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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级以上城市综合竞争力研究

时间:2022-06-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地级以上城市综合竞争力研究王桂新 沈建法城市作为人口集聚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历来都在区域和国家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至少在目前阶段,经济发展竞争力仍然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主要方面。

中国地级以上城市综合竞争力研究(1)

王桂新 沈建法

城市作为人口集聚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历来都在区域和国家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城市在区域和国家发展中的中心地位和“引擎”作用更加突出。正确认识和评价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是培育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发挥城市中心和“引擎”作用的基本前提。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已开展了一些对城市实力及相关方面的研究和评价工作。如陈田(1987年)曾提出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城市影响域系统,评价了1982年中国232个城市的影响力;顾朝林(1991年)主要根据因子分析方法,用33个指标对1989年中国343个城市进行了综合实力的评价;欧俊豪等(1999年)及李文华(2000年)也分别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和8个指标,评价比较了1990年代中期中国18个特大城市的综合实力;林涛等(2000年)则用中心性和实力指数,评价了1996年中国78个大城市的中心性和实力;政府方面,国家统计局(1993年)曾与有关部门共同组建了“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评价中心”,并用因子分析方法和104个指标,在1992年底评出了中国城市综合实力“50强”和首批城市投资硬环境“40优”。

以上研究都各有特点,也各有其局限性。特别是这些研究的对象基本都集中于城市经济实力或综合实力而非城市综合竞争力。本文将在总结这些研究经验的基础上,主要根据城市在城市体系、区域及国家发展中的重要性、其重要资料信息的完备性、可比性及其获取的可能性,确定以1997年中国223个地级以上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为研究对象和评价目标(2)。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即试图通过对中国地级以上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作出科学评价和比较,从一个方面为培育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城市的中心和“引擎”作用,加快中国区域和国家现代化的发展,为迎接经济市场化、全球化发展的挑战提供政策思路和参考依据。

一、城市综合竞争力及其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

1.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含义

城市综合竞争力,是近几年才提出的一个新概念,目前还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定义,本文首先对此作一探讨。我们认为,城市综合竞争力既区别于一般的城市综合(或经济)实力,也不同于城市某一层次或方面的单项竞争力。

首先,城市综合竞争力不是城市综合(或经济)实力。城市综合实力一般主要是指城市所具有的由各种发展要素综合形成的整体实力,其强弱主要决定于城市所具有的各种发展要素总量或规模的大小。城市所拥有的这些要素总量或规模有多么大,其综合实力一般就会有多么强,所以评价城市综合实力一般都采用总量指标(欧俊豪等,1999年;李文华,2000年)。而城市综合竞争力既依托而又不等同于城市综合实力。城市综合竞争力也就是城市的综合“竞争”之力,它不仅要依托主要由城市各种发展要素总量或规模形成的综合实力,而且也决定于城市各种发展要素的以“密度”、“比重”、“人均”等指标衡量的“单位”能量强度、发展效益及水平。特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大”是难以称“雄”的;既有“大”,又有领先的“单位”能量强度、发展效益及水平,才能竞争有力。也就是说,两者相互结合、统为“一体”,才形成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其次,城市综合竞争力也不是城市某一层次或方面的竞争力。城市某一层次或方面的竞争力,如经济发展竞争力、科技发展竞争力、市场竞争力等,仅仅是指城市在某一层次或方面的竞争力,而不能反映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城市不同层次或方面的各种竞争力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北京市中央科研单位集中,科研力量雄厚,科技发展竞争力很强,但其经济发展竞争力却不如上海;而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由于人口、产业高度集中,大气、水体、粉尘、噪声等环境污染比较严重,因此其环境质量方面的竞争力又不如肇庆、黄山等一些中、小城市。城市综合竞争力即是由城市不同层次或方面的各种竞争力互相结合、综合作用而形成的城市整体竞争力。

概括上述,本文所探讨的所谓城市综合竞争力,乃城市所具有的由各种发展要素综合形成的整体实力和“单位”能量强度、发展效益及水平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该城市在城市体系、区域、国家甚至国际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力。也就是说,一个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大小,决定于它的整体实力是否大,“单位”能量是否强,发展效率及水平是否高,在城市体系、区域、国家甚至国际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力(如辐射力和吸引力)是否占优。其中,关于城市的“整体实力和‘单位’能量强度、发展效益及水平”是针对城市本身而言,城市“在城市体系、区域、国家甚至国际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力”则是指城市在城市体系、区域、国家甚至国际社会中的相对关系而言的。因为城市综合竞争力,虽然主要决定于城市本身的“整体实力和‘单位’能量强度、发展效益及水平”,但它也需要置于城市体系、区域、国家甚至国际社会中的相对关系中才有意义并得以体现。因为竞争是相对比较而言的。

一般地说,从大的方面粗略划分,城市综合竞争力主要包括城市的经济发展竞争力、社会发展竞争力和环境发展竞争力,可简称为城市发展的三维竞争力。至少在目前阶段,经济发展竞争力仍然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主要方面。如在新世纪加入WTO以及迎接经济市场化、全球化发展的挑战,城市综合竞争力仍然将主要表现为城市经济发展的竞争力。但城市的经济发展竞争力必须以社会发展竞争力为前提,因为社会发展竞争力可以为城市维持及增强经济发展竞争力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原动力”。如教育发展、科技进步形成的社会发展竞争力,可以进一步增强城市经济发展的竞争力;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生活质量和社会保障水平,也是维持城市经济发展竞争力的重要条件。环境发展竞争力则不仅是形成和维持城市经济发展竞争力及社会发展竞争力的重要条件,而且由于创造自然优美、舒适宜人的城市环境,是现代城市发展所追求的更高层次的目标,未来城市发展的竞争将主要表现为城市环境建设与发展的竞争,所以未来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将更加依赖于城市环境发展竞争力。广义地理解,城市的环境建设与发展,也包括城市的城区规模及设施建设等,而这些方面又构成城市发展以及维持和增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竞争力的物质基础。由于目前中国城市环境质量方面的数据资料很少,所以本文对城市环境发展竞争力采用了广义的概念,即包括城市的建成区规模及设施建设等城市发展要素。可以说,没有足够的城区规模、先进的设施水平、优美的自然环境,就难以形成和维持更强的经济发展竞争力及社会发展竞争力。只有这三维竞争力的有机结合,才能形成和增强城市发展的综合竞争力。

根据上述,城市综合竞争力可用以下函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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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z为城市综合竞争力,EC、SC、EV及g(xk)(k=1,2,3)分别表示城市经济发展竞争力、社会发展竞争力和环境发展竞争力等三维竞争力,wk为城市发展三维竞争力的权重系数,xk为构成或评价城市发展三维竞争力的三组指标。

2.城市综合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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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综合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为了尽可能正确地评价中国地级以上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本文建立了一个由三个层次、55个属性指标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

首先,根据以上对城市综合竞争力内涵的分析,将城市综合竞争力划分为经济发展竞争力(EC)、社会发展竞争力(SC)和环境发展竞争力(EV)等三维竞争力。城市发展三维竞争力构成了城市综合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的第一层次。其次,为了全面、准确地反映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三维竞争力,需要根据其内涵确定其应该包含的主要项目,如确定城市经济发展竞争力包括经济总量、经济结构、经济效益与增长、市场消费能力、发展水平5个项目,社会发展竞争力包括人口发展、科技教育发展、生活质量、社会保障4个项目,环境发展竞争力包括城区及设施建设、运输邮电、环境质量3个项目(具体以指数表示)。城市发展三维竞争力的各个项目构成了评价指标体系的第二层次。可见,与以前的研究相比,本研究更加重视经济效益、市场消费、生活质量、社会保障及环境建设等发展要素对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影响。事实上,这些方面对城市综合竞争力都有重要影响,在评价城市综合竞争力时是不可忽视的。再次,通过比较分析,认真选择最能反映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三维竞争力各个项目本质特征的属性指标。最终结果,城市经济发展竞争力5个项目选用了21个指标,社会发展竞争力4个项目选用了22个指标,环境发展竞争力3个项目选用了12个指标,整个评价指标体系共由55个属性指标组成。这些初始属性指标,构成了整个评价指标体系的第三层次。在此不再罗列这些初始属性指标以及赘述选择这些初始属性指标的具体理由。以下评价,都是以该指标体系为基础进行的。

(2)城市综合竞争力评价方法。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是正确评价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保证。对城市综合竞争力进行评价,毫无疑问必须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而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的关键,又是对各属性指标的加工“合成”技术及确定各属性指标影响城市综合竞争力的相对权重。如以上对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定义公式,本文采用的是加权求和方法。

关于在综合评价中各属性指标影响权重系数的确定,主要有两类方法。一类是主观赋权法,即主要由专家根据经验的主观判断给出,如古林法、Delphi法、AHP法等;一类是客观赋权法,即主要根据一定方法对各属性指标数据特征的定量分析给出,如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均方差方法等。一般地说,主观赋权法主要依赖专家经验,考虑比较全面,特别是能够保证考虑到一些非量化因素的影响,而且也比较好解释,但有时难免偏于武断,客观性较差;客观赋权法主要是根据一定方法对各属性指标数据特征的定量分析,没有主观影响,相对比较客观,但采用的定量分析方法却往往有某些局限性,有时对所得结论也不易给出合理的解释。如较多使用的主成分分析法,其使用的前提是各属性指标间要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只有这样才能得出各属性指标共有的所谓主成分。虽然大部分影响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属性指标间一般都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但也有一些非常重要的属性指标之间却并不存在必然的相关关系。如库兹涅茨环境与发展曲线理论所指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污染治理指标之间就没有必然的相关关系,甚至目前人们普遍重视的如环境污染与绿化率等一些环境建设指标之间也同样未必一定有相关性。而且以这种方法决定权重系数,也受选用属性指标数量的影响,如某一方面选用的属性指标数量越多,则以这种方法计算的权重系数就越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将难免受到一定局限甚至形成某些偏差。通过对各种评价赋权方法的比较,总结以前研究的经验,本文对中国地级以上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评价赋权,拟采用客观赋权法中的均方差方法。相对来说,这种方法既不会受主观判断的影响,又可以避免主成分分析等方法的一些局限性。本文对中国地级以上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评价,是按以上指标体系的三个层次由低到高逐级进行的,具体方法及步骤如下:

①由第三层次开始,根据极差标准化方法对各属性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并由此得出每个城市该属性的评价得分。考虑到在以上所建评价指标体系中,各种属性指标的单位不同,无法直接进行比较。而且这些属性指标对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影响方向也并非完全相同,有些为正向指标,即该类指标值越大,其对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增强作用越大;有些则为反向指标,该类指标值越大,其对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削弱作用越大。所以本文首先根据极差标准化方法,分别以式(2)和式(3)对指标体系中的正、反向属性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并以此作为城市该属性的评价得分:式中xij为城市初始属性指标,yij为该属性指标的极差标准化值或评价得分,i(i=1,2,…,n)为城市编码,j(j=1,2,…,m)为城市属性指标编码,n为城市个数(n=223),m为城市属性指标个数(m=55)。

②根据均方差决策方法计算城市各属性指标在同一项目中影响的权重系数。首先根据式(4)计算城市各属性指标评价得分的均方差σj,然后再以式(5)计算各属性指标评价得分的均方差σj占同一项目各属性指标评价得分均方差σj之和的比重wj,该比重wj即为各属性指标在所在项目中影响的权重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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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根据式(6)计算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三维竞争力所含项目中各属性指标考虑权重系数影响的评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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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根据式(7)计算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三维竞争力所含项目的评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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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k为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三维竞争力各项目所包括的初始属性指标个数,如城市经济发展竞争力经济总量项目包括4个属性指标,即k=4;zik为城市i三维竞争力包括k个初始属性指标的某项目的评价得分。为了能更加一目了然地表示出各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三维竞争力该项目的评价得分及不同城市之间的相对差异,再以式(8)进一步计算出该项目的最大评价得分为100的评价得分。显然,各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三维竞争力该项目的这一新的评价得分,实际上就是以最大评价得分值(100)为基数的相对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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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根据式(8)计算的结果,按由大到小顺序排列,即可得到各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三维竞争力该项目的评价得分排序。到此第三层次的评价计算完成。

⑥对第二和第一层次分别按照并重复上述方法和步骤,进一步计算出各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三维竞争力的评价得分、大小排序,以及由三维竞争力“总和”而成的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评价得分与大小排序。由于从第二层次城市发展三维竞争力的评价项目开始已为无量纲数据,故直接从上述第二步开始计算即可。

二、城市综合竞争力评价结果及分析

根据以上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对中国1997年223个地级以上城市的综合竞争力进行评价,所得结果如表1所示(限于篇幅,本表仅列出其前50位的城市及其评价得分)。

表1 中国地级以上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序(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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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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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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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限于篇幅,本表仅列出前50位,第51位以后的其他地级以上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排序详见作者提出的同题研究报告《中国地级以上城市综合竞争力研究》(2001年7月)。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编:《中国城市统计年鉴1998》,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年版。

可以看出,中国地级以上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

第一,在1997年中国223个地级以上城市中,上海、深圳、北京、广州、南京等五大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居全国前5位,武汉、沈阳、天津、杭州、大连等五大城市居全国前6—10位,珠海、海口、佛山、福州、无锡、成都、昆明、西安、哈尔滨、合肥等十大城市为全国第11—20位,长沙、重庆、济南、常州、郑州等30个城市分别占据全国第21—50位。中国地级以上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强弱差异十分明显。上海市综合竞争力最强,“首位度”十分明显,评价得分高出次席深圳市近6分;陕西省的渭南市最弱,评价得分为19.03,还不到首强上海市评价得分的五分之一。而且城市综合竞争力由强到弱的衰减速度不同,从最强开始的减弱几乎呈“垂直”下跌态势,由上海市到第10位的大连市,综合竞争力几乎暴跌五分之二;此后下降转缓,大致到第40位左右,基本减弱到上海综合竞争力的一半;一直到第221位的四川省德阳市,综合竞争力尚保持上海市的四分之一;但到最后甘肃的天水、陕西的渭南两市,又重显大幅下跌趋势(图1)。

第二,传统大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基本都位居前列,但已出现比较明显的分化。如上海、北京、广州、南京、武汉、沈阳、天津、杭州、大连等传统大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均在全国前10位中。上海市高居榜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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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中国地级以上城市综合竞争力及其排序分布(1997年)

资料来源:同表1。

综合竞争力,主要来自其高居全国首位的经济发展竞争力和社会发展竞争力,其经济发展竞争力又主要来自于其经济总量的绝对优势。如1997年上海市的GDP、工业总产值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分别是北京市的2.1倍、2.5倍和3.6倍;北京市的综合竞争力能居第三位,主要是由于其最强的环境发展竞争力(3),其得分优势竟领先次席的上海市7分;其环境发展竞争力又主要得益于城区及设施建设水平高于上海等一些大城市。北京市的综合竞争力未能居次席,主要是由于其经济发展竞争力,特别是由于其中的经济效益、发展水平两方面拉了后腿。如1997年北京市的人均GDP和百元资金实现利税仅是上海市的60%左右,职工年平均工资仅大致为深圳市的70%。但可以相信,随着北京市2008年奥运申办成功,一定会极大地提升其综合竞争力。广州市的综合竞争力占据第四席,主要是由于其经济发展竞争力和环境发展竞争力均占据第三位。南京市的综合竞争力能挤进前五位,主要是由于其环境发展竞争力和社会发展竞争力分别占据全国第四、五位,经济发展竞争力也能挤进前10名。但作为传统三大直辖市之一的天津市,综合竞争力却被挤出前5名,仅居全国第8位,这主要是由于天津市只有经济发展竞争力尚居第8位,而社会发展竞争力和环境发展竞争力都比较落后所致。

第三,一些新兴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有明显提升,有的后来居上,跃居前列。如深圳、珠海、海口、佛山、无锡等一些新兴城市,改革开放以来综合竞争力均有明显提升,已在全国前15位中占居一席。深圳市综合竞争力的大幅度提升,主要是由于其经济发展竞争力和社会发展竞争力都已跃居全国次席。其经济发展竞争力又主要来自于经济总量、市场消费能力及经济发展水平,三者分别占全国第四、第三和第一位;社会发展竞争力主要得益于生活质量和社会保障水平,两者均居全国首位。如1997年深圳市的工业总产值已超过北京,人均GDP、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及每百人拥有电话机数等都已超过北京市数倍。同样,珠海市的综合竞争力能挤占第11位,也主要是由于其经济发展竞争力和社会发展竞争力的明显提升,特别是其经济发展竞争力已居全国第5位。如1997年珠海市的经济结构高度化水平、经济效益与增长、市场消费能力及经济发展水平均达全国前6位的水平。无锡、佛山两市综合竞争力能跃升到全国前15位中占据一席,前者主要是由于其经济发展竞争力(第11位)和环境发展竞争力(第14位)较强,后者主要是由于其经济发展竞争力(第12位)和社会发展竞争力(第16位)较强,两者的共同特点也是其经济发展竞争力都有了明显的提升。如1997年无锡、佛山两市的人均GDP都已是北京市的2倍以上。海口市略有不同,其综合竞争力的增强主要表现在社会发展竞争力和环境发展竞争力的提升,两者已同居全国第11位。很明显,这些新兴城市经济发展竞争力的迅速增强,几乎都是得改革开放之益。另外,如大庆、克拉玛依、盘锦等一些资源型城市由于资源开发形成较强的经济发展竞争力而使其综合竞争力也比较强。

第四,地区分布很不平衡,最强的城市主要集中分布在东部地区。中国综合竞争力前5位的城市全部分布在东部地区;前10位的城市有9个分布在东部地区,只有武汉属于中部地区;在前20位的城市中,有14个属于东部地区,3个在中部地区,3个在西部地区。即在中部地区,除武汉市以外,哈尔滨、合肥两市也跨入“20强”;西部地区综合竞争力居前20位的是成都、昆明、西安三市。武汉市是一个传统大城市,其综合竞争力能挤进全国“10强”之列,主要依赖于其经济发展竞争力、社会发展竞争力和环境发展竞争力都比较强,也相对比较均衡,特别是其社会发展竞争力能占据全国第7位。哈尔滨市的综合竞争力挤进前20位,主要是由于其社会发展竞争力比较突出,能跨入全国第15位;合肥市则主要是由于其环境发展竞争力比较突出,可居全国第16位。西部地区的成都、昆明、西安三市综合竞争力挤进前20位的原因也不尽相同,成都、西安两市主要是由于其环境发展竞争力很强,分别占居全国第8、第9位,其环境发展竞争力又主要是来自于其运输邮电等设施能力突出,分别居全国第5和第16位;昆明市则主要是由于其社会发展竞争力和经济发展竞争力比较强,分别居全国第12和第19位。昆明市社会发展竞争力比较强,又主要是因为其生活质量和社会保障水平都比较高。其经济发展竞争力比较强,则主要是因为其经济效益与增长、市场消费能力及经济总量水平都比较高。可见昆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与其近几年大办“世博会”、刺激经济增长密切相关。西部地区的重庆市,虽然已被确定为直辖市,但其综合竞争力仍未能进入全国前20名。其原因主要是这个传统大城市近几年发展相对比较缓慢,现在基本主要是靠吃“老本”,只有环境发展竞争力占全国第5位(又主要依赖于运输邮电等设施能力),但其经济发展竞争力和社会发展竞争力却都被排除在前35名以外。很明显,从不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地区分布来看,领改革开放之先的广东省有深圳、广州、珠海、佛山四市跻身全国综合竞争力“15强”,这充分说明了广东省改革开放的显著成效以及改革开放的巨大威力和必要性。

三、几点认识和讨论

如前所述,城市综合竞争力是近几年才提出的新概念;中国虽然已开展过一些关于城市综合实力等方面的探讨,但尚未从理论上对城市综合竞争力进行比较深入的系统研究。有鉴于此,本文首先考察并确定了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内涵,建立了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极差标准化和均方差决策方法,对中国223个地级以上城市1997年的综合竞争力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评价研究。本研究以及所得出的一些结果是很有意义的,它不仅帮助人们在过去认识城市综合实力的基础上,转换一个新的角度认识城市的综合竞争力,而且更为中国培育和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发挥城市在区域及国家现代化建设中的中心和“引擎”作用提供了重要政策思路和参考依据。

正如在讨论城市综合竞争力时所指出的,城市综合竞争力与城市综合实力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它要在一定程度上依托城市的综合实力。国家统计局1998年评价推出的中国综合实力“10强”城市按次序分别为上海、北京、广州、天津、沈阳、武汉、南京、大连、深圳、杭州,本文评价得出的1997年中国综合竞争力“10强”城市与此完全相同,只是次序有所不同,如本文评价深圳的综合竞争力高居全国第二位。两种评价结果的异同,既反映出两种评价的目标及侧重点有所不同,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城市综合竞争力与综合实力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同时亦提示了评价和研究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要性。

本研究的对象为中国“地级以上城市”,是按行政区划认定的标准划分的。这种行政定级可以反映中央或地方政府城市建设投资的集中程度和力度,因此也决定了城市综合竞争力与城市的行政级别具有密切关系。一般地说,城市的行政级别越高,其综合竞争力愈强,如在中国城市综合竞争力“10强”中,全部是直辖市和副省级市;除厦门以外,其他副省级市和多数省会所在地级市都处在第11—20位之间。当然,也有一些城市由于自身某些发展要素或条件的优势而形成很强的综合竞争力,如广东省的珠海、佛山,江苏省的无锡、苏州,以及黑龙江省的大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克拉玛依等城市,虽然只是一般的地级市,但仍然拥有很强的综合竞争力。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本研究的结果提供了一些很有价值的政策思路,对中国培育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迎接经济市场化、全球化发展的挑战,加快区域及国家现代化建设步伐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首先,本研究为中国对各种综合竞争力的地级以上城市制定不同的发展目标、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工提供了科学依据。如应该重点建设哪几个“国际级”大都市,作为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龙头”?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中国地级以上城市综合竞争力“5强”中前3位的上海、深圳(或联合广州)、北京三大城市毫无疑问可作首选。这三大城市,综合竞争力为全国“3强”,可以定位为全国性中心城市和确定其在国内首先建成国际大都市的发展目标。据报载,近些年来竟有十几个城市提出要建成国际大都市,这不仅对其本身来说是不现实的,而且就中国目前的国情、国力,没必要也不可能一下子建设那么多国际大都市。对此,国家应该从宏观上加以规划和协调。

其次,本研究不仅评价了中国地级以上城市的综合竞争力,而且通过评价过程揭示了影响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主要因素,以及应该从哪些方面来培育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特别是还对中国223个地级以上城市中的每一个城市都分别具体地提出了这些问题。如根据本文研究,像上海、北京等一些特大城市,虽然综合竞争力居全国“5强”之中,但其环境质量方面的竞争力却名次居后,令人遗憾。与世界上一些国际大都市比较,环境质量是上海、北京明显的弱项,也是其成为国际大都市的主要障碍之一。因此,上海、北京要建成国际大都市,应该首先抓好加强环境建设、提高环境质量的工作。近年来,上海、北京在环境保护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人力,并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最后,本文关于中国地级以上不同综合竞争力城市地区分布特征的研究结论,有助于中国建设合理的城市体系、协调和带动城市及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本文指出,中国综合竞争力最强的城市主要集中分布在东部地区,这就要求必须注意协调东部地区这些城市之间的关系,避免相互之间的“内斗”,努力使之既有竞争又有协作,特别要形成竞争“合力”,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对综合竞争力较强城市分布很少的中、西部地区,首先要对现有少数几个综合竞争力较强的大城市合理定位,发挥其区域中心的“龙头”作用,同时更要大力加快城市化的发展,积极培育和提升当地“新兴”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如武汉市综合竞争力已超越天津,基本具备全国中心城市的条件;成都、昆明、西安等大城市,也都已具有全国“20强”的综合竞争力,因此这几个大城市都可以定位为中、西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和在西部大开发中发挥“龙头”作用的城市。

原载2002年第3期

【注释】

(1)*本研究得到香港中文大学研究基金(编号:202054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编号:OOBRK006)和复旦大学“引进人才科研资助费”资助,特此致谢。

(2)1997年中国大陆有224个地级以上城市,但其中西藏自治区的拉萨市由于资料欠缺,故本文将其割爱。同样由于资料原因,本文研究的城市也不包括大陆以外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城市。

(3)如前所述,由于目前中国城市环境质量指标不多,本文定义的环境发展竞争力也包括城区规模、城建、公共及运输邮电设施建设水平等内容,所以这里评价的环境发展竞争力也是广义的,不能单纯理解为狭义的环境发展竞争力。事实上,目前像北京等一些特大城市的环境质量尚不如一些中、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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