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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信息化的基础平台与骨架

时间:2022-08-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文化产业信息化的基础平台与骨架——“信息高速公路”文化产业只有充分与信息产业相结合,以信息化带动产业化,以产业化促进信息化,才有可能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而为文化产业的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持的基础平台与骨架的,则是“信息高速公路”。

二、文化产业信息化的基础平台与骨架——“信息高速公路”

文化产业只有充分与信息产业相结合,以信息化带动产业化,以产业化促进信息化,才有可能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而为文化产业的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持的基础平台与骨架的,则是“信息高速公路”。

1993年,美国率先提出了将国家研究与教育网络进入全国办公室及家庭的“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简称NII)计划,也称为“信息高速公路”计划。随后,加拿大、英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先后宣布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兴起全球网络互联运动。在信息高速公路上,处于电信网、计算机网、有线电视网的信息在理论上都可以实现互联互通,经过简单的技术处理就能实现相互传输,由此带来三网的技术融合,技术融合带来网络融合,而网络融合又导致了业务融合、行业融合并促使终端融合,从而实现优势互补。三网融合也可减少重复建设费用,激活闲置网络资源,节约社会资源,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世界潮流不谋而合。这一系列融合的影响不仅在技术与经济、管理领域内进行,还会波及政府对于行业的管制和政策方面的融合,并从总体上带来世界经济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1.技术融合

在技术融合方面,数字技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数字技术是电信网、计算机网与有线电视网的共同技术语言基础。所有的多媒体内容在数字网中都被作为统一的0和1的二进制比特流形式进行处理与传输。在网络架构上,网络的不同技术层面已开始融合。在传输层面,光纤电缆的发明与随之而来的光纤通信技术的成熟与广泛应用,为传送各种综合业务信息提供了必要的带宽和传输质量,在传输平台上具备了融合的技术条件;业务承载层面,能够实现不同种类终端相互通信的分组交换技术大为流行;TCP/IP通信协议(传输控制协议/互联网络协议)的普遍采用,成为几大基础网络都能接受的“通用语言”,在技术上为网络融合奠定了联网基础。

2.网络融合

技术的融合促使固定/移动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传输技术呈现全面的融合趋势,为未来架构出一个开放、兼容的网络平台。三网融合将各个局部网络连接成为一个庞大的全球网络系统,将世界变为一个真正的“文化产品与服务资源库”,为文化产品的传播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宽带系统传输通道,让原来在分隔明显的传输媒介上的文化产品能自由地在各种网络之间传播、扩散,在网络中传播的文化产品资源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与共享。在融合网络中传播的文化产品与服务,不再是一件单一的文化产品与服务,而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文化符号、具有无限发展潜力的商业符号与经济现象。譬如,令全世界为之疯狂的“哈利·波特”现象,若能在真正融合的世界网络体系上传播并得到深度开发,其产品会远远超越从平面到3D、从书籍到好莱坞特效电影与电玩游戏的发展路径,其经济价值将得到最充分的挖掘。

3.业务融合

业务融合取决于消费者需求与技术条件两个因素。需求决定市场,用户需求又成为业务融合的主要市场驱动因素。用户对网络的需求主要有:足够带宽,内容丰富,多元并方便快捷的网络服务,实现无所不在的统一的自由信息生活。同时,网络融合为数据、语音与图像业务的融合又提供了技术平台。由于都能提供极其相似并具有较强可替代性的综合性文化产业内容与服务,通讯产业、传媒产业、信息产业不再有明显的区分,而是互相交叉与渗透,将自身的业务拓展到经济前景更为广阔的娱乐、消费与电子商务领域,并在纵向上深度开发多媒体服务与各种信息内容,提供给用户综合服务,以抢占未来文化产业市场发展的制高点。譬如,手机早已不再仅仅是通讯工具,而是具备视频聊天、信息查询、电视、电影、摄影、游戏等多种功能的多媒体移动终端,向网络、电视领域挺进;而广电网也不仅仅是被动接收电视节目内容的工具,而是集合了视频点播及各种文化娱乐业务的高速数据传输网。互联网也在以VOD、IM等方式向通讯和广电领域渗透。跨产业的竞争日渐升温,在移动网、固定网、有线网、电视网之间面临激烈的竞争。

4.行业融合与传媒汇流

技术平台的融合带来了网络的融合,传输渠道的融合解除了通讯业、传媒业、信息业之间曾经森严的行业壁垒,传媒业、通讯业与信息业三个行业汇流到一起,带来了三类行业结构的重组,并让文化产品跨越行业、跨越地域、跨越文化的差异性而建成多行业、全球化的文化产业组织,成为“强强联合”的多媒体产业。由于三网融合的趋势,使得大众传媒业、通信业与信息业之间逐步汇合到一起,成为跨产业、跨平台、跨部门的新兴传媒产业,改变了原有的传媒生态环境,引发了传媒业在全球范围内的重新整合和竞争。传媒汇流催生了诸如美国在线—时代华纳、迪斯尼、贝塔斯曼、维亚康姆、新闻集团、索尼公司、TCL、环球公司、日本广播公司等世界传媒业的巨无霸。这些文化产业的巨头借助自己全球性的制造、传播与分销的渠道,对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的文化资源进行全方位的深度开发,使其经营的产业由单一媒体向多媒体转变。传媒汇流让专门从事文化内容与服务的人从传媒业界扩大到通讯业与信息业,并滋生了各类“新兴文化媒介人”。传媒汇流让文化产品的传播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在世界各地的消费都能获得即时性的文化产品与服务。

5.终端融合

这里的终端融合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指技术的融合带来各种家电、数码、IT、通信产品之间的互联互通及内容的可兼容性。文化产品可实现在多种终端上传递与显示。第二,指电视、电话/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与个性化的数字传媒,将逐渐成为具有通讯、视频多媒体、网络多种接收功能,形成多样化、个性化的复合型功能的数字标准终端,能够接收多种领域的多媒体服务。譬如,新型的流媒体电视具备PC的部分功能,不仅能实现可通过将数码流媒体中存储的音频、视频进行高清显示播放,还可利用流媒体接口实现与数码相机、U盘、移动硬盘等数码设备连接,读取、编辑、存储各种类型的数字流媒体文件,实现一个全能的家庭“影音工作站”。

6.管理的融合

在用户需求与技术成熟双重驱动下,网络融合市场层面趋势明显,客观上引起政府主动对相关管理体制与政策法规进行调整,促成网络融合在运行架构与管理体制层面的重大变化,网络管理从行政管制为主导转变为市场竞争为主导,经济、技术与法律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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