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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权利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人大对政府工作具有审查、监督权。我国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权利。每年的“两会”,人大都在行使这项权利。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的权利,还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两会”每年在3月召开,对财政预、决算进行集中审查、表决通过。现在公开征求意见的预算法二次审议稿草案,有关专家的看法是,人大的权利仍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落实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权利_对错由心

●落实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权利

人大对政府工作具有审查、监督权。我国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权利。每年的“两会”,人大都在行使这项权利。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的权利,还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

一是时间安排。“两会”每年在3月召开,对财政预、决算进行集中审查、表决通过。会议需要审查通过的报告,除了有关财政的,还有高院、高检等方面的。如果没有预留充足的审查、讨论时间,就容易走过场。让代表在短短几天内,把多份报告认真看完并提出意见,是有困难的。许多代表提不出问题也不奇怪。这就需要从时间上给予充分保证。

二是代表结构和人员素质。对财政预算的审查是需要专业知识的,非专业人员很难胜任。人大代表多数属于非财政专业人员,他们即使在会前掌握一些情况,作过一些调查,但也很难提出专业性强、针对性强的问题,触动不到存在问题的要害。科学推荐、选举产生代表,让专业人员、内行在财政审查中充分发挥作用,值得研究。

三是体制不顺畅。对财政工作的审查和监督,不能只靠几个人大代表,而是既需要依靠广大群众发现问题,更需要有一支专业性强的队伍,日常进行这项工作,经常开展检查,及时提出问题。目前审计部门隶属于国务院,是政府行政机关,没有对政府财政预、决算进行审计的责任

现在公开征求意见的预算法二次审议稿草案,有关专家的看法是,人大的权利仍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草案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第二十五条指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的收支范围,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这事实上就等于让人大放弃立法职责。政府决定权仍然很大,缺乏有效监督。

四是审查、表决方法不完善。现在人大审议预、决算草案,都集中在“两会”期间,一次性、一揽子进行表决。预算和决算不同,可以使用不同的审查方法。代表若对某些分项不够满意,按投票程序,目前也不能充分表达。有人提出“分项审批”的想法,值得研究。

落实人大审查、监督权利,仍然有较大的改进空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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