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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结构的设计分析

时间:2022-06-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交易结构的设计分析从完善BT模式方案设计,理顺整个交易结构来说,整个结构中的各个关键点的把握,细节结构的设计都非常重要。3.担保结构设计BT模式中的担保结构是合约关系能够成立的关键因素之一。4.合同关系设计BT模式的两个主体是回购方与投资人。在规范的BT模式中,一般是由项目公司代替投资人签署合同,项目公司是BT项目的主要执行人和责任人。

二、交易结构的设计分析

从完善BT模式方案设计,理顺整个交易结构来说,整个结构中的各个关键点的把握,细节结构的设计都非常重要。

1.投资结构设计

整个BT模式投资结构中有两个主要关键点,即投资人的性质及背景和投资费用的组成。

(1)投资人的性质及背景

BT项目初期启动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因而该类项目实际上应更偏向于被认定为一种投资行为,而不仅仅是工程建设行为,这就要求投资人拥有一定的资金实力。BT项目多是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其性质带有公益性,必须很好地平衡政府和投资人之间的利益和责任,采用直接施工型BT模式是比较普遍的选择。政府对BT模式非常熟悉,就不一定要使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寻找投资人,邀请熟悉且较为信任的投资人前来议标是比较便捷的选择。

以上这些前提,就对BT项目的项目投资人性质及背景提出了较为明确的要求。因而,如前文所述,我国BT模式的投资人中,有国有背景或国家为股东占主导地位的建设企业占大多数。

随着国内建设市场的发展,BT模式越来越多地被采用,逐渐形成了一批专业的BT项目运作企业。但是,由于国内没有专门对BT模式详细界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真正规范操作的BT模式仍未能形成统一的行业规定,而仍以单独的企业项目行为为主,因而,专业的BT项目运作企业相对就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

(2)投资费用的组成

一般BT项目的投资费用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工程费和前期费。前期费主要是项目启动前用于各种准备工作所需要的费用,主要包括拆迁(拆除迁移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费、劳力安置(安置被征用集体土地上的农民,签署养老吸劳合同)费和征地包干(对被征用集体土地上的财产,包括青苗、构筑物等进行补偿)费等。工程费主要可以分为建安(工程建设的建筑和安装)费、独立(工程建设的勘查和设计)费和预备费等。

由于投资人没有权力和能力参与到一个基础设施项目和土地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因此要使投资人承担前期费用的支付和实际使用责任,会使投资人非常被动。若将前期费仅仅看作是投资人对政府工作的单纯投资行为,由于前期费与工程费的不同特点,投资人既不能控制前期费的支出金额和时间节点,也不能监督支出费用的实际使用状况。

另一方面,由于项目前期工作的不确定性和特殊性,劳力安置、征地包干和拆迁工作等都很难合理地安排工作计划和进行详细准确的预算设定,因而难以及时准确地预测前期费金额,而且也较容易形成费用预算不断上升的窘况。

投资人承担所有的项目前期费成本太大,而且也非常不现实。

如果政府确认需要投资人承担一部分前期费,可以考虑使用以工程费为基准,设定一个比例范围(例如前期费是工程费的60%),费用总数一次性确认的方式。这样投资人可以有效地控制投资额度,政府也可以减轻部分资金压力

2.融资结构设计

BT模式的资金流向分为两个不同的平台,一个是以投资人(或项目公司)为平台的投资资金运作,一个是以回购方(政府及其代理机构)为平台的回购资金运作。

在规范的BT模式中,项目公司是工程项目主要的投资和结算平台。投资人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融资渠道获得投资资金,以股东身份投资项目公司,且视项目运行情况增资项目公司从而保证项目的实施。投资人的融资的方式也有两种,包括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有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股权融资有风险投资、引入战略投资者、IPO上市等。项目公司除了使用投资人的投资资金,还可以使用项目公司为平台进行融资,一般其运用较多的融资方式是银行贷款(债权融资)和引入战略投资者(股权融资)等。

回购方的回购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拨款或政府出面的银行贷款,政府或其代理机构对其旗下的工程建设采取的是延后分期付款的方式,因此BT模式对政府来说也是一种解决政府资金周转、增加资金利用率的有效手段。

3.担保结构设计

BT模式中的担保结构是合约关系能够成立的关键因素之一。其重点内容就是由回购方(政府或其代理机构)出面寻求第三方对投资人进行付款承诺的担保,担保须详细规定如果回购方无法依约准时准额支付回购款,投资人有权利选择让做出承诺的第三方支付回购款。因此,担保第三方的选择也是BT项目方案设计非常重要的关键点:

(1)担保第三方应该是有偿付能力的法定责任人,主要是政府或政府指定的经营公司、银行等,不能是个人或其他非营利机构;

(2)担保第三方最理想的是与回购方和投资人没有任何关联关系的,属于独立的第三方(例如银行),由回购方出具银行履约保函是最理想的BT模式担保手段之一;

(3)如果作为回购方的政府想选择与自己有关联的担保第三方,一般而言不能选择其下属的企业或政府机构,这样对投资人而言就失去了合约的公正性,在得到投资人认可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其上级政府作为第二付款人同时参与BT合同的签署,且第二付款人对BT合同所有付款行为做出充分的承诺。

4.合同关系设计

BT模式的两个主体是回购方与投资人。一般由政府或其旗下代理企业作为回购方参与合同的签订,由于回购基数的资金性质不同(前期费或工程费),有可能形成不同来源资金,由不同的回购主体参与合同签订的情况。在规范的BT模式中,一般是由项目公司代替投资人签署合同,项目公司是BT项目的主要执行人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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