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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活动的监督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司法监督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行为的监督,通过审判与检察的方式进行。某一歹徒闯进某护肤中心,强奸了一名17岁少女,中途有人拔打了“110”,却始终不见警察露面。事情发生后,大同市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三名“110”民警进行了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申请复议人认为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的,经法院判决,要求赔偿,复议机关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节 对行政活动的监督

学习要点 1.行政监督的主体和方式

     2.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

朋友,也许你听说过行政复议,也许你听说过“民告官”,也许你还听说过“国家赔偿”,其实这些行为都涉及行政活动监督的主体对行政主体及工作人员的行政活动进行监督的方式,让我们学法、知法,正确地用法。

行政监督的主体和方式

根据我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任何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权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活动进行监督。就合法性和合理性,对行政活动的主体、内容、权限、程序等四个方面进行监督。

从法律实践来看,对行政活动的监督,主要有以下情形:一是国家机关出于自身的职责,实行对行政活动的监督;二是行政相对人处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行对行政活动的监督;三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出于社会责任和社会正义,实行对行政活动的监督;四是行政主体慑于社会的压力和社会责任感,实行自我监督。这些监督活动对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在以上监督中,国家机关的监督是最重要的主体。因为国家机关享有专门监督权,可以限制、制止甚至终止某种行政活动,国家机关监督按监督主权标准可以分为: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和行政机关的自我监督。

想一想

为什么国家机关的监督最重要?

(1)权力机关的监督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其主要内容是对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行政法规、规章、决定和命令的制定情况;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人事任免情况等。人大对政府的监督的方式主要是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对政府工作的询问和质询;审查法规、决定、命令的制定情况;审查和批准重要人事任免等等。

(2)司法机关的监督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其中人民法院通过行政诉讼进行监督是最主要的内容。司法监督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行为的监督,通过审判与检察的方式进行。

议一议

遇到行政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违法,你敢制止吗?

(3)行政机关的自我监督即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和专门的监督机关对行政单位内部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上级对下级监督是一般、经常性的监督,专门监督是指在各级政府设立的行政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代表政府行使监管职能。

资料卡

检察机关与人民政府设立的监察机关的区别:

1.前者是司法机关,后者是行政机关。

2.前者的监督属于司法监督,后者属于行政监督。

3.前者重在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后者重在对违纪行为的监督。

4.前者将违法犯罪人移交给法院审判,后者将违法违纪人移交单位进行行政处分。

案例

2006年12月10日,山西大同市发生了一起强奸案。某一歹徒闯进某护肤中心,强奸了一名17岁少女,中途有人拔打了“110”,却始终不见警察露面。事情发生后,大同市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三名“110”民警进行了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请回答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主要方式是什么?

分析: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其实施的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行为;主要方式是审判和检察。

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的含义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做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或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并做出复议决定的活动。行政复议具有双重作用,既是一种法律救济活动,又是一种监督行政活动的重要形式。

2.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程序

申请复议人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具体行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行政具体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保护、行政征收摊派等。另外,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理的,可以申请复议,并且可以将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和所依据的规定一并提出复议。所谓具体行为的依据是指国务院部门、县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所做出的规定,但不包括政府部门的规章。

申请复议人对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具体行为或具体行为依据有异议,可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机关不受理、不答复、超期受理,以及对做出的复议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考考你

以下属于哪种行政复议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机关少发或未发抚恤金、社会保障金、最低生活费的

2.行政机关作出警告、罚款、拘留决定的

3.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行政机关没有履行申请人人身财产、受教育保护的

5.行政机关变更、终止、撤销资格证书的

答案:1.行政给付;2.行政处罚;3.行政征收摊派;4.行政保护; 5.行政许可

3.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条件和程序

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做出维持、撤销和变更的决定。做出维持决定的条件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内容合法。做出变更或撤销决定的条件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做出的具体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为,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为超越权限或滥用职权;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为明显不当。行政复议机关,在受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必须在5日内进行审查,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机关认为不属于自己所辖范围的,应在7日内转移给其他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申请的去向。

4.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律责任

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过程中,必须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行政复议规定办事。凡是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的,不按规定转送复议申请的,不在法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渎职行为,追究其刑事责任。申请复议人认为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的,经法院判决,要求赔偿,复议机关应承担赔偿责任。

考考你

以下行政复议机关根据什么条件作出复议决定?

1.某公安交警根据举报,怀疑某车辆载有毒品,即对某车辆进行暂扣。该司机不服,到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该公安机关做出了立即返还车辆的决定。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未成年人初犯者,可以不执行拘留,对适用拘留时要有其家长在场。而某派出所对未成年人却按一般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做出拘留决定,并且在审讯时也没有家长在场,之后其监护人到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随即撤销了某派出所的拘留决定。

答案: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律程序。

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的含义及特征

行政诉讼就是俗话说的“民告官”,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此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的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人民法院管辖;二是被告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三是只审查行政机关有无违法行为;四是不适用调解。行政诉讼是我国三大诉讼制度之一,也是我国行政监督的主要措施之一。

考考你

我国有哪三大诉讼制度?

答案: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制度。

2.行政诉讼范围

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其范围是: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做出的人身限制和财产强制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认为行政机关违反行政许可的;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人身财产保护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按规定给付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的;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其他义务等。

3.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和程序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原告资格;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与理由;属于行政诉讼范围与诉讼法院管辖。当事人在接到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之内提出行政诉讼。经过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在受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超过规定时间将丧失诉讼权,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时间。

4.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原则

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时必须遵循独立审判原则和合法性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只对行政机关具体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而不审查抽象的行政行为,一般也不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5.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判决的种类

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分别作出维持、撤销、履行和变更四种判决。(1)维持判决是指人民法院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而做出的判决; (2)撤销判决是指人民法院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滥用职权而做出的撤销或部分撤销具体行为的判决;(3)履行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作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判决;(4)变更判决是指人民法院认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而做出的变更判决。

考考你

以下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的案件中,作出的是哪种判决?

1.某人民法院在审理某行政案件中,认为某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符合法律的内容、权限和程序,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2.某居民甲某因隔壁邻居乙某挖地下管道影响自家房基,双方发生矛盾,导致冲突均受重伤,双方找到了公安派出所,要求解决争端。按事情的起因和受伤程度,双方的责任应该是甲占30%或40%,乙占70%或60%,但派出所却做出了各负50%责任的裁决。甲不服,告到法院,法院经过调查审理,随后做出了甲承担40%责任,乙承担60%责任的决定。

3.某日,精神病人李某在公共场所中伤人,被公安派出所干警带回派出所作了罚款的决定。随后李某家人赶到,说明原因,派出所干警不理,李某家人便到法院起诉。法院聘请精神病专家鉴定,李某确实是精神病人,法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规定,作出了取消了派出所对李某拘留的判决。

4.某乡税务所征用某村田地建房,所需征地费和青苗款共计10万元,双方签订协议规定在3个月内全部交清,结果半年后仍未交付。该村村民上门要钱,却被税务所以各种理由推辞,在无奈中,该村村民将税务所告到法院,法院遂做出了判决,要求税务所在一个月内兑现承诺。

答案:1.维持判决;2.变更判决;3.撤销判决;4.履行判决。

行政赔偿

1.行政赔偿的含义

行政赔偿又叫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它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个部分。负有行政赔偿义务的机关有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想一想

行政赔偿涉及宪法赋予公民的什么权利?

2.行政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方面。侵犯人身权主要包括违法或非法拘留;违法或非法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以暴力手段使用武器、警械等殴打他人,造成他人伤亡等。侵犯他人财产权包括违法实行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因行政处罚行为造成财物损失;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等。

3.行政赔偿构成的条件

(1)侵害行为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 (2)侵害行为是违法行为,即违反法律规定的主体、权限、内容、程序而造成的侵害行为;(3)侵害行为造成的事实存在;(4)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损害结果是由行政行为造成的。

4.行政赔偿程序

受害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做出决定的机关、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要求。行政机关应在2个月内赔偿,受害人对行政赔偿有异议的可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行政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则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对于侵犯人身自由权,实行行政拘留,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赔偿;对于造成他人重伤的,最高金额可按国家上年度职工工资的5倍赔偿;对于造成他人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力,分别按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和20倍赔偿;对于造成他人死亡的,按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赔偿,并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人支付抚养费

案例

某村村民陈某和吴某因拒绝缴纳所在乡政府的摊派费,被强制参加乡政府举办的“学习班”。学习期间不准回家,不准亲友探视,不准与外界通讯。十天后陈、吴答应缴纳摊派费,才准许学习结业回家。

根据案例,回答问题:(1)乡政府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侵害了陈、吴两村民的什么权利?(2)乡政府应如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分析:(1)乡政府的行为属违法行为,侵害了陈、吴两人的人身自由权。

(2)乡政府限制了陈、吴两人十天的人身自由,每日应按国家上年度职工的日平均工资计算,给与陈、吴两人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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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关行政法律制定的实施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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