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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汽车的质量问题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案例40 旅游汽车的质量问题一、案情简介2008年10月2日,成都某旅行社组织王某等25人赴康定、木格措、海螺沟旅游。回蓉后,该团旅游者集体向旅游执法部门投诉了该旅行社。经调查核实,旅游者王某投诉成都某旅行社的问题属实。旅游执法部门应加强对旅游经营者的监管力度,严打不法旅游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综合整治旅游行业发展环境。对违规旅游经营者及时曝光,提高其违法成本。

案例40 旅游汽车的质量问题

一、案情简介

2008年10月2日,成都某旅行社组织王某等25人赴康定、木格措、海螺沟旅游。在旅游过程中,由于车况较差、动力不足等,致使团队不能如期到达目的地,且王某等旅游者长时间坐车身体不适。回蓉后,该团旅游者集体向旅游执法部门投诉了该旅行社。经调查核实,旅游者王某投诉成都某旅行社的问题属实。经旅游执法部门组织旅游者和旅行社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旅行社赔偿了该团旅游者降低交通标准和影响团队行程的违约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规对旅行社实施了行政处罚。

二、法理分析

【适用法条】

1.《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

2.《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3.《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4.《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八条: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同额违约金。

【分析】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八条规定,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同额违约金。本案中,旅行社所租用的车辆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致使旅游者长时间坐车身体不适,并影响游览,除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规还要对旅行社实施行政处罚。

三、启示

旅行社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选择相关的合作伙伴时,应该选择依法经营、有良好信誉的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一次完整的旅游活动,往往需要多个旅游企业的通力协作,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或失误,轻则造成单项服务的质量不合标准,重则影响整个旅游活动的进度和顺畅。因此,旅行社作为旅游的组织者,有责任协调与食宿、交通、景区景点等相关企业的合作关系,为旅游者提供完整的达标的旅游服务。

此外,旅行社应有经营风险防范意识。建立良好的经营风险应对机制,从事前预防到事后处理都有详细的对应措施。在旅游活动开始之前,要采取例行检查以确保关键环节诸如交通工具、食宿安全等没有问题。在旅游活动开始之后,要及时处理旅游行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缓解游客不满情绪,保证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

旅游执法部门应加强对旅游经营者的监管力度,严打不法旅游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综合整治旅游行业发展环境。对违规旅游经营者及时曝光,提高其违法成本。

旅游者在参加旅游时,当旅游过程中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早和导游、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减少自己的权益损害,降低旅游活动中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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