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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风险管理的实践探索

时间:2022-07-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世纪80年代,一些学者开始将风险管理理论引入中国,但并没有引起重视,绝大部分企业缺乏对风险管理的认识,也没有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机构。6月6日,国资委发布了我国第一个全面风险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20世纪80年代,一些学者开始将风险管理理论引入中国,但并没有引起重视,绝大部分企业缺乏对风险管理的认识,也没有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机构。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首次对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提出原则要求,这是风险管理的内容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出现,之后财政部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7项涉及风险管理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受2002年美国安然事件、世通公司财务欺诈案以及美国萨班斯法案的影响,我国才真正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才真正把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形成法规。

2006年,国务院成立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开始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6月6日,国资委发布了我国第一个全面风险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2008年6月28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由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并于2009年7月1日起在我国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标志着我国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规范》也被视为中国版的“萨班斯法案”。

2007年9月,全国工商联与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联合组成了“民营企业风险管理研究课题组”,共同实施财政部项目《大型民营企业风险防范和预警指标体系》的课题研究。在借鉴国内外风险管理、危机管理相关研究成果以及部分民营企业开展风险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风险管理指引手册》。

中天恒管理咨询公司和中天恒会计事务所于2007年4月19日推出《3C全面风险管理标准》。

这些标志着企业风险管理已经引起我国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企业风险管理的实践和研究在我国进入了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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