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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中的哲学学科建制与哲学的历史境遇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高等教育中的哲学学科建制与哲学的历史境遇职称、学位制度对于哲学高等教育的影响,是一种来自外在制度层面的规约。1983版目录中哲学学科下又分出10个专业,分别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中国哲学史、外国哲学史、现代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自然辩证法。

三、高等教育中的哲学学科建制与哲学的历史境遇

职称、学位制度对于哲学高等教育的影响,是一种来自外在制度层面的规约。它们从教育者的资质和受教育者的知识能力两方面,对哲学高等教育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质的设定,同时也进行了量化的统计。而哲学学科建制的划分以及哲学在高等教育学科体系中的位置,则更多地牵涉到国家对哲学的教育科研内容的设定,同时也是对哲学本身的理解,这种理解的演变和发展,反映的是新中国哲学经历和正在经历的历史境遇。

我国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或学科大类)”、“二级学科(或专业)”三个层次,相应地也有3个层次的学科分类。在新中国高等教育体制历次的学科分类中,哲学在“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两个层面上,始终是自成一格的,只不过在“二级学科”划分上有过不同。关注高等教育中哲学学科建制的变迁,主要是考察哲学在学科体系中的位置,以及哲学下属二级学科在历次学科和专业设置中的变革情况;当然这在宏观上仍是由国家的高教政策决定的,同时也受到了当时国家意识形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之后,系统地对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进行划分,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有过多种,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1963年、1983年、1990年和1997年四个版本。对哲学学科建制的探讨也将以这四个目录为背景展开。

(一)1963年版的“通用专业目录”

旧中国的高等学校,只有院、系,不设专业。有计划地按专业培养人才是从1952年开始的。“专业”是一个当时从苏联引进的概念。时任教育部副部长的曾昭抡对此的解释是:“按照苏联高等教育制度,‘专业’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目标;高等学校的教学,以专业为基础,系不过是学校里面的行政单位。政府培养人才的办法,是按照国家建设的需要,确定专业的设置,并以专业为基础作有计划的招生。每种专业,各有一套教学计划,按照这种经过慎重考虑的教学计划去学习,学生毕业时,即可成为那一门的专家,立即可以担任起工程师或其他相当的职务。”[75]这就是说,首先应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来确定专业和规模,高校便以此组织教学活动。当时国家的首要任务便是工业建设,因此各类工科人才是各行业建设的急需,工科专业优先发展;文、史、哲等文科基础专业由于缺乏实际应用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了[76]。1963年,由国家计委和教育部共同修订的《高等学校通用专业目录》可以被视为“文化大革命”前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的代表。它包括专业373种(不包括试办专业),文科共14个专业,比重仅占3%稍多。与所有文科专业被忽视的境遇一样,哲学专业在1963年版的专业目录确定的学科体系中也仅占了极为微弱的地位,属于第六部分14个文科专业中的一种。[77]

除了与其他文科专业相同的原因——缺乏实际应用价值——而被忽视之外,造成哲学专业这一处境的原因还在于,哲学学科在当时被高度意识形态化了,“当时所说的‘哲学’,即马克思主义哲学,其他的哲学都只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的反面教材,严格地说,没有资格成为哲学。因此全部教授都学习马列和从事哲学史的备课工作,暂不开课”[78]。因而,在高校中、在学术意义上并不存在可以对哲学进行自由研究和探讨的空间。哲学的研究题材和研究方法被限定,哲学理论被政治话语高度垄断,哲学观点被意识形态化后进行全民普及,这些都导致了高等教育中学术性哲学教研工作无足轻重,哲学教师的工作主要是阐释领袖和经典作家们的思想,而这种阐释又仅仅是为政治家的阐释做注脚,没有主动性和创造性可言。这就解释了哲学专业在学科体系中式微的原因。同样,在意识形态高度一统,马列主义成为哲学代名词的年代,哲学学科之下也没有必要再划分二级学科了。1963版专业目录中,哲学之下没有任何二级学科出现。

(二)1983年版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

“文化大革命”期间,高校专业设置十分杂乱,不少专业被取消,大批专业以不同名目出现,尤其是工科专业,许多变成按产品、工种来设置。“文化大革命”后,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教育部从l982年下半年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专业目录修订和专业调整工作。经过初步的努力,1983版专业目录于当年3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全名是《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79]。之所以称之为“试行草案”,是因为系统的专业划分研究尚在进行中,但为了高校招生工作尽快摆脱“文化大革命”旧专业束缚,有必要先行提出一个试行方案;同时也借此在实际操作中发现问题,以便时机成熟时再做修改。1983版目录共分10个学科门类,共638种专业。

调整后,包括文、史、哲、法、教育的文科专业比重达到了22%,比1963版目录提升了十多个百分点。一个有趣的现象是:1963版学科门类的排序中,实用性较强的工科、农科、林科、卫生等排在前列,文科整体排在靠后;1983版目录的排序中正好完全倒了过来,哲学排位第一,其后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应用学科(包括工科)。哲学的位列榜首,体现出哲学在学科体系中首屈一指的地位,这正表达了哲学具有指引和规制各学科发展的“诸学科之母”的特殊作用。这点是新版目录回归学术性的一个证明。

1983版目录中哲学学科下又分出10个专业,分别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中国哲学史、外国哲学史、现代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自然辩证法。这反映了改革开放初期“一体两翼”的哲学研究格局。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和自然辩证法等学科构成了哲学的主体,中国哲学史、外国哲学史、现代外国哲学属于哲学史,是哲学的两翼。哲学史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的反面教材,变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翼辅,这是一个历史进步[80]

(三)1990年版专业目录

I983年到1985年,高教事业恢复发展迅速,增加的专业点很多。整理调整后的文科、财经、政法、理科、工科、农林、医药等类的专业点总数为5 026个点[81]。为了使高等教育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科学技术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对专业划分、专业结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再调整,使其优化。因此,国家教委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又进行了新一轮的本科专业目录的修订工作。1990年,新版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发布。这是一份经过充分研究和调研后产生的专业目录,总结了1983版目录在实行中出现的经验教训,是一份比较成熟的文件,因此题目中去除“试行草案”字样。与1983版相比,1990版目录拓宽了专业面,调整、充实了专业内涵;同时,删掉或归并了一些划分过细、偏窄的专业,增加了一批新专业。适当调整了过去一些按行业或部门划分的旧专业,按学科归口设置。1990版目录共包括11个学科门类,591种专业,较1983版减少47种。

1990版专业目录中,哲学二级学科出现了较大的调整。原先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被合并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史”改为”中国哲学”,“外国哲学史”和“现代外国哲学”被重新定位成“西方哲学”和“东方哲学”,“自然辩证法”改为“科学技术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不变。

从这些改变中可以发现,哲学专业目录意识形态性正在淡化。表现有三。首先,原本属于马列传统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被做了史论合一处理;其次,原本单纯研究马列哲学传统中自然观部分的“自然辩证法”,被替代为研究面更广、更具时代性的“科学技术哲学”;其三,中国哲学和外国哲学由史到论的转变,说明二者不再只是哲学史学科,而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一样,去除了史与论的界限。中国哲学和外国哲学取得了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平等的学术地位,过去的“一体两翼”变成了的“三足鼎立”[82]

1990版哲学目录的另一个特征是尝试用一个较为客观的标准全面地对哲学进行分类,这个标准便是地域所属原则,其表现是增列了以前不大被重视的东方哲学作为二级学科。东方哲学主要研究除中国之外的亚洲哲学思想,由于语言和文化认同方面的原因,这方面哲学思想向来很少有研究人员涉及,但在地域所属原则下,它也被作为一个二级学科进行了单列。当然地域原则并不能适用所有的二级学科划分,诸如“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等按研究题材划分的项目仍然保持原状。

(四)1997年版专业目录

随着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颁布,为贯彻《纲要》的要求,从根本上改变专业划分过细过窄的状况,增设一些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既有利于高等教育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素质高的人才,也为与正在进行的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相配合,国家教委又进行了新一轮的专业目录修订工作。

1997年,新修订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实施,设12个学科门类,88个一级学科,382个二级学科(相当于原先的专业),较1990版减少238种,减幅38%。经过这次修订,进一步实现了拓宽专业口径、减少专业种数的目标。

在这次修订中,哲学学科由原先的9种专业减少为8种二级学科。原先的“西方哲学”和“东方哲学”合并为“外国哲学”,其他不变。东方哲学在研究比重方面所占过轻,全国招收东方哲学研究生的只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和北京大学哲学系两家,因此在大幅度调减专业原则下被并入外国哲学。

1997年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对哲学二级学科的设定一直适用至今,已经十多年。这表明哲学的学科建制,经过教育实践的检验,已经达到了平衡。国家对哲学学科研究的意识形态要求,学界对学理问题探讨的内在逻辑要求,以及现实发展对哲学提出的反思要求,基本上都可以在这8个二级学科的设定中得到满足。虽然近年来又出现了一些新型和热门的研究方向,例如经济伦理学、技术哲学、政治哲学、法律哲学等,但这些研究题材还是可以较好地融合进伦理学、科学技术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这些二级学科的设定中。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些二级学科本身的划分也并非僵硬的铁板一块,随着近年来对跨学科研究的鼓励,哲学学科内部的跨二级学科研究也正在变得越来越普遍,技术伦理学、中西比较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领域中往往会得出更有生命力的理论命题。哲学内部二级学科划分的模糊化的趋势,表明哲学研究正在步入以问题为导向来创新理论的、充满活力和创意的良性发展轨道。

附记:

跨入21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带来的影响,学科专业目录也做了一些微调。2008年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又颁布了一个《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其中较大的改动是在法学学科门类下新设立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级学科,下设6个二级学科,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同时撤销原属政治学一级学科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原先哲学一级学科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保持不变。

增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举措,旨在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等学校教育教学中的指导地位,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这一举措的意义,在于为意识形态工作在学科体系中设定了一个明确的位置。这是一个有意思的转变。它表明“文化大革命”前的1963版学科目录所体现的由意识形态统领哲学学科分类的倾向,经过近40年的发展,已转变为意识形态工作本身的学科建制化,并和哲学学科做了区别对待。应该说,与“文化大革命”前那种“把学科分工变成了政治上的分类”的做法相比,现在的学科分类是思想解放和历史进步的产物。无论哲学研究,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都在更大的程度上恢复了学术的意味。辩证地看,哲学的去意识形态化,一方面也恰恰为意识形态理论的与时俱进提供了学术探索上的可能空间,这对细化和深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提升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现实针对性方面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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