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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时间:2022-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德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德国农村合作社的基本情况德国是世界合作社发祥地之一。20世纪70年代以来,德国的大多数农村合作社为了扩大影响力,纷纷走上联合发展之路。

(一)德国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1.德国农村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德国是世界合作社发祥地之一。德国早在1867年就制定了第一部《合作社法》,后来又多次修改完善。德国的农民合作化在1876~1877年产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合作社蓬勃发展起来。目前,德国农业生产主要以家庭农场为主,在销售、加工农产品和生产资料供应环节,则普遍参加合作社,一个农户可以参加多个合作组织。合作社主要开展农产品加工、销售,为农户购置生产资料,目的就是要在资本市场和农产品市场上加强农户的竞争能力。目前,德国全国有各类合作社数量4700多个,其中牛奶和奶制品合作社有660个,加工70%以上奶制品;牛肉和肉制品合作社有200个左右,占有30%的市场份额;水果、蔬菜、园艺合作社有130个;信贷和产品贸易合作社有1286个;葡萄酒业合作社有300个;服务行业及其他行业的合作社有1500个;销售和购置生产资料合作社有640个。

20世纪70年代以来,德国的大多数农村合作社为了扩大影响力,纷纷走上联合发展之路。许多合作社都加入了地区性合作社联盟、专业性合作社联盟和全国性合作社联盟,这些联盟在互通情报、控制市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农场主投资开办的合作企业是合作化的第一层次,地区联盟或专业性联盟开办的企业就属于第二层次,而全国联盟或跨国联盟则算作高级层次。这三个层次的结合与发展,体现了现代德国农业经济结构和技术管理水平,是德国农业合作事业全面发展的结果。

德国合作社之所以出现了很好的发展势头,其原因之一是德国各级各类合作社都极重视对合作社领导人、经管人员及成员的教育与培训。合作社的培训除了专业知识外,还讲授有关《合作社法》的知识,学员的派遣完全由基层合作社决定,并且负担所有的培训费用。

2.德国农村合作社的组织机构

德国合作社是传统的自上而下的三级组织机构,分别为国家级、地区级和基层合作社。合作社的组织由中心合作社、中心银行、中心工业品合作社三个体系组成。总社下设6个控制协会,对业务情况进行审核。具体而言,德国赖夫艾森合作社联合会属于国家一级,包括德国赖夫艾森联合会、合作社银行联合会、德意志合作银行、工业合作社联合会和32个全国中心级专业研究所。地区一级包括11个地区审计联合会、38个赖夫艾森中心合作社、3个合作社中心银行、6个专业审计联合会、12个小型工业中心合作社和25个地区专业研究所。基层一级包括3950个赖夫艾森商品及服务合作社、2589个人民银行及赖夫艾森银行和768个小型工业、商品及服务合作社。

3.德国农村合作社的作用

德国农村合作社的作用主要有三点:第一,大型的生产单位可以更经济有效地使用现存的农机、大型设施等不可分割的生产要素,可以获取合理的收益。第二,完善且强大的德国合作银行体系为德国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健全的合作银行体系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的发展,合作银行集团占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等与农业有关产业贷款额的43%。第三,德国农村合作社充分反映农民社会经济利益,对政府政策制定具有强大和持久的影响力,为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农民参加合作社取得很大的经济利益:一是在生产交易活动中减少中间损失;二是在资金融通方面能免除债息过高的风险;三是在农产品加工方面共同享受增值的好处;四是在共同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和设施方面互通有无;五是通过农业产业内部分工,能享受和提供完善的社会化服务,如良种供应、病虫害防治、卫生防疫、机械维修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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