,戴扬(D.Dayan)和卡茨(E.Katz)所揭示的媒体事件的仪式价值,对于探讨社区建设问题尤其具有启发意义。戴扬和卡茨把“那些令国人乃至世人屏息驻足的电视直播历史事件”(戴扬、卡茨,2000:1)称为媒体事件,具有干扰性(干扰日常生活流程)、仪式性(观众恭敬、忠实的反应)等特征。电视媒体通过将这些事件与某种社会核心价值相联系而实现社会整合的效果。虽然戴扬和卡茨也承认,有些媒体事件在欢庆一致性的同时也呈现出多元价值,因而在体现仪式特征的同时也具有议会性质,但是,他们对于媒体固有的危险和可能的担忧溢于言表。

如果说戴扬和卡茨的媒体事件概念体现了对于传统媒体(电视)的大范围整合作用的警惕,那么,在新媒体环境中浮现的事件则面临更为复杂多样的解释。2009年香港中文大学曾专门举行工作坊,讨论“新媒体事件:网络、公民与社会权力的重构”问题。学者们注意到,“抵制家乐福”、“范跑跑”等网络媒体事件,在特殊的社会语境中反而成为抗议和参与的媒介(胡泳,2009;周裕琼,2011;雷蔚真,2011)。另外,传统的媒体事件涉及全国甚至全世界,这样的认同建构也应当与小范围的认同建构具有不同的意义。对于地方性社区而言,与整个社区居民密切相关的事件也同样具有仪式价值,因而也可以视为一种媒体事件,对于整合地方社区、建构社区认同、进而与大范围认同进行协商或抵抗具有重要价值。在2007年的厦门PX项目事件中,各种媒体共同塑造了一个地方共同体(孙玮,2007),其中网络的作用尤为突出。正是各种地方的、局部的认同,构建了作为整体的“公众”,用徐贲的话说,“公众永远是复数的小公众”(徐贲,2006:74)。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

相比之下,本节分析的两湾城是一个更小的社区,但“群租房”问题却是与整个社区居民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而且,两湾论坛在这一事件的讲述与介入方式上展示了网络媒体的特殊贡献。因此,我们将其视为一种“新媒体事件”,探讨它在社区重建中的作用机制与价值。在此,新媒体事件乃指在网络媒体上引发特定范围的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它与传统的媒体事件同样具有仪式性质,但“议会”的功能更为突出。而之所以称其为“新”,不仅在于网络载体之新,更在于网络事件作用方式的不同。在此我们先简要介绍“群租房事件”的概要,然后具体分析两湾论坛围绕这一事件嵌入社区的过程与机制。

中远两湾城位于上海市普陀区苏州河畔,占地50公顷,是上海内环线以内最大的高层商品房住宅社区,为许多投资者所关注。该小区原本属于普陀区旧区改造项目,曾经是上海著名的“棚户区”。它的第一批入住者以拆迁回搬居民为主,因此,很长一段时间,小区房价一直低迷不振。2003、2004年间,上海房价飙升,温州投资客进入两湾城,将第四期开发的房子一扫而光,推动该小区房价大幅上涨。但是,2005年房价滞涨,银行利率不断上升,租金难以偿还贷款。于是,不愿“割肉出仓”的投资客开始将公寓房分隔成数间小屋,出租给多人居住,“群租房”自此横空出世。这个点子很快被复制,两湾城“群租房”现象渐成气候。2006年5月开始的新一轮国家宏观调控,尤其是营业税征收时限延至五年和重征个调税,进一步使大部分投资房进入租赁市场,而且,投资客单独应对如此多的房客是一件费力的事情,二房东适时而生,低成本接手部分房源,通过制造大量“鸟笼”和薄利多销获取高于租赁市场的平均利润,“群租房”开始大规模发展[8]。2007年8月,整个中远两湾城小区内“群租房”达520余户,共分割成3 500余间,租住客达3 800余人,超出小区居民的10%,成为上海第一“群租”小区[9]

中远两湾城社区论坛始建于2004年9月7日,最初由房产开发商投资,后由社区居民接管,由热心业主自愿无偿维持管理。截至2013年4月22日,论坛已有注册用户8 804个,主题总数54 375篇,帖子总数667 598篇,历史最高在线纪录是524人同时在线。论坛上有大量实用信息,也就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问题进行讨论。群租房出现之后,论坛上有关群租房的问题是最为集中的话题之一,为此2006年12月,论坛专门设立了“群租专题”。人们在论坛上揭露群租房的问题,批评群租户的不良行为,讨论整治办法,呼吁居民展开行动,动员社区里的相关社会资源(如律师、记者等),使群租房问题成为社区居民共同关心的问题,甚至引起新闻媒体关注和报道。

群租房问题终于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2007年8月27日,上海市房地产局对2005年版的《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进行修订,增补条款提出居住房屋租赁必须符合本市规定的房屋出租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即不得低于5平方米;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按间或按床位出租或转租。2007年9月7日上午7时,上海最大的一次“群租房”整治行动正式展开,相关政府部门联手对“上海第一群租小区”中远两湾城的“群租房”进行综合整治。这一行动得到小区业主的热烈响应,论坛里也充满了欢呼之声。据《新闻晨报》2007年11月7日报道,截至10月底,整个中远两湾城小区内970多户群租房和“居改非”房,已有近8成自行整改或已经恢复房屋结构原样[10]。但是,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不久,“群租房”现象又有所回潮。为此,居民们开始通过论坛自觉地举报和汇总信息,支持中远两湾城群租整治领导小组的常规化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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