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利益的构成

利益的构成

时间:2022-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利益主体就是利益的拥有者。作为需要主体与需要对象之间存在的一种矛盾关系,任何利益都是一定的需要主体与需要对象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因此,利益是相对于一定的利益主体而言的,不属于任何主体或者没有主体的利益是不存在的。当然,在所有的利益主体中,个人是最基本的利益主体。但是,这决不意味着个体是唯一的利益主体,也不意味着强调个体作为利益主体的现实性就可以取消或者消解人类社会中的其他利益主体的现实存在。

2.利益的构成

前面对利益的本质作了探讨,但就利益本身或就利益概念层面来说,利益也有自身的构成要素。对利益构成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清利益的本质,把握利益现象的内在规律。“利益作为一个社会关系范畴,是由主体、客体及中介三个要素构成的。”[10]这三个要素处于利益的不同地位,发挥着各自不同的作用。

首先,是利益主体。利益主体就是利益的拥有者。作为需要主体与需要对象之间存在的一种矛盾关系,任何利益都是一定的需要主体与需要对象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因此,利益是相对于一定的利益主体而言的,不属于任何主体或者没有主体的利益是不存在的。在这里,利益主体是社会化了的需要主体,在许多情况下,它们是直接统一的。在现实社会中,利益主体就是现实社会中的人,是处于一定组织结构之中的人,处于一定群体之中的人,他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某种群体或者组织。人类社会中的群体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包括家庭、集体、民族、国家等等。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是最为重要的群体组织形式,也是主要的利益主体之一。今天,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和全球性问题的凸显,整个人类社会已经成了现实的利益主体。当然,在所有的利益主体中,个人是最基本的利益主体。群体是由个体组成的,是个体的有机组合;个体是群体的基础,离开个体的群体是不存在的。但是,这决不意味着个体是唯一的利益主体,也不意味着强调个体作为利益主体的现实性就可以取消或者消解人类社会中的其他利益主体的现实存在。在社会分工日益复杂,社会化、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群体甚至整个人类作为利益主体的地位已经变得越来越重要了。

其次,是利益客体。利益绝不仅仅是主体的一种自我感觉,而是依附于一定的客观对象之上的。离开了一定的客观对象,利益就不存在了。利益客体就是利益的载体或者承担者,是人的需要所指的对象。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把利益混同于利益的载体,等同于某种具体的外在于人的东西,其实就是把利益等同于利益的客体或者利益的对象了。从可能性上讲,凡是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东西都是利益的对象或者利益的客体,它既包括自然物品,也包括人类社会的劳动产品;既包括人类已经认识和已经通过人的社会劳动转化为社会产品的对象,也包括人类尚未认识、尚未接触到的对象。当然,就其现实性而言,许多对象只不过是利益的潜在对象,而不是现实对象。随着人类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这些潜在的利益对象就会转化为现实的利益对象。也就是说,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所有的认识和实践的可能对象,只有经过人类的把握、打上了人类的印记之后,才是现实的利益客体或者利益对象。

再次,是利益中介。利益中介是把利益主体与利益客体联系起来的中介要素,它就是人的活动。从理论上讲,所有的认识和实践的对象都是可能的利益客体,但是,就其现实性而言,并不是所有的对象都是现实的利益客体。对象之所以能够成为利益的现实客体,其基本原因就在于对象与人的需要之间只有通过人的活动才能形成矛盾关系。具体而言,一方面,是人的活动使人的需要与需要满足的过程从动物式的直接统一走向了分离,形成了矛盾关系。对于其他动物而言,它们可以直接从自然界中获取东西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它们的需要是和它们需要的满足过程直接统一的。对于人而言,需要与需要的满足过程的直接统一性则被打破了,在需要和需要的满足之间出现了一个中介环节——生产。正如列宁所言:“……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11]另一方面,人只有通过积极的活动才能满足自身的需要。马克思指出,人们“……是积极地活动,通过活动来取得一定的外界物,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12]。正是人的积极活动沟通了客体对象与主体需要之间的关系,正是人的活动才使可能的对象转化为现实的对象。如果没有主体活动的参与,任何对象都不可能与人的需要发生关系,都不可能成为利益的现实客体,人类的利益也不会存在。因此,人类的社会活动不仅是克服需要与需要的满足之间矛盾的手段,而且也是这种矛盾得以存在的中介环节。一句话,人类的实践活动就是利益关系得以成立和凸显的中介环节。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