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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发达国家成员

时间:2022-06-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的发达国家成员_世界贸易组织教程第二节 WTO中的发达国家成员一、WTO中的发达国家成员在WTO发达国家成员中,有24个国家和欧共体。发达国家一直是世界经济的中心。在商业服务贸易中,发达经济国家不但居于主要地位,而且所占比重高于货物贸易。表4.1 发达国家在世界货物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资料来源:据UNCTAD HANDBOOK OF STATISTICS 2006~2007 1.1.1;5.1.1计算。

第二节 WTO中的发达国家成员

一、WTO中的发达国家成员

在WTO发达国家成员中,有24个国家和欧共体。分别是:奥地利、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丹麦、欧共体、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日本、列支敦士登、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美国。

二、发达国家成员经贸特点

(一)经济实力强,处于经济发展前沿

2006年,这些国家拥有人口9.76亿,占当年世界人口的14.8%,其国土面积总和为3 268万平方公里,占世界面积的24.1%。

这些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2005年为33.3亿美元,占当年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75.0%,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34 314美元,为世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6 827美元)的5倍,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 912美元)的18倍,为经济转型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 605美元)的9.5倍。

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农业所占比重从1990年的2.7%下降到2005年的1.6%;同期,工业所占比重从21.4%上升到24.9%,服务业所占比重从65.4%上升到73.5%。

发达国家一直是世界经济的中心。发达国家的货币,如美元和欧元均是主要国际货币。

(二)对外贸易居于世界主要地位

1.在世界贸易中占有绝大部分比重,服务贸易高于货物贸易

1995年以来,发达国家在世界贸易中一直占有绝大部分比重。货物出口贸易额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1995年为69.8%,2000年为65.6%,2006年为59.1%,同期,发达国家进口贸易额占世界进口贸易额的比重分别为69.1%、69.5%和64.8%。在商业服务贸易中,发达经济国家不但居于主要地位,而且所占比重高于货物贸易。2000年,发达经济国家占世界商业服务出口贸易额的75.1%;2006年为占世界商业服务进口贸易额的72.3%;同期,发达国家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的比重分别为71.8%和69.1%。1995年后发达国家在世界货物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变化见表4.1。

表4.1 发达国家在世界货物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单位:%)

资料来源:据UNCTAD HANDBOOK OF STATISTICS 2006~2007 1.1.1;5.1.1计算。

2.服务竞争力强于货物竞争力

这种竞争力突出表现在发达国家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差额呈逆向变化。1995年以来,发达国家货物贸易一直呈现逆差,且有加大趋势。发达国家货物贸易逆差从1994~1996年度的1 467亿美元增加到2004~2006年度的7 070亿美元。与货物贸易差额相反,发达国家在商业服务贸易上一直处于顺差,且呈加多趋势。服务贸易顺差从2000年的1021亿美元扩大到2006年的1 792亿美元。

3.货物贸易的主要对象国一直是发达国家

发达国家出口贸易的主要对象国一直是发达国家,第二位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转型国家为第三位。1995年在发达国家货物出口去向中,发达国家占73.0%,发展中国家占23.2%,经济转型国家占1.7%;2005年,该比重分别为73.4%,22.7%和2.9%;1995年在发达国家货物进口来源中,发达国家占73.1%,发展中国家占23.7%,经济转型国家占1.9%;2005年,该比重分别为64.4%、22.7%和3.2%。

4.对外贸易集中在少数发达国家

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集中在少数发达国家身上。在世界货物贸易中,美国、德国、日本、法国和英国五国占1/3左右,2006年,五国共占世界货物贸易出口的31.0%,占世界进口的36.8%。在发达国家本身货物贸易上,五国占到1/2以上,2006年,五国占发达国家货物出口的比重为52.4%,占总进口的比重为56.8%。在世界商业服务中,上述五国所占比重接近40%。2006年,上述五国占世界商业服务出口的37.2%,占进口的35.0%;与此同时,五国占发达国家商业服务出口和进口的比重在50%左右,2006年,五国占发达国家商业服务出口的51.2%,占进口的50.6%,具体情况见表4.2和表4.3。

表4.2 2006年五个发达国家在世界货物贸易中的地位(十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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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UNCTAD HANDBOOK OFSTATISTICS 2006~2007 1.1.1计算。

表4.3 2006年五个发达国家在世界商业服务贸易中的地位(十亿美元;%)

资料来源:根据UNCTAD HANDBOOK OF STATISTICS 2006~2007 5.1.1计算。

5.货物价格贸易条件优越

发达国家依靠质量、花色品种,而不是依靠出口数量进行竞争,使得他们的货物价格贸易条件指数优于世界和发展中国家。以2000年为基期的货物价格贸易条件指数,20世纪90年代以后总的好于世界和发展中国家。1990年该指数发达国家为103,世界为102,发展中国家为101;2001年分别为101、100和98;2004年分别为104、103和100。20世纪90年代以来,货物价格条件指数变动趋势见表4.4。

表4.4 货物价格指数变动趋势 (2 0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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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UNCTAD HANDBOOK OF STATISTICS 2006~2007 4.2.1。

(三)在世界对外直接资本流动中居于主要地位

1.在对外直接资本流入中居主要地位,但比重在下降

发达国家在对外直接资本流入中居于主要地位,所占比重从1990年的82.2%下降到2002年的71.7%和2005年的60.7%。

2.在对外直接资本流出中的比重高于流入,所占比重有轻微下降

发达国家在对外直接资本流出中居于主要地位,所占比重高于对外直接投资流入,但所占比重从1990年的94.7%下降到2002年的90.7%和2005年的82.2%。

发达国家在对外直接投资流入和流出的变化见表4.5。

表4.5 发达国家在世界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数量与比重(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根据UNCTAD HANDBOOK OF STATISTICS 2006~2007 7.3.1计算。

(四)科研发达,具有知识产权绝对优势

发达国家重视科学研究,1996~2002年间,其科研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4%,而发展中国家为0.85%;2001年,这些国家发表在科技刊物上的学术论文为551 426篇,占同年世界发表论文总数(648 500篇)的85.0%,高科技产品出口额占世界高科技产品出口额的92.2%,版税与许可费收入额占世界版税与许可费收入额的97.9%,居民专利申请文件占世界居民专利申请文件数的91.1%,居民申请商标文件数占世界居民申请商标文件数的59.6%。[2]

三、发达国家在WTO中的主导地位

(一)具备主导地位基础

在WTO中决定主导地位的条件包括:经济实力、竞争优势、科技发展、资本流动能力等。从前文中的材料可知,发达国家成员在这几方面均处于强势。因此,发达国家成员在WTO中居于主导地位。

(二)居于主导地位表现

1. WTO预算开支的主要承担者

在WTO摊付的预算中的比例,发达国家成员均占绝大比重。2007年WTO秘书处预算开支为1.768亿瑞士法郎,发达国家成员中的美国、德国、日本、法国和英国5国分摊的预算开支为0.719亿瑞士法郎,占整个预算摊付的40.02%。

2. WTO总干事和职员的主要来源国

WTO秘书处由总干事领导,总干事的“权力、责任、工作待遇及任职年限”由成员方在部长级会议上确定。但在实际过程中,这是一个权力很大的职位。他在议程拟订者和协调者在谈判进程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各成员国都竭力帮助自己支持的候选人成为总干事。到2007年年底,WTO共有4位总干事,其中3位来自发达国家成员。在总干事选举中,竞争相当激烈。1999年在WTO总干事雷纳托・鲁杰罗任期届满时,在选举继任总干事时,发达国家成员支持新西兰的迈克・穆尔(Mike Moore),发展中国家成员支持泰国的素帕猜・巴尼巴滴(Supachai Panitchpakdi)。开始,后者占上风,但在发达国家成员坚持下,达成协议,同意将总干事的整个任期由两位候选人共同分享。新西兰的迈克・穆尔接替雷纳托・鲁杰罗任前3年,泰国的素帕猜・巴尼巴滴任后3年。

由于发达国家教育发达,各种人才济济,因此,WTO的职员绝大多数来自发达国家。到2007年年底,WTO秘书处职员为625个,来自发达国家成员的职员为458个,占整个职员数的73.3%。[3]

3. WTO多边贸易谈判的主要谈判方

在WTO谈判中沿用1947年GATT“主要供给者”和“主要消费者”原则,最初谈判会在特定产品的最大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进行。发达国家成员上述对外贸易、对外直接投资和知识产权上的特点,自然使他们成为货物、服务、投资和知识产权中各种议题的主要谈判方。

4.具有利用WTO争端机制的能力

利用争端解决机制是WTO成员维护贸易权益的重要手段。在利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方面,发达国家处于有利地位。第一,具有支付援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高成本的财力。鉴于每个贸易争端复杂的技术问题和可以援引的大量法律文本,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是有效参与的前提。大的案件聘请律师要付出高昂的费用。如柯达诉日本富士胶卷案,律师向其客户索要的费用高达1 000多万美元。强大的财经实力可以使发达国家成员持续地参与争端机制的各种活动。在WTO裁决后,具有补偿能力和贸易报复措施的基础。而发展中国家成员由于在世界贸易中所占比重小,经济实力单薄,制约了报复措施的实施。

5.多边贸易谈判议题的发起和决定

发达国家成员由于经济发达,科技水平高,在新兴产业的发展上具有优势,要求这些产业进一步自由化。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成员的生产模式和比较优势已从传统工业品的生产转向服务业和知识产权。因此,任何旨在维系发达国家的贸易组织势必要包括这些与发达国家利益密切相关的议题。乌拉圭回合就是在发达国家比较优势发生变化的驱动下发起的,除去传统议题,把谈判议题从货物贸易延伸到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6.对多边贸易谈判进程影响巨大

因为发达国家成员是多边贸易谈判的主要谈判方,因此,他们在谈判中坚持的立场、谈判中矛盾的解决、规则的达成,决定着谈判的进程。

以多哈发展回合为例。根据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决定,2002年开始多哈发展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原确定到2005年年底结束,这一轮谈判包括农业、工业产品与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谈判,部分规则的谈判,争端解决机制的谈判,贸易与环境产品的谈判,改善现有协议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的谈判以及贸易便利化的谈判。农业谈判是整个多哈回合谈判的中心,发达国家扭曲贸易的农业补贴又是农业谈判中的焦点。由于发达国家成员尤其是美欧在谈判中不肯作出令人满意的让步,使得整个谈判结束时间从2005年一再地延期到2009年。

在发达国家成员中,美国和欧盟又起着领头羊的作用。

(三)影响WTO规则制定的策略

1.利用国内立法先行优势,迫使立法滞后成员接受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发达,发达国家在经济贸易立法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在立法程序和技巧上占有很大优势。在WTO通过谈判确立贸易规则中,发达国家通过两种方式影响谈判。一是先对有关谈判内容进行详细研究,在国内立法的基础上,提出框架草案;二是将国内已有的立法改头换面,作为规则谈判基础。

2.利用优势谈判地位,对谈判弱势群体施加影响

在WTO各种议题谈判中,发达国家利用广泛和强大的活动能力,团结和结合一部分志同道合的WTO成员,先进行内部协调,统一立场,拿出整体方案,提交会议讨论,形成集体谈判的优势,影响其他未形成集团或集团势弱的WTO成员接受。

3.利用竞争优势,在谈判议题选择和进程上有所侧重

WTO回合谈判的议题,是各方妥协后达成的。它们与所有成员都有密切的利害关系,但程度不同。有的议题多涉及发达国家成员利益,有的议题多涉及发展中国家成员利益。在这些议题谈判排序上,发达国家成员选择具有竞争优势或可以增强其竞争优势的新议题作为重点,而避开有损于其竞争优势的议题。在这些议题谈判进程上,对本身有利的议题尽快达成协议;对双方关注的议题采取拖延或者以优势迫使非优势议题者作出让步的谈判战术。

4.通过非政府组织对WTO施加影响,增强谈判地位

WTO发达国家成员,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和信息资源,培植了众多的民间和非政府组织。他们利用与WTO合作的渠道,就发达国家成员感兴趣的问题,以“中立”的面目影响舆论,对WTO规则制订施加影响,甚至干扰WTO会议的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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