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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数据保护督导官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六、欧洲数据保护督导官欧洲数据保护督导官是2001年创立的一个新职位和新机构。每一欧盟机关或机构都设有数据保护官员岗位,以保证数据隐私规则的适用。当某个人确信自己的隐私权被某一欧盟机构滥用个人数据而受到侵害时,他可以向欧洲数据保护督导官提出指控。如果指控者不同意或不接受督导官的处理决定,指控者可以将该事项提交欧洲法院。

六、欧洲数据保护督导官

欧洲数据保护督导官(European Data Protection Supervisor)是2001年创立的一个新职位和新机构。其职责是保证所有欧盟机关和机构在编制或处理个人数据时保护人民的隐私权。这里所指的“编制”或“处理”(processing),包括收集信息、记录和储存信息、收回供协商的信息、向他人发送或提供信息等活动,也包括封锁、清除或销毁数据等活动。对于这些个人数据的处理活动,欧盟制定和实施严格的隐私保护规则。根据这些规则,欧盟机构在编制个人数据时不得暴露个人种族或族群起源政治观点、宗教或哲学信仰或工会会员等内容。欧盟机构也不得就个人的健康或性生活编制数据,除非有关数据为医疗目的所必需,即便如此,这种数据必须由健康职业者或发誓保守职业秘密的其他人员来编制。

每一欧盟机关或机构都设有数据保护官员岗位,以保证数据隐私规则的适用。欧洲数据保护督导官与这些数据保护官员一道工作。当某个人确信自己的隐私权被某一欧盟机构滥用个人数据而受到侵害时,他可以向欧洲数据保护督导官提出指控。督导官将就此展开调查,并尽快地向他告知有关情况或处理意见,以使指控者接受或感到满意。督导官可以命令有关机构封锁、清除或销毁被非法编制的任何个人数据。如果指控者不同意或不接受督导官的处理决定,指控者可以将该事项提交欧洲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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