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我市电梯安全状况分析与对策

我市电梯安全状况分析与对策

时间:2022-06-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市电梯安全状况分析与对策一、当前我市电梯的安全状况目前,我市共有电梯40833台,居全省第二,近两年来以每年25.9%的速度迅速增长,高于全省20%的平均增长率。并通过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对救援情况跟踪调查处理,进一步促进了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的落实。

我市电梯安全状况分析与对策

一、当前我市电梯的安全状况

目前,我市共有电梯40833台,居全省第二,近两年来以每年25.9%的速度迅速增长,高于全省20%的平均增长率。其中住宅、商场、办公楼、车站等公用场所使用的乘客电梯数量为21376台,占总量的56.7%。

电梯的安全管理涉及设计选型、采购招标、制造、安装、维护保养、使用管理、更新改造等多个环节,牵涉不同单位权益和主体责任以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职责,已经成为日益凸显的社会管理问题。近年来,我市质监、公安、旅游、卫生、教育、住建委等多部门联合,在加大电梯安全监管力度,增强全社会电梯安全使用意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我市电梯安全总体状况良好。据统计,2008年以来,我市发生一般事故2起,死亡2人,万台电梯年事故死亡率低于全国0.60和全省0.18的平均水平。主要措施为:

(一)强化安全监察,严格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每年根据安全形势提出相应工作要求,持之以恒地推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通过检验技术把关,监察执法督促、规范宣贯标准等手段,我市电梯使用单位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保养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各维保单位的日常维保工作质量逐年稳步提高,电梯定期检验率、定检一次合格率也多年处于较高水平。2012年6月,全市电梯定期检验率、定检一次合格率分别达到99.87%和95.88%,为全市电梯使用安全打下了扎实基础。

(二)坚持联动联合,不断深化公共应急救援网络建设。为做好电梯公共应急救援工作,在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法定应急救援责任的基础上。2004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尝试建立了由行政部门统一领导,行业协会组织协调,电梯公司自愿参加的公益性电梯公共应急救援体系,实现了质监“12365”、公安“110”、消防“119”报警平台三方联动。目前,该体系已从初期仅覆盖海曙、江东、江北老三区及鄞州中心区四个区域,只有8支救援队伍,发展到覆盖全大市的11个县(市)区中心城区,拥有32支救援队伍。该体系从成立至今,共接处警1503次,解救被困人员3077人次。并通过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对救援情况跟踪调查处理,进一步促进了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的落实。

(三)注重行业自律,坚持完善行业自律制约机制建设。在质监部门的指导下,我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电梯分会及时制定并不断完善《宁波市电梯安装、维保优胜单位评定办法》,定期在成员单位内进行评比、公示、表彰,褒优贬劣,规范维保市场,减少恶性竞争。2009年以来,协会多次组织开展各项新法规、新标准宣贯和技术交流,推动维保单位改进内部管理,提升维保工作质量。

(四)突出隐患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近年来,市县两级质监部门先后组织了历年隐患设备整治、奥运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国庆60周年安保等活动,并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电梯隐患排查治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专项整治。通过企业自查、现场监察与巡查和检验协查,有效地排查和治理了一批隐患,仅2008年以来,我市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共治理电梯严重事故隐患73起,各类一般事故隐患2563起,有效保障了全市电梯安全运行。

(五)注重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安全、文明乘梯的良好氛围。近年来,我市各级质监部门联合公安、旅游、卫生、教育、住建等部门,以及检验机构和电梯生产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积极向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乘客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安全乘用知识的宣传、宣贯活动,在全市所有乘客电梯上张贴了应急电话、安全标志和安全注意事项。2008年以来,市县两级举办各类大型广场宣传活动7次,社区宣传活动15次,校园宣传活动9次,向社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8000余份,并在各级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媒介上进行了大量宣传报道,有效地增强了全社会的电梯安全意识

二、我市电梯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在用电梯具有数量大、增长快、种类多、使用面广的特点,同时“老龄化”问题也逐步呈现,目前全市在用电梯中使用时间在10年和15年以上各有2389台、1029台,分别占总数的8.4%和2.5%。电梯特别是公共场所电梯安全仍存在亟待完善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尚未全面落实。一些住宅、写字楼电梯运营环节责任主体不明确,由于电梯产品的自身特点,电梯运营中的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维修、维保、检验权)和具体使用者往往是多个主体,在涉及电梯管理、检验、维修、更新等环节上互相推诿,责任主体较难落实,造成电梯超期未检或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排除,影响安全使用。

(二)楼宇建设开发和物业管理机制尚未健全。电梯的安全管理涉及制造、配置采购招标、维护保养、使用管理、更新改造等多个环节,而这些环节出现的问题主要与楼宇建设开发和物业管理机制不健全相关。一是楼宇建设开发机制问题。目前电梯的设计配置、选型采购机制是“买电梯的不使用电梯”,少数开发商为了节省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会降低电梯的配置数量、规格,选择小厂家,低成本的电梯,造成电梯配置数量不足,电梯长时间、超负荷运行,设备运转存在故障率高的情况,给安全埋下了隐患。另外,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电梯井道底坑渗水、机房安全通道不符合规范等先天缺陷,也影响到电梯使用安全。二是物业管理机制问题。住宅电梯的维护保养是“掏维保费的不能选择维保单位”。少数物业公司从业主方面收取包括电梯维保费在内的物业费后,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想法压低维保价格,而忽视维护工作质量,致使一些住宅电梯存在维护质量不到位、电梯运行故障较多的现象。

(三)电梯安全投入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安置房及长期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老小区的配套设施和管理比较差,物业管理费收缴不到位,造成电梯的日常维护、维修、配件更换等日常运行费用难以落实。未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老小区,当电梯需要改造或更新时,因资金的筹措困难而不能及时改造或更新,例如2010年,海曙区文华大厦与白云山庄因电梯不能及时大修或更新而发生停运事件,给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和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有正规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虽然建立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当电梯需要改造或大修时,动用公共房屋维修基金手续比较繁琐,而且由于不同楼层业主有着不同需求,在签字确认方面比较难统一,容易影响电梯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致使电梯带“病”运行和电梯故障高发、群众投诉多。

(四)电梯安全监察保障不足。我市电梯数量迅速增长,但安全监察人员增幅难以同步跟进,人“梯”矛盾相对突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项经费迟迟没有到位,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电梯等特种设备涉及公共安全、公益性安全保障及应急处置等工作的需要。据统计,我市监察人员人均监察设备是全国平均数的3倍,电梯检验人员每年检验电梯数量也远远超过了人均500台的规定,相比杭州等同类城市,监察人员力量严重不足,给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困扰。

(五)社会公众电梯安全使用常识比较缺乏。特别是公共场所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使用者安全常识缺乏较为普遍,据统计,我市人为的使用电梯操作不当、损坏是导致当前电梯困人、投诉乃至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同时,在电梯使用中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电梯故障困人时,部分被困乘客往往盲目自救,造成事态恶化,危及被困人员的生命。另外,部分新交付处于装修期的房屋由于使用过程中建筑垃圾、灰尘等掉入电梯井道或堵塞层门地坎,造成电梯部件损坏、门运行卡阻、电气接触不良导致电梯不能正常使用,引发大量的质量投诉,牵涉了安全监察及检验机构大量精力。

三、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立法,形成多元共治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通过地方立法调研,进一步明确开发商、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单位的主体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政府领导,住建、财政、安监、质监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多元共治的电梯安全大监管工作机制。加强研究论证,加快制定出台电梯安全监管办法。同时,以法规形式明确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资金来源渠道和使用办法,引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和在新建乘客电梯上全面推行安装电梯故障远程自动报警系统。另外,建立协调联动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机制,由市财政、住建等部门设立电梯大修资金“绿色”通道,质监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共同实施电梯安全风险评估,为老电梯更新改造提供技术支持。

(二)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切实规范使用管理行为。加强住建、规划、质监、安监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加强对电梯设计、选型、采购及电梯井道施工质量等环节的监管,从源头防止和减少电梯安全隐患的产生。同时,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推动电梯使用单位、物业部门和维保单位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各自责任和权利,落实规范标准要求,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另外,探索建立电梯使用单位风险评价和分类监管新模式,强化对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追究,加强对使用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电梯等非法使用行为的查处,通过有效的惩戒手段,增强管理部门的工作主动性,从源头上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电梯质量安全。全面实施电梯维保单位分级评价和分类监管制度,完善以现场监督检查、检验机构监督评价、日常安全监察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社会和用户监督举报投诉处理、电梯故障和事故等情况为主要依据的电梯维保单位违法违规综合量化分级评价制度,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措施,并将维保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纳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示,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四)加强电梯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有效提高使用者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普及电梯安全知识,提高乘客安全意识,促进乘客安全、文明使用电梯。通过开展电梯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宣讲、发放宣传资抖、现场咨询讲解、典型案例公示、网络公布电梯安全动画片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促进群众文明、安全使用电梯等特种设备。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陈南翔 何德华 赵志东 曹光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