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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流平台商业模式

时间:2022-07-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市场的一种具化,平台自身必须包括与市场相关的交易规则。对于某些平台商业模式,其核心是在现有的交易规则之下,重点关注某些产品或服务的供给与需求;而对另一些平台商业模式,其核心则是建立全新的交易规则,并由此形成平台私权力向平台公权力的转变,而并不涉及某种具体的产品或服务。而平台“公权”或者说是一种社会权力的产生,才是规则流平台商业模式发展的高级阶段。

作为市场的一种具化,平台自身必须包括与市场相关的交易规则。同时作为一种组织形态,平台又必须包括和组织相关的组织规则。而作为平台商业模式而言,更为重要的是和市场密切相关的交易规则。规则流平台商业模式是以平台商业流和信息流规则模式为基础的,但相对来说其规则设计的特征更为明显,具化市场的自主性更高,更显著地体现出平台创造和实现价值的本质特征。对于某些平台商业模式,其核心是在现有的交易规则之下,重点关注某些产品或服务的供给与需求;而对另一些平台商业模式,其核心则是建立全新的交易规则,并由此形成平台私权力向平台公权力的转变,而并不涉及某种具体的产品或服务。

因此,对于任何一个平台而言,其发展的最高形式,是通过制定规则,形成对权力的垄断,最终形成对平台双边客户的控制。通过专有平台的创建,形成了对双边客户的垄断定价权利和定价规则,最终利用双向的间接网络效应实现对利润的最大化控制。一般最简单的平台规则都与平台的定价规则、管制规则等平台“私权”有关,体现出平台垄断能力和控制能力。而平台“公权”或者说是一种社会权力的产生,才是规则流平台商业模式发展的高级阶段。而在和平台规则流有关的具体平台商业模式中,搭建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输送规则是一种规则流平台商业模式的体现,而对既有的平台规则的破坏和侵害也是规则流平台商业模式的一种表型形式;此外按照对一般权力形成过程的理解,还能将规则流平台商业模式分为“自上而下”的公信力模式和“自下而上”的自组织评价模式。

规则流平台商业模式,从参与方介入和实现交易两个维度来看,可以划分为强制性规则流模式、自愿性规则流模式、寄生规则流模式和交易规则流模式等四类分支(见图11-6)。前三种规则流模式更多地是从参与方介入平台的方式对规则形成特征进行描述,后一种模式则重点对在交易形成和促进方面进行规则化设计的平台运营方式进行刻画。

图11-6 规则流平台商业模式解构

强制性规则流模式,比较典型的例子是银联卡等电子支付平台。银联卡电子支付平台对商家入网和客户持卡均设有前定的商业协议,这些协议已经将商户交换费和持卡人银行卡管理费做了明确规定,除非平台客户接受协议内容,否则无法使用银联可电子支付平台。

而自愿性规则流模式,典型的例子是拉斯维加斯赌城,赌城的大门始终向有赌博意愿和能力的人开放,进不进是由参与方个人意愿决定的。

寄生规则流模式,典型的是新东方出国培训平台,它寄生在美国ETS全球考试系统之上,但主要针对ETS考试系统中国区考生备考环节提供咨询与培训服务。新东方以ETS建构的标准体系为基础,通过新东方自己开发的学习方法,提升考生考试能力,改变考生在与ETS考试服务机构进行交易时的市场弱势地位,同时利用在培训环节树立的市场声誉,召集大量优秀师资资源,扩大培训范围和服务领域,实现其商业成功。

而交易规则流模式,典型的要数人人贷等网络信贷平台,在人人贷网络信贷平台上,通过对参与客户资金供求匹配规则和交割时限的合理设计,是网络信贷平台上总会余存一定量的沉淀资金,从而为该平台利用沉淀资金进行其他投资获利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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