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古典中国的司法理想

古典中国的司法理想

时间:2022-05-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古典中国的司法理想古典中国司法权的运作,如果必须找到它与现代社会的不同,“圣俗合一”恐怕是不得不着重探究的症结。在古典中国,社会阶层的区分有明显的标记。其实,除了可以从这个案例中发现古典中国政治控制的技巧外,有关司法权运行的特殊均衡,也值得一探。

一、古典中国的司法理想

古典中国司法权的运作,如果必须找到它与现代社会的不同,“圣俗合一”恐怕是不得不着重探究的症结。本来,司法权运作理应与民众的世俗生活贴合无间,从日常的行为规范出发,塑造共通的行为标准,将那些“另类、异端”矫正为泯然于众的安全分子。然而,这种运作在古典中国的上层精英看来,是神圣的“圣品权力”,只有圣人般的君子、贤人才有资格承担这样的重责。基于“民本”、“民权”思想,上层精英力图让每一桩案件都能圆满处置,至少必须符合“天理”、“国法”、“人情”的三重均衡。这种高标准的司法要求,有些早熟和过于超越的司法理念,成为广大实际掌控司法权运作的各地官僚“不可承受之重”。为了在形式上符合这些要求与理念,他们不惜耗费巨大心力,研究案件的制作术、表述术、处决术,这些“司法技术”一定要做得天衣无缝,最起码得蒙混过上司的眼,并且,还得逃过最高大法官——皇帝的最后审核。这样的事情,在圣君眼里,绝对是对圣品司法权的可恨亵渎,通过掌握最后的审核,并赋予任何细微案例以圣道荣光,皇帝可以在日常政治控制之外建立一套隐蔽而机巧的权力控制系统。到头来,那些官僚们苦心研发的司法技术,都被他们的总上司——皇帝夺去了知识产权,变成了巩固皇权专制的有效手段。

在古典中国,社会阶层的区分有明显的标记。上层精英通常是受过儒家教育的高级人物,声望、资财、地位都与一般民众不同。所谓的良民就是大众一层。除去他们,中国还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阶层,他们既不受上层的垂青,也不受中层的喜爱,孤独、顽强、隐忍地生活在社会的角落,说他们是“底层”,很恰当但并不准确。因为这些底层并不是柔弱的鸡羊,束手就擒,乖乖听话,他们往往具有中层甚至上层难以企及的生命力,包括某种独特的抗争技艺。许多席卷全国的重大司法案件,都源于这些底层的杰作,为上层司法集团制造了种种麻烦。当然,结果很少有底层抗争的真正胜利。但正是一次次的挑衅、刺激,在无形中洗刷、修缮了陈旧的司法权运作机器,让上层、中层都体会到,对底层的法律处置必须均衡、得当,否则就会引发其他更为严重甚至是致命性的恶果。

当然,就“古典中国”这个模糊、弹性的用语而言,指涉的并非某个确定的朝代。所谓的历史真确,不过是对于“典范”崇拜的副产品。透过对历史典范的深度判析,我们或许可以从总体上揭示一些原理性的问题。在清代乾隆时期,曾经发生过波及全国,以妖术、叛乱等政治敏感问题为原材料的司法大案。美国著名学者孔飞力《叫魂》一书以深刻的笔锋、翔实的史料、独到的视角,展示了这个案例的典范意义。其实,除了可以从这个案例中发现古典中国政治控制的技巧外,有关司法权运行的特殊均衡,也值得一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