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试论干部选拔使用中的民主问题

试论干部选拔使用中的民主问题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问题是党的干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更是关系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问题。建立干部群众分类有序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按照知情的原则,采用上级、同级、下级的标准来科学划分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人员比例,实行“三三制”。干部选拔任用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一人一票的平等权利,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试论干部选拔使用中的民主问题_选人用人科学化研究

试论干部选拔使用中的民主问题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劳资处

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问题是党的干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更是关系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问题。如何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发扬民主、提高民主质量,已经成为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选人用人中的民主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开放的、与时俱进的,这就需要我们始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创新谋划,根据形势和发展需要选择对策,为充分发挥民主提供保障。

一、增强民主意识,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

干部群众的政治品质、文化素养和民主水平不平衡,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形势和发展不适应,这将严重制约民主水平的提高,因此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通过专题教育、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等途径,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教育和民主意识的培养,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民主素质,使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能够依法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

2.注意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基层民主是干部工作民主的基础,在干部推荐、考察、测评等过程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3.通过新闻媒体、内部刊物等多种渠道,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政策,加强干部群众对落实民主的意义及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克服“无所谓”思想,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的“建立健全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各方面优秀人才建功立业开辟广阔渠道”的精神,激发群众民主参与的热情,调动民主参与的积极性。

4.以开展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等活动为契机,推广经验,查找不足,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打破“官贵民贱”、“上荣下辱”等传统观念的束缚。同时积极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的做法,塑造良好的行业文化,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努力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执行力公信力

二、重推荐环节的民主,不断扩大选人用人视野

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初始环节,也是体现民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的关键环节。

1.通过科学的初始提名,保证民主的落实。当领导班子职位空缺时,由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职位要求、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提出初始提名的范围、条件及所采取的方法步骤,实行初始提名和空缺职位公(预)告制度,公(预)告期一般7-15天,使广大干部、群众有充裕的时间进行了解和比较,向组织推荐合适人选;采取党委(党组)会议推荐、组织推荐、干部群众推荐、领导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丰富推荐方式,畅通提名推荐的渠道,为民主推荐和选拔任用打好基础。

2.通过科学的推荐方式,保证民主的落实。建立干部群众分类有序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按照知情的原则,采用上级、同级、下级的标准来科学划分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人员比例,实行“三三制”。分类设置班子成员(上级)、一般干部(同级)、职工(下级)三类进行民主推荐,在推荐、测评、谈话的范围上解决上级领导和同级干部多、下级干部少,领导干部多、群众少,机关干部职工多、基层少的现象,让“管他的”、“他管的”和“他服务的”对象参与推荐,这种做法,既扩大了民主,考虑了干部的群众基础,又实施了集中,加强考察工作中群众的话语权,实现从单纯的“组织评干部”向“群众参与评干部”的转变。

3.建立和完善考察制度,保证民主的落实。灵活运用个别访谈、社会征询、电话调查等形式对干部进行考察,扩大考察范围。考察中要听取主要领导对干部综合素质的评价,单位分管领导和其他干部职工对干部履职情况和工作能力的评价,服务对象及人民群众对干部服务能力的评价。同时,既考察现岗位的表现,又考察上一个岗位的表现。注重运用日常管理和考察结果,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工作能力、业绩,了解其生活圈、社交圈,接受群众监督,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考察中来,把群众评价作为干部考察的第一手资料和“方向标”,充分体现“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选拔任用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务、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

4.合理设置谈话方案,保证民主的落实。考察组要根据提出初始提名的范围、条件,以“德、能、勤、绩、廉”为标准,制定出不同级别人员的谈话方案。根据谈话对象要有针对性和侧重点,尤其要打破职工思想上的顾虑,营造宽松环境,让他们说真话,讲实情,打破过去固定谈话模式,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全面掌握民意,确保民主推荐的真实性。必要时要实行“两轮推荐”重要干部,反复征求群众意见、充分体现民意、激发选人用人活力,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重决策环节的民主,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

决策环节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两者关系的关键点。

1.充分尊重民意。党委(党组)要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提出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任免的具体意见,分析考察结果,全面掌握干部的优缺点,经过充分酝酿形成一致意见,并征求组织部门的意见,发挥干部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入口”环节严格把关。凡是大多数群众不推荐、不赞成的,坚决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半年内不在同一岗位提拔任用,充分体现群众的正确意见,保证“四权”得到有效落实,做到在民主基层上的集中,实现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

2.严格决策程序。在召开党委(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问题时,要明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范围,做到党政主要领导到会、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逐一介绍人选情况、安排足够时间充分讨论、实行表决“五到位”,严格选拔任用程序,有效防止和克服干部问题上个人说了算、临时动议或以领导碰头会代替党委(党组)会的问题,逐步改变领导习惯“说”、不习惯“听”的现象。

3.严格实行票决制。干部选拔任用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一人一票的平等权利,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内容可分为同意、不同意和缓议三种。提拔任用以得票超过应到党委(党组)成员半数方可形成决议。对同意票未超过应到常委半数以上的人选,一般应在一年内不得再以同一职务提名推荐;对提拔人选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一时搞不清楚时,可以暂缓表决,一般应在半年之内不得再以同一职务提名推荐。有效避免“一言堂”、“走过场”、以主要领导意图选人用人等问题,真正实现民上基础上的集中。

4.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凡是提交党委(党组)会上讨论的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认真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纪检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征求意见材料。没有征求意见的,不应上党委(党组)会议讨论。

四、采取措施,不断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

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极力拓宽群众的参与面,以体现民主参与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1.逐步扩大差额选任和竞争性选拔的范围和比例,逐步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在提拔干部中的比例和职务层次。根据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有计划地开展公开选拔活动,逐步使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数量达到新提拔领导干部总数的1/3以上。在竞争性选拔工作中,强化实绩导向、注重能力水平、体现能岗相识,设置竞争人员基本条件量化记分,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教育培训、挂职经历、岗位经历、基层工作、获奖情况等量化计算,突出量化分值在民主推荐、投票表决中的权重,这样才能选拔出真正的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人选,公开选拔也才有生命力,防止“高分低能”现象的发生。

2.打破地域、部门和身份界限,实行竞争上岗制度。实行县级干部跨系统或面向全社会竞争上岗,打破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身份界限,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论资排辈”、“身份偏见”、“文凭等级”等观念,特别是对长期在基层工作,学历不高,业绩不错的干部要关心爱护,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要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础阵地,引导干部在同群众朝夕相处中增进对群众的思想感情、增强服务群众本领。要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的精神,把基层工作经历也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硬指标,以提高竞争上岗的质量、效率和公正性。充分发扬民主,扩大选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坚持选人标准,用公众的眼光、用人民自己的标尺来选干部,将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选拔上来,充分体现群众意愿,将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利得到有效发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3.创新方法,提升选人用人的满意度。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任等方式。在考试环节,要根据公选岗位特点,按照不同岗位设置试题,有所侧重的考察基本能力、专业知识或管理能力,增强选人用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在面试环节,根据干部竞争岗位和现任岗位服务对象,合理设置服务对象的权重,一般不低于30%。提前通知参与评议的职工,说明岗位及素质要求,做到让群众事先有准备、事中有选择、事后有反馈,使干部的选任工作建立在群众严格甄别、比较基础之上,充分体现民意,积极营造一个凭实绩、凭素质、凭作风用干部的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五、健全制度,完善选人用人的民主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监督机制,是实现民主的主要路径与保障。

1.建立干部考察责任制和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落实“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在民主推荐、考察、酝酿、任用决定的各个环节,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内容,规范责任追究形式。以“一把手”为干部监督重点,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组织函询、诫勉谈话、领导干部报告重大事项等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在监督方式上,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人事讨论列席旁听制度,在人事任免讨论时,邀请部分党代表列席党委(党组)会议。在监督制度上,不断完善保密、保护和激励机制,严厉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行为,让群众放心监督、大胆监督。

2.建立考任分离制度。设立专门的考核机构,考核机构负责对所属干部进行考核,并提供被考核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干部任免由组织部门的职能处室根据考核情况和班子配备需要,提出任用方案,明确组织人事部门和考核机构的责任,坚持权力和责任相统一、权责明确,从而形成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民主监督制约机制。

3.建立干部工作巡视制度。组织部门可定期不定期的选派巡视员检查干部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和检查选拔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到基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了解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综合表现,加强经常性的监督,为提高干部工作的民主程度提供制度保证。建立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制度,通过选任公示、试用期满考察、任期满考察、办理来访来信、走访听取意见、谈心谈话沟通交流等举措,进一步增进组织部门人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面了解,更好地履行对干部选任的民主职责。

4.建立良好的干部退出制度。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实现优进绌退,拓宽干部选拔任用渠道,保持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通过建立职务任期制度、任职试用期制度、辞职制度、部分领导职务聘任制、责令辞职、引咎辞职、诫勉谈话和免职制度等,建立和完善干部“能下”的各项配套措施,并通过转岗、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法,疏通干部正常“能下”的渠道。干部退出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干部努力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打破论资排辈的官场潜规则。

5.建立选拔任用干部信息全面公开制度。设立干部工作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和干部信息监督网站,公开拟选任干部的学历、业绩、经历、特长等详细内容,让群众全面了解干部做什么、做了什么、做得怎样,使领导干部始终置于群众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实行信任投票制度,在一定范围内,让人民群众评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并对群众满意率最低或未达到一定票数的领导干部实行“淘汰”或“诫勉”,把打分权交给群众,把评议权交给基层,把群众评价作为干部工作的“晴雨表”。完善网络监督制度,组织部门要牵头在掌握干部监督资源的纪检(监察)、检察、公安、法院、审计、信访等部门之间建立统一开放的组织和群众监督网,实现干部工作的全方位监督,以解决监督渠道不宽、资源不丰富和监督效果不如人愿的问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