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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物教批判理论与马克思的资本批判

时间:2022-10-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学者们普遍认为马克思实现了人类思想史上一次“哲学革命”。我国已有有学者指出马克思的资本批判之于形而上学批判的重要意义。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界有重要影响的“马克思哲学论坛”,其第四届论坛的主题就是“马克思哲学与当代中国现代性建构”。[34]现代性与资本的内在关联,从而马克思的资本批判之于现代性批判的意等问题,得到了一些学者的关注。

四、拜物教批判理论与马克思的资本批判

在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学者们普遍认为马克思实现了人类思想史上一次“哲学革命”。虽然他们对于“革命”的内涵的理解有所不同——比如有人定位为“思想方式转变”,有人着眼于“回归现实生活世界”,有人理解为“本体论批判”,有人说是“实践—生存论”,还有人从“存在论”的视角进行阐释[30]——但都把马克思对形而上学的批判纳入这种“革命”之中。

我国已有有学者指出马克思的资本批判之于形而上学批判的重要意义。俞吾金先生指出,资本是主体形而上学尤其是意志(或欲望)形而上学的谜底。[31]王善平先生说:理性形而上学具有其资本本质,只有把握资本逻辑,才能理解当代形而上学的辉煌。[32]

近些年来,“现代性”话语在我国学界活跃起来。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界有重要影响的“马克思哲学论坛”,其第四届论坛的主题就是“马克思哲学与当代中国现代性建构”。[33]马克思的“现代性批判”思想受到了众多学者的重视。[34]现代性与资本的内在关联,从而马克思的资本批判之于现代性批判的意等问题,得到了一些学者的关注。[35]

既然理性形而上学、现代性都本质地关涉于资本,既然马克思的形而上学批判、现代性批判都以资本批判为其核心逻辑,我们不得不追问:何谓“资本”?马克思是如何对“资本”进行“批判”的?

(一)“资本”是“关系”,为何竟然需要去“揭示”?

说到“资本”,马克思有这样一句话被我国学者频繁地引用:“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后者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36]马克思的下述论断也得到了学者们特别的重视:“资本被理解为物,而没有被理解为关系。”[37]有学者把马克思对于“物和物的关系”掩盖下的“人和人的关系”的揭示,理解为揭示了“存在”的秘密。[38]然而,困难并不在指出资本不是“物”而是“关系”,而在于说明:作为“关系”的资本为何、如何必然地表现为“物”?“物与物的关系”究竟是如何“掩盖”“人与人的关系”的?

特别值得我们追问的问题是:既然“资本”是“关系”,为何这一点竟然需要马克思去“揭示”呢?在梳理了马克思对资本的拜物教性质的分析之后,我们可以做出如下回答:“资本”这种“关系”,体现在“物”上,即被“物化”了。“物化”的结果竟然是这样:好像即便没有这种“关系”,“物”依然是“资本”;“资本”表现为“物作为物”本身就具有的属性。

本来,“生产资料”只是在一定的“关系”中,或者更准确地说,只有与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力相结合,才能“转化”为“资本”。但是,在社会的现象形态上,却表现为“生产资料”本身就是“资本”。

本来,货币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中,即当它用于购买一定量的劳动力并且组织生产时,才能实现增殖,从而“转化”为“资本”;但这在社会现象中却表现为:货币作为货币就具有“自行增殖”的“魔力”。本来,“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而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的产物。但在“工资”形式上,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分别“消失”了,雇佣工人的全部劳动都被看作是有酬的劳动。于是,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被“掩盖”了,“资本之为资本”的“关系”本质被“隐匿”起来了。

本来,“资本”的增殖是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的(剩余价值是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出来的),“资本”是一种“生产关系”,但因为剩余价值是在流通过程中“实现”的,所以,似乎剩余价值是在“贱买贵卖”的“交换关系”中产生的。本来,“资本”的“增殖”是“可变资本”增加了自己的价值量的结果,可是在资本的周转过程中,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这一价值转移方式的分别,却掩盖了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这一价值增殖作用意义上的本质区别。

本来,无论产业利润、商业利润,还是利息、地租,都是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它体现的是全体资本家阶级(包括土地所有者)与雇佣工人阶级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但是,商业利润却表现为好像完全是从流通中产生的;企业主收入和利息的分割好像只是两个资本家之间的关系,生息资本好像是一个能够“自行增殖”的“物神”;作为“超额利润的转化形式”的地租好像是土地的“自然力”的产物。

本来,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商品扣除它生产上所耗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以后的价值,分割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这三个组成部分。但是,资本主义的竞争所造成的“假象”却是:工资、利润和地租这三种“收入”“构成”商品的价值。

正因为“关系”被“遮蔽”了,它才需要去“揭示”,甚至需要去“发掘”;正因为“关系”“消失”了,它才需要去“还原”;正因为“现象”“颠倒”地(歪曲地)反映其“本质”,才需要把“颠倒”的东西再“颠倒”过来——只有这样才能发现“本质”。

(二)马克思是怎样“揭示”“资本”是一种“关系”的?

对于“资本”,马克思首先是在其“实现了增殖的一定量的货币”这一现象形态上展开自己的分析的。他追问的是:这里的“增殖”是如何发生的。在相继排除了三种可能之后,马克思“找到”了“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于是,“资本”作为“实现了增殖的一定量的货币”就被置于一定的“关系”——资本家与雇佣工人的关系之中。这也就是区分“物”与其“社会形式”的过程。“资本”,在其本质上,是作为“物”的货币在一定的“关系”中所获得的“社会形式”,正如“商品”是“劳动产品”所获得的“社会形式”,“货币”是“金银”所获得的“社会形式”一样。商品的“价值量”是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时间”所获得的“社会形式”——“迂回”表现形式、物化形式;“不变资本”是“生产资料”所获得的“社会形式”,“可变资本”是“劳动基金”所获得的“社会形式”;“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在一定的“关系”中获得的“社会形式”;“工资”是劳动者的“必要劳动”的“社会形式”——劳动力价值的隐蔽表现形式;资本主义的地租是超额利润的转化形式,如此等等。

马克思还对“物”在一定的“关系”中所获得的“社会形式”的种类进行了区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是因其“在资本增殖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的不同而对“资本”作出的区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是因其“价值转移方式”的不同而对“资本”作出的区分。

“社会形式”是“获得”的,在原有“社会形式”的基础上“获得”新的“社会形式”,可以描述为:“社会形式”的“叠加”。“商品的生产过程”(商品生产,有用劳动与创造价值的劳动的统一,使用价值的形成与价值的形成的统一)是“劳动过程”(使用价值生产,有用劳动)“获得”了某种“社会形式”的产物;“资本的生产过程”(资本主义形式的商品生产,有用劳动和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的统一,使用价值的形成、价值的形成与价值增殖的统一)则是“劳动过程”的“社会形式”的“叠加”。正如“货币”是作为“劳动产品”的金银在“商品”这一“社会形式”上“叠加”了“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这一“社会形式”的产物,“资本”则是在“货币”这种“社会形式”的基础上“叠加”了“能够带来剩余价值”这种“社会形式”的产物。“阶级”也是一定的社会群体在一定的“关系”中获得的“社会形式”。

(三)马克思是如何对“资本”进行“批判”的?

所谓“批判”,就是考察一事物之为这一事物的独特性所在,考察它的存在条件、历史起源、历史发展和历史命运。因而,所谓“资本批判”,就是考察“资本”与其他生产方式相比较而言的“特点”,考察“资本”得以存在的前提,考察资本的原始积累、资本的发展历程、历史暂时性质。

“货币”之“转化”为“资本”,是以“劳动”转化为“雇佣劳动”为前提的——只有在“资本‐雇佣劳动”的“关系”中,“货币”才是“资本”,同时“劳动”也才是“雇佣劳动”。所谓“资本”的“原始积累”,在其本质上,就是使“劳动”成为“雇佣劳动”的过程,也就是使“劳动者”从原有的“关系”“解放”出来(使其“自由”),同时又使其不得不被“雇佣”(使其出卖“劳动力”)的过程。

关于“资本”的历史发展,马克思曾谈到“剩余价值生产的两种方法——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这“两种方法”并不是一般的“并列”关系,而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一种历史地“叠加”的关系——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叠加”于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以上。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只要“劳动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就够了。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则要以“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为前提,而在此时,“劳动”就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实际上”都从属于“资本”了。马克思还谈及“资本”这种生产方式对生产的技术基础的改造:如果说简单形态的协作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的话,工场手工业则历史地属于“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机器大生产,则是“资本”发展的产物。

“资本”,是“物”所获得的独特“社会形式”(同时,它也是资本关系所获得的“物”的形式)。这一“社会形式”可以“历史地获得”,同样也可以“历史地失去”,或者说,可以“被剥离”。而且,由于“资本”自身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的发展,会达到这样的程度:“剥离”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的”。这就是“资本”的历史暂时性。

我们可以对马克思“彰显”“资本”的独特性和历史性的“手法”进行如下的总结:对“劳动产品”、“商品”、“货币”、“资本”进行区分,对劳动过程、价值形成过程、价值增殖过程进行区分,对生产资料与“资本”进行区分,对“劳动”与“雇佣劳动”进行区分,对剩余劳动与剩余价值进行区分,对“必要劳动”与“工资”进行区分,对扩大再生产与资本积累进行区分,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之前的商人资本与“现代社会”的商人资本进行区分,对资本主义以前的高利贷资本与资本主义的生息资本进行区分,对一般剩余劳动、前资本主义的地租、作为超额利润转化形式的资本主义的地租进行区分,等等。而这种“手法”就是让我们在“一般‐特殊”的关系中来把握作为“特殊”的“资本”。

(四)“资本批判”的“叙述逻辑”:从抽象到具体

为说明“资本”须先说明“货币”,为说明“货币”须先说明“商品”,而说明“商品”须与“劳动产品”进行参照。所以,“资本批判”的“叙述逻辑”就成了从“抽象”(劳动产品)到“具体”(商品—货币—资本)的“上升”过程。

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资本论》第一卷),资本的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的统一(《资本论》第二卷),资本的生产总过程的各种形式(《资本论》第三卷)的叙述本身就是一个从一般到特殊的过程,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

在“直接生产过程”的内部,从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到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从“劳动对资本的形式上的从属”到“劳动对资本的实际上的从属”,也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展开。

在《资本论》的第二卷,从资本循环到资本周转,从个别资本到社会总资本,从简单再生产到扩大再生产,也同样是一个从一般到特殊的“过渡”。

就《资本论》的第三卷而言,从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从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从剩余价值一般到剩余价值的分割,即到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利息、地租,从剩余价值的转化到剩余价值的分割,也依旧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上升”。

随着“上升”的逐步进行,“逻辑”越来越接近“历史”,越来越接近资本主义的社会现象,最后达到《资本论》三卷中最为具体的范畴——“阶级”。这就是《资本论》三卷的逻辑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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