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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收入使用制度研究

时间:2022-05-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关键词]罚没收入 使用方向 公权力 财产权罚没收入,是指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执行处罚的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取得的罚没款和没收物品的折价收入。本文只集中于罚没收入使用方面的研究,在清理现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试图结合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和对违法行为的制止和预防方面进行尝试性研究,但愿能为正确使用罚没收入、切断公权力机关对罚没收入的利益追求在理论上发表一孔之见,尽一点绵薄之力。

罚没收入使用制度研究

王周户 安子明(1)

内容摘要]我国在罚没收入的使用方面缺乏统一的规定,这与我们对罚没收入的性质缺乏准确的把握有直接的关系。罚没收入是基于他人违法而给财政增加的收入,使它不宜用于公权力机关的经费和福利;它作为公权力主体制止违法而带来的副产品,它还应该用于制止违法和预防违法以及用于对因他人违法而得不到充分救济的公民;它作为解决因社会深层矛盾而产生的违法问题的措施的副产品,还应该使用于对产生违法现象的根源治理上。

[关键词]罚没收入 使用方向 公权力 财产权

罚没收入,是指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执行处罚的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取得的罚没款和没收物品的折价收入。(2)我国历来重视对罚没权的行使,也十分注重对罚没收入的收取过程的规范,并且对罚没收入收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从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大量的规范性文件针对当时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罚没领域的混乱状况直到现在依然没有消除,尤其是罚没机关的利益追求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甚至一度乱罚款、乱收费成为公权力直接危害公民财产权最严重的领域之一。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公民的财产权,也使公权力机关不能正常运作,导致腐败丛生,权力滥用,最为严重的是,公权力对罚没收入的追求,背离了公权力机关存在的合法性基础,走上了人民的对立面,极大地降低了公权力机关在民众中的公信力,可以说为害剧烈。多年来的三令五申,之所以没有解决这个问题,除了我国高速发展的客观原因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与我们对罚没制度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拿不出科学解决方案有一定的关系。本文只集中于罚没收入使用方面的研究,在清理现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试图结合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和对违法行为的制止和预防方面进行尝试性研究,但愿能为正确使用罚没收入、切断公权力机关对罚没收入的利益追求在理论上发表一孔之见,尽一点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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