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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与突破

时间:2022-05-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论中国特色经济体制改革道路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体制改革30年研究课题组论中国特色经济体制改革道路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体制改革30年研究课题组[1]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至今已30年。

中国特色经济体制改革道路中国社会科学经济体制改革30年研究课题组

论中国特色经济体制改革道路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体制改革30年研究课题组[1]

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至今已30年。30年的改革开放,30年的风云激荡,30年的神州巨变。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领域到政治、社会和文化等各个领域,改革的浪潮汹涌澎湃;从沿海到沿江、沿边,从东部到中部、西部,对外开放的步伐胜利向前。这场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大改革大开放,使中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由此,使国家的综合经济实力和人民的生活状况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在1979~2007年长达29年的时间里,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达到9.8%,是同期世界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如此长时间的高速转型式增长,创造了人类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世界银行专家组曾评论说:“中国只用了一代人的时间,取得了其他国家用了几个世纪才能取得的成就。在一个人口超过非洲和拉丁美洲人口总和的国家,这一成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令人注目的发展。”(世界银行,1997)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能够取得如此良好的发展绩效,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中国的改革不是遵循市场原教旨主义,简单地复制所谓西方标准化的市场经济模式,而是根据本国国情,独立自主并创造性地进行制度选择与制度安排,使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与中国经济的具体情况相契合,形成内生性和自适应的制度变迁轨迹,由此避免了那种强制性的制度移植输入和制度外部依附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中国改革的国别特色和“本土化”制度创新模式成为转轨经济中独树一帜的模式,在国际上被冠以“中国模式”。本文试图探讨“中国模式”的内核,从九个方面对中国特色经济体制改革道路进行探索性的归纳和总结。

一、改革的理论指导:注重发挥理论创新的先导作用

综观30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每一个阶段都是由理论上的重大创新和突破开启的。这些理论创新和突破成为推进改革不断深入的重要理论基础和指导方针。可以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思想解放、理论突破与实践探索互动的进程,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与不断完善的进程。

(一)改革起步阶段(1978~1984年)的理论创新与突破

在改革的起步阶段,首先需要确立正确的思想路线,推动实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并深刻认识改革开放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这是由以下三个方面的理论突破所完成的:

一是关于端正思想路线的理论突破。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处在关键的历史转折点上。1977年2月7日,有关报刊发表了《学好文件抓住纲》的社论,提出:“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两个凡是”的提出,促使人们思考“判断路线是非、思想是非、理论是非究竟以什么为标准”的问题。1978年5月,《光明日报》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从根本理论上对“两个凡是”观点进行了否定。在真理标准问题的理论大讨论中,邓小平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早在1977年2月,“两个凡是”刚一提出,邓小平就指出,“这不是马克思主义,不是毛泽东思想”(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2004,第155页)。在1978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的讲话中,邓小平提出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方针。他强调:“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邓小平,1994)随后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真理标准问题的理论大讨论是一场具有重要意义的思想解放运动,为改革开放创造了必要的思想条件。

二是关于转变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理论突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纠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作出这一战略决策,很重要的是基于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和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把握。早在1978年9月,邓小平就指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邓小平,1994)他多次强调,过去搞民主革命,要适合中国情况,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要从中国底子薄、人口多、耕地少的特点出发,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邓小平,1994)。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理论界对中国社会主义处于什么阶段的研究也趋于活跃,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处于初级阶段即不发达阶段的论点,产生了重大社会影响。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这一论断,并对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作了规范的表述: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些都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作出的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的部署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

三是关于改革开放的理论突破。在改革的起步阶段,迫切需要从理论上论证改革开放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早在1978年10月,邓小平就提出,在20世纪末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伟大目标,是一场根本改变我国经济和技术落后面貌、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伟大革命。这场革命既要大幅度地改变目前落后的生产力,就必然要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改变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国家对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使之适应于现代化大经济的需要(邓小平,1994)。该年12月,邓小平更明确提出,要“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邓小平,1994)。关于对外开放,早在1978年9月、10月,邓小平曾提出,我们现在有了过去所没有的好条件,要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关系和经济文化往来,实行开放政策,学习世界先进科学技术。他指出:“中国在历史上对世界有过贡献,但是长期停滞,发展很慢。现在是我们向世界先进国家学习的时候了。”(邓小平,1994)在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东方大国建设社会主义,在由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实行改革开放,特别是要开辟出一条把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的新道路,这是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伟大创举,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新课题。

(二)改革全面展开阶段(1984~1992年)的理论创新与突破

从1978年确定改革的方针,特别是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直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一直贯穿着计划与市场关系的探索。早在1979~1981年,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鼓舞下,经济理论界的思想活跃起来,就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展开了研究和讨论。许多经济学家在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时,主张经济生活中应更多地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如孙冶方重新提出“千规律,万规律,价值规律第一条”;薛暮桥提出要学会利用价值规律,利用市场调节的作用等(张卓元主编,1999)。1979年4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的联合发起下,于无锡市召开了全国经济理论研讨会,即著名的“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作用问题讨论会”。与会人士在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等方面达成了基本共识(《经济研究》编辑部编,1979)。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正式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改革原则,打破了长期以来将计划与市场视为水火不相容的传统认识。但这一提法实际上仍强调计划经济的基础性作用,认为市场机制仅仅具有从属的补充作用。

在计划与市场关系的探索过程中,真正具有突破意义的是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确认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首次将商品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基础框架。马克思和恩格斯未曾设想在未来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商品经济,加之在社会主义实践中长期排斥市场调节的历史背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提出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上实现了一次重大突破,是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探索中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为全面展开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邓小平同志对该《决定》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指出:这个决定,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2004)。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1985年9月,在由重庆到武汉的“巴山号”游轮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和世界银行联合举办了“宏观经济管理国际讨论会”(被称为“巴山轮会议”)。该次会议有力地推动了对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探讨(刘国光等,1985)。1987年,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这就进一步提高了市场机制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而1989年,在针对经济过热的治理整顿中,指令性计划调控的作用有所加强,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又提出了“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这种提法又侧重到计划经济上。

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阐明了他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看法,提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就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解决了关于市场经济并非资本主义专有属性这一重大认识问题,为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最终扫清了理论上的障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改革目标的确立,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又一次重大突破,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重大发展。

(三)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1992~2002年)的理论创新与突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模式确立后,理论界研究和讨论的主流由“是计划还是市场”的取舍选择,转向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这一阶段的理论突破和创新突出地反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制和分配制度这两个重要问题上。

一是所有制理论的突破。改革开放后,理论界在所有制问题上的认识不断深化。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关于所有制改革方面的概括,是对所有制改革经验的总结,也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上的突破。一者,在所有制结构方面,突破了社会主义只能是单一公有制的传统观念,首次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并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与传统社会主义理论把非公有制经济排除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之外的解释是根本不同的。由此,把多种所有制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融合在一起,把非公有制经济从地位和作用上的“补充”、“拾遗补缺”,提升到“重要组成部分”和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二者,在公有制的含义和实现形式方面,突破了公有制经济只有国家经济和集体经济两种形式,以及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只是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传统观念,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这是基于“所有制不能等同于所有制的实现形式”这一重要论点。所有制主要是指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问题,主要体现为一种法律上的关系。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指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条件下,财产关系具体的组合形式、企业制度与经营方式。一定的所有制总是要通过某一具体形式来体现,但是某种所有制与其实现形式并不总是完全对应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有利于突破公有制过分单一的实现形式,为找到更加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开辟了道路。特别是关于股份制的性质和作用问题,在理论界已有讨论的基础上,党的十五大报告作了科学的分析: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这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重要实践意义。三者,在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方面,突破了主要从国有经济的数量比重上去考虑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传统观念,提出应主要从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与质量上去考虑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国有经济应主要控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此基础上,提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这是对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重新认识,为更好地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一条可行的路径。

二是分配理论的突破。分配问题,特别是分配方式和分配原则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学界长期关注的领域。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关于分配问题的理论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其一,由否定按要素分配到确认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改革开放初期,理论界曾掀起关于按劳分配问题的大讨论,特别是集中讨论了商品经济条件下能否实现按劳分配、生产要素的特点,以及劳动力个人所有、劳动力成为商品与按劳分配的关系等问题。之后,党的十三大提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原则。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并提出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1997年,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提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并提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后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到党的十六大,又提出“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是社会主义分配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它打破了长期以来将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对立起来的观点。确认各种生产要素在财富创造方面的贡献,可以更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同时可以充分激励全社会进行财富创造,有助于实现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其二,打破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提出,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一思想对于克服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分配的弊端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同时提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又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党的十五大再次重申了这一原则。这在很大程度上进一步打破了平均主义的窠臼,说明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有不断提高效率,增加社会财富,实现公平分配才有物质基础。同时,没有公平的分配,效率的提高也会受到抑制。后来,随着实践的发展,到党的十七大,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一提法及所强调的重点的变化,反映出对公平与效率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

(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2002年至今)的理论创新与突破

进入21世纪,对中国来说,不只是时间意义上的世纪更替,而且也是改革发展新阶段的开始。这里的“新阶段”主要体现在:①从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从而进入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基本任务的新阶段。为此,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②从奋斗目标看,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这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2002年党的十六大标志着中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2007年,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了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这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来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③从社会主要矛盾看,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出现了许多阶段性的新特点。特别是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与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的矛盾加剧;经济总体发展与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以及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矛盾尚未根本扭转;快速增长的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与其供给不足的矛盾日趋突出。要克服这些矛盾背后的体制性障碍,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④从外部国际环境看,加入W TO意味着中国进入全面对外开放的新阶段。为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总之,在新世纪和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任务和新挑战,即在中国改革发展新的关键阶段,首先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是,我们应该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理论为基础,以及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此时的理论创新集中反映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面旗帜、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的提出,以及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和最新成果的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形成。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面旗帜、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的提出。党的十七大在回顾和总结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及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对30年来建设、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实践,以及相继形成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作了完整统一的概括和鲜明科学的大整合。这就是: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整个历史新时期我们所高举的旗帜,统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相应地,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实践探索中所走过的道路,统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统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大整合,深刻总结了30年来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宝贵经验,排除了当前国内外各种错误思潮的干扰,坚定地回答了在改革发展的新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理论为基础的重大问题。这是党的十七大在理论上的一项历史性重大贡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体系。它总体上属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理论成果,既坚持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和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也是对毛泽东同志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重要思想成果的继承和发展。这一理论体系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提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其内部先后形成的各个重要理论成果也是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一脉相承”体现在:①在理论渊源上,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②在理论主题上,都面对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共同命题;③在理论品质上,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④在理论基点上,都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为立论基础;⑤在理论目标上,都坚持以人为本,将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作为全部理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时俱进”体现在:在改革开放30年来的历史进程中,先后形成的各个重要理论成果都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探索和解决不同时期、不同阶段遇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注重总结改革开放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新经验,在理论发展和创新上都作出了各自的独特贡献。它们是一个相互衔接、相互贯通又层层递进的统一整体,共同构成了一个内涵丰富、思想深刻、逻辑严谨的科学理论体系。

第二,科学发展观的形成。党的十六大确立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时,就提出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其中已经体现了在新阶段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要全面发展的思想。2003年,我们战胜了重大“非典型性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同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使用“科学发展观”概念,提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拓发展思路,丰富发展内涵,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作了系统阐释: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而这里的发展是又好又快的发展,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以人为本,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全面,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是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可持续,是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统筹兼顾,是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统筹国内与国际两个大局。

党的十七大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最新成果,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这也是党的十七大的一个重大历史贡献。

二、改革的性质:将第二次革命和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相统一

如何把握改革的性质,是关系改革成败的重大问题。30年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紧紧把握住了“第二次革命”和“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相统一的正确的改革性质,使改革不断深入,生产力不断发展,政治社会稳定,整个国家蒸蒸日上。

(一)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是单纯的资源配置方式或表层的经济运行机制的转换,不是原有经济体制细枝末节的修补,从其根本性质和作用来说,是革除那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解放被旧体制束缚的生产力,因而是一场全面而深刻的社会经济变革。邓小平明确指出:“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改革的性质同过去的革命一样,也是为了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使中国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也可以叫革命性的变革”(邓小平,1993)。

说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是相对于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夺取政权并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的那次革命而言的,那次革命使中国的生产力获得解放。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的预言,社会主义能够创造出新的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使每个人的生产力大大提高。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初步显现,但是这种优越性的发挥受到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由此,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就是改革。邓小平深刻指出,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没有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不完全,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讲全了(邓小平,1993)。

(二)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中国的改革就其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这一根本性质和作用来说,它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同过去所进行的推翻旧政权和建立新社会的第一次革命一样;但是,从另一个意义上说,它又不同于以前的第一次革命。这是因为,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进行的,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表现在:①从改革的社会属性看,不是根本改变整个社会的性质,而是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和活力,增强社会主义的吸引力,使社会主义社会更加趋于健全和成熟;②从改革的社会力量看,不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而是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富裕起来,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福祉;③从改革的内容看,不是改变现存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是变革现存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那些环节和方面,变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各项具体制度安排;④从改革的手段看,不是用枪杆子进行武装斗争、推翻现行政权,而是通过好的政策选择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进行改革,就是要选择好的政策,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选择好的政策,使社会生产力得到比较快的发展(邓小平,1993)。

中国在将“第二次革命”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相统一的过程中,一直十分明确地把握了作为“基本社会制度选择”的第一次革命同作为“好的政策选择”的第二次革命的相同点和不同点,避免了一些国家在“改革”中导致社会主义制度的解体和共产党执政地位的丧失。而所谓“好的政策选择”,就是指在坚持社会主义这一基本社会制度的条件下,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各项具体制度安排及其实现形式,就是指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对改革开放总方针、总政策的选择以及对与之相配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政策的选择。这样一种“好的政策选择”,坚持和深化了“基本社会制度选择”,使社会主义在中国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施芝鸿,2007)。30年来,我们既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又坚持改革开放,将两个方面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正如邓小平所强调的:“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邓小平,1993)实践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

三、改革的方向: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

确立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核心问题是如何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30年来,尽管在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认识上经历了曲折的过程,但总的来说,改革是以“市场取向”为特征的。如前所述,围绕改革的目标模式,先后曾提出过五种构想:①“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82年);②“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4年);③“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1987年);④“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1989年);⑤党的十四大最后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2年)。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内容,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就是,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鉴于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和兼容。一方面,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另一方面,它又具有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作为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主要表现在:①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②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分配原则上,既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收入悬殊、两极分化,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主要表现在:①从资源配置方式看,以市场作为基础性的手段;②从经济运行机制看,注重发挥价格、供求、竞争的作用;③从微观层面看,企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④从宏观层面看,需要政府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并辅之以一定的行政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调节。把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同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结合起来,既可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可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灵活性,从而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二)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理论依据

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主要是基于现代市场经济优于传统计划经济的三个基本方面。

一是市场经济具有强大的动力激励功能。趋利避害的动机是推动经济运行的原始动力。传统计划经济设想“整个社会是一个大工厂”,它抹杀了个体的物质利益,排斥市场机制在经济运行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使生产者只能被动地按照国家指令从事生产和经营,从而难以产生激励功能。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与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的作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产生出极大的激励作用。在这种激励作用下,整个社会的能量将被充分激发出来。

二是市场经济具有高效的信息传导功能。信息是经济活动赖以存在的条件之一。信息的显著特征是它的可传递性和可分享性。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信息是靠计划机关的指令纵向传递的。因此,传递环节多,信息反馈慢,信息成本高,信息扭曲和失真严重。而在市场经济中,信息主要是在各个经济主体之间横向传递的,因此,信息传递的通道非常广阔,传递的距离相对较短。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市场活动的“晴雨表”,生产者可通过掌握与自己有关的价格等信息就能进行决策,信息需要量远不像计划经济中的那么庞大复杂。这就决定了市场经济中信息传递的速度比较快,即时性强,信息成本低,信息的失真程度也较低。

三是市场经济具有自由的要素流动功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具有明显的凝滞性,不能根据经济的实际需要而自由地流动。在这种刚性结构下,需要互补的要素不能自由地互补,需要互换的要素不能自由地互换,从而使名义的生产要素总量与实际发挥作用的生产要素总量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市场主体的逐利动机推动和竞争压力的驱使下,生产要素不断地在企业之间、部门之间和地区之间流动。这样,社会需求的缺口就会有人填补,社会闲置的资源就会有人利用,从而不断地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使资源不断地在效率较高的水平上得到利用。

四、改革的方式:以渐进式稳步推进市场化

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主要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可供选择:一种是激进式;另一种是渐进式。中国采取的是相对温和的渐进式,这可以视作中国特色经济体制改革道路一个重要的独特之处。

(一)采取渐进式改革方式的主要原因

所谓渐进式改革,是指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时,采取循序渐进的、有步骤、分阶段的方式推进改革,或者说采取累积性的边际演进的转换模式。而所谓激进式改革,是指采取激烈的、“一步到位”的方式进行改革。中国之所以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方式,是基于以下的考虑:

其一,关于改革的探索性。改革不是对原有经济体制进行某些修补和改良,而是在社会主义这一基本社会制度的范围内进行的“第二次革命”。对于这场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质的革命,世界上没有先例,没有现成的答案。因此,对于指导这场变革的领导层来说,需要有一个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这就需要循序渐进,而不能贸然激进。

其二,关于改革的复杂性。中国是一个人口多、地域广,而且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国家。城乡之间、沿海内地之间、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之间在改革的承载和接受能力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就决定了各个区域或部门的改革不可能“齐步走”,而需要“分而治之”,梯次推进。

其三,关于改革的艰巨性。改革是一场全方位的改革,既包括经济基础,又包括上层建筑;既涉及思想层面,也涉及社会层面。而从这场全面改革的“重头戏”——经济体制改革来看,不仅包括微观主体的再造和市场体系的重建,也包括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如此艰巨、庞大的工程,决定了各个子系统的改革绝不可能在朝夕之间“齐头并进”地加以完成,而需要选准“突破口”,渐次展开,逐渐深入。

其四,获取改革动力的需要。改革作为一场深刻的社会经济变革,必然涉及经济利益格局的调整,或者说利益的重新分配。改革要确保获得足够的动力,必须获得更多社会成员的理解和支持。由于改革的收益在时间的分布上往往是跨期的,改革的福利损益在个体之间的分布也是不均匀的,因此需要有一个过程和充足的时间,使个体逐步提高对改革收益的感知和辨识,也使社会尽最大可能地对利益受损者进行识别和必要的补偿,以增强改革的社会基础。

其五,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鉴于改革的探索性、复杂性、艰巨性和改革中的利益调整,都对社会稳定构成压力。而要使改革顺利推进,没有稳定的环境又是万万不能的。因此,在改革方式的选择上必须考虑如何把对社会稳定的压力,尽可能降低到社会和公众可承受的范围内,从而实现平稳的转轨。如果采取过于激烈的方式,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社会震荡,恶化改革的社会环境。

(二)渐进式改革方式的具体表现

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方式集中表现为从“易”到“难”,从传统体制外到传统体制内,从传统体制内易于突破的外围到需要攻坚的内核的改革顺序。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如下10个方面:

(1)先农村改革,后城市改革,再到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在中国尤其如此。改革开放之初,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0%。不把人数如此众多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调动起来,不发展农业,整个国民经济就难以迅速发展。同时,农村主要是集体经济,与国有经济占绝对优势的城市相比,是计划经济体制相对薄弱的环节,是改革易于首先突破的环节。这就决定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必然首先从农村改革开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迅猛兴起。从1979~1983年的四年间,可以说是中国农村的大变动时期。在此期间农业的经营形式由单一的集体经营变成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农户的家庭经营成为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层次。农村改革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也对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产生了示范和带头作用。在此基础上,以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标志,改革的主战场开始由农村转向城市。改革在城市经济生活的各个层次上展开,大大激发出城市经济的活力。进入21世纪后,城乡差距问题引起了更多关注,统筹城乡发展的迫切性日益突出,改革的思路进一步向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方向调整。

(2)从推动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入手,形成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由于发展新经济成分比直接改造旧体制容易一些,而且非国有经济更多地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此,在改革之初,没有首先对规模庞大的国有经济存量进行重大的体制调整,而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放权让利的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试点的同时,在国有部门之外,着力推动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之后通过其竞争和示范效应,通过创造有利条件,促使国有经济发生深刻变革。在此基础上,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格局逐渐形成。近年来,混合所有制经济格局进一步由“板块式”平行发展向“胶体式”混合所有推进,也就是打破国有经济封闭的产权结构,允许国内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革,参与国有资本置换,使国有资本和各类非国有资本相互渗透和融合。在这一过程中,不同所有制产权之间开放、流转和融合的态势开始显现,基于股份制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逐渐发展起来,所有制结构和微观经济基础进一步得到改善。

(3)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先采取放权让利的“政策调整型”改革,然后转到以企业制度创新和整个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为重点的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最初采取的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和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放开经营权的改革方式。这基本上是一种简政放权的“政策调整型”改革思路。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党的十四大之后,开始实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逐步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同时,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采取“抓大放小”的方针,从战略上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调整,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改组。近几年,又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思路探索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这标志着国有企业改革已经逐步转变为“制度创新型”的思路。通过这种逐步推进的方式,把原来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国有企业逐步改革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微观主体。

(4)先改革一般竞争性领域,再向传统的垄断性领域推进。由于垄断性行业内的企业往往规模庞大,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一般又构成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基础,同时改革开放之初有关垄断性行业改革的理论准备也不充足,因此,首先推行垄断性行业改革的条件尚不具备。相比之下,一般生产加工业、商贸服务业等竞争性领域却具备较好的改革基础,于是改革首先从竞争性行业开始。经过一段时间的改革,竞争性行业已发展成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部门。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改革垄断性行业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都比之前更加突出。于是,垄断性行业的改革真正开始启动,在政企分开和商业化改造、引入竞争、改革政府监管体制,以及引入民间资本等方面做了一些初步的尝试。但总的来说,垄断性行业的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这仍将是下一阶段改革的着力点之一。

(5)先在一段时期内实行计划内价格和计划外价格并行的“双轨”制,然后在条件成熟时并轨,实行单一的市场价格制度。价格改革之初,可供选择的思路有两种:一种是采取一步到位放开的方式,另一种是采取积极稳妥、分步到位的方式。中国的价格改革没有采取前者,而是采取了“调放结合、先调后放、逐步放开”的方式,经历了一个由“双轨”到“单轨”的过程。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价格改革要和市场发育相适应,避免过度超前;二是价格改革要考虑不同产业和产品的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改革策略;三是价格改革要考虑政府的财政能力能否适应理顺各种比价关系的要求,考虑政府是否具备足够的驾驭改革的能力;四是价格改革也要考虑企业和居民是否具备足够的承受能力。一段时间内,国家定价和市场调节价格结合的“双轨”制在工业生产资料价格方面表现得比较突出。这种“双轨”制对于突破单一的国家固定价格具有一定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调节价的比重逐渐扩大,计划轨和市场轨逐步走向“并轨”,最终完成向市场形成价格机制的转变。

(6)先着力发展商品市场,再逐渐发展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市场。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排斥广义价格的概念,不承认在社会主义社会资金、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商品化的可能性和必然性,而利息率、工资、地价和地租都由国家制定和调整,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因此,20世纪90年代之前的价格改革主要是围绕一般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的狭义价格调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生产要素被确认应商品化和进入市场,广义价格及其改革被提出来并开始得到广泛的重视。由此,价格改革逐渐向要素市场推进。

(7)先实行单纯的“按劳分配”,再向“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推进。分配方面最初的改革主要围绕打破传统的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完善按劳分配,健全体现劳动所得的工资奖金制度而展开。随后,要素参与分配的命题逐渐进入改革者的视野,于是由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发展到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再发展到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在这一过程中,资本、土地(使用权)等传统生产要素逐步纳入收入分配范畴,技术、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也开始以“人力资本”方式转化为股份资本参与分配。由此,使居民收入特别是城镇居民收入的来源构成发生了新变化:作为劳动所得的工薪收入仍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其比重已有所下降;而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等非工薪收入比重正在逐步上升。

(8)先以微观经济基础重塑作为改革的中心,再推进到以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要环节。在改革之初,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约束主要来自微观层面。无论是指令性计划体制下的国有企业,还是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公社和生产队,都不是独立的经济主体,都缺乏追求效率的内在动力,致使整个经济缺乏活力。所以,改革首先围绕着微观经济基础的重塑这个中心环节。无论是农村经营制度的改革,还是国有企业的改革,都旨在重新塑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微观经济基础。随着改革的深入,相应地进行了宏观经济管理从直接管理到以间接管理为主的改革和转变。进入21世纪后,情况表明,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所累积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从制度模式的角度来分析,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到位有较大关系。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换明显滞后,已经成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短板约束”。在新的历史阶段,面临着社会利益结构和国际经济环境的深刻变化,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都要求把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于是进入了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要环节、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为关键的改革新阶段。

(9)先沿海、后内地,先一般加工工业、后服务业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先“引进来”、再“走出去”。一是在开放的区域上,从沿海逐步向内地推进。1979年,首先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城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改称为经济特区)。这无疑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内打开了一个“缺口”。之后,1984年又决定开放14个沿海城市,1985年开辟了一批沿海经济开放区,1988年扩展沿海经济开放区并兴办海南经济特区,1990年开发开放上海浦东新区。到20世纪90年代初,在沿海地区形成了2亿多人口的沿海经济开放带。1992年,党的十四大进一步提出推进沿海、沿江、沿边境和内陆中心城市的开放步伐。这样,一步步形成了从沿海到内地的全方位开放格局。二是在开放的领域上,从一般加工工业逐渐向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产业等扩展。在开放初期,优先开放了第二产业中的许多领域,只允许外商进入少数的服务业领域。20世纪90年代之后,特别是中国加入W TO之后,服务业开放的步伐逐步加快。在工业内部,首先开放一般加工工业等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之后逐步过渡到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产业在内的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由此,逐渐形成了各产业全面对外开放的态势。三是在开放的战略上,从侧重于“引进来”,向“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转变。在对外开放中,资本流动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基本上是单方向的,也就是主要侧重于“引进来”。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的产业升级、确保资源的可持续供给、减轻国际贸易摩擦的压力,“走出去”的战略地位逐步提高,包括财税、信贷、保险、通关、质检、领事保护等措施的相应的支持体系也开始构建。

(10)在着眼于全方位改革的过程中,先着重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再及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1978年开始经济体制改革。到1987年,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并取得较大进展之后,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全党日程的时机已经成熟。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又提出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2002年党的十六大,首次把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的全面奋斗目标与“三位一体”的全方位改革架构结合起来,具体部署了“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到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开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在此基础上,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相应的“四位一体”的全方位改革架构,提出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2007年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写入党章,并在党章中指明: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30年来,我们首先着重推进了经济体制改革,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进而为其他方面的改革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如果国家经济凋敝,人民生活困顿,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其他方面的改革也不可能顺利推进。在此基础上,及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以巩固和扩大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导向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总体协调。

(三)对渐进式改革方式的总体评价

经过30年的改革实践,可以清楚地看到,渐进式这种循序渐进的改革战略,在保证原有利益格局不受急剧性冲击的前提下,使市场制度能够以“边际演进”的方式获得生长。在这一过程中,市场的力量和益处通过“涓滴”效应和“墨渍”效应,逐渐在传统体制内渗透和扩散,从而为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转型创造了水到渠成的条件。中国独特的渐进式改革方式,不但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快速增长,有效防止了激进式改革可能给经济增长带来的“J形曲线”效应或更为糟糕的“L形曲线”效应,也得到了社会普遍的理解和支持,保持了社会的稳定。渐进式改革是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之路。

当然,渐进式改革方式也导致新旧两种体制相持的时间相对长一些,会产生一些新的矛盾。首先,由于改革是渐次推进的,这就给旧体制以足够的时间来与新体制抗衡,双方在摩擦和较量的过程中,旧体制仍旧会在一些方面起作用,而且有可能会牵制或者侵蚀新体制,从而增大改革的难度。其次,由于采取边际演进的累积性的步骤,两种体制并存和僵持的时间比较长,这就为在两种体制之间“套利”提供了可能。那些可以从套利中得到好处的既得利益者,可能会与传统体制的既得利益者一道,成为抵制改革进一步向纵深推进的力量,这也将增大改革的难度。因此,如何在整体推进的过程中,选择适当的时机以及关键的领域和环节,实施有重点的“突破”,是渐进式改革方略必须要应对的课题。

五、改革与发展的关系:视发展为改革的目的

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进行改革,通过制度创新与调整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活力,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并将经济绩效的改善和民众福利的改进作为改革得失成败的评判标准。在围绕经济发展进行改革的同时,还不断拓展与深化“发展”的内涵,并以此推动改革不断向纵深前行。

(一)改革以“三个有利于”为评判标准

在经济体制改革这场历史性变革中,以什么作为衡量和判断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关系重大。改革初期,邓小平就反复提出和强调了“生产力标准”。早在1978年9月,他指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邓小平,1994)随后,“生产力标准”被写入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中。1992年春天,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又进一步明确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他说,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邓小平,1993)。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不仅把“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判断改革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而且把它同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等有机结合起来。1997年,党的十五大再次重申并强调了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

“三个有利于”标准,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其中,第一条“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基础;第二条“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第一条的自然延伸和逻辑的必然结果;第三条“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第一条、第二条的落脚点和最终目的。实践表明,“三个有利于”标准是分析和把握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新事物的重要标尺,它在促进思想大解放、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始终以经济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进行改革

改革以发展为目的,这里的“发展”首先是经济发展,这是社会发展等所有发展的基础。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明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经济发展放在首位,这是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来的。邓小平曾经指出,“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邓小平,1993)。进入21世纪后,从党的十六大到十七大,也都一再强调提出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能不能解决好发展问题,直接关系人心向背、事业兴衰。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一直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改革是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通过改革,革除那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为生产力发展扫除了障碍。30年来,围绕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着力在基本经济制度、现代企业制度、市场体系建设、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政府管理体制特别是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使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市场结构、资源供给结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分配结构、消费结构、地区结构等方面都发生了历史性的重大变化,从而为经济发展注入了蓬勃生机,开辟了广阔空间。

(三)不断拓展与深化“发展”的内涵,相应丰富改革的内容

改革以发展为目的,这里“发展”的内涵是随着发展理论和发展实践的不断变化而不断拓展与深化的。

从国际上发展理论和发展实践的演进看,可以找到这样一条线索:

(1)经济增长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兴起的发展经济学,最初主要关注的是落后国家如何才能追赶发达国家,因此主要强调经济总量的增长,把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但实践中,“无发展的增长”却表明了发展与增长之间的巨大差异。美国学者克劳尔(Clower,1966)曾以“无发展的增长”为主题,发表了他对利比里亚经济研究的论著。联合国《1996年人类发展报告》曾指出了五种有增长而无发展的情况:①无工作的增长(jobless growth),指经济增长未能提供足够多的就业机会,甚至恶化了就业形势;②无声的增长(voiceless growth),指经济增长未能扩大公众参与和管理公共事务,未能扩大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的可能性;③无情的增长(ruthless growth),指经济增长导致了收入分配不平等格局的恶化,财富的扩大甚至带来了新的贫困阶级;④无根的增长(rootless growth),指经济增长对文化多样性造成的破坏,导致本土文化的危机以及民族冲突的发生;⑤无未来的增长(futureless growth),指经济增长对生态、资源和环境造成的破坏,影响了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

(2)经济和社会综合协调发展理论。20世纪60年代前后,随着社会矛盾的突出,发展理论增加了对“社会结构和社会问题”的关注,认为发展是经济、社会各方面综合协调发展的系统工程。英国学者辛格(Singer,1965)强调应更重视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美国学者阿德尔曼和莫里斯(Adelman and Morris,1967)提出应从经济、社会和政治因素互动的角度来理解发展。英国学者西尔斯(Seers,1969)强调发展的目的应是减少贫困、不平等和失业。联合国社会发展研究所(UNRISD,1970)主张,发展应是经济增长与社会变革的统一,并建立了由16个核心要素构成的社会经济发展指标。美国学者托达罗(Todaro,1977)提出应把发展看做包括整个经济和社会体制的重组与重整在内的多维过程。

(3)可持续发展理论。20世纪70年代前后,随着人口、资源、环境压力的增大,发展理论又增添了“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将“协调”的理念扩展到代际之间。美国学者梅多斯等人(Meadows et al.,1972)曾表明了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的观点。美国学者布朗(Brown,1981)进一步对可持续发展观做了比较系统的阐述。

(4)人本发展理论。20世纪80年代前后,随着伦理原则被逐步纳入发展的视野,发展理论又增添了更多的“人文关怀”,把发展的焦点由单纯的物质财富增长转向了人的自由的拓展、人的能力的提高和人的潜力的发挥上。实际上,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学者古雷特(Goulet,1971)就提出发展的核心价值和基本要素应包括三个方面:生存,指满足人类基本的生活需要;自尊,指自重和独立性,消除被支配和依附的感觉;自由,指摆脱贫困、无知和卑贱这三种罪恶,使人们具备更大的能力来决定他们自己的命运。20世纪80年代初,法国学者佩鲁(Perroux,1983)提出新发展观,强调发展应是“整体的”、“综合的”和“内生的”,真正的发展必须是经济、社会、人、自然之间的全面协调共进;并坚持认为,应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目标与核心价值取向。也就是说,发展应以人的价值、人的需要和人的潜力的发挥为中心,旨在满足人的基本需要,促进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共同体每位成员的全面发展。20世纪90年代末,印度学者森(Sen,1999)提出以自由看待发展的理论,其核心思想是,扩展自由既是发展的首要目的,也是发展的主要手段。所谓扩展自由是发展的首要目的,是指发展可以看做是扩展人们享有的真实自由的一个过程。这里的真实自由,就是能过一种有价值生活的“可行能力”。而扩展自由是发展的主要手段,主要是指五种工具性自由,即政治自由(政治权利与公民权利)、经济自由(经济条件)、社会自由(社会机会)、透明性自由(透明性保证)、防护性自由(防护性保障)。这些工具性自由能帮助人们更自由地生活并提高他们在这些方面的整体能力。

由上观之,在国际上,60余年来,由以“物”为中心到以“人”为中心,由经济发展到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人自身的发展,经济学关于“发展”内涵的认识不断深化。

从中国国内的发展理论和发展实践看,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20世纪60年代,我国学术界曾对外延型和内涵型、粗放型和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问题进行过讨论; 80年代,这一讨论又掀高潮。到1987年党的十三大,首次提出经济发展要从粗放经营为主逐步转上集约经营为主的轨道,使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1992年党的十四大重申:努力提高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所占的含量,促进整个经济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到1995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并提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要靠经济体制改革,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的企业经营机制,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和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运行机制。进入21世纪,“发展”的内涵有了新的重大突破。2002年党的十六大,确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首次提出“社会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的全面发展”等重要理念。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转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为科学发展观。2007年党的十七大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并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个方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出了新要求,同时把12年前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应地,党的十七大对改革也提出了新任务,即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基于国际上发展理论和发展实践的不断演进,同时根据国内发展理论和发展实践的不断变化,中国已由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走上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发展和人自身全面发展在内的科学发展道路,并相应地不断丰富着改革的内容。

六、改革与稳定的关系:以稳定作改革的保证

改革必须有稳定的环境作为保证,包括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稳定。如果政局混乱、经济动荡、社会不安,那么,一切改革都无从谈起。30年来,中国在改革过程中,强调稳定是改革的基本前提,注重保持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为改革创造了良好条件,避免了一些国家所遭遇的转轨型政治、社会动荡和经济衰退。

(一)注重保持政治稳定

在所有稳定中,最关键的是政治稳定。30年来,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高速发展、推进整个社会变革的过程中,保持了政治稳定。能做到这一点,主要基于三方面原因:①政治路线保持稳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也就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不断克服来自“左”和右的各种干扰。②领导核心保持稳定。顺利实现领导核心的平稳过渡。中央领导集体是能够担当历史重任和时代使命、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深得人民群众信任的坚强领导核心。③基本政策保持稳定。保持诸如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等重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注重保持经济稳定

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引发经济剧烈波动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多,我们强调改革和发展要稳中求进;[2]同时,在不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过程中,也注意克服市场本身存在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由此,通过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了经济的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为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增长与波动呈现出这样一种新态势:经济增长率的峰位理性地降低(从改革开放前的高达20%左右,降到改革开放后的10%左右)、谷位显著地上升(从改革开放前的低谷年份经常是负增长,到改革开放后的低谷年份均为正增长)、波幅趋于缩小,也就是呈现出经济波动微波化、稳定化趋势。

(三)注重保持社会稳定

改革是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在打破原有利益格局并寻求再平衡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改变原有体制运行和利益分配的常态秩序;另一方面,新因素的渗入又引发乃至加剧新旧两种体制的矛盾。无论是常态秩序的改变,还是两种体制矛盾的存在,都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比如,在改革过程中,由于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社会阶层之间在收入分配和财富占有上的差距趋于扩大,加上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的有关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连同农业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和城镇内部业已存在的巨大就业压力,成为影响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为了在改革中保持社会稳定,我们十分注重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做到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和发展,在改革和发展中实现社会的长期稳定。

30年来,中国在这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一是综合考虑每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恰当选择出台的时机和力度。对实施条件尚不成熟的改革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待条件成熟时再相机出台。二是突出重点,避免由多项改革措施同时并进所产生的叠加效应和连锁效应超过社会的可承受能力。三是建立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安全网。四是建立改革中利益补偿机制,包括对传统体制下利益受到挤压部分的补偿,以及体制转轨中利益受到侵蚀部分的补偿。在改革的过程中,通过财富创造方面的体制与机制创新,以及某些差别待遇政策,使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行发展和致富,使改革首先在局部领域获得多数支持,保持进一步改革的动力;之后通过业已形成的增长点或增长极的带动、辐射、反哺机制,以及依托这些增长点或增长极所进行的政府转移支付和对受损者的适当补偿、保护,使更多地区和更多人从改革中获益或免受损失,以确保改革的“帕累托改进”性质(使所有人“从改革中获得一份好处”或“至少不比改革前的情况差”)和“一极化”趋势(使所有人不同程度地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由此进一步扩大改革的社会基础,获得更大的改革动力。五是积极应对改革中的心理感知和社会公平偏好问题。所谓心理感知问题,是指在改革过程中,一些利益损失在群体和时间的分布上是相对集中的,容易被感知,而改革的收益在社会成员中和时间维度上是广泛分布的,不易被察觉;同时,个体对自身福利状况的改变普遍存在这样的心理倾向,即对利益损失的厌恶超过对改革收益的正面评价。所谓社会公平偏好问题,是指个体对公平分配的偏好特点,即对于某些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而言,即使自己从改革中受益,也可能认为是不公平的,因为他们认为那些在收益分配上具有话语决定权的强势群体不合理地占有了更多的收益。这样,对现有收入分配不满的群体往往形成对改革的负面评价。对此,在改革的过程中,一方面努力确保改革的整体福利改进性质,尽可能保障国民从改革中得到实惠或利益免受损失,从而共享改革的收益;与此同时,通过保持与公众沟通的渠道,尽可能使广大群众了解改革的必要性,以及改革的潜在收益;通过相应的社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特别是直接的和可感知的再分配手段,努力矫正转轨过程中产生的利益不平衡,由此获得尽可能多的社会成员对改革的认同和支持。

七、改革与开放的关系:注重市场化与国际化之间的相互推动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与对外开放紧密结合进行的。开放不仅是改革的内源性要求,而且也是推动改革的重要外部力量;同时,开放的拓展和深化,也需要改革给予制度支撑。基于此,30年来,中国注重将国内市场化与参与经济全球化相结合,使改革与开放相互促进,市场化与国际化相互推动。

(一)对外开放本身就是改革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中国实行的对外开放就是对过去闭关自守的否定,是对封闭起来、以高度集中的计划配置资源方式的改革,意味着资源配置的空间、方式都会发生重大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外开放也是改革,是改革在空间范围上的拓展。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大工业建立了由美洲发现的所准备好的世界市场。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马克思、恩格斯,1972)。在当代,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闭关自守是不能实现现代化的。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指出: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在西方国家产业革命以后变得落后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闭关自守。新中国成立以后,人家封锁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也还是闭关自守,这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困难。三十几年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发展不起来。关起门有两种:一种是对国外,还有一种是对国内,就是一个地区对另外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对另外一个部门。两种关门都不行。我们提出要发展得快一点,太快不切合实际,要尽可能快一点,这就要求对内把经济搞活,对外实行开放政策(邓小平,1993)。由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一直把对内搞活和对外开放结合起来,把对外开放作为长期的基本国策。30年来,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地域和领域,逐渐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

2007年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并做出了具体部署:一是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二是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地结合起来,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三是深化沿海开放,加快内地开放,提升沿边开放,实现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四是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立足以质取胜,调整进出口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五是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六是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支持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七是积极开展国际能源资源互利合作。八是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加强双边多边经贸合作。九是采取综合措施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并注重防范国际经济风险。

(二)对外开放倒逼经济体制改革

中国在过去30年中,不仅推行由自身发展所要求的“内生性”改革,而且还借助外部力量,也就是用对外开放来“倒逼”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这主要是用引进的市场经济洪流冲击僵化的传统体制,通过开放加快推进国内的经济市场化进程。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由政策性开放转向体制性开放的新阶段,促使经济体制按照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市场竞争要求的共同游戏规则,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和调整,从而进一步锁定了中国改革的基本方向,由此走上了现代市场经济的“不归路”。无论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构建,还是微观主体在国际示范效应和国际竞争压力下进行的调整,抑或在国际通行的现代市场经济一般规则下创新政府管理体制和提高宏观调控能力,都是从全球视野强化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对外开放有助于“倒逼”和加快改革的进程,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外开放有助于增强人们的改革意识。从本质上说,改革是对旧的生产关系和既有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会触动旧体制下形成的权力、利益关系格局,因而会遭遇思想上的各种障碍。而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人们会明显感受到传统体制与国际社会经济运行规则之间的巨大落差。这就会促使人们进一步认识旧经济体制的弊端,提高改革的主动性,增强改革的自觉性。

第二,对外开放有助于拓展改革的思路。市场经济体制是当代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在西方发达国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历史,市场经济已经发育得较为成熟,其运行规则也较趋于完善。中国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可以更充分地了解和认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和本质属性,更好地把握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市场经济的先期做法,包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制度创新、资本市场和金融运行,以及宏观调控等方面的经验,有助于拓展改革的思路,加快改革的进程。

第三,对外开放有助于借鉴并吸取其他经济转轨国家改革的经验教训。其他经济转轨国家在改革过程中也有许多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和不少值得吸取的教训。对外开放有助于中国了解这些经验和教训。在此基础上,通过学习其他经济转轨国家改革的成功经验,可以加快改革的进程;通过吸收他们的教训,可以减少改革的失误。

八、改革的协同配套:推进全方位改革

由于改革触及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所以改革不仅要突破传统的经济体制,还要冲破其他各种旧的僵化体制,实现国家政治制度、人们思想观念及社会行为方式的深刻变革。这就要求改革不仅局限在经济领域,寻求经济体制改革本身的“纵向深入”,而且还要注重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的“横向协同”。

(一)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改革开放决策之时,就明确提出: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决定在党的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加强民主,并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1980年8月,邓小平在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阐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这篇讲话是中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邓小平提出:“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是实现这个任务的关键”,要“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邓小平,1994)。

1987年,党的十三大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全党日程,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过程,应该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最终取得成功。党的十三大对政治体制改革从7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实行党政分开;进一步下放权力;改革政府工作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包括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党的十四大和十五大都重申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进入21世纪,2002年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并从9个方面部署了“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

2007年,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条道路的核心内容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条道路的基本制度框架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中国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既把民主政治建设提升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又从国情出发、稳步推进、注重实效。从国情出发,就是根据中国国情,不断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稳步推进,就是考虑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不能孤立进行的,必然受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是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注重实效,就是民主政治建设是否真有成绩,最终还是要由实践的效果来检验,要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人民的生活是否改善,生产力是否得到发展。

(二)逐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之初,1979年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两个文明建设问题,指出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1982年党的十二大首次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并把两个文明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战略方针问题。党的十二大具体部署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分为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两个方面。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专门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

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初,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这两个概念,并且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看做是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强调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必须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贡献。在此之前,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中,都没有明确地把人类文明区分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这样两个方面,也没有用精神文明这样简洁的概念来概括教育、科学、文化、思想、道德纪律等文明现象,更没有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到社会主义特征的高度。

1992年党的十四大在确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重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新水平,并首次提出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进入21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2002年党的十六大具体部署了“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首次将文化分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并提出抓紧制定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十六大之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重要命题。在试点的基础上,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是,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2007年党的十七大在深刻把握世界发展潮流和趋势中,首次提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问题,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党的十七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进一步部署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任务。

中国的改革实践表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是互为条件又互为目的的。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物质条件和实践基础,精神文明又为物质文明的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提供正确的发展方向。

(三)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之后,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相应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动。与此同时,随着政治、文化体制改革的推进,民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增强,并且政治参与积极性提高,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越来越强。面对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明确提出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相配合。2007年党的十七大对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从6个方面进行了部署:一是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二是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三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四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五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六是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中国在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中,着重处理了三组关系:

(1)国富与民生的关系。也就是在经济高速增长、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的同时,通过制度建设,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这方面的重点是围绕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政府转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以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活力与秩序的关系。一方面注意激发社会活力,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创造力。另一方面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秩序,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发挥公众在社会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协同作用,以构建政府与社会分工协作、共同治理的制度安排。

(3)多元与平衡的关系。一方面顺应经济成分多元化、利益主体多元化、社会力量多元化的趋势,另一方面又注意平衡和协调多元力量之间的利益关系,注重社会公平和正义,建立健全各种协调利益关系的体制机制。

九、改革的推动力量:注意发挥基层和领导层的合力作用

在改革的推动力量上,中国既重视来自基层的探索和创新,又注重领导层的统筹和协调,一方面自下而上推动改革,另一方面又自上而下推动改革。基层和领导层的合力作用,上下互动的体制创新机制,为改革的深入进行提供了持久的动力源泉。

(一)尊重基层和民众的改革首创精神

中国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在世界上没有现成模式,必须在实践中探索。这就需要充分激发来自多元化社会经济主体内生或自生的改革力量,稳步有效地扩大基层和民众的参与,通过在基层实践中探索,自下而上推动改革,以降低改革的风险。

一是尊重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改革首创精神。包括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在内的社会主义劳动者,是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基本依靠力量。以最早起步的农村改革来说,1978年底,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为了摆脱贫困,冒着风险自发地将集体的耕地包干到户,将农村的传统经营体制撞开了一个大缺口。中国的领导层支持了农民的伟大创造,使农村改革得以开展。在30年的农村改革中,具有制度创新意义的重要成果,如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以及农村基层的民主制度建设,都首先是农民群众的尝试和探索,之后由领导层对群众创造加以总结和规范,上升为理论、政策和制度。农民群众不但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也是农村改革的主体。应该说,允许农民打破传统思想和体制的束缚,允许农民探索制度创新,是农村改革能够比较顺利进展的一大基本经验。

二是尊重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改革首创精神。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变革中所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也是推进改革开放所依靠的重要力量。以其中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来说,改革开放之初,一批个体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开始冲破阻力,在计划经济体制之外的夹缝中寻求生存与发展。他们勇于创新,敢于承担风险,大胆改革,艰苦创业,成为改革的先锋者之一。中国的领导层认识到个体私营经济所蕴涵的改革能量,逐步调整传统体制下有关的压制性政策,不断放松对其限制,认可他们的存在和发展,并赋予其合法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又不断创造环境和条件,鼓励其发展,为使其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进行了持续的探索。经过30年的发展,由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所支撑的民营经济逐渐壮大起来。仅从就业结构看,到2007年底,个体、私营企业的就业人员已经占到城镇就业人员的27%,而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当时没有私营企业及其就业人员,个体就业人员仅占城镇就业人员的0.16%。现在,民营经济的密度已经成为影响地区经济发展绩效的重要因子之一。

三是尊重地方政府的改革首创精神。在中国改革的过程中,向地方放权和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地方不但是许多改革政策自下而上产生的源泉(如安徽的农村承包制改革和四川的企业承包制改革等),而且是自上而下改革的先行者和实验田(如广东、福建引进外资和建立经济特区的改革),同时也是支持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政治力量。考虑到中国的大国特征和地区之间的不平衡性,分权化改革能够促使地方针对本地情况进行制度创新,避免“一刀切”和僵化;同时,也有利于地区之间的学习和模仿,形成创新经验向地区外的溢出和示范效应。国际学术界在研究中国转型经验时,认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下放财权和经济管理权限的行政性分权改革,特别是财政分权改革,对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取得成功至关重要。这方面最具影响力的分析是“中国特色的联邦主义”(Federalism,Chinese Style)假说(Montinola,G.,Yingyi Qian,and Berry Weingast,1995; Qian,Y.,and B. Weingast,1997; Qian,Y.,and G. Roland,1998; Jin,H.,Y. Qian and B. Weingast,2005)。该理论认为,中国的分权化制度安排对地方政府而言,带来了激励结构的改变,使其具有很强的动机去保持和维护市场化进程,推动地方经济增长。这一理论反映了某种“制度共识”,即在经济转型期,“校准激励”(getting incentives right),包括对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的激励,可能比“校准价格”(getting prices right)更重要。当然,中国的分权体制也存在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扭曲问题,特别是与政府职能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存在一定的冲突。如何改善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是今后改革中需要特别予以关注的。

(二)发挥领导层在改革中的统筹协调作用

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既有“破”又有“立”,而且进程较长,并关乎社会各阶层的切身利益,蕴藏着较大的风险。没有统一、坚强的政治领导,包括具备较强执行力和公信力的权威政府,改革是无法顺利进行的。邓小平曾强调说:中央要有权威。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怎么行呢?党中央、国务院没有权威,局势就控制不住。我们要定一个方针,就是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深化改革(邓小平,1993)。30年来,作为领导层的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政府,在改革中的总揽全局、统筹协调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确保改革目标的一致性。某些转轨国家的教训表明,转轨期间,如果政治领导者的更迭过于频繁,每届领导都无法贯彻一套完整、一致的战略和政策,那么政治经济的震荡就尤为剧烈,转轨的时间也会拖得更长。在中国,改革的领导者目标一致,具有明确的战略意图,凭借其在发起改革时的智慧和能力,以及在坚持改革时的影响力和坚定性,始终比较成功地驾驭着改革的进程,使改革在方向上不发生偏离,沿着既定的目标不断前行。这是确保改革具有合意性的基础。

第二,确保改革路径的有效性。这一方面表现在中国领导层对自上而下改革的部署与引导;另一方面表现在其对自下而上改革的激励和升华。从改革方案的部署特别是初始行动的选择看,主要是由领导层根据现实中最主要的约束或者说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缓解约束或解决问题的时机,而相机抉择。由于改革往往是“路径依赖”的,当最初的改革推出后,后续的改革要求会接踵而来,制度变迁便沿着某种内在的逻辑不断演进。基于此,中国的领导层在后续的行动中,注意遵循这种内生性的轨迹,在引导改革的进程中,尽可能确保改革的速度和顺序同诱致性制度变迁的路径相契合。对于突破旧体制框架、来自局部的改革试验和创新,中国领导层一直予以支持和鼓励,且注重集中群众智慧,将基层实践提升到理论上来概括,提升到制度上来创新,并向全国推广。

第三,确保改革决策的公共参与性。中国在进行改革决策时,尤其是近些年来,注意引入公共选择过程,不断提高社会参与程度。在听取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的同时,也更加注重采取多种方式,组织社会力量包括专家等,共同研讨改革方案,以提高改革决策过程的公共参与性、透明性、科学性。通过确保利益相关者能在某种程度上参与决策,努力使改革决策兼顾到各方面利益。

第四,确保改革政策的动态时间一致性。以土地特别是耕地政策为例,为了切实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稳定和发展农业生产,中国领导层于1984年明确提出土地承包期15年不变; 1993年进一步提出土地承包期延长到30年不变,实行减人不减地的政策; 2003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和实施,以法律形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标志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真正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又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从而进一步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这种政策上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了改革政策的可信性。

面向未来,中国的改革与发展正处于关键阶段,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首先,改革将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其难度越来越大,攻坚的任务越来越重。其次,改革将进一步向全面制度创新的方向扩展,改革的系统性越来越强,不仅需要经济体制改革内部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也需要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改革之间的综合配套。再次,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还要因应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以及人自身全面发展的新的发展框架,对相关各方面改革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又次,既要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情况下统筹协调好国内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又要在更加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趋利避害,改革的风险性不容忽视。最后,对于改革的领导者而言,也面临着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完善改革方式,增强改革动力,进一步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的重要使命。面对上述挑战,在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中,需要更多的智慧和更大的魄力,在中国特色经济体制改革道路上继续探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定型的目标持续努力。

【注释】

[1]*本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经济改革开放30年历史经验问题研究”总课题组中的分课题组——“经济体制改革30年研究”的最终成果之一。总课题组负责人:陈佳贵;分课题组负责人:刘树成、吴太昌;顾问:张卓元;执笔:常欣、刘树成;主要成员:韩朝华、张平、胡家勇、张晓晶、林跃勤、袁富华等。

[2]早在198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科课题组就提出了“稳中求进”的改革思路。针对当时部分学者主张“改革和发展都要快速推进、用适度通货膨胀来支撑经济的超高速发展”的论点,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学者认为,应先用3年时间(1988~1990年)治理经济环境,主要是治理通货膨胀,紧缩财政与信贷,稳定经济,在宏观经济比例重新协调后,改革再大步展开。这一主张,对于理论界和宏观决策部门认识和处理改革与经济稳定的关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体制改革纲要课题组,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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