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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观应的教育人才观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这一要求,郑观应从议员所必须具备的实际素质出发,提出了自己关于改革传统封建教育内容以及国家选拔人才的考试范围的见解。有鉴于此,郑观应建议清政府改革学校教学内容,“无论一才一艺,总期实事求是,坐而言者即可起而行”[82],郑观应认为教育内容应当符合社会实际情况,不但要有理论知识,更要能够教育学生灵活运用这些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

二、郑观应的教育人才观

(一)发展教育和设立议院的顺序

在发展教育事业和设立议院是否有先后顺序的问题上,郑观应起初认为,在国势稳定的情况下,应当是“(议院)必须行于广开学校人材辈出之后,而非可即日图功也”[76],然而,面对中国在甲午战败后所面临的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郑观应的这一观点也有所修正,他开始反对“学校未兴,民智未开,不宜即设(议院)”的顽固守旧观点,强调清政府应当抓紧时间先设立议院,开国会,以避免其统治被国内外势力倾覆的下场。他在1900年为答复盛宣怀的一封信所作的《答某当道设议院论》一文中写道:“尝闻事有经权,兵有奇正。先议广开学校,十余年有人材,而后立议院者,谓之经,即兵出于正。先设议院,并开学校,庶官绅知议绅之贵,勇于维新,急于扶持国势者,谓之权,即兵出于奇。今时急矣!而苦于势力不足,不能不用奇兵以致胜。若知正而不知奇,守经而不达权,何异因噎废食乎?”[77]郑观应认为先发展教育事业,广开学校,培养人才,之后再设立议院虽然是符合政治制度改革规律的正途,但是如果按照这一设想设立议院,改革政体,这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中国目前面临的深重危机和急迫事态决定了不能按部就班地改革,而应当先开立议院,实行变法维新,在较短的时间内增强国家实力,并在开设议院的同时,逐步发展教育事业,使各级官员和普通民众都了解设议院、行维新的意义,从而进一步推动君主立宪和议会制度的发展。后一方案侧重强调先开议院之积极作用,乃是一时权宜之策,但若只固执前一方案却不知变通,一味守旧,那么清政府将无法应付和解决眼前的国内外各种矛盾。当然,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性也绝不能因此而忽视,郑观应在该文结尾处再次重申了教育和人才对议院制度的重要作用,希望清政府可以尽快模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广开大小学校以育人材”,而不能以先开议院为借口乘机缓行发展教育事业。

(二)学校教学内容和国家考试范围

在学校教学内容以及国家选拔人才的考试范围和开设议院改革政体的关系上,郑观应认为议员的职责在于,“为委员者,将出其所学以济民之困,而养民之和”,[78]也就是议员要能够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其所学的知识来解决国家和民众当前所面临的危难情况,因此议员在学识上必须是“深通中外政治利弊品学兼优之士,不合格者不准选”[79],也就是说议员必须要了解中国和外国的政治得失,尤其是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了解西方科学知识,品学兼优,而不能仅仅熟读中国传统科举考试所要求掌握的内容。根据这一要求,郑观应从议员所必须具备的实际素质出发,提出了自己关于改革传统封建教育内容以及国家选拔人才的考试范围的见解。具体内容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在学校教学内容上,郑观应批判“以八股为正途,视别学为异端,其不重可知矣。人材焉能日出哉!”[80]郑观应认为传统的“八股取士”教育思想导致绝大多数学堂在教学内容上“消磨于无用之时文。即使字字精工,句句纯熟”,也只是培养出死读书的呆子,更不能使学生以此来治理国家,并且由于所用非所学,学生“一旦业成而仕,则又尽弃其所学”[81],如此一来,恶性循环,人才会被扼杀,进而无法选举出具有真才实学的议员,国家因此也就缺乏有用之材,更遑论组成议院了。有鉴于此,郑观应建议清政府改革学校教学内容,“无论一才一艺,总期实事求是,坐而言者即可起而行”[82],郑观应认为教育内容应当符合社会实际情况,不但要有理论知识,更要能够教育学生灵活运用这些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

郑观应在《考试下》中进一步具体阐述了他关于改革学校教学内容的设想:“仿照泰西程式,稍为变通……凡文学分其目为六科:一为文学科,凡诗文、词赋、章奏、笺启之类皆属焉。一为政事科,凡吏治、兵刑、钱谷之类皆属焉。一为言语科,凡各国语言文字、律例、公法、条约、交涉、聘问之类皆属焉。一为格致科,凡声学、光学、电学、化学之类皆属焉。一为艺学科,凡天文、地理、测算、制造之类皆属焉。一为杂学科,凡商务、开矿、税则、农政、医学之类皆属焉。凡武学分其目为两科:一曰陆军科,凡枪炮利器、兵律营制、山川险要及陆战攻守各法皆属焉。一曰海军科,凡测量、测星、风涛、气候、海道、沙礁、驾驶及海战攻守各法皆属焉。”[83]郑观应主张清政府应当仿照西方国家近代教学科目的设置,将教学内容分为文、武两大科类,文、武两学科下根据不同的学习内容再进行具体分类,如文科下又分为文学科(主要学习中国传统文化)、政事科(主要学习行政管理和国内法律以及经济学)、言语科(主要学习涉外交往相关内容)、格致科(主要学习近代物理学、化学有关内容)、艺学科(主要学习数学、天文地理及工程科学)、杂学科(主要学习除前述五科课程以外的其他实用科目)。武科主要涉及军事课程,又分陆军科(主要学习与陆上战争有关的军事内容)和海军科(主要学习与海战直接相关的地理及军事内容)。郑观应认为按照这种模式划分不同学科来教育学生的优点在于,“各分各科,人得以就其质之所近专习一业,或大成获大就,皆得蔚然兴起”[84],学生可以根据其兴趣爱好、个人特长等选择不同专业学科学习,这样可以培养更多的人才,从而开启民智,为中国实行议院制度打下人才基础。

此外,在考试科目和内容方面,郑观应反对封建社会长期以来仅仅考查传统儒家经典著作的内容,建议国家考试选拔人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考经史以觇学识。二、策时事以征抱负。三、判例案以观吏治。首科既毕,挂牌招考西学:一试格致、化学、电学、重学、矿学新法。二试畅发天文精蕴、五洲地舆水陆形势。三试内外医科、配药及农家植物新法。”[85]郑观应主张考试程序可以采用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方式,初试三部分内容均为必考科目,主要考察传统文化知识、时事述评、案例分析。初试结束后,由政府发布通告,招考近代西方科学技术知识,复试可以由考生选择报考近代物理、化学等理工类科目、天文地理学知识或者医学、农学内容。对考生的录取标准是:“取中之卷,皆呈主试者鉴定,论其艺而不论其文,量其才而不拘资格,精其选而不必定额数。”[86]也就是要根据考生的答卷质量优劣,是否反映其真才实学作为标准来评定考生是否被录取,而不必一定要机械地控制通过人数,以上是选拔文学科考生的方式和标准。而对于武学科考生,郑观应主张采用先进行专科考试,即主要考查考生的军事指挥才能、军械操作技能以及制造军工产品和修建军事工程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再从通过者中择优送入专门机构(武备院、艺术院)进行深造,考生完成继续深造后便可直接进入相关部门工作,并给予他们优厚待遇。所谓:“一试能明战守之宜,应变之方,深知地理险阻设伏迎敌者。二试能施火器,命中及远,驾驶船舶深知水道者。三试制造机器,建筑营垒炮台,善造战守攻诸具者。一经拔擢,令入武备院、艺术院再行肄业,优给俸禄”[87]。郑观应认为清政府如果能够向西方国家学习,改革封建传统的教学内容和考试方式及范围,就可以使民众重视文、武各科,使知识分子在掌握传统文化的同时又兼具西方近代自然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知识,从而具备解决国家、社会问题的真才实学,革除封建社会传统的科举取士之弊病。学校因此可以为国家输送更多有用之材,“国家有公事则选此等人办之”,通过选举此类有用之才担任议员以及政府各部门官吏,可以改革专制政体,推进君主立宪的宪政制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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