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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民主间正相关关系

时间:2022-06-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7.2 经济与民主间正相关关系将村民民主意识、村民选举以及选举后村庄治理中的村民参与指数相加总合成村民民主指数,对村民收入状况与其民主指数进行相关性分析,得到二者呈正相关关系。

7.2 经济与民主间正相关关系

将村民民主意识、村民选举以及选举后村庄治理中的村民参与指数相加总合成村民民主指数,对村民收入状况与其民主指数进行相关性分析,得到二者呈正相关关系(见表7-4)。将村民受教育程度与其民主指数进行相关性分析,二者呈正相关且显著性明显(见表7-5)。

表7-4 村民经济状况与村民民主指数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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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5 村民受教育程度与村民民主指数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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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relation is significant at the 0.01level(2-tailed).

得到的经验数据可以印证“利普塞特假说”,与亨廷顿、林德布洛姆以及摩尔等经济发展与民主发展间关系的论证相符合。经济发展带来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提高,带来农村人口规模的减小和农民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民的流动性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迅速增大,农村社会结构出现相应分化;从糊口状态脱离出来的农民有了闲暇关注外界事务,并且逐渐进入其他新的团体或组织,其私人资源的来源与外界发生更多的联系,和工业化、城市化的结合使他们的意识在向现代化转变,民主意识将随之增长。同时也支持亨廷顿的命题:现代化能促进自发式政治参与的扩大。也支持了经济自由必定产生相应的社会后果,从而为起码的政治自由提供条件[13]等判断。这种影响在农村社会中显现出来。

人均收入水平低的村庄,村民之间的经济联系是简单的,人们独自谋生或生产自己需要的食品。村庄经济发展,会扩展村民间的公共利益,提高村民公共物品中的相关性,建立起村民间新的相互关系。马克思主义政治参与观认为,人们之所以参与政治,是建立在切实的物质利益基础之上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4],经济发展形成村庄的政治焦点,通过民主的手段巩固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果并推动经济进一步发展。从国内其他学者最新的研究来看,经济发展为民主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撑。以浙江省为例,浙江民主的发展水平,一如浙江的经济,在中国处于领先水平。从首开“老板参政”新风,到协议村官制度,再到协商民主,继而到选举公证制度,以及人大代表通过媒体征集议案、自己设立工作室等,浙江的民主制度不断创新(章敬平,2006年)。美国经济学家巴罗通过实证数据判断,“利普塞特假设”是一条很强的经验规律[15],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国家通常无法维持民主是一个事实[16]。我们的调研也证实这一判断在村庄层面上的表现,生活在贫困线上的村民无心关注村庄选举。

经济发展对教育提出的要求也反馈到农民意识当中,调研中发现,无论是落后的村庄还是发达的村庄,教育成为村民家庭的头等大事,村民的最大开支已从衣食转向教育,并且村民认识到知识就是财富。收入提高的重要影响之一是使继续接受教育的可能性增大。

中国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展开村民自治这一民主形式,海内外不少学者以中国农村民主发展为经济发展与民主发展关系理论的试金石,并得出不同的结论。我们的调查支持农村民主的发展与其经济状况总体上呈正相关的判断。比如美国学者欧博文、中国学者何包钢和郎友兴、朱光磊和程同顺、胡荣等的结论。同时足以质疑“越是贫穷的村庄越容易搞民主”、“越富裕的村民越没有民主意识”、“民主发展与经济发展没有关系”等论点。但是由于抽样的局限我们没有进行回归分析,所以没有给出确定的线性非线性关系预测,未能印证在村民自治研究上已经得出的某些模型。

于是,从总体和长远来看,经济发展或许会导致民主化的到来,但是从我们目前得到的二者间的相关系数来看,其相关性在农村表现得较弱。这与农民经济的增长方式与村庄选举的内部外部环境有关。这些农村家庭经济以外的非经济因素对村庄事务、对村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当我们找到民主发展的有利影响因素,同时又发现束缚农村民主发育生长的因素,这些发现给我们思考民主化主体优先次序的选择、如何消解发展中的不利因素提供有益的事实支撑。

就影响村民的村庄内部因素而言,农村家族势力的存在依然是影响农村民主的一个主要因素。即便是家族势力在推动经济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的地区,家族对发展村庄民主却不是有益的推动力,是村民自治活动中影响村民主观意愿的直接外部压力。家族关系的彻底松动依赖市场经济的深入,在经济发达地区已明显体现出来,人们以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或政治权利为选择。正如王沪宁在这一问题上指出,提高乡村社会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从而增强乡村社会的资源供给能力,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经济发展带来村民关注的公共利益时,村民对公共事务才有参与的动机,并在公共事务中形成公共精神维护共同生活的环境。基层政府对村民的影响基本是通过村庄组织表现出来,根本原因在于乡村间的体制关系,是村庄的外部因素。

尽管村民经济状况与其民主指数之间的相关关系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但从二者间的正相关关系可以肯定地预测,村民自治的未来发展仍然依赖于较高程度的经济发展水平,形成村庄范围内的村民共同利益,以及在经济发展下伴生的新型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政治社会(political society)和国家官僚组织等方面的支持因素。在调查过程中,一些能够在经济发展与民主化之间相互促进的村庄已经凸现(如山东省阳谷县M村),尽管稀少,但无疑令人欣慰。这同时也提醒我们,村庄民主建设应该以一定的经济资源总量为支撑条件,如果脱离经济因素而一味依靠政府资源外生建构村庄民主,无疑是缘木求鱼,也与村民自治内在的规定性相违背。美国著名政治学家萨克顿(Thomas A.Sancton)曾在其文章《脆弱的民主之花仍展着其根脉》中曾经把西方有关民主前提的要素总结为:“相当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强大的中产阶级、宽容和尊重个人的传统、独立的社会集团和制度的存在、市场取向的经济、愿意放弃权力的精英的存在。”[17]尽管这些因素并非在所有的国家中都必然同等重要,但无疑是发展和维持民主制度的重要前提性条件,对中国来说,重视民主化的条件研究更具有战略意义,它影响着民主发展的起点选择和民主化的总体发展方向。本研究的政策意蕴即在于此。

一项政策运行30多年,它的功效与问题应该说已经显现出来。对研究结论我们大胆地做一假设,在个体层面经济状况与民主指数呈正相关关系,将之推向全社会层面,那么,中国民主化的路径选择,必须着重强调政策方案的优先顺序,遵循民主演进中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基本规律。对于农村而言,民主化的真正发轫,必须首先通过经济发展摆脱农民的边缘地位,扩展其能够支配的组织和制度资源,切实将农民整合到农村决策体制中来。而对整个的民主化进程而言,在保证经济稳步发展的同时,应寻求有效的民主资源作为民主的生长点,即适当的选择精英人群作为民主制度生长的土壤。这恰恰呼应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的另一种思路,即走体制内道路,选择共产党这个精英组织酵母,生发至全社会;立足于既有的基本政治制度,在现存主体框架内寻找民主化的突破口和生长点,比如胡伟教授较早提出“党内民主”的改革思路[18],提出中国在民主化道路上应选择先精英后大众、先共产党内后共产党外的体制内渐进发展路线;近年来有学者提出人大制度改革,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应当以改革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突破口,重点释放人大已有的政治功能,使之充分发挥代议与监督的职能[19],人大制度改革应该同属体制内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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