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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科技中介机构与中小企业共生发展的对策研究

时间:2022-06-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青岛市科技中介机构与中小企业共生发展的对策研究中国海洋大学课题组改革开放后我国中小企业迅速发展,截至2011年年底,已有4000多万家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信息不对称使科技中介机构介入中小企业的创新过程成为必然。此外,中小企业与科技中介机构的协同互动、共生发展强化了国家创新系统各方主体的联通与合作。

青岛市科技中介机构与中小企业共生发展的对策研究

中国海洋大学课题组

改革开放后我国中小企业迅速发展,截至2011年年底,已有4000多万家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我国的中小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促进科技进步等方面成绩卓著: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实现了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创造了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0%左右的产品和服务,缴纳税收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然而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匮乏、人才短缺等因素的制约,发展步履维艰,非常需要得到科技中介的有力扶持。

科技中介机构是指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以支撑和促进创新活动的机构。中介机构作为现代市场经济平稳高效运行的支持系统,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育程度及在服务业中所占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市场经济成熟程度和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中介机构的产生和发展对市场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其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培育和发展中介服务业,对于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

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科技中介的有力支持。广大中小企业在开展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等方面,迫切需要科技中介机构在信息、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技术改造、企业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咨询、经纪、孵化、检测等服务。而科技中介要想真正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走上不断发展壮大的良性循环道路,也需要有一大批优秀的中小企业客户。

一、中小企业与科技中介机构的共生发展

“共生”概念由德国生物学家德贝里首次提出,认为生物体出于生存的需要,必然按照某种方式互相依存、相互作用,形成共同生存、协同进化的关系。后来,共生理论逐步应用到经济管理领域,并且为小型经济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视角和方法。袁纯清提出了共生的三大要素,即共生单元、共生环境和共生模式。共生模式即共生关系,是指共生单元在一定的共生环境中按某种共生模式形成的关系。它既反映共生单元之间作用的方式、强度,也反映它们之间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关系。中小企业与科技中介之间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在商业生态系统中,两者完全可以通过共生的形式共同发展、互利互惠。中小企业与科技中介共生的辩证关系如下。

(一)中小企业需要科技中介机构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扶持与服务

日益专业化的社会分工使得中小企业不可能完全掌握大学、科研机构所拥有的知识和信息,而且不同企业之间所生产和拥有的知识和信息也是互不相同的。所以,在中小企业技术交易、技术转移、技术引进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使科技中介机构介入中小企业的创新过程成为必然。

另一方面,科技中介机构的功能定位主要是服务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小、资金数量有限、人员结构单一,急需科技中介机构这样一个具有承上启下功能的组织帮助其解决技术创新过程中在信息、技术、管理、人才、资金等方面的需求,从而提高运作效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不仅如此,根据企业技术创新的实际需求,科技中介机构还可以为中小企业找到适合转化的科技成果,整合科研院所和企业的资源,使它们互通有无,协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科技项目。

(二)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取决于中小企业需求的数量和强度

中小企业对科技中介机构的有效需求是科技中介业发展的关键。没有活跃的企业技术创新,就不会有对科技中介服务的旺盛需求,因此,活跃的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是科技中介服务业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另外,为中小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已成为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直接动力。

(三)科技中介与中小企业共生发展是商业生态系统的必然选择

中小企业与科技中介机构在共生发展、协同互动中能够实现双赢。中小企业作为国家创新系统中的科技产品开发子系统,既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也是社会物质产品的最终提供者,科技成果只有进入企业,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才能证明其自身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在创新成果转化的过程中,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有一个相互搜寻与选择的过程,中小企业与科技中介的协同互动不仅可以引导技术供需双方朝着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向发展,使大量科研成果顺利进入企业,还可以使企业的需求信息及时通过科技中介反馈到科技成果提供者,满足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多元化、整体化、全程化的需求;而科技中介本身也在改善企业运行质量过程中创造了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此外,中小企业与科技中介机构的协同互动、共生发展强化了国家创新系统各方主体的联通与合作。

二、青岛市科技中介与中小企业共生发展的基本概况

截至2011年年底,青岛市共有私营企业131335家,同比增长14.1%,从业人员119.69万人,注册资本2984.91亿元;个体工商户315602户,同比增长3.4%,从业人员81.02万人,注册资金105.10亿元。为了更好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青岛市政府非常重视科技中介的建设与发展,截至2011年7月份,全市已建立公有性质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170多家,科技中介机构从单一的信息咨询业务向业务多元化方向发展,涵盖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科技孵化器、大学产业园、科技咨询公司、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多种类型。以下是青岛市科技中介与中小企业共生发展的基本概况。

(一)科技孵化器与中小企业

青岛市于1993年建立了第一家科技孵化器,并于2006年在科技发展计划中设立孵化器专项,通过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对科技孵化器内的中小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到2011年年底,全市已建立各类孵化器35家,累计孵化面积达100万平方米,其中国家级科技孵化器8家,孵化面积达30.59万平方米,在孵中的小企业675家,实现就业15530人。例如,1993年创立的青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已入驻中小企业300余家,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44亿元,创业基地单位面积产出达1581万元/亩;创立于2007年的青岛工业设计产业园,在孵中的小企业55家,累计毕业企业20余家。青岛市的科技孵化器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创业成长提供了广阔、优良的环境,帮助中小企业在孵化器里实现孕育、发展和腾飞。

(二)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与中小企业

青岛市于2002年成立青岛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是专门为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产权融资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提供服务的社会化市场机构。青岛市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突破了以往单纯“做项目”的经营理念,设定为给中小企业“做平台”,并于2010年建立了青岛市中小企业股权投融资平台,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创业融资辅导,在项目评价、融资规划、融资渠道、融资管理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支持,培育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意识。除此之外,该机构还积极引导投资机构汇聚,与境内外风险投资、民间资本等建立长效联动机制,以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推动中小企业与投资机构实现对接,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为中小企业的创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融资支撑。

(三)生产力促进中心与中小企业

青岛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充分发挥其技术与信息积聚的优势,尽可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市场营销等服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构架国内外中小企业在技术、管理、产品等方面的桥梁。2011年,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过程中,建立了金融资本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整合了金融资本资源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源,极大地降低了合作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并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实现快速放贷,切实保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低门槛、低成本。

(四)大学产业园与中小企业

青岛市大学产业园主要有中国海洋大学创业园、青岛大学科技园、青岛科技大学都市科技园、青岛理工大学科技园等,这些大学科技园以高校较强的科研实力作为依托,充分发挥大学智力资源优势,为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支撑和服务。例如,2003年创立的青岛大学科技园,经过8年多的运营发展,现已入驻中小企业100多家,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就有40余家。

(五)科技咨询机构与中小企业

青岛科技咨询业市场化管理机制已经初步形成,整个行业呈现出专业化、多元化与综合化的发展趋势。截至2010年年底,青岛市已有科技咨询机构2000多家,为中小企业新产品开发、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让、技术与设备引进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三、青岛市科技中介与中小企业共生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科技中介机构的健康发展对于提高青岛市中小企业的科技水平和技术能力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繁荣市场、转变发展方式起到了很好的桥梁纽带作用。青岛市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仍处于较低水平,与发达国家的科技中介相比,无论是总量、规模、业务范围、人员素质,还是有关制度和体制的完善程度,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即使是与国内科技中介行业发展成熟的上海、西安、成都、重庆等地相比,也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为:服务范围较小、服务内容和功能不健全;中介机构的数量种类不够齐全,普及面不广;缺乏现代化的运营模式;服务水平和质量很难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等。以下是通过调研,了解到的青岛市科技中介机构与中小企业共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半官半企”特色明显,阻碍了科技中介的市场化运行

青岛市很多科技中介的设立属于“官办”、“半官办”性质,未能完全实现市场化运作,缺乏良好的业务开拓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服务水平和效率较低。由于官办科技中介与政府机构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依赖关系,有些科技中介利用和政府的良好关系在竞争中对民营科技中介的发展形成了“挤出效应”,占据竞争优势地位,构成一定程度的资源和市场垄断,同时也削弱了市场机制对科技中介发展的激励作用。

例如,青岛市一些科技企业孵化器,由于其自身仍然保留着行政机关的特点,缺乏独立性,其业务大多集中在原有行政管理范围内,运作方式和经营理念与现代化企业运作模式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由于缺乏充分的市场竞争,导致“官办”、“非官办”科技中介机构的市场意识淡薄,不能很好地满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科技中介机构专业化程度低,影响了服务中小企业的质量

青岛市科技中介机构的市场竞争力普遍不强,从事较低端科技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所占比例过大,真正能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水平专业化服务的科技中介太少,相当一部分科技中介管理方法落后、硬件设施配套不全,导致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低下,缺乏业务开拓能力。

多数中介机构业务定位不清晰,专业化水平偏低,较多从业人员未接受过专门培训,缺乏必备的人力资源、经济、法律、科技等知识,严重影响了科技中介专业化职能的发挥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青岛市众多中小企业在创新发展过程中非常渴求获得如电子商务、创业辅导、法律咨询、网站建设、技术支持、人才交流、社会保险、劳务派遣、人事代理、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青岛市有较多的科技中介机构缺乏专业性,业务水平较低,并且没有很好地与中小企业需求实现对接,急需科技中介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延长服务触角,提供优质服务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求。

(三)尚未建立完善的信息资源网络,使中小企业不能有效获取服务信息

截至2011年年底,青岛市没有建立统一的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共享平台,众多的科技中介机构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科技中介市场,其服务内容、业务职能等未能公开宣传,导致中小企业不能有效地获取服务信息。

青岛市现有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不是专门为中小企业设立的,而是为青岛市各类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基础和保障,其主要内容为办理技术合同登记、进行技术查新、协助获得低息、无抵押贷款等。以2010年为例,只有10余家中小企业在平台协助下获得贷款4000万元,这对需要更多扶持的中小企业而言,可以说是杯水车薪。青岛市科技中介信息资源平台建设的滞后使得科技中介没有真正发挥出服务媒介的作用,不能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新技术成果展示、推介、转移与扩散等服务,尚未体现出优化资源配置的强大功效。

(四)科技中介人才队伍素质不高,缺乏专业培训

科技中介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应是多学科知识的高度复合,需要了解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掌握经济贸易、法律、心理学、管理学、人际关系学等方面知识。然而由于部分中介服务机构进入门槛低,高学历、高素质、高技能的人员凤毛麟角,鱼龙混杂现象较为普遍,导致青岛市科技中介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基本上以本科学历为主,硕士以上学历人数比例不高,例如,青岛市金融类中介具有硕士学位的比重低于10%,商贸流通类中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重低于20%。除此之外,由于缺少专门的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机构,专业培训师资力量薄弱,具有专业理论、实践经验和高超授课技巧的职业培训师资更是匮乏,对于科技中介人才队伍缺乏系统专业的培训。

(五)没有明确的市场定位,规模偏小

国外科技中介都有明确的市场定位,瞄准目标市场开展科技服务,从而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而青岛市很多科技中介提供的是面向所有行业的单一功能的共性服务,缺乏以特定行业为对象进行多功能服务的科技中介,行业分工的不明确,使得科技中介培育和扶持中小企业的能力十分有限。例如,青岛大多数管理咨询公司,业务范围包罗万象,涵盖人才猎聘、员工代理招聘、企业战略咨询、内部管理咨询、市场营销咨询、人力资源咨询、投融资咨询、财务咨询、品牌创建咨询、企业上市咨询、管理培训服务等各个领域,缺乏专门为某个领域如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等企业提供专业咨询的服务。

而且,青岛市的科技中介机构规模普遍偏小,至今没有一家是全国知名度很高的中介公司。例如,青岛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创立10年来,注册资本仅10万元,在职员工仅7人,像这样规模偏小的咨询公司不在少数,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中介机构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如北京年服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科技中介机构达到85家,年服务收入过亿元的有近10家,涌现出中科前方、北大纵横、新华信、清华科威和零点咨询等知名品牌机构。

(六)对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规划指导和协调不够

青岛市科技中介机构分布范围广,机构性质差异大,有事业法人、企业法人、民办非企业、合伙制、股份制及单位内设机构等多种,其管理涉及工商、人事、财政、民政、科技部门等,有些问题单独依靠一个部门难以有效管理,需要各部门协调配合。青岛市在2010年发布的《关于加快青岛市现代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2011年发布的《关于2011年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中,虽然提到要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业,并列出7项发展措施,但都没有提及政府部门应该如何对口规划管理科技中介的发展,也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并且对于营利和非营利机构的分类指导不够细化,缺乏必要的规章制度。

四、青岛市科技中介机构与中小企业共生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采取市场化运作机制

社会化、产业化应成为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根本方向。政府资助的公共服务机构在促进技术创新中虽然起着重要作用,但这些机构不能过多,否则会压制民营企业的发展。除保留少数由政府资助的面向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外,绝大多数科技中介机构应该以民间投资为主。

建议政府逐步取消与部分科技中介的挂靠关系,这样可以从体制上保证科技中介自身发展的动力机制和有效开展科技服务的市场运作机制,同时又能保证科技中介发展的公平性。市场化水平的高低关系到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壮大,市场化水平高,能对中小企业科技成果的先进性、成熟度、转化配套等有公正的评价和科学的分类,并且能通过建立深层次的科技信息分析、加工和开拓体系,促进中小企业技术交易成功率的提高。因此,科技中介需要采取市场化运作以更好地开拓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实现共生过程中的互惠双赢。

(二)引导科技中介开展专业化服务,创新服务方式

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提供专业化服务上。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小企业内部以及中小企业之间的专业化分工日益深化,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已经成为科技中介发展的必然趋势。科技中介机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通过加强专业化服务,可以不断强化自身的竞争优势,树立品牌形象,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

政府可以设立类似于公共服务中心这样的平台,帮助科技中介延长服务触角,提供专业化服务,与中小企业的需求实现有效对接。例如,针对小企业缺乏人才、用工荒和对人事管理的力不从心等难题,可以在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内通过招标形式引入各类科技中介,提供电子商务、创业辅导、法律咨询、网站建设、技术支持、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化服务。除此之外,还要引导科技中介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因为科技经济的高速发展对科技中介服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科技发展日新月异,高新技术成果层出不穷,科技中介机构唯有紧跟科技发展的步伐,从浩如烟海的研究成果中快速准确地识别那些真正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技术,才能在中介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三)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科技中介

青岛市科技中介提供的科技服务,多为相同的、低端的服务,行业结构不合理,这必将影响科技中介整体的有序发展。因此,当前亟须优化青岛市科技中介的行业结构,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科技中介。优化科技中介行业结构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要加强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提供服务的科技中介的建设;二是要加强鉴证类科技中介机构的调整和发展;三是要加强投融资高端咨询类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四是要加强创新决策咨询类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

(四)努力提高科技中介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为提高科技中介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建议政府安排培训机构加强对科技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全面提高科技中介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培养一批系统掌握科学技术、法律制度、企业管理、经济金融等学科知识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要积极努力地营造培养、引进人才的宽松环境,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留学归国人员等人才群体的资源,吸引优秀的专业人才进入各类科技中介机构,促进科技中介人才队伍知识水平的不断更新和提升,从而不断提高科技中介对各类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

(五)建立和完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信息平台

科技中介机构要提高服务质量和核心竞争力,必须充分运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加快构建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中介信息服务平台。因此,建议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组建一个或多个专业从事科技中介信息服务的平台,在网上为中小企业提供所需要的信息,诸如成果发布、成果转化、企业诊断、人事管理、融资讯息和人员培训等,进而实现技术、资本的对接。该信息平台还可以充分展示青岛以及山东其他城市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与科技实力,大力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更好地促进产学研合作。

(六)创新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在扶助创业、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作出了很多贡献,而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身也通过孵化服务实现了增值,实现了收益。但现在多数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还是比较单一,缺乏系统化、多元化服务。建议青岛市今后应鼓励各种机构组织和民间资本创办从事科技企业孵化的中介服务机构,整合各种创业创新资源,创新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引进各类专业的社会服务机构针对企业的需要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孵化服务系统化和多元化。

(七)完善科技中介服务资金支持体系

应设立科技中介行业专项扶持资金,形成以政府资金为导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政府投资可以采用无偿资助、委托项目、项目匹配等多种方式,并可协调择优推荐风险投资,引导社会力量投资,以更好地完善青岛市科技中介服务资金支持体系。积极引进和培育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形成青岛科技产业风险投资机制,为科技产业化提供资金支持,并健全青岛市风险投资基金的退出机制。

(八)完善相关法律政策,鼓励科技中介更好地与中小企业共生发展

应该加强科技中介行业的立法,包括对科技中介机构的界定、科技中介的管理机制、与政府和社会的关系、自律机制、法律责任等,明确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性质、地位、功能以及资质评定等法律程序;要就矛盾比较突出、与经济社会生活关系密切、与技术创新关系密切的若干具体类型的科技中介机构(如资产评估、融资投资、咨询、鉴证机构等方面的科技中介)抓紧进行立法,依法对科技中介进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制定地方相关的政策制度,采取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扶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

除此之外,地方行业协会应制定完善的行业自律制度,对行业行为规范、服务标准、执业操守、违规惩戒、资质认证等管理制度作出相关规定,并组织行业内的科技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行业协会应当跟踪、监督科技中介对自律制度的执行与遵守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对违反职业道德、进行不正当竞争、有损行业信誉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警告或处罚,形成诚实守信的行业作风。

(九)继续保持并扩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外包项目

青岛市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着资金、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急需得到政府及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和帮助。据调研表明,很多中小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着融资服务、财税服务、法律服务等一般性需求,又存在着检测认证、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人才猎头、信息化建设等个性化需求。建议今后继续实施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内容的小企业服务外包项目,通过招标的形式,吸引中介机构为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法律服务、检测检验、管理咨询等方面的优惠服务,并重点满足工业设计、管理咨询等个性化需求。这样既可以通过发挥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帮助小企业解决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又可以使中介机构通过服务外包项目,在优惠服务企业的同时,开辟客户资源、促进规范发展和诚信经营,实现互惠双赢。

课题组组长

孙林杰 中国海洋大学

课题组成员

花昭红 中国海洋大学

刘 琳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

梁 铄 中国海洋大学

葛玉明 中国海洋大学

许智超 中国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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