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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要求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再如特殊载体档案、专门档案等有其管理的特殊要求,应当结合本单位档案分类方案及业务活动实际,分门别类、逐步建立健全,确保不留管理空白。再如,原本属于系统内部管理规范的某项业务档案管理办法,随着国家管理规范的正式出台,应当及时作相应修订调整,确保与上位规范保持一致。
制度建设要求_档案管理理论与实务

(一)依法依规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制定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上海市档案条例》、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档案行政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和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的档案行政规章,国家、本市印发的各类业务规范标准、档案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与档案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任何单位和组织制定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都不得与之相抵触。

(二)切合实际

制订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应以管得住、易操作为原则,不必一味求大求全。就规章制度类别来看,工作规章是一个单位依法开展档案工作的根本依据,其基本要求应当纳入单位的规章制度及考核内容中。而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既是工作依据,又指导实际操作,着重解决“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应当根据一个单位档案工作的具体情况制订。如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安全保密等工作是档案业务的重要环节和要求,关系到档案的完整、系统和安全,有必要通过制度来明确责任和工作流程,作为各部门、处室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因此,这些是开展档案工作必须建立的工作制度。又如档案检索、统计、编研等业务工作主要由档案机构专职人员承担,对一个单位其他部门和人员来讲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因此,可根据单位性质、规模等具体情况选择制订或纳入档案工作规定中一并制订。再如特殊载体档案、专门档案等有其管理的特殊要求,应当结合本单位档案分类方案及业务活动实际,分门别类、逐步建立健全,确保不留管理空白。

(三)保持相对稳定

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具有稳定性特点,尤其是涉及文件和档案整理等方面要求的,如档案分类方案、归档文件材料整理规范等,一旦作为工作制度确立下来,短时间内不要轻易改变,否则容易造成档案分类和文件整理标准前后不一致,给今后档案调阅和查考带来不便。

(四)适时修订完善

随着国家新标准、新规范的出台以及档案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修订等工作的开展,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无纸化办公的推进,对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电子档案管理、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档案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档案工作制度也必须适应新形势要求,适时调整和补充完善。例如,制定档案管理应急处置预案、档案数字化外包规范、档案托管外包规范等就是近年来档案安全和保密工作的要求;《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8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10号令)也同时规定,机关内设机构或工作职能以及企业的资本结构或主营业务发生较大变化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应当作相应调整和修订。再如,原本属于系统内部管理规范的某项业务档案管理办法,随着国家管理规范的正式出台,应当及时作相应修订调整,确保与上位规范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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