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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面对的是怎样一种国际秩序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当今的国际社会与国内社会比较起来缺少中央政府,缺少统一的立法机构,也缺少具有普遍管辖权的法院,但我们仍然感到,并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国际秩序是存在的。而在国际社会,由于作为成员的各个国家的地位一律平等,而并不存在超国家的世界政府,所以,无法产生“立体”的国际秩序。

虽然当今的国际社会与国内社会比较起来缺少中央政府,缺少统一的立法机构,也缺少具有普遍管辖权的法院,但我们仍然感到,并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国际秩序是存在的。

秩序的基本含义是社会成员之间关系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作为国际社会成员的国家之间的关系具有这样的特点吗?回答是肯定的。

首先,国家主权平等已成为一种普遍接受的准则和行为方式。从身份上层面上看,国家的面积、人口、财富历史、行为表现等均不具有意义,因为都是主权者,所以在国际社会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其次,因为各国地位平等,所以在国家之间的交往中,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其他国家。

再次,因为各国地位平等,所以一国可以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国内事务。在自己的地域之内,每个国家都有最高的权力,排除任何其他国家对自己内部事务的干涉。

最后,因为各国地位平等,所以,国家必须以彼此的约定来确定其相互间关系的内容。一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与其他国家建立某种关系,而一旦某种关系依据约定得以建立,就要接受约定的约束,不得单方面地改变这种关系,除非准备接受违背约定对自己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

上述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确立了当今的国际秩序。无论哪个国家至少都会在公开场合表示接受这些规则,而且,这些规则在实践中也基本上得到了遵守。正因为如此,国际关系是稳定的和可预见的。这就是国际秩序的现状。因此,当中国要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时,我们可以预测:第一,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尽管WTO成员并非都是主权国家)有加入WTO的资格;第二,中国必须通过与WTO现有成员的谈判,来确定中国加入WTO的条件,WTO成员不能强使中国接受其条件,就如同中国也不能强使WTO成员接受其自己的条件;第三,一旦中国与WTO现有成员就中国入世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双方之间的约定(包括WTO的所有规则)就必须得到遵守,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说国际秩序与国内秩序有所区别的话,那么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国内秩序是“立体”的秩序,而国际秩序是“平面”的秩序。在国内社会,存在着超越个人(不仅指自然人,也包括法人等主体)地位的政府;除了个人之间的平面(地位平等)的秩序之外,还存在着政府与个人之间的立体(地位不平等)的秩序。而在国际社会,由于作为成员的各个国家的地位一律平等,而并不存在超国家的世界政府,所以,无法产生“立体”的国际秩序。即使是联合国和世界贸易组织这样具有广泛成员和深刻影响的国际组织,也只是国家之间的组织,而不是国家之上的组织。从本质上看,现今所有的国际组织都不过是一种契约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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