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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生物为己才有了人类

时间:2022-02-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曾指出,生物进化的主导力量是自然 选择,认为经常所发生的细微的不定变异,通过累代的选择作用, 比较适合于当时外界环境条件的个体可以生存,并逐渐累积有利 的变异发展成新种。从达尔文这一简短的论述中,可以悟出四点:一是生物进化的 主导力量是自然选择。只有为 己才能生存,只有为己才能进化,只有为己才能发展,只有为己 才能累代变异成“新种”。
第二节生物为己才有了人类_人性的“新大陆”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曾指出,生物进化的主导力量是自然 选择,认为经常所发生的细微的不定变异,通过累代的选择作用, 比较适合于当时外界环境条件的个体可以生存,并逐渐累积有利 的变异发展成新种。比较不适合的就不能生存或不能传种(《词海》 1979年版2375页“达尔文学说”词条)。

从达尔文这一简短的论述中,可以悟出四点:一是生物进化的 主导力量是自然选择。自然选择可以理解为在没有外力强制的情 况下,为了生存自行或自我选择;二是经过漫长时间的变异和累代 的选择作用,适合外界环境的方能生存;三经过漫长时间的累积有 利的变异发展成新种——新的物种;四不适合的就不能生存或不 能发展成新种。

从生物进化发展的原理来说,所有生物都是为己的。只有为 己才能生存,只有为己才能进化,只有为己才能发展,只有为己 才能累代变异成“新种”。以此推理,生物不为己就没有生物,动 物不为己就没有动物,“兽猿”不为己就没有“人猿”,“人猿”不为 己就没有“猿人”,“猿人”不为己就没有“智人”,“智人”不为己就没有“今人”。

从自然规律和生物生存法则的角度来分析,“人不为己”不是 “天诛地灭”,而是“自诛自灭”;“人若为己”不是“天诛地灭”,而是 “天保地留”。从生存需要的条件来分析,尤其是在生产力非常低下 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时代,要生存下去,吃的、喝的、穿 的、用的,必须靠自己去追求、靠自己去索取。如果人人都想靠别人 来养活,谁也不去追求,谁也不去创造,谁也不去竞争。如此下去, 人类就不能发展了,人类就会走向灭亡!所以说“人不为己”,不是 “天诛地灭”,而是“自诛自灭”,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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