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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与真理对立的错误行为没有被反映

时间:2022-09-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错误行为没有被反映,是指没有构成真理的被反映。可是认识思想、语言、文字以外与真理对立的错误行为有没有对象就不是这样简单。所以,评判真理错误是有标准的,是用反映和被反映的一致性确定真理错误的。真理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那么错误行为就不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与真理对立的错误没有被反映存在,即没有以人为本的道理先前存在。

错误行为包括思想、说话、写作的错误行为。但这里说的 “错误行为”,专指思想、语言、文字以外与真理对立的错误行为。思想、语言、文字以外与真理对立的错误行为太多太多,实在难以归纳,反正不是正确的意识反映都是错误的行为。比如:贪污、盗窃、强盗、犯罪都是错误行为。错误行为没有被反映,是指没有构成真理的被反映。为什么说这些与真理对立的错误行为没有真理的被反映呢?原来,从思想、语言、文字上看,只要思想有客观存在的思想对象,语言说的符合事实,文字反映的有被反映事物,就是正确的思想、语言、文字、理论。而想的、说的、写出来的没有事实就是错误。错误就没有对象——被反映。可是认识思想、语言、文字以外与真理对立的错误行为有没有对象就不是这样简单。因为错误行为都有目的动机,即有主观愿望。搞不好会误把目的动机,主观愿望当反映的对象。当然,有的达不到目的动机,可以说行为没有对象。但有的达到目的动机,是否就有真理的对象?比如偷盗者的被盗物、强盗抢夺的财物、犯罪人的犯罪让被害人受到伤害等,这怎能说错误行为没有被行为伤害的对象呢?原来,真理的对象——被反映与错误伤害对象不是一个对象。真理和错误的区别划分,是用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作标准划分。凡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的是真理,反之是错误。所以,评判真理错误是有标准的,是用反映和被反映的一致性确定真理错误的。这样,真理有被反映,错误必定是没有被反映。如果都有被反映,就不能形成真理和错误的差别,区别真理和错误。“错”是不正确。错和正确是相区别的。与真理的正确行为相区别的是错误行为。真理是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那么错误行为就不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正确的反映不偷不盗不犯罪,那么偷盗犯罪就是错误。正确的反映不偷不盗不犯罪符合人民的利益、国家的法律、国家的政策、真理的标准。所以,不偷不盗不犯罪又符合人民的利益、国家的法律、国家的政策、真理的标准的被反映——对象。符合就是符合对象。而偷盗犯罪没有符合人民的利益、国家的法律、国家的政策、真理的标准的被反映——对象。不符合就是不符合对象,不符合对象的原因就是没有对象。即正确的不偷不盗不犯罪有理,偷盗犯罪没有理。有理就有对象——被反映的规律,没理就无对象——被反映的规律。理——正确的道理、逻辑、规律就是被反映。行为的被反映指的是理,是真理。真理有这个理,错误没有这个理。所以,与真理对立的错误行为有没有对象不是说偷没偷到东西,抢没抢到财物,有没有强盗逻辑,而是说这个行为逻辑不符合人民的利益,真理的标准。人民的利益,真理标准,是人的一切行为的最终行为标准对象。如果不是这样认识真理有对象,错误没有对象;把贪污盗窃,杀人越货,强奸妇女,强盗行为,犯罪逻辑搞到赃物,达到目的就认为有真理对象,不偷不盗不犯罪的反而没有真理对象,那就是十足的反动谬论了。所以说,真理都有被反映,并且真理的被反映先于实践行为存在。而与真理对立的错误没有被反映存在,即没有以人为本的道理先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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