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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三融一反”税法援助机制

时间:2022-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青岛市国税局积极推行以“尊重”为目标的税法援助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发挥税法援助的效能,崂山区国税局将税法援助的结果纳入税收执法监督之中,在有力提升税法援助效能的同时,实现对规范执法的全方位监控。

王文礼

税法援助是指在税收征收、管理、稽查等税务行政管理活动中,纳税人及其他税务行政行为的当事人对国税机关的意见、结论、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有异议时,可以要求国税机关对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予以说明,对有关争议予以协调。国税机关根据申请,提供无偿税法援助,为申请人及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解决争议。

税法援助与其他法律援助有着明显的不同,最突出的特点是税法援助的实现途径是在国税机关内部完成的,是税务机关的自我纠错与整改。

近年来,青岛市国税局积极推行以“尊重”为目标的税法援助工作机制。几年来,崂山区国税局通过大胆实践,紧密结合专业化征管体系和纳税服务体系的建立,逐步形成了“三融一反”的税法援助工作机制,即:将税法援助融入纳税服务、融入税收征管、融入执法监督之中,并及时反馈政策执行“盲点”,在尊重纳税人权利的同时,着力推动各项工作持续改进,真正实现税法的有效遵从。

1.创新前移税法援助岗位,确保纳税人及时获得援助。为进一步完善纳税人权益提供平台,不断拓展税法援助渠道,充分借鉴政府信息公开岗位前移的有益经验,崂山区国税局在做好日常税法援助的基础上,主动将税法援助岗位前移,在全市首创办税服务大厅前台增设税法援助受理岗,在税务咨询、纳税人办税的第一时间介入税法援助。

通过前移税法援助受理岗,既在第一时间受理税法援助,解答税法援助的相关问题,及时满足纳税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又通过第一时间受理不便直接解决的税法援助事项,在满足纳税人诉求的同时,在得到后台专业化支持下,及时从专业角度研究寻求正确的税法援助结果,最大限度地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自运行税法援助前移以来,累计及时受理纳税人税法援助8项,及时处理答复率达100%。

2.加大税法援助宣传力度,让“尊重”权利成为自觉。税法援助对纳税人来说是一个较为新鲜的事情,同时也是纳税人享有履行权利义务的必然选择,也是税务机关的职责所在。为此,在日常的纳税服务工作中,崂山区国税局通过集中宣讲、网站布告、访谈讲解等一系列措施,着力使广大纳税人明白税法援助的意义、了解税法援助范围、弄清申请援助形式,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专业化征管体系运行后,税源管理实现集中管理,审核审批、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实施专业化管理的现状,崂山区国税局及时调整税法援助工作机制,采取分类、跟进式税法援助模式,创新征管体系下创建个性化税法援助。

1.按照分类管理的方法,实施个性化税法援助。对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提供合理正当的个性化援助,采取绿色通道、大户办税室、预约办税、电子沟通渠道等方式提高援助的质量和效率,对每户大企业指定税法援助联络员,负责受理和协调大企业的援助诉求,并将此项服务纳入对大企业税收管理之中。

对中小型企业的税法援助,覆盖在日常户籍管理、税源监控中。通过实地核查,利用每一次税收政策发布会、宣讲会及纳税人培训,向纳税人宣讲税法援助的相关事宜,发放税法援助宣传图册;通过“税企邮箱”实现与中小企业的零距离沟通,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获得税法援助。对个体户的税法援助,贯彻到税务登记、税款核定、定税调整等环节。由各个体征收点面向个体户,及时发现个体户的税法援助需求,引导纳税人树立通过正当途径争取自己合法权益的理念。

2.结合专业化分工,跟进实施专项化税法援助。建立税收征管税法援助联动制度,针对审核审批、纳税评估、税务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涉税争议,实施跟踪式专项化税法援助。在对纳税人实施审核审批、纳税评估、税务检查时,政策法规部门与征管、税政、检查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掌握评估检查选案名单,随时与被查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税法援助,对每一个被查户,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同时,送达税法援助制度告知书,并及时受理相关税法援助申请。通过税法援助联动机制,实现了在审核审批、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的同时,既及时进行税法援助宣传,又跟进式专项提供税法援助,使税法援助融入到整个专业化税收征管体系的始终,真正让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得到更好的尊重和维护。

自2008年税法援助运行以来,崂山区国税局累计办理税法援助案件22件,及时处理答复率达100%,变更处理5件,受到纳税人的普遍好评。

为进一步发挥税法援助的效能,崂山区国税局将税法援助的结果纳入税收执法监督之中,在有力提升税法援助效能的同时,实现对规范执法的全方位监控。

1.实施定期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税法援助的效能。参照市局“12366在线服务中心”定期回访制度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崂山区国税局创新建立了定期回访制度,设立了《税法援助回访记录登记台账》,对税法援助的后续情况,从国税内部与纳税人两个方面予以评价,并根据评价及时调整和改进税法援助,努力在构建与纳税人和谐关系的同时,确保税法援助工作不断持续改进与提升。

2.税法援助内部转办制度,是廉政监督制度的有效补充。为更好地发挥税法援助的效能,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崂山区国税局创立了税法援助转办制度,将税法援助与廉政监督有机结合,依据在税法援助过程中发现的税务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登记《税法援助事项内部转办事项登记台账》,及时转交监察部门进行相关处理,在实现最大限度保护税务干部的同时,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税法援助不仅是纳税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同时也是国税机关知悉政策执行“盲点”的有效“探针”。

1.结合税法援助,洞察执法程序缺失,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前期受理的税法援助事项,崂山区国税局敏锐地发现在现行的《退抵税申请审批表》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等执法文书中,没有写明予以办理或不办理的具体事实和原因,没有告知纳税人复议、诉讼的权利等条款。而这些疏漏既容易引起纳税人的不满,又因法律条款的缺失而面临行政诉讼的风险。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崂山区国税局及时提出了在全面规范税务文书的基础上,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及程序,管理和使用税收执法文书,及时出具相应规范的税务文书,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合理化建议,并被市局采纳,在全市国税系统改进推行。

2.结合税法援助,摸清政策执行“盲区”,为提高政策执行力建言献策。税法援助的过程也是最能洞察政策执行“盲区”的有效途径。自2008年以来,崂山区国税局注意以税法援助为切入点,积极捕捉从日常征管工作中发现政策执行问题,推动政策执行力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已向上级局报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5起,为保证国家税收政策的有效落实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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