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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态旅游发展提建议

时间:2022-02-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牛亚菲认为,旅游区位论是研究旅游客源地、目的地和旅游交通的空间格局、地域组织形式的相互关系及旅游场所位置与经济效益关系的理论。旅游区位论既有布局方面的内容,如规划饭店、旅馆等旅游企业的内容;又有经营方面的含义,可以通过优化产品空间布局等来实现。因此,研究旅游区位论,无论对于旅游地的规划开发,抑或是经营管理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关概念_旅游规划方案评价的理论与技术研究

(1)区位和旅游区位

区位一词源于德文的standort,是1882年首次由高次提出的,该词于 1886年被译为英文 location(刘继生、张文奎,1994)。区位的主要含义是指某事物占有的场所,具有位置、布局、分布、位置关系等方面的意义 (李小建、李国平等,1999),并有设计的内涵,一般具有相对性、可比性和参照性(张守燕,2004)。区位除解释为地域位置之外,还具有“使……放置于……位置”和 “为……目的而标定……的地点”的双重含义,与一般意义上的地理位置有着明显的区别。

区位应有狭义和广义的理解,狭义的区位仅指某事物所占据的位置,这种位置是绝对位置。而广义的区位应该包含3层内涵,第一层是 “位”,即某事物所占据的位置,是绝对位置;第二层是 “区”,它是指该事物是处在一定区域内的,它与周围其他事物所占据的位置相互关联,这种位置应该是相对位置;第三层内涵即杨吾扬先生所提出的 “区位还有被设计的内涵”,即根据 “位”和 “区”的特点该位置可以发展什么、怎么发展是可以被设计的。区位论研究的应该是广义的区位。

区位论早期主要指导工业、农业等产业的发展,随着旅游业的逐渐发展,成为指导人们生活的一种理论,旅游领域也开始了对区位的研究。孙根年 (2001)提出 “旅游区位”的概念,旅游区位应该看成旅游景点与其客源地相互作用中的相关位置、可达性及相对意义,它可以看成一个旅游点对其周围客源地的吸引和影响,或一个客源地对其周围旅游点的选择性与相对偏好。

在旅游区域的研究中,同样存在着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旅游区位就是旅游地的位置,是不可移动的绝对位置;但在广义上而言,旅游地与客源地及其他旅游景点之间都存在着相互作用,影响旅游地开发的规模以及效益,属于可以 “被设计”的部分,包括如何进行区域旅游产品的开发及组合等。

(2)区位论和旅游区位论

区位论作为一种学说,首次出现于1826年德国农业经济和农业地理学家杜能的著作 《农业和国民经济中的经济国》。区位论是关于人类活动的空间分布及其空间中的相互关系的学说。自杜能的农业区位论产生,至20世纪30年代德国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理论”提出之前的100年时间里,区位论基本局限于农业、工业等产业部门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即对农业企业、工业企业配置场所的研究。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类活动的性质、范围、人们的需求以及社会经济结构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之,各种形式的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中的地位大为提高,区位论研究的领域也大为扩展。在学术界产生重大影响的区位理论有:杜能的农业区位理论,韦伯的工业区位理论,克里斯塔勒的 “中心地理论”,以及廖什的市场区位理论。

区位论研究的实质就是生产的最佳布局问题,即如何通过科学合理的布局使得生产能以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多的收益。在小农经济式的生产方式下,产品就地生产、就地消费,成本和收益比例不会随着距离的变化而变化,因此,生产地点的选择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但随着交通要素等成为生产要素、社会分工不断加深之后,生产的最佳区位的选择成为在市场竞争中获胜的重要条件之一。也就是说,区位论是研究人类经济行为的空间区位选择及空间区内经济活动优化组合的理论。

区位论的重要之处在于其对物质资料产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对农业、工业生产进行规划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在旅游规划和开发的工作中,却不能完全用区位论来进行理论指导,这是因为,旅游业有其不同于其他物质产业的一些特点:

第一,旅游业所依托的资源是分散的,且是不可移动的,除了主题公园、游乐园等可选址建设之外,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遗迹等都是独特的,不可重现的。因此,旅游业发展的区位大致是确定的,运输费用等因素不会影响其生产布局,韦伯的工业区位论不完全适用于旅游业区位研究 (王瑛、王铮,2000)。

第二,旅游业资源不同于工业或农业的原材料,它是不同质的,各种景观的吸引力会因旅游者的不同偏好而产生变化,人们的旅游活动与价值观念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在旅游业中,难以对旅游资源普遍的异质性、个人偏好进行排序。因此,从这一点上看,旅游区位研究不能套用传统的区位理论。

第三,旅游业是综合性的产业,它的发展除了本身的内在推动以外,还需要很多关联产业的支持。因此,旅游业区位选择需要通盘考虑,传统的区位论无法满足旅游业布局的要求。

尽管传统的区位理论在应用于旅游规划与开发时面临着种种困难,但它仍然是我们规划过程中需要借鉴的重要依据。学者们也在研究中做出了很多努力。牛亚菲认为,旅游区位论是研究旅游客源地、目的地和旅游交通的空间格局、地域组织形式的相互关系及旅游场所位置与经济效益关系的理论。卢云亭认为,旅游区位论的空间组织层次主要有3个方面:广域角度的旅游资源、旅游通道和旅游地相互关联基础上的空间组织格局;以旅游地为核心的旅游接待中心和旅游交通的区位选择;旅游点、旅游饭店、旅馆等旅游地内部因素的场所选择。他还根据旅游中心区位因素的不同组合特点和维持旅游业利润的最低 “门槛范围”,把旅游业布局划分成资源型、客源型和混合型三种类型。

旅游区位论既有布局方面的内容,如规划饭店、旅馆等旅游企业的内容;又有经营方面的含义,可以通过优化产品空间布局等来实现。因此,研究旅游区位论,无论对于旅游地的规划开发,抑或是经营管理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区域竞争与合作理论

旅游地之间的空间关系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某旅游地在所在区域的旅游需求分享格局中的定位。这种空间关系可以分为补充关系和竞争关系 (厉新建、张辉,2002)。补充关系更多地表现为旅游地之间的合作,竞争关系在区域旅游发展过程中体现得更为明显,也一直是旅游地空间关系的研究热点

旅游地的空间竞争是由多个旅游地在同一地域内出现引起的,当多个旅游地在同一地域内出现时,它们各自的吸引力往往会出现此消彼长或同步增长的动态变化,以及出现地域旅游市场结构的再组织 (保继刚,1999)。这种空间竞争往往在同类型旅游地之间表现得更为明显。同类型旅游地之间共性大、独特性较小,相互之间客源竞争激烈。

旅游地之间的竞争,尤其是空间临近的旅游地之间的竞争已经影响到旅游地的生存发展与区域整体的竞争力。但与此同时,旅游地之间也存在着合作行为。目前,我国正掀起新一轮的区域旅游合作热潮,涌现了一批区域旅游合作组织,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区域之间通过优势互补,实现区域旅游和谐发展,实现共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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