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和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和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

时间:2022-09-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要从保障服务于中原经济区建设发展大局的角度来谋划法院整体工作,找准保障服务的切入点、着眼点和结合点,做到不失位、不错位、不越位。及时化解产业集聚区经济建设中的行政争议,保障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化进程顺利推进。其次要强化民事审判职能,正确引导当事人表达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淮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范闽杰

2011年9月28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文件指出:河南省解决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以下简称“三化”)协调发展问题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以来,河南省进入了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新阶段,既面临着跨越发展的重大机遇,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发展的路子,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核心任务。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不但可以加快河南发展,还可以带动中部地区崛起,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法治方面,要求必须加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公平司法、公正司法,建立健全科学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同样面临着机遇和挑战,淮阳县法院作为一个县级法院,如何立足县情,结合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发展保驾护航,同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人民法院不仅担负着定纷止争的使命,也担负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人民法院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视,现结合淮阳县法院及当地社会民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就人民法院如何保障和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法治方面的主要因素

从总体上讲,淮阳县当地的社会大局是稳定的,社会治安状况基本良好,旅游带动经济发展较快,产业集聚区已初步形成规模,但在当地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从法治环境方面讲,仍有一些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抢夺、盗窃等刑事案件仍时有发生,大量的民事纠纷也是制约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当前民事纠纷的主要类型有:(1)婚姻家庭纠纷逐年上升,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过多细胞的破裂,必将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2)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也在逐年上升;(3)借款及各类合同引发的纠纷,显示出人们的诚信度下降,影响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4)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自留地、及荒坑、废地以及土地流转、被征用、拆迁等引起的纠纷。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步伐加快,土地的价值不断大幅上升,受利益驱使,不同类型土地的权属纠纷频繁发生,这些纠纷若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5)因打架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当地的社会稳定;(6)其它类型的民事案件,如:因劳动争议、租赁关系、拖欠工资等引发的纠纷,还有医患纠纷等。

上述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了中原经济区的建设和发展,不利于当地的社会稳定,不能完全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更不利于当地的“三化”协调发展。

二、人民法院必须真正肩负起保障和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任

(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观念和意识

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时代使命感,认清形势,转变观念,胸怀大局,立足本职,把对全县乃至全省工作大局的准确把握体现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体现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上。要从保障服务于中原经济区建设发展大局的角度来谋划法院整体工作,找准保障服务的切入点、着眼点和结合点,做到不失位、不错位、不越位。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依法公正、高效、文明地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从本质上充分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切实落实好各项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1)要强化服务意识,牢记审判就是服务于人民的宗旨,文明接待当事人,除法院立案大厅原有的便民措施如:导诉台、诉讼流程、案前引导外,实行一站式服务,手续齐全的一次办妥立案手续;加强基层人民法庭的立案工作,科学界定立案庭与基层人民法庭的双轨制立案。(2)进一步拓宽巡回审判范围,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婚姻家庭巡回法庭等专业巡回法庭,并在一些大的行政村或居委会设立巡回审判点。(3)开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实行先立案审理再交费,对一些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诉讼案件,按法律规定实行缓、减、免,推行法庭无障碍设施建设,要切实保障弱势群众的诉求表达权力,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确保公正司法。

(二)要紧紧围绕大局认真务实履行好审判职责

通过依法审理具体的纠纷案件,惩治犯罪,保障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既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系,也是服务大局的必然要求。首先要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健康有序的社会秩序,增强群众安全感。同时要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参与“平安淮阳”建设,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当地经济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要切实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紧密结合当地经济建设的总体要求、战略布局和重大举措,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服务效能,促进经济安全健康有序运行;大力加强“三农”案件审理,依法维护农民和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销售各环节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和促进当地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高度关注因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高度重视多发性、群体性纠纷,发挥审判优势,坚持调判结合,切实承担起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任务;要为淮阳县产业集聚区建设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对涉及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债务、投资、劳动争议、征地补偿、建设工程合同等民商事纠纷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及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及时化解产业集聚区经济建设中的行政争议,保障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化进程顺利推进。其次要强化民事审判职能,正确引导当事人表达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1)对于各类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2)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要更好地发挥好调解这一“东方经验”的优势,将调解贯穿在审理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调解方法,灵活运用各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3)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为此要提高干警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要从维护当地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从法律、风土人情、伦理道德等各个方面分析处理问题,把握好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不能机械地照搬法律条文,要理论联系实际,要充分发挥民调组织和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要依靠人民群众来做好调解工作,要充分考虑社情民意,既当调解员、裁判员,又要当社情民意的调查员、联系员,还要当好一名法制宣传员,通过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来取得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当地社会稳定,邻里和谐,经济发展。

(三)坚持社会管理创新,增强司法的能动性,扩大非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范围

社会管理创新是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动力,任何一项社会活动只有创新才能有不竭的生命力,作为社会转型期的基层人民法院要想守护好社会矛盾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创新工作,能动司法,不能坐堂等案、坐堂问案被动应对,必须要积极作为,主动服务,要高度关注形势的发展变化,着力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矛盾纠纷,为中原经济区建设保驾护航,以促进当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此,我院开展了“百名法官下企业”、“法官村长”等活动,主动走出法院,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到人民群众中去,宣传法律,解答群众法律疑问,延伸法律服务,引导人们遵法守法,防患社会矛盾于未然。同时要扩大非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范围,积极引导和利用各种解决纠纷主体和手段,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首先要发挥好当地党委、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尽可能使矛盾纠纷在进入法院之前得到分流,实现矛盾纠纷的多渠道解决,要充分发挥社会法庭的作用,使矛盾纠纷解决的关口前移,为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提供缓冲地带。其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好诉调对接机制,以简、易、快的方式及时搞好诉调对接,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共享机制,坚持依靠党委、政府领导,尤其要发挥政法委的领导优势,统筹协调重大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再次,要发挥好人民法院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力军和推动者的作用,主动协调关系,主动沟通,主动向当地政法委汇报联动调解机制状况,把法院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最后保障,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好法律意见。在工作中,要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要用改革、发展的观点来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最大限度的使各种矛盾不积累、不激化。

(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搞好“三个提升”,做到公正廉洁执法

首先要落实好“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树立起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强法院干警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群众观念,增近群众感情,改进工作作风,文明执法,礼仪待人。其次,要不断提高法院干警的工作转化能力,使法院的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可,避免产生对立情绪,要放下官架子,亲近当事人,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呼声,真情关心当事人疾苦,诚心诚意为当事人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坚决克服对当事人的冷、横、硬的作风,使当事人认识到“正义不但要实现,而且可以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再次,要强化对法院干警的司法廉洁教育,严格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等制度,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时刻做到警钟长鸣,确保法院干警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起法官、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中原经济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人民法院责无旁贷,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要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公平、公正司法,积极为中原经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