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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旅游游客管理研究的国内外进展

时间:2022-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4 生态旅游游客管理研究的国内外进展自然保护区整个生态系统的破坏可能来自多方面的原因,如游客的负面影响、非游客的负面影响、外来物种的不当引入、污染等。W是一个“意识”指标,反映了游客对生态系统的性质、健康状况的了解,以及对游客管理的认知程度,它与游客本身的素质以及保护区对游客的教育有关。

2.4 生态旅游游客管理研究的国内外进展

自然保护区整个生态系统的破坏可能来自多方面的原因,如游客的负面影响、非游客的负面影响(主要指当地居民,以及在保护区内进行经营、工作的人员)、外来物种的不当引入、污染等。国外相关研究表明,在公有的公园中,游客是导致地方尺度和大尺度生态系统破坏的主要原因之一(Hammitt & Cole1987:341)。因此,游客管理是保护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护区旅游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

2.4.1 游客影响管理的理论基础

为了更清晰地透视游客对保护区生态系统所造成的伤害,Alden(1997)提出了测量这种伤害的具体方法。他认为在一段时期内游客对保护区生态系统造成的有害影响I,由多种因素引起,其关系可以用以下公式表达:

I=P×V×T

其中,P指该段时期内的游客人数,V指游客人均游览次数,T指该段时期每次游览由于技术的使用而引起的生态系统的损害量。实际上,这个公式可以分成两个部分,P×V和T,前者与游客数量紧密相关,代表在该段时期内造访保护区的总人次,后者与游客数量无关,与所使用的技术关系密切。这里所说的技术,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诸如山地自行车、水上快艇等硬性技术,另一方面也包含了对游客进行教育、管理等软性技术。

P和V,随着时间推移,增势明显。从世界旅游组织的统计看,1990~1999年的10年间,世界各地以自然为基础的旅游目的地所接纳的游客人次都在增加,增长最快的南非地区每年的游客平均增长率高达19.3%(Wood 2002:20)。在P和V增加的大背景之下,要减轻游客对保护区生态系统的伤害,也就是降低I,唯一的途径就是降低T。因此,Alden(1997)对T又进行了更深入的分析。他认为T的变化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T=f(A,Q,S,W)

其中,A代表游客在旅游中所进行的不同活动,如露营、娱乐性渔猎活动、四轮车行驶、徒步旅行等,对于保护区生态系统所造成的有害影响;Q代表游客在每种活动中因使用的技术不同对保护区生态系统所造成的不同的有害影响,如同样是露营活动,一个保护区允许游客使用篝火,另一个则只允许用炉子,那么最终两个保护区因露营活动所遭受的有害影响显然是不同的,其中A和Q在计量时都需按造访保护区的总人次加总。W是一个“意识”指标,反映了游客对生态系统的性质、健康状况的了解,以及对游客管理的认知程度,它与游客本身的素质以及保护区对游客的教育有关。S代表该段时期之初,保护区生态系统所承受的“压力”程度,它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与大的社会背景有关,减少A和Q,增加W,S将相应降低。同时,S也与该生态系统本身的健康状况密切相关,因为即使是同样的压力,作用于不同的生态系统,其导致的影响也是不同的。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与生态系统本身的能量(如净初级生产力)、组织结构以及生态系统的可恢复性密切相关(Costanza1992)。

因此,要降低游客活动对保护区生态系统的影响,也就是进行游客管理的主要途径包括5种选择,即降低P(游客人数)、V(游客人均游览次数)、A(游客在旅游中所进行的不同活动)、Q(每种活动中因使用的技术不同对保护区生态系统所造成的不同的有害影响),提高W(游客的环境意识)。Alden(1997)认为,在进行决策时,这5种选择的优先权分别为W、Q、A、V、P,也就是说对游客进行教育和说劝是上策,而硬性的限制游客数量是下策。

2.4.2 游客管理原则

在过去游客影响的理论研究,以及保护区保持影响最小化的工作实践中,都曾经提出过若干游客管理原则,这些原则是任何游客管理系统必须遵循的最基本规则,也是评判一个游客管理系统优劣的标尺。美国学者Borrie等总结了11条游客管理原则(Borrie et al.1998),Eagles等在《保护区可持续旅游:规划和管理指南》一书列出了其中的9条原则。Borrie的11条游客管理原则中,第6、7、8条从不同侧面表达了游客管理不仅仅是数量问题,第10、11条则都是在强调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因此都可归纳为一条。另外,针对游客管理系统应用于不同社会文化背景的差异,建议增加一条原则。这样,本文中游客管理原则就变成了9条,前8条原则主要参考Borrie的总结。这9条原则是:

原则1:(环境)管理是针对由人(游客)引起的环境变化。保护区的建立大多是为了保护独特的、有价值的自然特征、环境和自然过程,对于它们的管理多是间接的,保护区管理所要直接面对的是由游客引起的自然环境的变化,也就是人为的影响。环境管理的实质是游客的管理,因此,管理者在关注“多大的变化是可以接受的”这样一个问题的同时,还要关注哪些措施对于改善人为影响是有效的。

原则2:适当的管理要求明确的目标。目标中应有对于可取的社会和环境状况、游憩机会以及在管理中能获取哪些利益的确切陈述(Stankey & Mc-Cool1984)。由此,可以确定恰当的管理措施、可接受的社会和资源状况,并对管理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建立目标的过程不仅是技术性的,需要科技人员的参与,同时,也是政治性的,强调公众参与的必要性。

原则3:保护区资源和社会状况的多样性要求分区管理。宏观而言,如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可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不同区域的环境状况不同,保护要求也不同,因此游客使用水平、管理方法也会不同。微观而言,一个宿营地中心和外围所遭受的环境影响不同,一座山的阴坡、阳坡对游客影响的耐受程度不同,那么管理措施也应不同。第3条原则强调分区管理,这种分区应是明确的、细致的,要兼顾环境价值和游客偏好。

原则4:游客管理关注的焦点是“多大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大量研究表明,在任何地点,哪怕是相当少量的使用都会导致大多数生物物理变化的发生(Cole1987a)。当然,任何生态系统都会具有一定的可恢复性,所以在一定限度内的使用是允许的,关键是要确定对于所研究的区域而言,“多大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同样,社会影响和社会系统的关系也是如此。

原则5:游客影响在时间和空间上可能会发生转移。游客使用或者管理措施的影响可能发生在其他地方或者在一段时间以后才会显现出来。比如禁止在湖边宿营后,游客可能会选择其他环境更敏感的地区宿营,并对那里造成影响。又比如游客对于保护区植被、土壤等的影响,会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表现出来。影响的可转移性使得对于影响的理解以及管理都更加困难。

原则6:游客管理不仅仅是数量问题。Borrie等总结的原则6是游客使用和影响程度之间存在许多变量;原则7是许多管理所面临的问题与游客数量无关;原则8是限制使用只是可选的管理方法之一(Borrie et al.1998)。从上一节的探讨中已可以看到,游客管理是数量的问题,但又不仅仅是数量的问题。游客使用和影响程度之间的关系是非线形的,它的变化除了直接与到访人次相关外,还与生态系统本身的健康状况、游客在旅游中所进行的活动、每种活动中所使用的技术、游客所受相关教育的程度等有关。因此,除了单纯的限制使用外,还存在很多其他的管理方式,比如对游客进行教育,使游客获取更多的信息,通过规章约束游客的行为等。

原则7:环境监测是专业管理所必需的。监测的作用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它可以使管理者保持一份资源和社会状况随时间变化的正式记录,使管理者不仅仅通过感觉作出决策;其二,它也可以检验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原则8:公众参与是成功的游客管理的基础,是游客管理战略得以实施的保障。Borrie等在总结的原则10中认为,决策过程中应区分两类问题,即技术处理和价值评判;原则11认为对要实施的措施在受影响的人群中进行民意调查是保护区管理战略成功实施所必需的(Borrie et al.1998)。

保护区所要做出的许多管理决策是技术性的,比如在一个营地建几个厕所,但也有许多问题涉及价值的评判,比如保护区的目标、保护区可能的游憩机会等。这两类问题应区别对待,针对技术问题,要做的回答只是“是什么”,而针对价值问题,要做的回答则是“应该是什么”,解决这类问题需要一个公众检查和商议的过程。

游客管理不只是管理者和科技人员的事情,如前所述,科技人员所能解决的只是技术问题,而保护区管理者的角色也不应该是可以决定一切的独裁者,而应定位于服务和组织。游客管理战略的规划需要多方参与,同样,在游客管理战略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公众参与也是重要的。这里所说的公众,包括可能受到影响的各个方面,如当地民众、保护区内私营企业的经营者,当然还包括游客。在保护区管理中,长期存在着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就是对游客的忽略。早在20世纪80年代,工业制造就已把消费者满意程度与产品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不可思议的是,客户对服务满意的概念进入保护区管理却是十分缓慢的(Eagles et al.2002)。游客管理系统应更加尊重游客,更加关注游客满意度,这与工业产品制造者对顾客满意度的关注是一致的。

原则9:恰当的管理要求与外部环境相适应。任何组织和过程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保护区以及保护区的游客管理也是如此,它们与其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相互依存。外部环境可分为两类,即一般环境与具体环境,或者叫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前者包括保护区外的一切,例如,经济因素、政治条件、社会背景及技术因素,还包括那些能影响保护区但与其关系尚不清楚的因素;后者包括供应商、游客、竞争者、政府机构和特殊利益集团(Robbins 1999:64)。保护区所建立的游客管理系统只有与外部环境相适应,才能保障管理战略的顺利实施。以下也将提到,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则,不同的国家、地区,甚至针对不同的保护目标,在游客管理系统大的框架之下,都在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自己所处外部环境的游客管理系统。

2.4.3 游客管理概念的演变

游客管理概念的演变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表2-12)。第一阶段,从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以游憩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游客管理框架,要解决的典型问题为“多少游客才是太多”。1960年以来,特别是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社会繁荣使得美国国家公园开始被过度地利用,客流量迅猛增长,对资源的保护构成了挑战,这时,基于环境容量(CC:Carring Capacity)的概念首先被采用作为公园访问的管理框架。环境容量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838年,最初被定义为支撑生物种群所必需的环境限制条件,与国家公园和保护区相关的游憩环境容量(RCC:Recreation Carrying Capacity)的提法最早出现于20世纪30年代中期(杨锐2003),而其比较有深度的研究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Manning1999)。环境容量应用在游憩领域的定义是“在不损害区域目标所规定的社会和生物状况的前提下,所允许使用资源的最大游客量”(McCool1990)。

表2-12 游客管理研究两个阶段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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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80年代的20多年间,国外也有很多学者热衷于游憩环境容量研究,但其作为游客管理框架,表面看来很美妙,但真正把这一概念应用到实践中,却发现环境容量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好用,遇到了很多不可逾越的障碍。其中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从游客对环境影响的理论基础来看,游客对环境的许多负面影响来自于游客数量以外的其他方面;其二,从游客管理原则来看,游憩环境容量的概念与很多最基本的游客管理原则是相违背的,它使人错误地将注意力仅仅集中在游客数量的控制上,而忽略了目标设定、过程管理、公众参与等更有效的方法。借用杨锐(2003)形象的比喻,可以说明,单纯地把环境容量看作游客数量的控制,并不能达到有效保护资源的目的。

假设,为保护两片同样面积为1 000平方米的、同样草种的草地,规定每小时每片草地的环境容量是100人。第一片草地进入的是100名躺在草地上读书的人,第二片草地进入的是100名扭秧歌的人,1小时过后,我们可以看到两片草地所遭受的影响是不同的。这是行为类别对环境的影响。

同理,两片同样为1 000平方米的草地,一片为耐践踏的野牛草,另一片为娇嫩的百慕大草,同样规定每小时每片草地的环境容量是100人,假定两片草地进去的全是100名扭秧歌的人,他们的行为方式也完全相同,1小时后两片草地的状况还是会有很大的不同。这是资源敏感度对环境的影响。

进一步假设,两片同样为野牛草的1 000平方米草地,使用者还都是100名扭秧歌的人,第一片草地上的人100人为一个大组,集中在100平方米的场地内活动,第二片草地上的100人,分成10个小组,每小组10人进行活动,每组占用100平方米的空间活动,1小时后这两片草地受到的破坏还是不同。这是不同空间分布对环境的影响。

再来假设,还是两片草地,同样为野牛草,使用者还是那些扭秧歌的人,同样规定环境容量为1小时100人,两边草地上的人都是100人一个大组,第一片草地上的人进去了20分钟就出来了,第二片草地上的人整整玩足了1小时,同样的环境容量下,对草地的破坏还是不同。这是时间因素对环境的影响。

最后假设,所有其他因素全部相同,两片草地分别由不同的管理者管理,第一片草地的管理者认真而严格,只允许穿软底鞋的人进入;第二片草地上的管理者不认真,皮鞋、钉鞋,什么样的鞋都让进去,一小时后两片草地遭破坏的情况还是会有很大不同。这是管理水平对资源状况的影响。

显然,在实践中,环境容量的概念作为游客管理框架的基础显得过于局限。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游客管理的研究开始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到来的主要标志是1985年1月,美国国家林业局《荒野地规划中的可接受改变理论》报告的出版(Stankey et al.1985),报告系统阐述了一种新的游客管理框架——可接受变化限度(LAC)。与RCC不同,LAC所要回答的典型问题是“什么是一个公园里可以接受的生物物理和社会条件”,LAC的工作重心从简单地限制游客数量转移到一个更加完善的处理方法,如利用公众参与,进行目标设定,考虑游客满意度等(Eagles et al.2002)。LAC理论的诞生引发了公园和保护区游客管理的革命性变革,之后各国又在LAC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外部环境,推出了一些其他游客管理框架,它们包括:美国国家公园和保护协会在1990年提出的“游客影响管理”(VIM: Visitor Impact Management);美国国家公园局1997年开发的“游客体验和资源保护”(VERP);加拿大国家公园局1985年针对不同游客活动种类提出了“游客活动管理过程”(VAMP:Visitor Activity Management Process);澳大利亚1997年通过对可接受变化限度的修订形成了“旅游管理最佳模型”(TOMM:Tourism Optimization Model)(Eagles et al.2002)。

这些游客管理框架大多以游憩机会谱(ROS:Recreation Opportunity Spectrum)为基础。ROS由美国国家林业局开发,它将自然环境分为原始的、半原始无机动车辆的、半原始有机动车辆的、有道路且自然的、农村的、城市的6种类型,每一个类型都有相应的社会、管理和环境状况(Broadhurst 2001:165~167)。Butler和Waldbrook(1991)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旅游机会谱(TOS:Tourism Opportunity Spectrum)。Boyd和Butler(1996)的进一步研究则形成了生态旅游机会谱(ECOS:Ecotourism Oportunity Specturm),ECOS由8个因子组成:①可达性;②生态旅游和其他资源利用的关系;③地区的吸引物;④现有旅游基础设施的状况;⑤对使用者技能和知识水平的要求;⑥群体相互影响的水平;⑦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以及对旅游利用的控制程度;⑧保证地区长期活力所需的管理类型。对其中前7个因子,从专业的生态旅游(相当于严格的生态旅游)到一般的生态旅游列出了生态旅游谱(表2-13)。

表2-13 生态旅游机会谱的构成(据Boyd & Bulter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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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C、VIM、VERP、VAMP和TOMM等游客管理框架虽然提出时间以及机构各有不同,但大都包含以下几个基本的步骤(Giongo & Bosco-Nizeye 2002):

第一,了解现状;

第二,决定可取的未来状况;

第三,在现状与可取的未来状况之间建立起某种管理方案;

第四,在获得可取状况的过程中监测、评估进步与成功。

多种游客管理框架中,LAC产生最早,所涉及的内容更广泛,因此,其应用也比其他方法更广泛些。LAC主要由9个步骤构成(Borrie et al.1998;杨锐2003;金波2002:108):

(1)确认区域的特殊价值、问题与关注点。居民、管理者及其他当事者共同探讨:①区域的与众不同之处;②会面对哪些管理问题;③存在哪些法律和行政上的限制;④哪些是公众关注的管理问题;⑤区域在地方层次和国家层次扮演的角色。在此阶段,科学家的角色是汇集并提供管理者和一般民众不易得到的信息,重点是要确定该区域有哪些基本的管理问题。

(2)确认并描述游憩机会类型。保护区内部的不同区域,都存在着不同的生物物理特征、不同的利用程度、不同的旅游和其他人类活动痕迹,以及不同的游客需求,因此对于不同区域的管理模式也应该有所不同。该步骤中操作中主要运用ROS的方法。

(3)选择有关资源状况和社会状况的监测指标。指标是LAC框架必不可少的部分,它作为保护区资源和社会“健康”状况的表征,用以评判每一游憩机会类型的区域中所产生的变化是否是可接受的。所选指标应该是可靠的、可信赖的、可重复测量的,并且还应该是容易量化的,保证测量时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并足以反映旅游所造成的环境变化。

(4)调查资源状况和社会状况现状。这是一项耗资、费时的工作,主要是对步骤3所选择出的监测指标的调查。调查的数据将被标示在地图上,这样,资源的状况和各指标所处的空间位置就会一目了然。

(5)确定每一旅游机会类型的资源状况和社会状况标准。标准是指管理者“可以接受的”每一旅游机会类型的每一项指标的极限值。符合这一标准,则表示这一地区的资源状况和社会状况(主要是游客体验状况)是可以接受的,是“健康的”。一旦超过标准,则应启动相应的措施,使指标重新回到标准以内。步骤4是确定标准的重要基础,因为标准必须是现实和可实现的,同时应该好于现实状况,这种比较必须通过步骤4来实现。

(6)确认备选的游憩机会类型在整个保护区的空间分配。汇总步骤1和步骤4所获得的信息,管理者和居民一起探求游憩机会类型的不同空间分布方案。不同的备选方案满足不同的问题、关注点和价值观。它们接下来将被评估和筛选。

(7)为每一个备选方案制定管理行动计划。为每一个备选方案制定相应的管理行动计划,并对该行动进行成本分析。以确保最终选择的方案不仅是可取的,也是可行的。

(8)评估并选择一个最佳方案。经过以上7个步骤后,管理机构可以根据评估的结果选出一个最佳方案。评估应该尽可能多地考虑各种因素,其中第1步骤所确认的问题、关注点以及来自第7步骤的管理要求、公众的偏好都是必须考虑的因素。

(9)实施行动计划并监测资源与社会状况。一旦最佳方案选定,管理行动计划开始启动,监测计划也必须提到议事日程。监测主要是对步骤3中确定的指标进行监测,以确定它们是否符合步骤5所确定的标准。如果资源和社会状况没有得到改善,甚至是在恶化的话,则应该加强管理力度或采取新的管理行动,以制止这种不良的趋势。

以LAC为代表的游客管理框架在美国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Krumpe和Stokes(1993)指出美国西部6个州的57处国家林地的75%都在应用LAC。但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Eagles et al.2002:81):

第一,它们在实施过程中都要求充足的人员、资金和时间;

第二,缺乏关于游客影响的科学知识,因此,评判时由于知识有限而导致判定往往是主观的;

第三,即使限制并不过分,管理行动方案并不总能得到实施,因为缺少工作人员,因为管理者不愿意面对困难的决策等,行动方案往往搁浅。

Holf和Lime(1997)也认为这些游客管理框架“没有一个严格的组织程序及保障其实施的有效手段”。McKinlay-Jones(2000)认为在美国目前任何层面的机构都没有管理者对这种游客管理规划的实施负责,并且,也缺乏资金支持这种规划和研究的努力。

2.4.4 我国的自然保护区与生态旅游游客管理研究

到2002年,全世界各种各样的保护区面积已占全球土地总面积的约10%(Eagles et al.2002:8),而旅游业也无可替代地成为当今世界的第一大产业,收入约占全球GDP的4.4%,解决了2亿人口的就业问题(Eagles etal.2002:vii)。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把保护区与旅游人为地割裂开来显然是不现实的,对于我国大多数自然保护区(部分国家级保护区,所有国家级保护区的核心区除外)而言,并不是绝对地限制旅游开发的问题,而是如何管理旅游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的问题。事实上,我国大多数自然保护区开展旅游,特别是生态旅游,已成为一种必然。因为:

(1)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需要自己筹集经费。截止到2001年底,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已达国土总面积的12.9%,而且这个数字还在逐年递增,如此大面积的保护区经费,单靠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从部门经费中解决,缺口很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2000:3)。据调查(林英1998;张光生1999),我国平均每个自然保护区建设费用缺口占需求量的60%,管理费用每年缺口占需求量的26%。资金投入不足致使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薄弱,缺少与之相适应的科研、交通、通讯等设备,许多保护区只能停留在简单的看护水平上,环境监测、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等自然保护区的基本功能均无法正常发挥。实际上,不只是我国,许多国家的保护区都面临自筹资金的压力,如加拿大安大略省立公园自己解决的经费比例已高达72%,只有28%的财政预算是从政府获得(许学工等2000:88)。

(2)地方需要依靠旅游解决就业。劳动力人口高峰的到来使我国目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就业压力,而旅游业是解决就业的重要行业之一。据世界旅游组织公布的资料,旅游部门每增加1个直接就业机会,社会就能增加5个就业机会。

(3)提供游憩机会是自然保护区的主要职能之一。早在1992年在大连召开的全国森林旅游工作会议中,就已对自然保护区的功能进行了重新定位,即自然保护区应承担起自然环境教育和生态旅游的职能(王桂忠,项亚飞2000)。

我国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具有特殊的环境,这些特殊环境意味着我国的保护区将会面临比世界其他地区更大的游客压力。特殊环境表现在:

(1)休闲需求迅速膨胀。本世纪前20年,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人们的旅游、休闲的需求将会大大增长。以北京为例,2001年人均收入已达到3 000美元,而据Walsh的统计,年均家庭收入在0.6~3.5万美元,正是游憩需求随收入增加迅速增长的时期(Walsh1986:269,吴必虎2001:97)。

(2)人口多且分布集中。我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而且人口分布不均匀,东部密集,西部稀少,这为自然保护区旅游的管理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3)环境意识较低。1995年,我国22个省首次组织实施“全国环境意识调查”,调查发现,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相当薄弱,环保意识较强或更好的仅占此次调查人口的约30%(张建萍2001:211),而旅游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与人的环保意识密切相关。

(4)开展大规模旅游的历史短。我国国内旅游业,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逐渐起步,20世纪90年代以后大力发展起来的。到目前只有10余年的历史。而在西方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50~60年代,旅游就已成为最主要的经济和社会现象之一。笔者认为,游客足够的旅游经验的积累将有助于保护区旅游的良性发展。

我国自然保护区在旅游开发和游客影响双重压力都很大的背景下,科学管理的水平却不容乐观。据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于20世纪90年代末的一项中国自然保护区现状的问卷调查显示,仅有10%已经开展旅游的保护区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仅有38%的自然保护区对区内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做过环境影响评估,而对非工程性的各类活动的开展均未搞过环境影响评估。有些自然保护区甚至在资源摸底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对保护对象的特点、规律还未完全掌握,缺乏充分科学信息的情况下,就匆匆做出接待旅游者的决策(李天元2004:34)。高露在《生态旅游管理亟待加强》(1998)中指出,一份调查显示已有44%的自然保护区内存在垃圾公害,12%出现水污染,11%存在噪音污染,3%有空气污染。《人民日报》也曾刊载一些研究生态旅游的专家和环境科学家对我国生态旅游发展中问题的关注(刘江2000),专家所提大部分问题与游客管理有关,如环境教育上跟不上,缺少必要的讲解设施,展示手段落后,导游人员文化素质不高,不能给游人提供较详细的地图和区域环境背景资料,不能确保游人的生态知识有所积累、有所提高等。

面对开展生态旅游以来出现的种种问题,我国学者予以了极大的关注,他们从各个角度提出了相应的管理对策以确保生态旅游的持久发展(倪强1999)。但总体看来,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研究与国外比较,因起步较晚,还多以单纯的环境管理研究为主,从游客角度对环境管理的探讨不多,且尚未形成较完整的体系。近年,由于旅游需求的膨胀,很多学者正开始注意到游客管理研究的重要(李毅2001;毛振宾等2002)。在保护区游客管理研究方面,目前我国学者主要是围绕“多少游客才是太多”这一环境容量要解决的典型问题进行较充分的讨论(胡炳清1995;崔凤军,刘家明1998;徐晓音1999;田勇2000;文传浩等2002;梁智2002),对于游客管理第二阶段以LAC为代表的游客管理框架的介绍和研究还很少。

最近,在对旅游环境容量(承载力)的探讨中,我国学者也开始注意到它的局限性。如李天元(2001)就认为,到目前为止,几乎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仅凭环境承载力的某一衡量指标可以断定一个接待地区的旅游承载力已遭突破,而从务实的意义上讲,在一定的条件下,一个旅游目的地承载力变化的关键取决于该地对旅游发展行使管理的目标及其管理行为的有效性,他认为对于目的地旅游承载力的管理,应以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为基础,依据社会经济管理目标去组织和开展实施,将旅游发展和旅游业的增长同其对目的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影响相联系,而不必去追究游客来访量的最大极限。

总之,我国的生态旅游游客管理研究亟待加强,特别是以LAC为代表的游客管理框架研究,它虽然也存在一些问题,但在理论上比环境容量更完善,是今后我国自然保护区建立自己的游客管理系统的主要研究方向之一。对该领域的研究和介绍目前国内还不多。2000年王维正(2000)在其编著的《国家公园》一书中首次把LAC、VIM、VERP等游客管理框架介绍到我国,2001年吴必虎(2001:503~505)在其著述的《区域旅游规划原理》一书中专门对VERP进行了论述,2002年金波(2002)在其博士论文中对LAC、VIM、VERP等多种游客管理框架进行了介绍。相对而言,杨锐在该领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他在多个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中对LAC理论及其衍生技术进行了探索性的应用,并分别就资源保护和游客体验两个方面制定了两类指标(杨锐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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