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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东向公司借款,年底未归还,税务问题怎么解

时间:2022-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小明听帮公司做账的会计陈小姐说,她代理的另一家公司的老板最近被税务局检查,那个老板把资本金借出去打新股,到年底也没有还回来,结果被税务局按照借款额的20%补了个人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小明听帮公司做账的会计陈小姐说,她代理的另一家公司的老板最近被税务局检查,那个老板把资本金借出去打新股,到年底也没有还回来,结果被税务局按照借款额的20%补了个人所得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以下简称“158号文”)

个人股东向公司借款,到年底都没有归还

在老的《公司法》下,企业的注册资本是实缴制的,所以注册资本金额大,代表着企业有实力,而这种看法在新公司法的认缴制下,依然存在。这也就会造成很多企业在注册时,会想要把注册资本写得高一点。理由是去投标或者参与一些政府工程时,有些项目会对投标企业的注册资本有一定的要求,所以部分企业的注册资本就写得比较大。但是注册资金到账以后,短时间内可能还未使用,这个钱趴在账上没有用,部分个人投资者就把资金抽走后移作他用。如果一定时间后,既未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也没有归还给企业的,将按照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资者具体指哪些人?

158号文规定的投资者指自然人投资者,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

1.时间的限定性规定

会计年度终了时,即每年的12月31日结束时。

2.会被征税的情况

既未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也没有归还的借款。

3.如何征税

未归还的借款,将被视为是该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举个例子:小明从公司借了300万元去买房子,然后登记在自己名下,到了当年的12月31日后还没有归还,则税务局会要求小明按照300×20%=60(万元)补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可见,借款一定要在12月31日前还掉,大不了明年再借嘛。

个人股东以企业资本金为其个人或家人支付消费性支出或购买财产

1.个人股东是指哪些人?

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个人股东。

2.时间的限制性规定

这类事情是定性,一旦被认定就会有纳税义务,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性规定。

3.会被征税的情况

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请注意财产性支出前有个“等”字,意味着所有被视为财产的支出均包含在内)。

但如果不是企业的资本金就没有问题了吗?

4.如何征税

若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发生上述情况,将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见第一章《个人独资企业怎么缴税?》一节中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特别提醒:以上为个人股东和其家人支付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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