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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的营销变革

时间:2022-07-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DCCI2010上半年中国互联网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6月,中国互联网页面浏览量PV比例中,用户产生的内容的流量所占比例达到了50.7%,而网站专业制作内容流量所占比例只有47.32%,这代表着Web 2.0时代的来临。然而,Web 2.0的兴起改变了以往的营销方式。Web 2.0时代的企业赢家,一定是那些懂得如何适应营销环境变化的企业。

根据DCCI(Data Center Of China Internet,中国互联网数据中心)2010上半年中国互联网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6月,中国互联网页面浏览量PV比例中,用户产生的内容的流量所占比例达到了50.7%,而网站专业制作内容流量所占比例只有47.32%,这代表着Web 2.0时代的来临。

在Web 1.0时代,信息主要是由网站、企业等组织机构来制作,用户只是被动地浏览和接受信息;而在Web 2.0时代,用户既是信息的浏览者,更是信息的主动创造者。用户产生的内容的流量超过了网站专业制作的内容的流量,意味着信息权力正在实现从组织向个体的转移,企业的营销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长期以来,由于掌握信息权力,企业习惯于“我说你听”的灌输式营销,把消费者看成是数据统计基础上的抽象群体、面目模糊的“标准化顾客”,无须考虑他们是否喜欢,无须让他们发出声音,而只须把批量炮制的标准化广告灌输到他们的头脑中——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上用无所不在的广告及促销信息包围社会大众,力图通过狂轰滥炸让大众留下深刻印象并产生购买冲动。营销成为了一场战争,企业尽力“锁定、诱惑、掌握、占有”消费者,使消费者成为战争的俘虏。这种不对称、强制化、不平等的“被营销”局面使得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护,消费者也滋生了不信任的情绪,总是视广告为干扰并尽力摆脱他。为了减轻消费者的抵触心理,营销人员努力把广告包装成精彩的娱乐或新闻信息,试图让广告突破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而潜入消费者的意识之中。但不管怎么努力,广告信息总是很难躲过消费者的灵敏嗅觉。消费者意识到,精彩动人的广告总是隐藏着赤裸裸的商业利益诉求,广告中温情的演绎无法改变企业与消费者的对立局面,没有对话,没有情感交流,没有稳定的人际关系。

然而,Web 2.0的兴起改变了以往的营销方式。企业独享的信息权力已渐渐转移给全球化的网络用户群体。不断升级的互联网络满足了人们彼此联系的内在需要,让人们展开全球性对话。对每一种商品和服务,人们都可以随时在网上议论、研究和分享使用经验。这种交流是自发的,发自肺腑的,没有广告语言的精心包装,没有定位陈述的严谨规范,人们只是因为感兴趣而交谈,并在交流中找到无穷的乐趣。

《线车宣言》一文中指出“网上知识水平的增长速度是网络用户数量与交流量之积的平方”。2011年年底我国网络用户规模居世界第一,达到4.85亿,每个网民每天平均在线时间大约为5个小时,即我国网络用户每天上网时间接近25亿小时。全球数十亿网络用户,以及越来越大的交流量,使得用户们可以令人目眩的速度来分享相关知识,令任何企业、产品、市场的真实情况都无可遁形。当今,网络化的消费者群体懂得比企业多,学习速度比企业快,比企业更坦诚,彼此之间有更高的信任度。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进行“王婆卖瓜”式的自我吹捧已无法瞒过消费者群体,经过美化的巧言令色也很难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兴趣。除非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真的令消费者满意和喜爱,否则网络上传播的就不是溢美之词,而是批评和责骂。

传统企业遵循的是AIDMA模式,即先引起消费者注意(Attention)、使其产生兴趣(Interest),进而产生欲望(Desire)并形成记忆(Memory)最后导致购买行动(Action)。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对于品牌的创立与传播起着主导作用。但在Web 2.0时代,企业营销模式转向了AISAS模式,在引起消费者注意(Attention)并使其产生兴趣(Interest)之后,消费者会通过互联网搜索(Search)相关信息,并在分析比较之后采取购买行动(Action),然后把产品的使用经验拿到网上去分享(Share),形成了一个购买循环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变得越来越精明,他们不再被动地受广告和促销的影响,而是更注重熟人、朋友的推荐,以及借助网上触手可及的相关信息来支持自己的购买决策。同时,网络的便利也使得消费者的参与意识与分享意识大大增强,好东西会在网上推荐,而负面信息也会一夜间传遍网络。

按照达尔文的说法,世界上能够生存下来的物种,不是那些最强壮的,也不是那些最聪明的,而是那些应变迅速的。Web 2.0时代的企业赢家,一定是那些懂得如何适应营销环境变化的企业。也就是说,企业需要转变传统营销思维,不能只依靠广告灌输去强行营造声势,而要去适应消费者,参与到与网络用户的对话交流中来,通过情感层面的互动交流,与网络用户建立信任和友善关系,最大限度地激发网络用户贡献出有利于产品及服务的内容,争取在网络用户中形成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引导网络用户关注产品及服务。

可口可乐公司首席营销商务官乔·特里波迪在他所著的《可口可乐的营销新动向》一文中提出,当前企业注意力的中心要从“消费者印象”转移到“消费者表达”:以往企业制订计划和预算时考虑的关键因素就是“消费者印象”,即我们投放的广告会被多少人看到、听到或读到,但是“消费者印象”仅仅反映了原始受众的数量。客户获得的“印象”是一种被动的感官方式,“印象”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参与,公司的最终目标其实是引导消费者参与品牌互动。所以说,在“消费者印象”之外,企业越来越注重“消费者表达”,这里的“表达”指消费者与品牌之间的互动。比如评论、“赞”转帖、消费者在自己的网页上上传与我们品牌相关的照片、视频或者内容等。乔·特里波迪认为,消费者的品牌资讯生产能力绝对在企业之上,他举例说:“我们统计了You Tube上有关可口可乐的视频,所有视频大约有1.46亿次浏览量,其中公司制作的内容文件浏览量为2 600万次,其他1.2亿人次看到的都是别人创建的可口可乐宣传内容。没人知道到底有多少创意内容出自消费者之手,我们却是从中获益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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