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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财有法,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时间:2022-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吴忠市财政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逐步形成了“依法、依规、依程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理财原则,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财政管理体系基本建立。五是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改革。2006年6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吴忠市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市本级启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吴忠市财政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逐步形成了“依法、依规、依程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理财原则,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财政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1.公共财政体系框架进一步健全

一方面,积极承担改革成本,大力支持和推进投资、社会保障、国有企业和行政管理等体制改革;另一方面,围绕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目标,先后实施和推进了多项财政改革,为规范财政管理、激发财政活力、提高理财效益提供了可靠的体制保障。

第一,完善财政体制,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基本理顺。一是实施以“放权让利”为核心的体制改革。1980~1985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一定五年”的财政管理体制,1985~1993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改革。打破了统收统支、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地方政府在组织收入和安排支出方面的自主权。

二是实施分税制体制改革。1993年,吴忠市地方财政收入为5295.8万元,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地方财政收入为2384.8万元,下降54.9%。1993年,吴忠市地方财政支出为37473万元,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地方财政支出为6971.4万元,增长15.6%。1996年根据体制运行情况,自治区对市县分税制体制进行了再调整,实施《促进财政收入,保持财政收支平衡奖励办法》,力促财政收入上台阶,有效地理顺了上下级财政分配关系,极大地调动了各级政府理财积极性,初步形成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1998年,吴忠市地方财政收入达到8297万元,是1995年3229.8万元的1.57倍,年均增长39.2%。

三是实施所得税分享改革。认真落实国家所得税分享改革要求,积极开展物业税改革试点。对市、区(原利通区)分税制财政体制进行了二次调整。调动了各级政府增收节支、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强化了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意识。

四是实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2004年,中央实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出口退税基数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超基数部分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负担,2005年比例调整为92.5∶7.5。在此基础上,宁夏财政厅完善了相关办法,将中央、自治区、市县负担比例调整为92.5∶2.5∶5。

五是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改革。2005年8月,吴忠市区实行了“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先后出台了《吴忠市化解乡镇债务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全面推行了以“账户统设、核算统一、工资统发、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为主要内容的“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开展了账户、票据、乡镇债权债务、财政供养人员四项清理,搭建了“乡财县管”信息平台,核实乡村两级债务,建立财政供养人员实名制台账。通过积极整合资金,将三年化解任务缩短为两年,采取清收债权还债、变卖资产还债、降息减债、剥离债务减债、核销减债、结对抵冲销债、部门扶持化债等方式,制定防止新增债务和消化旧债的具体措施,2005~2009年,累计化解债务2.3亿元。在保障基层政权运转、规范财政财务管理、遏制乡镇债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深化管理,资金运行安全、规范有效大为增强。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吴忠市将支出改革作为新时期财政改革的重点,先后启动了从预算编制到执行各个环节的改革,并初见成效。一是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深化。2001年起全面实施了部门预算改革,本着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环节逐步相互分离的原则,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建立了财政供养人员和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数据库,建立起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体系,支付方式细化为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部门预算扩大到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将所有政府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全口径”四本预算编制,实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财政总预决算、市本级164个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了清理甄别,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

二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扎实推进。2006年6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吴忠市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市本级启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编办核编、人事核标、财政核拨、银行代发、及时到位”的管理原则,对全额拨款人员由财政部门委托代发工资银行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了政府集中采购财政资金的直接支付。2006年1月1日起,市直11个部门和单位先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007年,改革单位扩大至163家预算单位,纳入改革的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和纳入预算外专户管理,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2014年,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资金24.3亿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17.9亿元,占73.6%;财政授权支付6.4亿元,占26.4%。年末资金结余9.4亿元,资金沉淀率达27.9%。财政资金的计划、使用、监督三个环节相互制约、相互制衡,提高了政府对财政资金的调控能力,真正做到“用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批钱,批钱的不用钱”。

三是政府采购改革成效显著。2003年,吴忠市开始实施政府采购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节约财政开支,发挥政策导向。2004年12月,成立了吴忠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实行“管、采”分离机制,具体组织政府采购活。采购规模逐年扩大,由2005年的1767万元增长到2014年的2.5亿元,资金节约额由2005年的900万元增长到2014年的3127万元,年均节约率12%,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采购范围稳步拓展,目前已经涵盖工程、货物和服务等各个领域;实现采购目标由注重节资反腐向“物有所值”转变,采购过程从注重公平竞争向完善市场规则转变,代理机构执业从注重程序合规向专业化采购转变,监管方向从注重过程控制向结果评价转变,确立了依法采购的市场规则。

召开吴忠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政府采购招标会

四是会计集中核算成效显著。2009年,按照“大系统,小集中”“小单位、大集中”的原则,在95个一级、二级预算单位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坚持“准确、完整、及时”的六字方针,为纳入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提供会计报表和会计信息资料,解决了会计基础薄弱、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秩序混乱等问题,使会计信息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会计集中核算单位达到102家。2001年以来,拒报不规范、不合理业务票据1215笔,杜绝不合理支出572万元;纠正违规支出6400多次,总金额1020万元,规范了财政财务管理。

五是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稳步进行。1993~2014年,先后5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标准。2006~2007年,先后完成了市直机关单位津贴补贴规范和审核发放工作。

六是全面推进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市本级对16项费用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2014年,市本级已开卡单位131个,开卡3453张,消费580万元。

七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自治区若干规定、市委实施办法,建立了“三公”经费预警机制。2014年,市本级行政机关一般性支出压减10%,“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7.2%,行政运行成本继续下降。

八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核准制,抓好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运营等管理工作,促进要素流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国有资产出售收入应收尽收。建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从事资本经营,行使国有资本出资者代表职能,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积极进行资产重组,通过兼并、转让、并购、划转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积聚优质资产。2013年,吴忠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企业债券10亿元。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整合市区统一办公资产,杜绝国有资产流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启用,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公共房屋租赁公开招标。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

2.财政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财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财政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吴忠市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吴忠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吴忠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吴忠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吴忠市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实施办法》《吴忠市财政投资评审委托办法》《吴忠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等40多项重要地方财政法规制度。建立起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的模式,有效推进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进程。

二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财政法制宣传,依法理财观念逐渐深入人心。高质量地完成了“一五”至“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财税干部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税、依法理财的主动性进一步提高。

三是加强了财政执法监督检查,财经秩序日趋规范。配合市人大先后开展了《预算法》《农业法》《教育法》《政府采购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促进了法定支出的落实到位和相关事业的健康发展。

财政法规知识竞赛

3.财政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认真开展了“税收、物价、财务大检查”。1985年9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连续13年开展了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有力地整肃了财经纪律,维护了财税秩序。在多年的检查中做到“一个目的,两个结合,三个提高”。“一个目的”即通过检查达到规范财政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的目的;“两个结合”即与整顿会计基础工作相结合,与各项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三个提高”即通过检查,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提高财会基础工作的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2009年以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部署与要求,边治理、边教育、边整改、边规范,着力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市本级183个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阶段“回头看”检查面达100%,社会团体和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面达100%,重点检查面达20%以上。市本级共清理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10个,涉及金额928.60万元;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3个,涉及金额942.99万元。发现各类违规问题39个,涉及资金2111.45万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件,并在新闻媒体曝光。2014年,开展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了对重点支出的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私设“小金库”和乱发津补贴行为。

启动“小金库”、公车治理

三是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按照“先评审后编制、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采购、先评审后评价、先评审后审批、先评审后移交”的办法,加强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评审金额从2005年的4969万元增加到2013年的28.5亿元,累计评审概决算16.6亿元,审减1.9亿元,平均审减率达到11.4%。

四是开展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惠民政策116项。

五是开展绩效评价。制定出台了《吴忠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启动了社保、教育等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标志着吴忠市财政监督从安全性、合规性向效益性的积极转变。

六是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利用函授、自学、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财会人员进行培训,2014年底,全市持有会计证财会人员8792人,有96家单位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通过验收达标。村级财务委托代理试点在东塔寺乡实施,以“五权”不变为重点,在市区12个乡镇开展了村级财务委托代理,规范了农村“三财”管理,村级财务管理日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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