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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族企业管理模式分析

时间:2022-06-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但在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并寻求再发展时,“家长式”管理模式便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和不足,家族式管理就会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家族式管理目前仍是中国家族企业管理的主要模式之一。在成长期的初期,首先是家族成员纷纷进入企业,占据企业的主要管理岗位,这一阶段的内部治理模式一般称为家族治理。

三、中国家族企业管理模式分析

中国家族企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在企业管理方面已基本形成四种管理模式:

(一)家长式管理模式

我国的家族企业一般都是由以下四种方式创业而成:①从个体户起家,逐渐积累发展起来,在发展过程中吸收家族成员的加盟;②直接由家庭成员出资兴办;③朋友、同事参股合资兴办的合伙式企业,其中关键人物占大股份;④通过组建、承包、买断乡镇企业或国有企业转型过程中的“红帽子”企业等。以上形式的共同特点是:企业的所有权归一个或一些投资者所有。这些企业在本质上可视为私营企业,其在创业初期都不可避免地选择了家长式管理模式,由一位强有力的人物作为统帅,以家长的身份带领几名亲信,实行高度集权化的管理。这样企业就可以凭借经营者的才能、经验和高度责任心,通过灵活多变、高度统一和高效快捷的经验决策,迅速把握市场机遇,减少经营风险,实现企业在市场上的迅速立足和快速增长。对绝大多数家族企业来说,之所以选择家长式管理模式,主要是由于家族企业在创办初期大多规模小,企业创办的资金大部分来自家庭的财产积累,企业的资源较为有限,为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性,节约管理成本,家族企业用血缘关系建立起一种天然的信任关系,企业所有权、管理决策权以及人事财产权等理所当然地掌握在主要投资者和创办者手中,由此而形成“家长式”管理模式,使企业具有强大的凝聚力与稳定性,并能做到决策和行动的一致性。在市场经济秩序和法制建设尚待完善的情况下,由于资源极为有限,“家长式”管理模式是家族企业在创业初期,尚属于小规模、低层次的作坊式企业这一特殊阶段较为有效和实用的管理模式。但在企业具备一定规模并寻求再发展时,“家长式”管理模式便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和不足,家族式管理就会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二)家族式管理模式

采用家族式管理模式的家族企业,企业已经由私营企业发展成为家族企业,企业不仅吸收与创业者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进入企业,而且扩大用人范围,开始吸纳朋友、同学、同事、邻居等具有初步信任关系的成员进入企业。采用家族式管理模式的家族企业,企业开始步入正规化,各项规章制度逐渐建立,而且企业的发展也不再依赖于个人,而是一个利益相关的共同体。家族式的管理不仅缓解了企业发展的部分压力,而且家族成员间利益一致,血缘上的亲近更容易达成组织成员间的信任、默契和服从。但由于家族式管理模式是建立在中国传统社会个人差序格局上,而不是建立在商业原则上,由此家族企业组织实际上是一个以企业主为核心的人情关系网络,在差序格局的影响下,这个人情关系网络分为三个层次:核心层次是企业主和他的家庭成员;其次是依亲缘关系锁定的,被视为自己人和班底的一群干部;边缘层次的是一般员工。这三个层次之间依人情法则互动。人情关系网络系统组织行为依据传统伦理规范。推动家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动力是三个层次之间的情感和信任关系,而不是现代经济利益关系。家族内的人情关系网络遵从的是“尊上”、“服从”、“忠信”,企业内存在浓厚的家长式的权威,企业管理采取“人治”的方法。家族式管理目前仍是中国家族企业管理的主要模式之一。

(三)泛家族式管理模式

家族企业进入成熟期后,一般来说选择的是泛家族式管理模式。所谓泛家族式管理,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发展了家族式管理的概念:(1)泛家族管理的“家族”是指家族网络圈,即包括亲属、创始人共同体和亲缘共同体组成的具有家族性质和血缘特征的家族群体。(2)泛家族管理中的“管理”是指现代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管理结构与传统的家族管理的管理结构相融合,演变成为新型的管理模式。一般情况下,泛家族式管理模式是伴随着家族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自发要求进行的二次创业而产生的。

当家族企业渡过了不稳定的初创期后,便进入到迅速扩张的成长期。企业的资本规模、市场规模迅速扩大,规模经济效应逐步显现充分。与此同时,企业管理和初创期相比却更加复杂,难度进一步加大了。此时两权合一的企业主治理模式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因为单凭企业主个人的智慧、能力、精力、体力、时间以及单个家庭的力量很难应付急剧扩展的企业的管理需要。在此情况下,创业主必须进行企业部分控制权的让渡,进行内部治理的演进与创新,否则企业将无法正常运转甚至只能退回到企业原有规模。采用泛家族式管理模式的家族企业,企业主对企业部分控制权的让渡不是一开始就向非家族成员开放的,而是遵循从家族成员→泛家族成员→非家族成员的先后次序进行的。在成长期的初期,首先是家族成员纷纷进入企业,占据企业的主要管理岗位,这一阶段的内部治理模式一般称为家族治理。随着企业的成长,当家族中的管理资源满足不了企业成长对管理资源的需求时,与企业主及其家庭有地缘、学缘、友缘等关系的泛家族成员会被接纳进入企业,担任企业的管理人员,占据企业的部分管理岗位。这一阶段的内部治理模式一般称为泛家族治理。当然,在成长阶段,并不排除职业经理人进入家族企业,但家族治理和泛家族治理是这一阶段的主流治理模式。泛家族式管理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中高层职位被创业家族成员所垄断,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权只限于与作为中高层经理的家族成员分享,重大经营决策权仍牢牢掌握在创业者手中。也就是说,虽然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有所分离,但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对应并集中于创业者手中。为适应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管理复杂性的增强,家族企业也逐渐形成了科层式的治理结构,如增加了人事部门、划分得更为细致的市场部门和现场生产决策部门等。另外,其内部治理则主要依靠家族成员长期共同生活形成的一系列非正式规则,如家族内部的声誉机制、利他主义、家长权威来协调企业内部的责权利关系。

(四)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

在管理的演进过程中,始于19世纪50年代的“管理权力”的转移,即企业的管理权从企业所有者手中转移到职业管理人员手中,这一过程在管理史上被称为第一次“管理革命”,它使得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古典企业逐渐演化为两权分离的由职业经理控制的现代企业。到20世纪中叶,这种企业制度已成为西方国家经济中工商企业的标准形式。在这类企业中,高层经理人员不是凭借其所有权,而是凭借其经营管理才能在企业经营中取得支配地位。之所以产生这场以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为内容的“管理革命”,从客观上讲,主要是由于19世纪下半叶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和消费需求的日益增长。企业为了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配置资源的效率要求而采取了公司制度的产权形式,使企业所有者(股东)数量不断增加,企业规模不断扩张,经营范围日益扩大。钱德勒认为,在这种条件下,如果仍由所有者控制和经营企业,不仅会因为经营能力不足而带来效率损失,而且由于所有者数量众多,必然影响决策的及时性,难以跟上市场变化的步伐,并最终损害所有者利益。因此,企业所有者从自身利益出发,放弃了对企业的直接控制权,只保留了对企业财产最终所有权和挑选经营者的权力,而把对企业的控制权委托给经过挑选的经理人员去掌握,这种委托代理关系的发展,大大提高了企业经营的社会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并催生了职业经理阶层这一独特的社会阶层的诞生。

我国的家族企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得益于短缺经济的市场需求和自身的产权清晰的驱动机制,在较短时间内,许多家族企业完成了初步的资本原始积累过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是随着市场环境从短缺转向饱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以及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这种以传统家族经营模式为核心的家族企业迫切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来实现新的突破,增强发展后劲。如前所述,家族企业由于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原因导致的因企业形成基础的先天不足造成运作的不规范、因产权结构的单一导致人力资源来源的匮乏、因权力的过分集中而导致决策缺乏民主、因家族企业自身素质上的缺陷导致经营上的“粗”、“低”、“短”。因此,借鉴西方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在具备一定规模的家族企业中采用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从现实看,可以规范家族企业的运作,整合各种资源,迅速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从长远看,有利于实现企业从家族制模式向社会化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化。但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尚不成熟,法制体系不够完备,加上文化及信任层面的原因以及职业经理阶层的发育不够完全,因此尽管目前有的家族企业已经采用了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但对绝大多数家族企业来说完全实行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还有待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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