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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劳动—资本”关系的实践发展与理论创新

时间:2022-06-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进而,如何在对当下中国特色“劳动—资本”关系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过程中,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但是,究竟如何分析和思考中国特色的“劳动—资本”关系问题,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3]因此,运用马克思的劳资关系分析框架和方法,分析当代中国“劳动—资本”关系问题,对于推动马克思主义“劳动—资本”关系的理论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和现实意义。

权 衡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一、当代中国劳动—资本关系:从实践困惑到理论创新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指出,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并且指出,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与此同时,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的著作《21世纪资本论》一书对过去300年间的工资、财富状况进行了详细的经济史学考察和研究,通过列举多个国家有关收入和财富分配的大量数据,借助实证方法证明了长期中来劳动与资本之间收入差距逐渐扩大这一事实,并且通过简单明了的公式指出,全球范围内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必然的结果,收入差距的缩小才是偶然的、不正常的现象。[2]我们注意到,由于皮凯蒂在其著作中同样也分析了当代资本主义世界中的劳动与资本关系问题,进而从劳动—资本收入分配差距视角出发,论述了资本主义收入分配差距扩大问题,特别是资本的收入不断增长,相对劳动者的份额出现下降。由于皮凯蒂同样是考察了资本主义劳动—资本收入分配关系以及全球范围内收入差距扩大问题,再次挑起了人们对“劳动—资本”这一敏感问题的关注和思考。

笔者以为,如下几个问题值得我们进行深入分析和思考:皮凯蒂关于资本主义“资本—劳动”收入分配差距究竟是否就是“当代马克思”?马克思主义“劳动—资本”经典分析框架是否在当代资本主义仍然具有解释力和生命力意义?特别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就是:如何正确认识当下中国“劳动—资本”关系问题?进而,如何在对当下中国特色“劳动—资本”关系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过程中,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

毫无疑问,皮凯蒂确实讨论的重要议题是收入分配问题,而且重点讨论的资本主义财富积累和财富分配以及资本主义劳动—资本收入分配关系问题;但是这种分析框架、分析方法甚至分析结论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完全不是一回事,相信绝大多数学人对此看法是一致的。但是,皮凯蒂所提出的问题及其当代资本主义劳动—资本关系问题的研究思路,无疑会引起人们对今天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收入分配差距问题,特别是劳动—资本收入分配关系问题的深入思考和关切。但是,究竟如何分析和思考中国特色的“劳动—资本”关系问题,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笔者认为,贯穿中国经济增长、经济发展以及方式转型等重大问题的一个主线就是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及其变迁。围绕劳动—资本关系这一主线分析中国经济增长,不仅符合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内在逻辑和实践要求,也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劳动—资本”的分析框架和逻辑,更是有助于推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和发展。其实,恩格斯早在1868年为《资本论》第一卷撰写的书评中指出:“自从世界上有资本家和工人以来,没有一本书像我们面前这本书那样,对工人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全部现代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这种关系在这里第一次得到了科学的说明。”[3]因此,运用马克思的劳资关系分析框架和方法,分析当代中国“劳动—资本”关系问题,对于推动马克思主义“劳动—资本”关系的理论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和现实意义。

二、马克思劳资关系理论框架:一个小结

(一)马克思“资本两极化”理论

马克思把劳资关系看成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并以此为开端来系统地阐述自己的经济学观点,逐步形成了一种成熟的劳资关系理论。资本的“两极化”问题是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逻辑起点:一方面,资本具有提高生产、扩大市场、促进生产力发展、带来人类物质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革命性的一面。另一方面,正由于资本本身的“价值增殖过程”的生产关系,而且这种生产关系内在地包含了由于劳动力买卖而形成的剥削剩余价值的关系,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有其内在的逻辑矛盾和局限性。按照这个逻辑推演,马克思的劳资关系理论存在以下几点内容:

1.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传统劳资关系存在的前提条件

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分析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分析基础上的。第一,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第二,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有两个层次的内在规定:即一方面资本表现为一种具体形式的生产资料,是一种物;但是另一方面,资本是能够实现价值增殖的价值,本质上是一种生产关系,是一种反映资本主义剥削和被剥削的生产关系。马克思正是从这一个基本的理论出发,形成了马克思资本主义两极化理论、资本物质文明化趋势及其内在局限等理论。第三,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劳动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创造出商品的过程,在生产过程中也伴随着价值增殖的过程,即剩余价值生产过程,活劳动的被动从属地位就意味着必须不断被资本家改正和调整,以使在外部的技术进步与该生产组织内部的分工的动态过程中资本能不断获取剩余价值。

2.传统劳资分配关系变迁是资本主义国家宏观经济失衡的重要诱因

根据马克思的分析,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是指由资本积累引起的资产阶级的财富积累和无产阶级的贫困积累的内在必然联系。一方面,个别资本是通过资本的积累、积聚和集中,使社会财富有利于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而且,随着旨在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使资本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可变资本在总资本中的比率越来越小,就更加不利于劳动者一方,劳动者阶层逐渐沦为失业者和贫困者。因此,马克思指出,“社会的财富即执行职能的资本越大,它的增长的规模和能力越大,从而无产阶级的绝对数量和他们的劳动生产力越大,产业后备军也就越大”,“工人阶级中贫苦阶层和产业后备军越大,官方认为需要救济的贫民也就越多。这就是资本主义积累的绝对的、一般的规律”,“这一规律制约着同资本积累相适应的贫困积累。因此,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力越发展,它就越和消费关系的狭隘基础发生冲突。

(二)马克思劳动异化理论

根据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我们可以把马克思异化理论简单概括为如下几方面要点:(1)资本主义的劳动异化实际上就是劳动者本人成为某种受异己力量支配的过程。(2)具体表现为自己生产的产品与生产者之间的对立,劳动者作为人的本质与劳动给人类带来的痛苦,结果出现劳动本身的异化;人类的生活与人的自然生存之间出现对立;其最终结果表现为资本主义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对抗关系,即劳动与资本之间成为人与人之间的对抗关系。(3)马克思还提出劳动异化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之间的互为因果关系,一方面劳动异化导致了私有化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另一方面“私有制也使我们变得如此愚蠢和片面”。(4)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有其特定的分析背景和时代条件,更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目的,即面对资本主义矛盾和危机,如何把无产阶级劳苦大众从当时资本主义条件下解放出来,这就需要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劳资关系从本质上进行剖析。(5)为此,劳动异化理论具有非常重要的革命意义,即从异化劳动出发,从本质上揭示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关系以及剩余价值生产秘密,进而为“两个必然”结论提供科学论证和依据。[4]

(三)马克思“劳动—资本关系”的理论实质:私有制下的剥削和对抗关系

马克思劳资关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理论。无论是从马克思早期的经济学著作还是从晚期的代表作来看,其核心部分都是在论述劳资关系,这在《资本论》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资本论》实质上就是一种劳资关系理论。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的劳资关系理论,是研究《资本论》中剩余价值理论的核心。马克思强调了四点:一是资本主义经济运行中的劳资关系是一种剥削与被剥削的生产方式和关系;二是资本主义经济运行中的劳资关系是一种对抗关系,体现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同劳动者在分享劳动成果时的互斥性,体现在资本主义分配领域的互斥与对抗;三是资本主义经济运行中的劳资关系具有历史阶段性,即资本主义和劳资关系的发展,一方面创造了巨大的生产力,使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但另一方面也加剧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和劳资矛盾,为资本主义和劳资关系的灭亡创造了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四是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剥削性和对抗性的属性是由特定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即资本主义社会化生产和生产资料资本家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矛盾中的基本矛盾,并造就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规律,即剩余价值规律。因此,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生产资料和产品的社会占有,便成为生产力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的必然要求。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劳动—资本”关系异化进而成为具有阶级对抗、阶级剥削的内在原因。

三、我国现阶段“劳动—资本”关系的发展与实践:新问题和新挑战

中国经济发展经历了60多年的风风雨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60多年来的经济发展中,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调整、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以及全球化战略等都对经济关系尤其是对劳动资本关系及其变迁产生了深刻影响。目前,中国“劳动—资本”关系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特点。其中,面临最大的挑战和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资本收入分配问题突出,劳动者报酬偏低,劳动—资本收入差距急剧扩大

现阶段,中国劳动与资本在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存在较大差异,且有劳资收入差距有急剧扩大的趋势。传统资本高回报刺激的高投资推动的快速工业时代的“强资本弱劳动”格局,直接决定了资本在分配制度中的强势地位,劳动者或人力资本无法获得与自己劳动价值相当的劳动报酬。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由于普遍存在资本稀缺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强资本、弱劳动”的非规范分配特点表现得更加突出,往往表现为资方经营者或管理者通过经营者持股、年薪制、技术入股等形式,其分配所得远远高于普通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在初次分配中并未实现真正体现功能性意义的“按劳分配”或“按贡献分配”,劳资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二)劳动—资本关系紧张,劳资利益冲突问题日益突出,各种形式的“罢工”等事件不断出现

当前中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的进程中,由于制度设计的缺失和不完善,使得转型时期的劳动与资本关系常处于错位和扭曲状态。集中体现在平等性书面合同的缺失或短期化,[5]劳动报酬过低及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基本权益没有保障落实的现状。从当前中国面临的劳资矛盾来看,既有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的劳资纠纷,也有群体性、个体性劳资纠纷,且各类型纠纷的性质不尽相同。据统计,中国劳资冲突的范围在持续扩大[6],日益尖锐的劳资矛盾已与权力腐败、贫富差距并列为引发社会冲突的三大动因,对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带来新的挑战。

(三)相关法律体系不够健全,劳动者权益缺乏有效保护,各种维权行为和上访冲突事件威胁社会和谐

劳动者除了在用人单位中获得经济利益外,还应该拥有旨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其他基本权益,如生命健康权、休息权、被保障权、参与权、发展权等,这是构筑双赢劳资关系的重要内容和基本环节。但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中,劳动者原先在计划经济下拥有的就业、住房和医疗保障等权利已不复存在,而市场经济下的社会保险权、工会组织权利、市场谈判权,甚至连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权利也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应当说,现阶段中国劳动者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是处于两种体制之间的相对真空的状态”。[7]在强资本面前,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严重制约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

(四)快速推进的城市化进程未能够实现城乡社会融合,农民工问题、城市内部新二元结构问题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正在挑战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民工的一部分,与传统农民工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比如:工资拖欠、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障水平较低、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不足等基本劳动权益保障问题。[8]同时,由于具有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新特征和新诉求,新生代面临的问题又有其特殊性。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就业背景、家庭环境和个人文化技能水平的不同,为他们外出就业创造了相对宽松的环境,他们对劳动权益的诉求向更高层次发展。而新生代农民工在务工城市的工资收入水平较低,而务工地房价居高不下,是阻碍其在务工地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生活的最大障碍;此外像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等劳动权益受损问题,是其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五)劳动力集体议价能力弱,工会组织不健全,劳资集体谈判不对称

虽然与西方国家工会一样,中国各级各类工会的性质也是由工人自愿联合、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群众组织,但从职能定位与功能履行来看,与西方工会又存在较大的差异,存在工会职能定位错位和诸多制度弊端,从而无法真正代表职工利益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实际上工会组织并未真正发挥对资方的制衡作用。在中国的非公有制企业中,企业内部劳资关系管理混乱,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机构,即使有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真正发挥作用的也不多,缺乏协调劳资矛盾的能力。[9]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还没有得到广泛推行。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决策权完全被资方掌握,劳动者很难真正参与到其中。

四、当前中国劳动—资本关系:理论分析及其创新含义

面对当前中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上述劳资关系及其矛盾和问题,如何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加以分析,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面临的重大现实和挑战问题,对此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按照马克思的分析逻辑,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可能成为商品,因此货币不能成为资本,因而传统意义上的劳资关系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基础。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了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工资形成和劳动力流动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而这又为劳动力成为商品,货币成为资本提供了平台,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以及雇佣制度化、契约化使得传统意义的劳资之间的雇佣关系得以成立。因此,从理论和客观上说,资本与劳动一旦成为雇佣关系,就必然意味着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关系能够成立,也就意味着双方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成立,这一点尤其是在我国的私有制经济、外资经济以及各类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中是一种客观存在和事实。但是,马克思当年研究的资本主义劳资关系是一种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一种具有阶级斗争性质的关系,体现的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是一种对抗性的阶级关系。在中国现阶段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前提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劳资关系具有了一系列的“转化机制”,因此从总体上来说,更多是体现为一种劳资双方对经济利益的诉求关系而非阶级斗争关系,是在社会主义劳动所有权和资本所有权实现过程中所发生的对立和统一的关系。这主要是因为,当代中国的劳资关系由于如下一系列的“转化机制”的作用,在以下几个方面已经与马克思当年分析资本主义劳动—资本关系的制度、体制、机制等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一是社会主义劳资关系是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结构并存基础上的具有多层次的新型劳资关系,当代劳资关系的生产方式与制度基础已经与马克思时代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提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并由此开创了中国至今30年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中国劳资关系也伴随着所有制结构变迁发生变化,由单一的公有制下的劳动关系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多元化的劳资关系方向转变。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决定了劳资关系具有多层次性和多种属性。在公有制经济成分中,劳资关系表现为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平等权利和义务关系,体现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要求和经济地位。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里面,劳资关系表现为劳动力市场意义上的劳动者同私有资本、外国资本之间的雇佣劳动关系,本质上属于市场等价交换关系。因此,现阶段的我国劳资关系与马克思传统意义上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关系一元化劳资关系不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环境下,劳资关系更多表现为一种利益分配关系而非阶级斗争关系,剥削阶级已经作为一个阶级被消灭了。从利益的视角看,劳资双方的关系实质上是资本产权和劳动力产权在权利实现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收入分配关系。中国现阶段所建立的在现代产权制度和劳动力的产权交换负面,劳动者除了按劳动力价值取得的劳动报酬外,还应当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和劳保福利待遇,甚至凭借个人劳动力产权取得部分剩余索取权。

二是当代中国劳动与资本关系受到全球化与信息化发展的深刻影响,劳动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具有充分的流动性,各类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将极大提高,因此劳资关系的外部环境已经与马克思劳资关系环境发生很大不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种生产要素在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和配置,全球劳动地域分工格局开始出现新的调整与重组,而其中最主要的趋势就是新一轮以跨国企业为主体的美日欧发达国家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产业大转移和大投资。中国以市场和劳动力成本优势成为国际产业转移的最大承接地之一,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中国利用外资连续10多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今后随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建设、市场统一、政策透明等软环境的改善,吸引国际产业转移的前景依然看好。从劳资关系层面来说,虽然外资企业内部明显存在劳动与资本的利益分配矛盾和冲突,但从宏观层面而言,国际产业的大规模转移可以为重建劳资共赢和谐关系注入新的活力。这主要是因为,第一,国际产业转移与国际投资的增加,不但有助于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且通过资本引进,可以改变资本绝对强势的地位,提升劳动者(特别是人力资本)的谈判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促进劳资关系的对等性。第二,国际产业转移会带动蓝领和白领岗位向中国的转移,有助于缓解中国劳动力供给充足与就业岗位稀缺之间的矛盾,进而化解因岗位短缺而导致简单劳动收入过低的劳资纠纷。第三,相对国内企业而言,外资企业往往具有注重员工利益、人本主义、社会责任的理念和做法,并且其人本理念在本土化战略的推动下,会不断影响国内企业的员工和企业家群体,从而为传统劳资关系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有助于实现劳资关系的对等与和谐。

三是当代中国劳动资本关系的体制机制条件已经从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经济,劳资关系的制度条件和环境发生很大变化。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逐步完成了从新中国成立初期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劳资关系也在从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包揽,行政隶属,身份差别,终身固定”的国家属性的劳动关系逐步向多元化、规范化、契约化、法制化的新型劳资关系转变。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得到承认,用人的自主权由国家过渡到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后,劳动者成为劳动的主体,享有劳动和择业的权利。企业职工与企业之间由原来隶属的行政关系逐步演变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契约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规范劳资关系的法律,数以亿计的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得到法律保障。《劳动法》颁布实施后,与之配套的《社会保障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等专项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实施。随着劳资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劳资关系的法制化、契约化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10]因此当代中国的劳资关系与马克思传统劳资关系在体制环境和法律制度条件等方面发生了很大不同,当代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环境分别对于劳动和资本等生产要素解放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对经济增长产生了内在的激励机制和作用,这为实现劳动资本合理分配收入和利益关系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四是当代中国劳资关系问题的实质与核心是“劳动—资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问题,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分配关系问题,与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动异化及其劳资对抗矛盾具有本质的不同。当前中国劳资关系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劳资之间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而引起的劳资关系问题,突出表现为劳动收入在国民总收入中的比重过低。例如,1991—2005年,职工工资总额从占GDP的15.3%下降为11%[11];劳动者收入的增速比GDP增速慢,并且劳动者个人的工资收入来源有下降的趋势;劳动者工资普遍较低,相当多的行业存在“涨利润不涨工资”的现象;企业内部经营者、资本所有者占据分配主体,劳动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较低,劳资收入差距显著。根据人社部工资研究所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已由1990年的53.4%降至2007年的39.74%,虽然近几年有所上升,但总体水平仍然较低。代表资本所得的固定资产折旧及营业盈余占GDP的比重则分别由1990年的34.9%上升到2007年的46.1%,呈现不断上涨的趋势。在国民经济“大饼”扩展时,劳动者并没有公平地分配到应有的利益,可见,劳动—资本收入分配问题十分突出。[12]但是,正如前所述,由于“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框架下,尽管出现劳资收入分配差距以及矛盾纠纷,但是不可能发展到阶级对抗和冲突的程度,也不会出现劳动异化和阶级对抗的根本性问题。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一个根本任务就是要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必须借助资本的力量,充分运用商品货币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这样就不可避免会因为资本由于逐利最大化的动机而所产生的利益分配问题;同样在初级阶段也要依靠充分发展私有制经济来推动生产力发展,提高生产效率,私有制的局限性及其劳动—资本关系的利益冲突等问题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因此,中国现阶段劳资矛盾更表现为一种利益诉求方式的表现方式,劳动和资本作为生产要素如何公平公正地参与社会最终产品的分配问题就成为影响劳资关系发展趋势的实质所在。因此,透视当代中国当代劳资关系问题,必须从利益分配关系入手,必须看到当代中国劳资关系问题的实质是劳资收入分配与利益关系扭曲问题。

五、加快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共赢与和谐的新型劳资关系

从我们目前出现的劳资收入差距扩大和分配不公的问题产生的原因来看,根本性原因不在于我们的基本制度问题,而首先是市场经济改革不彻底,尤其是生产要素尚未真正按照市场机制原则进行资源有效配置,市场化机制不完善,导致的资本要素市场不完善,利率没有充分首先弹性;劳动力和土地要素市场也不完善,因此也导致了劳动力自由流动受限,劳动力的利益不能够按照市场价格机制得到实现;土地要素市场不完善从根本上说导致了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农民工问题等。另一个方面,劳动等要素在初次分配中受到许多非经济、非市场因素干扰和影响,例如权力因素、腐败、行政垄断等方面的影响出现分配不公,国有垄断企业高管和员工收入差距过于悬殊;从资本方面来说,正是由于我国特定发展阶段的人口红利以及资本高回报率,导致高投资推动的快速工业化的经济增长模式,从长期来看,也是造成劳资收入分配关系扭曲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当前中国劳资关系及其收入分配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由于中国长期以来推行的以快速但不平衡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方式决定的,而这背后的问题实质在于微观生产要素价格体制机制市场化改革不到位。因此,必须从转变发展方式出发,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重新构建劳资共赢的和谐劳资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劳资共赢与和谐劳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一方面,劳动资本共赢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以及早已深入人心的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理念所决定:社会主义本质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而这一目标最终落脚点就是人民生活水平质量的普遍提高,显然与共同富裕和劳资共赢的思想相辅相成;社会主义最重要的价值原则即公平正义,早已深入人心,成为人民接受社会主义价值和信念的重要基础,人们接受社会主义价值理念,关键是源自于人们对公平正义理念的追求和渴望。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本质特点就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既可以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同时又可以有效克服纯粹市场经济盲目竞争导致的劳资两极分化。因此,在这样的制度体系下,资本所有者与雇佣劳动者之间显然不是西方发达国家非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剥削关系,而是非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互利关系,是一种在市场配置资源层面上的生产要素的互补关系,劳动与资本两大生产要素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下要素的活力得到解放,劳动资本的效率得到发挥,在经济发展中应当走向劳资共赢的和谐劳资关系,这本身就是共同富裕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理论上说,实现劳资共赢具有重要的经济学理论意义。众所周知,传统工资理论是以劳动成本为基础,即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所需要的基本生活资料成本,因此工资往往被作为劳动力的最低成本而考虑;新古典经济学则指出,工资由劳动力供求关系决定,因此工资高低取决于劳动力供求双方在市场上的竞争力高低和大小,所谓均衡工资就是劳动一方与资本一方共同达成的一致协议,即双方都可能满意和接受的工资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机制可以实现初次分配意义上的劳资和谐。但是,从劳动—资本的竞争格局来看,往往在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由于资本一方的强势地位,竞争的结果却是工资长时期以来处在低水平,而低水平的工资却造成了工人的消极怠工等劳动不经济的情况,换句话说长期的低工资表面上降低了成本,但是却损失了经济效率,导致内在不经济。因此,现代经济学则进一步提出了效率工资理论,主张通过增加工资,雇主能够激励雇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更加努力地工作;换句话,工人提高工资水准,表面上看起来增加了资本一方的成本,但是却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从这一点说,现代劳资关系中适当提高劳动工资,实现劳资双赢,维护劳资和谐,具有经济学的理论依据。因此,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实现劳动—资本的共赢与和谐发展新目标。

当前,要实现劳资共赢与和谐,需要做到如下几方面:一是进一步深化要素市场改革,让价格机制成为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和基础。当前要进一步改革劳动力市场体制,改革户籍等制约劳动力市场化配置的制度障碍,构建统一有序竞争的劳动市场体系;另一方面需要加快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大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力度,消除一切不利于资本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资源的最优配置。二是营造公平的竞争机会,为共赢和谐的劳资关系创造良好的氛围和前提。劳动也好,资本也好,作为最重要的两个要素,在按照要素贡献大小进行收益分配时,最重要的是要体现收入分配的机会均等。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为劳动力和资本等提供重要的均等化的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医疗和保障等制度体系,这也有助于提升劳动和资本生产效率和活力。总之,通过制度创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努力实现共赢和谐发展的劳资关系,为丰富和创新马克思主义劳资关系理论提供重要的实践和探索。

【注释】

[1]本文的部分观点以《当代中国劳资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为题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详见2015年第1期。本文在此内部文稿基础上进一步扩充和修改完善后公开发表于《复旦学报》2015年第5期。

[2]参见托马斯·皮凯蒂:《21世纪资本论》,中信出版社2014年版,第8—10页。

[3]参见中共中央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9页。

[4]详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年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本文据相关内容分析综述而成。

[5]参见权衡、杨鹏飞等:《劳动与资本的共赢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25页。

[6]参见陈少晖:《新合作主义:中国私营企业劳资关系整合的目标模式》,《当代经济研究》2008年第1期,第24—29页。

[7]参见常凯:《构建和谐社会与劳资关系法制化》,《检察风云》2007年第7期,第28—29页。

[8]参见全国总工会:《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新华网》2010年6月21日。

[9]参见郑功成:《健全劳资关系与经济发展模式创新》,《中国新闻周刊》2006年4月28日。

[10]参见林澍:《构建和谐社会要促进劳动与资本关系的和谐发展》,《理论研究》2007年第3期。

[11]参见夏小林:《就业结构、劳资关系和收入分配——兼评私权、市场、公共服务的局限》,《经济研究参考》2007年第45期。

[12]参见张春龙等:《我国劳资关系的形成及存在的劳资问题》,《经营管理》200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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