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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的困境与出路

时间:2022-05-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居委会的困境与出路_转型与发展:三林镇经济社会发展分析报告(一)居委会的困境与出路长期以来,居委会的行政化一直是制约社区发展的瓶颈,其帮助居民自治的法定职能与其承担大量行政事务的实际职能长期严重错位,使得社区自治很难推行。三林镇重视加强居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培育和增强居民的自治能力,扩大基层民主。

(一)居委会的困境与出路

长期以来,居委会的行政化一直是制约社区发展的瓶颈,其帮助居民自治的法定职能与其承担大量行政事务的实际职能长期严重错位,使得社区自治很难推行。所有社区事务实际上是由居委会代表政府实行一元化管理,三大部门的关系不仅仅是没有理顺的问题,而且本应由属于第一部门的街道所履行的职责被强加到作为第三部门的居委会头上,作为第二部门的市场基本缺位,第三部门的自身职能得不到发挥。所以,在大规模的社区建设开始以后,全国各地都采取各种方法破解这一困境。其中一个比较通行的方法,就是在社区建立“社区工作站”(或称“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等)来履行下沉到社区的行政事务,而让居委会腾出手脚更多地履行自己的自治职责。但是如何处理居委会与工作站的关系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目前,全国各地的社区工作站探索实践划分为分设模式、下属模式、条属模式和专干模式等四种模式。从实行“议行分设、选聘分离”到推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再到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各尽其能、各负其责的“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新体制,是基层社区制度创新的可行路径。这一模式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依法办事、精干高效的特点,不仅有利于增强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防止社区居委会边缘化,而且最大限度地整合了社区资源,避免了机构重复设置和社区资源浪费,从而有利于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有利于社区更好地承担起日益繁重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2]

近几年在三林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努力打造“经济强镇、文化名镇、都市重镇”为目标,不断强化新形势下政府对社会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以扎实推进村居委建设、发展基层民主为抓手,有力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民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通过直接选举,居(村)委会成员的综合结构趋于合理和优化,一批有能力、有精力、有奉献精神的同志被选进居委会和村委会,为社区基层民主建设夯实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三林镇重视加强居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培育和增强居民的自治能力,扩大基层民主。在居民自治中,重点抓好居委会工作职责定位,加强居委干部的业务培训,理顺居委会与业委会、物业公司的关系,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推进四会(民主评议会、协调会、听证会、居民会议)制度的落实。2008年以来,三林镇继续通过选拔、招聘、培训等途径改善基层社区工作者队伍,招聘的新社区工作者大都年纪轻、文化水平高,平均学历为大专以上,为社区增添了活力。2008年以后,镇里还招聘了10多名党务工作者,分别到各个居民区由书记进行带教,以便早日了解社区情况,为社区党建增加力量。同时,为更好地促进居委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社区管理办公室根据各居民区的共性和个性,制订了社区工作评估办法,以绩效评估的方式,将社区各项事务纳入体系,做到奖惩分明,激励居民区争先创优。同时为了使居民区的社区工作者适应新的形式,提高专业能力,三林镇政府依托驻区的上海公益社工事务所继续对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培训。

总之,在居委会的自治建设中,居民区党组织是居住区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居民区党组织要加强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各类自治组织的领导,把好业主大会的筹备关、业主委员会的人选关、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关,及时沟通信息。在居民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主动参与业主委员会的筹建,畅通居民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其他行政组织的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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