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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据朝鲜时期汉籍书目的收编原则

时间:2022-02-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它包含由日本人用汉字撰写和编纂的,同时也包含由中国人将日文译成中文后出版的,或由中国人、朝鲜人用汉字所著,再由日本学者校订后出版的。本《书目》所收日据朝鲜时期出版的汉籍文献资料的时限为1910年8月至1945年8月。
收编原则_转型中的亚洲文化社会

二、收编原则

1909年,日本殖民主义统治者为实行对朝鲜的全面统治,曾在朝鲜成立了专门机构——日本朝鲜总督府,随后便开始有计划地编纂、重印、影印所需的汉籍文献资料。自1910年由总督府编制的由该府印刷局10月10日用“石板本”汉字出版的《昭和四十三年朝鲜民历》始[8],迄至1945年出版的由清朝张廷玉等编纂的抄写本《明史》[9],在这35年期间,日本殖民主义统治者在朝鲜编纂和出版的汉籍文献资料,合计约7 000条。这些汉籍文献资料,一部分是由中国流播到朝鲜的;一部分是由日本传入的,或由日本殖民主义者带到朝鲜重版的;还有一部分是由朝鲜人用汉字撰写和编纂出版的。在各种汉籍文献资料中,日本的汉籍文献资料比较复杂。它包含由日本人用汉字撰写和编纂的,同时也包含由中国人将日文译成中文后出版的,或由中国人、朝鲜人用汉字所著,再由日本学者校订后出版的。但不管是由哪种方式传入到朝鲜的汉籍文献资料,都必须是用汉字作为载体的。这是《日据朝鲜时期汉籍书目》(以下简称《书目》)的收编原则。

本《书目》所收日据朝鲜时期出版的汉籍文献资料的时限为1910年8月至1945年8月。少数于1909年即从日本流入朝鲜,包括部分朝鲜本土出版的汉籍文献资料,此次也一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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