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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公社政务工作的请示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89年5月2日,组织召开八景镇人民政府、省劳教二所、八景煤矿、新华煤矿、县邮电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关于组建八景地区自动电话通信工程联席会议,经过协商,确定该项工程造价63万元,并成立八景地区自动电话通信工程领导小组,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1990年始,每月25日为党政四套班子成员接待日。
日常政务_八景镇志

第二节 日常政务

政务会议

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定、决议的事项,研究实施党委经济工作中有关重大决策方案,研究政风行风整治工作,研究报请上级党委、政府审定的重大事项,研究按上级规定需党政班子集体决定的有关事项等。

政府每年召开各类工作会议50次左右,镇(乡、公社)村、组三级干部参加的经济工作会议每年1次;国营、镇办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负责人和村书记、主任会议,每季度1次;“三农”工作会议每年10次左右;镇机关各科室人员会议每月1次;安全工作、镇(乡、公社)办企业、民营企业经济工作会议每月1次,由镇长或分管副镇长召开。会议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定及工作部署;决定和部署镇(乡、公社)政府的重要工作;报告镇(乡、公社)政府的工作;分解落实政府年度计划,签订责任状;通报全镇(乡、公社)政治经济情况;协调各部门工作;检查、通报政府部署工作落实情况。

2003年,镇机关工作实行“机关企业管理、绩效科学考核”办法,增加机关科室与政府签订责任状,每月各科室上报责任状目标完成情况,每季一小结,半年总结,年终对各科室人员出勤、绩效、德能科学考核,评定工资奖金。

公文处理

凡上级文件,办公室必须先收文,送交党委书记、镇长阅后并签发转具体经办人阅办,上级重要文件精神的传达和贯彻,需经党政班子成员集体传阅后开会讨论,拟定意见、方案,再行行文,上传下发后归档。属于部门和行业对口的一般文件,由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拟(核)定,再报批行文。1985~2006年,政府共制发文件1656个,年均发文75个,最少年份为1986年,共制发53个文件;最多年份为2003年,共制发104个文件。2007年,镇政府制发文件63个。

请示报告

历届政府均建立请示报告制度,且不断完善。其中,镇(乡、公社)政府向市(县)政府请示报告的事项有:经济工作和政务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定;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行政村的设立、调整、合并、撤销,区划的变动及其名称更改;重大灾情和重大涉外事项;市(县)政府规定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镇(乡、公社)政府向镇(乡、公社)党委请示报告的事项有: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中所制定的具体政策和规定;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措施;涉及全镇(乡、公社)范围内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行政措施和工作部署。

镇(乡、公社)政府向镇(乡、公社)人代会及人大提请审议的事项有:镇(乡、公社)政府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长远规划、财政预决算制定及部分变更;涉及镇(乡、公社)政府工作全局性重大问题;根据镇(乡、公社)情况拟订的执行国家法律、法令的地方性措施;按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需要报告的工作和报请审议的其他事项。

新中国成立以来,镇(乡、公社)向县(市)政府及县(市)部门请示各类事项361件,其中,经济建设中镇(乡、公社)、村企业设立、调整、合并、撤销变动及其名称更改203件,请示重大灾情37件,涉外纠纷调解19件,区划变动21件,其他请示76件,重大请示5件,即1983年11月1日,公社管委会向县政府呈送《关于将八景公社改为八景镇的请示报告》;1992年9月20日,镇政府向县政府呈送《关于设立八景集镇经济开发区的请示》;1995年3月,镇政府向市政府呈送《关于成立江西瑞景陶瓷(集团)公司的报告》;2001年9月,镇政府向市政府呈送《关于批准兴建八景工业园区的请示》;2003年1月,镇政府向市政府呈送《高安市八景镇总体规划》。

组织协调

历届镇(乡、公社)政府均实行镇(乡、社)长负责制,镇(乡、公社)长主持镇(乡、公社)政府全面工作;常务副职协助正职主持镇(乡、公社)政府全面工作,所有副职均按照分工负责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对于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及时向正职或分管副职报告;对于带方针政策性的问题,副职负责调查研究,向正职或分管副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镇(乡、公社)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镇(乡、社)长及副职处理镇(乡、公社)政府日常工作。

政府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对主管的工作负责。政府机构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由主管单位主动出面协商,不推诿扯皮,共同解决。政府各机构下达文件时,如有涉及其他单位工作范围的事项,须事前征得有关单位同意。事前没有同有关单位协商一致的问题,不得自行下达有争议的文件。凡经镇(乡、公社)政府研究决定的事项,或经综合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不允许借故积压、拖延不办。

1985年,镇政府规划八景集镇建设工程,涉及0.80公里街道硬化,20栋居民住房,农贸市场兴建,空中线路整修等问题,经政府出面协调,妥善处理上述问题,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1989年5月2日,组织召开八景镇人民政府、省劳教二所、八景煤矿、新华煤矿、县邮电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关于组建八景地区自动电话通信工程联席会议,经过协商,确定该项工程造价63万元,并成立八景地区自动电话通信工程领导小组,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政务公开

1987年7月1日始,对基建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凡工程量或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或采购标的,一律由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制订方案,并按法定程序办理。

镇政府机关院内有专门的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农村各项政策和有关规定;经济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及财政预算情况;农民负担情况;土地征用及民用宅基地审批情况;企业经营承包及基建项目招标情况;计划生育及处罚情况;救济物资和捐赠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招工、参军、升学及农转非指标。2002年始,国家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政府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贴及惠农资金等各项补贴实行“一卡通”,直接跟农户见面,同时对下辖村、厂、站(所)实行村务政务公开,并进行跟踪、反馈、调查、落实。

来信来访

政府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信件处理和接待制度。1990年始,每月25日为党政四套班子成员接待日。一般群众来访案件,由党政办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处理或安排相关部门参与处理。对群众来信的处理按班子成员各自职责权限分工划定,涉及重大问题,经党政会议集体研究处理。至今,信访接待已形成释疑、劝勉、反馈和跟踪调查制,逐步成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重要渠道。

行政监察

1958年6月,境内3个乡合并成立礼港乡,乡人民委员会设立监察委员,负责镇(乡、公社)管干部、职工的行政监察工作。

1962年,查处礼港供销社职工贪污、隐匿销售商品收入案件1起,记过4人,开除公职3人。1972年查处违反政纪案件2起,记过3人,开除公职2人。1978年,查处案件2起,受行政记过处分2人,撤销职务1人,开除工作1人。

1984年,镇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监察委员在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指导下办案。1993年3月,镇纪委、监察组合署办公。

1958年以来,共查处违纪案件27起,68人,其中认错态度好,退赔积极、免予处分30人,警告7人,记过18人,撤销行政职务7人,开除工作6人,移交司法机关判处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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