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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

时间:2022-07-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若罗网之有纪纲而万目张也。具体来说,改革三十多年来,我们乡村治理面临四个方面的基本转型:一是从“封闭型”社会向“开放型”社会转型。乡村治理现代化要建立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由此,强主体、健机制、完成效,即“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使乡村治理主体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关系,把乡村事务管理好”应该成为新时期“乡村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若罗网之有纪纲而万目张也。

——汉·班固《白虎通》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由此,发源于1989年世界银行所使用的“治理”一词,经过1998年华中师范大学学者与乡村结合而提出“乡村治理”一词,随后经各路学者广泛深入研究后,首次进入国家政策表述层面,而成为了实际政治生活中的一个实践课题。

所谓“乡村治理”从政策表述来看有三大方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创新基层管理服务。其实质仍在于通过公共权力配置与运作对村域社会进行组织、管理和调控。(张厚安、徐勇,2000)而从实际工作层面来看,基层党的组织建设长期“加而不强”,基层民主日渐陷于僵化,基层管理服务也疲于“支应”。其根本原因在于农村现有的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组织制度与变化了的乡村实际不相适应。具体来说,改革三十多年来,我们乡村治理面临四个方面的基本转型:

一是从“封闭型”社会向“开放型”社会转型。以前我们的乡村治理体制是建立在“封闭”社会的基础上的,在城镇化、市场化进程中,“封闭”的社会走向了“开放”,这对传统乡村治理产生了很大的挑战。二是从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型。以前我们的乡村治理都是在城乡二元体制这一基本结构框架中去建立和完善政策体系,现在要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那么我们的乡村治理就要适应从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的重大转变。三是从传统产权不清晰的农村集体经济向现代产权清晰的新型集体经济的转型。乡村治理现代化要建立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四是从传统的乡村控制型向现代的乡村治理型转型。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控制人、管理人,不断强化管理而不是强化服务。而现代社会要求多元共存、多元治理、“扁平化”的治理模式。从“管理”走向“治理”,对我们所有人,更主要的是对我们干部提出了新的挑战。

由此,强主体、健机制、完成效,即“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使乡村治理主体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关系,把乡村事务管理好”应该成为新时期“乡村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此方面,内置金融村社使村域产权、财权、治权、事权“四位一体”,以结构重组、主体再造、机制创新有助于有效回应国家和社会支农资源的有效使用,有效回应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有效回应农户适应市场经济能力的组织化效益实现。

提纲挈领,纲举目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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