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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建设方法

时间:2022-06-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化与创新性可以说,企业管理制度是规范化实施与创新活动的产物。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化与创新性之间是互为基础、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的关系。作为发展中企业,应该努力使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与创新性因素之间的关系呈良性关系。也就是说,企业现行的管理制度规范化就是前期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目标,同时又是下一轮创新的基础。

二、企业制度建设方法

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命脉。在知识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效率是每一个企业所追求的目标。要使得企业经营有效率,一部完整而又可行的管理规章制度是绝对必要的。建设企业规章制度并不是把别人现成的东西拿来抄袭,而是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自己来拟订。

(一)制度要兼顾公平与效率

公平与效率是一对矛盾,要公平就往往影响效率,要效率又往往损害公平。但是,二者是有机联系的,没有公平,就不会有理想的效率,甚至效率为零;没有效率,公平也就失去了意义,甚至难以维持。因此,在制度建设的问题上要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辩证关系,做到二者兼顾,互相协调。实际工作中,公平与效率绝对协调是不可能的,通常情况下,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二)制度不要生搬硬套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要根据需要来制定,不要制定一些空洞没有内容的规章制度,也不要制定一些根本就用不着或不可行的规章制度,更不能生搬硬套,别人的东西再好,只能适应人家的企业,对我们自己就不一定适用。同时,制定规章制度不能违背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也不能违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违反了就是无效的制度。

(三)制度要威信并重

威与信的关系实质上是质与量的关系。“信”是积累,是“威”的基础和准备;“威”是结果,是“信”的升华与飞跃,二者可以互相转换,“信”可以成为“威”,“威”可以成为“信”。制度建设必须以信誉为基础,有制度就要执行,不能当做橡皮图章;执行就要全面、严格,既不能打擦边球,也不能打折扣。要维护制度的信誉,就要遵循制度的相对稳定性,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制度不是儿戏,不能朝令夕改,反复无常。这样,制度就会威力无比,神圣不可侵犯,真正成为人们行为的准则

有这样一个故事,《史记》记载了商鞅变法的一则故事,大家可能都知道。“令既出,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徒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徒。复曰‘能徒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徒之,辄予五十金”。因为商鞅守信,于是“秦人皆趋令”,“令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故事寓意,不言自明。

(四)制度要纲举目张

一个企业需要建立的管理规章制度很多,如果没有清晰的思路和严密的逻辑,必然造成制度杂乱无序,以致失败。各项规章制度要有完整的体系,减少各项规章制度之间发生重复或矛盾,规章制度应该先有一套母法,然后再根据母法制定各种办法、规则、准则、办事细则等。

(五)制度要刚柔相济

企业管理制度本身就是一个企业的法度。制者,制约也;度者,规范也;法者,不可违也。因此,任何一项管理制度都具有而且必须强调其鲜明的强制性。但是,如果由此而只强调制度的刚性,未免失之偏颇。作为社会主义企业,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提高广大职工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其制度建设的出发点也应落实到为民谋福利上,其本意就是柔性的。就制度的配套构成而言,既要体现其强制性的一面,又要具备褒扬、激励、教育的一面。就其约束力和操作而言,既要考虑有力,又要考虑有度,既不宽容,也不苛求,二者适度。形象一点说,制度可以是紧箍咒,不犯不痛,但不能削足适履,强人所难。制定规章制度要以发挥激励效果为目的,以事前的防范取代事后的责备,以积极的奖赏取代消极的处罚,达到提高效率的目的。

(六)制度要推陈出新

任何一项制度都是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制度的生命力在于适应特定的时代、特定环境的要求。法无常法,制度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历史证明,统治者审时度势,顺应潮流,革故鼎新,则事业昌盛,民心归顺;因循守旧,故步自封,瞻前顾后,则事衰民穷,民怨沸腾。创新是企业生命力的源泉,是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企业制度就是企业法度,制度创新乃是企业创新的一个最基本的课题。制度创新需要勇气和智慧,既要敢于创新,又要善于创新。

三、企业制度创新

企业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系统,其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都在不断变化,这必然会对企业的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和活动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果企业固守原有的规范,不能适时进行局部或全局的调整,则可能会被变化的环境所淘汰。这种为适应企业内外变化而进行的规范调整,就是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企业管理制度的动态变化需要企业进行有效的创新,也只有创新才能保证企业管理制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规范化,科学把握和合理实行创新,是保持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化的最佳途径或唯一途径。

(一)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化与创新性

可以说,企业管理制度是规范化实施与创新活动的产物。通俗地说,企业管理制度就是规范加创新。这是因为,一方面,企业管理制度的编制须按照一定的规范来编制,编制的过程就是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过程,也就是企业管理制度文件的设计、编制,这种设计或创新有其相应的规则或规范。另一方面,企业管理制度的编制或创新是具有规则的,起码的规则就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按照事物的演变过程遵循事物发展的本质规律,依据企业管理的基本原理,实施创新的方法或原则,进行编制或创新,形成规范。

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化与创新性之间是互为基础、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的关系。作为发展中企业,应该努力使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与创新性因素之间的关系呈良性关系。也就是说,企业现行的管理制度规范化就是前期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目标,同时又是下一轮创新的基础。只有这样,企业管理制度才能在规范实施与创新的双重作用下不断完善,不断发挥其保证和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

(二)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机制

企业管理制度建设需要不断创新,这是管理制度自身对科学、规范、完善、实用的客观要求。但是企业管理制度如何创新,管理制度创新的机制和思路有以下几点:

(1)从定性到定量的转换。很多东西特别是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一些管理制度往往都是从定性角度进行设置的,操作起来主观性强,衡量尺度比较难把握。在此情况下,我们不妨以定性思考为基础,转而从定量角度进行考核操作,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

(2)从上而下、从下而上的互动。制度作用的主体是人,因而要注意自上而下的督导和自下而上的民主。只要求别人不要求自己,只要求下面不要求上面的制度是失败的。比如在工作中,我们常讲“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它强调的是上级对下级的指令性,如果这里的“负责”解释为“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把思维“从上而下”转为“从下而上”,就可能涌现出不少创新性的东西。

(3)从权到责到利的制衡。三角结构最稳定,人人熟知,就像公司治理结构的“三会”制度,在制度建设中要注意责、权、利三者的明确和制衡。有一些制度往往是只见责、不见权,更不见利。要让人看到前景,这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动力。与此相关的还有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耦合制衡问题,如果将三者各作为一极,在现行管理制度中,将决策、经营、监督处理成三权分立的正三角形治理结构,就是一个较大的创新改革课题;还有人才使用中要讲究“斗士、谋士、协调者”三种类型人的最佳组合等,这就是在经营和管理上称为“金三角”的思维方式。

(4)从静到动的激活。静,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死”,缺乏生机,发展就没有活力。对这种静态的局面,就要思考、创造一种制度性的机制去激活,让“死”的“活”过来。像某些机关单位,多年岗位不变,奖金平均发放,对此人人习惯,稳而平静,但是不少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效率低下。或以“三岗制”动态管理切入,或从奖金改革切入,激活机关丰厚的人力资源,都将是可贵的创新尝试。

(5)从外到内的嫁接。植物嫁接能产生新品种,制度“嫁接”当然也能产生更好的制度。这里有两个层面的创新:一是吸收国际国内先进智力,洋为中用;二是借鉴其他系统的管理办法,横向位移,推陈出新。比如可以借用生产管理的“调度制度”,建立成本管理调度系统。

(6)从无到有的健全。我们常为“填补了制度空白”而叫好,换句有方法性的话就是:“哪个地方出了问题如果无章可循,哪里就需要建立制度。”当然,这只是“亡羊补牢”式的思路,更重要的是要未雨绸缪,我们要善于谋划预测,发挥制度“减少未来不确定性”的作用。现行不少制度是粗线条的,需要进一步细化。为什么有些人能钻制度的空子,就是因为制度不周不细。我们制定的制度应该能覆盖到的一定要覆盖到,就像电讯不能出现“盲区”。

(7)从杂乱到有序的系统。要把事物之间的联系通过制度规范出来形成一个闭合的系统,就如循环,它之所以能够有效循环,首先因为其内在的系统构成。比如,讲成本“全程”控制,它不仅包括要随着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控制这样一个概念,它还包括成本控制本身工作的一个过程,包括要因分析、制定对策、对策实施、总结诊断、实施补救等环节构成一个闭合的循环系统,循环本身也要经过螺旋式上升这样一个过程。

(8)从虚到实的真实。尤其是监督制度,不但要健全,还要真订真做,不能当摆设。如要求各单位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很多单位通过适度开放、公开就扩大了职工知情权,将职工的民主监督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落到实处。这就减少了职工不明不白而导致的一些主观臆测的话题,也避免了不少情绪化行为,在做好稳定文章方面的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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